京城的供销社可不是他们那个小县城能比的。
大了数倍不止,货也全,样式还新颖。
光是卖衣服布料的柜台就是五六个,一整片连在一起,看的人眼花缭乱。
比起县城的那些衣服,京城的服装看起来时髦的很,喇叭裤算是最为流行的,也是裤装柜台最热销的商品,不少年轻人结伴来购买。
这喇叭裤据说是西方水手发明的,想用宽大裤脚罩住靴筒,以免水花溅入。
后期是随着电影才开始流行风靡的。
虽说都是喇叭裤,可也是按裤口放大的程度,分为大喇叭裤、小喇叭裤及微型喇叭裤。
站在柜台前的几个年轻人就是在研究到底买哪种比较好。
有人说要含蓄点买个小喇叭就行。
有的说要买就买最特别的那个我大喇叭才符合我们。
还有的想折中,既然说不好,那就买中间的,既不是看不出又不是太夸张。
除了喇叭裤,花衬衫也是年轻人最为喜爱的,比之从前的,现在的衬衫颜色也更为靓丽,花色也是更为大胆。
家里几个妹妹都是花朵一般的年纪,肯定喜欢鲜艳的颜色,周锦新眼睛扫过了一排排的花衬衫,算计着手里带的布票够不够用。
“宋正阳?”
周锦新正看着一条牛仔的喇叭裤,面前卖东西的售货员却突然叫出了宋正阳的名字。
宋正阳抬头,眼神迷茫。
“真的是你?
你回京城了?
咋不找我呢?
咱们老同学这么久没见了,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女售货员激动的不行,要不是柜台挡着,她都要冲出来跟宋正阳同志亲切的握手了。
“我是来出差的。”
宋正阳抬头看过去,这大姐他似乎不认识啊。
眼前这个女售货员烫着头,穿着大红色的花衬衫,脸抹得挺白,但是一看就是抹的,底子并不白。
就这一套装备,怎么看都比他岁数要大不少啊。
刚才他说是老同学?什么时期的同学呢?
“你不认识我了?
咱们是初中同学啊。
我是彭丽丽啊。”
那女售货员看宋正阳的眼神仿佛是受到了不小的刺激。
这才几年?咋就不认识她了呢?
“同志,这种小喇叭的裤子给我拿两条。
还有后头那几件衬衫,给我拿这几个码。
还有那边那个帽子,这边这个背心,还有隔壁这个……”
周锦新看宋正阳这样子就知道,这个铁憨憨肯定都没想起来人家姑娘是哪个。
她拿了三条喇叭裤,准备给老二老三一人一条,还有一条是想带给小乔的。
以她的性格,肯定会喜欢。
剩下两个小的就算了,太时髦了,不适合学生。
但也给她们买了两件好看的花衬衫。
还有她爸妈的背心儿、帽子和千层底儿的布鞋。
在这里看不觉得,但是这喇叭裤花衬衫要是带回去他们那个小县城那可就是妥妥的潮流单品了。
还不得引起围观啊?
“去那边交钱。”
售货员开了票递过来,让她先去交钱。
没等周锦新拿票,宋正阳抢先接过去,拿着票就去交钱了。
售货员看着宋正阳去交钱的背影,和看着自己的周锦新,心里头琢磨着。
这是结婚了?
这女同志看起来岁数可不大,挺好看的,但是没自己时髦。
“同志,同志?”
宋正阳回来的时候,彭丽丽同志还盯着周锦新看呢。
“哦,给你。
老同学看不出来,你都结婚了?
怎么都没听说呢?”
在她的意识里,没结婚的人,就算是正在处朋友,也不会帮着付钱的。
这么自然的就去交钱,肯定是已经结婚了。
“还没呢,彭同学我们还要赶下午的火车,下次有机会再聊。”
宋正阳面带笑容接过了她递过来的东西客气的跟她告别。
原本想着给小周同志也买上一条喇叭裤赶赶时髦的,现在一看到这位彭同学,他怕小周要是真赶时髦,回去再把头发给烫了。
以他的眼光来看,这样的头发是真不好看。
他刚才把初中同学都回忆了一遍,这彭丽丽塔想起来是谁了。
这变化可实在是太大了,跟初中时候那个艰苦朴素的形象天差地别。
“那行,老同学下次回来咱们组织个同学会,好好聚一聚。”
彭丽丽热情不减,笑着说。
跟彭丽丽告辞,宋正阳和周锦新转出了卖衣服的柜台,两人又来到了电器柜台。
小王秘书跟在他们俩的身后,任劳任怨主动帮着拿东西。
他自己也赶时髦买了条喇叭裤,一件颜色挺深的花衬衫,还有一副墨镜。
这墨镜带上了就好像阴天了的感觉,别说还怪凉快的。
“这天儿越来越热了。”
“可不是,以前我家那个小崽子放了学就出去疯跑,最近都不怎么出去了。”
“我家的也是。
这布鞋给我拿一双。”
两个来给孩子买鞋的妇女边用手扇着风边说。
周锦新也擦了把汗,看了看头顶转着的大风扇。
又看了看柜台上摆着的台扇。
她们县里也有这种台扇,要一百块一台。
这里只要八十五块。
想着他爸妈每年热的在家里不停用水擦身子,小周同志果断出手,买了一个台式电风扇。
有了这个风扇,夏天的日子想必应该会好过一点。
她爸妈不用总是擦洗降温,小五也不用热的起痱子了。
小王秘书乐呵呵的拎着东西跟在后头,从周围人羡慕眼神里,他好像体验到了一丝购物的快乐。
越逛越上头,东西也是越买越多。
直到票没了,钱也少了大半。
周锦新才幡然醒悟。
“钱是真不禁花,早知道我就悠着点了。”
看着手里头一下子就少了大半的钱,周锦新心疼的不行。
这真是,东西买起来就没完。
东一件、西一件加在一起就不便宜。
不过想着花钱买开心,也算值得。
这次回去她几个妹妹肯定是得开心坏了。
“我们走吧,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吃个饭就该去车站了。
东西买都买了,可别后悔了,都是咱们县城里难得见到的新鲜货呢。”
宋正阳看了看时间,提议大家该往回走了。
还怕周锦新真的伤心了,一个劲儿的劝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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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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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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