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逃荒种田,农门长姐养家忙>第131章 家底
  顾瑾想了想,同意了。

  见她点头,家里人将身上的银钱全部放在桌上。

  顾秀也不甘示弱。

  “姐姐,我也有钱,都是我的压岁钱。”

  她说着话,将钱倒在桌上。

  顾瑾望着一堆铜板,忍俊不禁:“秀秀真乖。”

  李大海走街串巷攒了些钱,不过旱灾时,他高价囤了些粮,所剩无几。

  他手里的钱还是罗家村时,顾瑾给的公中嚼用。

  那时,他们以为能安居乐业。

  李忠义和李仁勇的钱也是那一次分的。

  还有李母十两银。

  除掉金刚谷起房子和一路住宿买物资后,加起来还有三百二十两。

  再加上顾瑾的两百六十两。

  总共五百八十两。

  其余的就是些铜板。

  顾瑾数了下,有三百五十二个。

  “这样,我每人身上放十两银子,你们用了后,再找我报账,秀秀,你的钱也自己拿着,和他们一样,花了后,来找我报销。”

  顾秀见姐姐将她当成大人,很是开心。

  她将自己的钱,重新扒拉进布袋,兴高采烈说:“姐姐,放心,我不会找你报销的。”

  钱钱多难赚,她都要攒着。

  “五百八十两,这么多钱,在京城一定能过得很好。”李母感叹道。

  李仁勇轻笑:“娘,路上还得花销呢。”

  李母:“那也花不了这么多钱。”

  顾瑾将银子分好,银票则用油布包着,贴身放在胸口。

  “行,秀秀,去将白婶和木婶喊过来。”

  他们总账时,避开了众人。

  毕竟,这都是隐私。

  哪知白素素进门后,就递了一个荷包过来。

  “瑾儿,婶子这里有三百两银票,你帮婶子管着,一路吃喝住宿,都从这里出,等到了京城,剩下的给我便是。”

  白素素早就想将钱给顾瑾保管,要不然每次花钱,次次得算账。

  麻烦不说,显得两家人关系很是疏远。

  更重要的是,以后买粮,只怕越来越难,两家人一起吃饭,也好有一个保障。

  顾瑾见白素素神情诚恳,又见罗五谷看着自己,伸手接过钱袋。

  “白婶放心,每一笔帐我都会记清楚的。”

  白素素出手就是三百两,做事爽利干脆,顾瑾要是推脱,倒显得小家子气。

  更何况,一路走来,每次李母做事,她都主动帮忙,为人又和善,两家人相处得也不错。

  此时让她加入李家,一起共同进退,时机正好。

  听到顾瑾的保证,白素素嗔怪道:“婶子要不放心你,能让你保管。”

  顾瑾笑了下,将几百两巨款揣在怀中,只觉得责任重大。

  而白素素见自家人终于融入李家,心里更是高兴。

  从金刚谷逃出来,这是他们第一次安顿下来。

  大家伙都挺兴奋。

  还是顾瑾开口,让他们早点休息,一众人才停止交谈。

  解决了一桩事,第二日她准备找泥瓦匠盘两个炕。

  南方气候比较温暖,家家户户睡的都是床。

  但是,在上扬村,冬天很冷,一般人家都会盘炕。

  只要灶塘的火不息,炕上就总是热乎乎的。

  李大海听到说找泥匠盘炕,急忙制止了。

  “这事,我和你两个舅舅都会,用不着请人盘。”

  顾瑾:“我知道啊,但你和舅舅身体都还没有彻底恢复好,做不得重活。”

  “我们现在手里有钱,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不是问题。”

  “你们就好好休息,等来年开春,气温回升,也好攒足体力,赶往京城。”

  李大海舍不得银钱,但摸摸腰上的伤,只能同意。

  受伤后,他们与裴慎一起,在山里修养了半个月。

  半个月后,就一直赶路。

  利州大山里,他们穿行了将近二十天,下山后,从王家村到亳县,又花了半月余。

  伤筋动骨一百天,确实不宜做重活。hτTΡδ://WωW.sndswx.com/

  吃过早饭,顾瑾就和外公去找泥瓦匠。

  李忠义还有李仁勇去了城门口。

  如果天气真的如瑾儿所说,那在大寒潮来临之际,必须攒够柴火。

  昨天,他们进城时,就发现有很多老翁在城门口卖柴火。

  两捆柴火大约一百六十斤。

  最近物价上涨,连带柴火也涨了不少。

  本来二十文钱两捆柴火,现在得四十文。

  李桃花则带着白氏和木氏去找卖粮的铺子。

  现在兵荒马乱,一个人出门太危险。

  结伴而行,安全些。

  第一次来亳县,人生地不熟,顾瑾和李大海花了一上午才请回两个匠人。

  南方的泥瓦匠不会盘炕,李大海就在一旁指点。

  盘炕很快,两天可以盘好了,但是得等三四天,干了后,才能使用。

  在这期间,他们只能打地铺睡在地上。

  李忠义和李仁勇一整天都在城门口购买干柴。

  零零碎碎也买了一千多斤柴火。

  它们堆在杂物间里,码得整整齐齐。

  只是,李桃花她们在城里转了半天,却是一无所获。

  亳县的粮油虽然没有香河县管控得那么严,但是没有本地户籍,买粮的价格贵到离谱。

  药材亦是如此。

  顾瑾从中嗅到了不寻常的气息。

  在鹏城时,她还买到了不少药材,怎么到了亳县,反而买不到了呢?

  要么是商人借机囤货发国难财,要么是药材被大批量采购,现在奇货可居。

  无论哪种情况,这对顾瑾他们都很不利。

  李母出言安慰:“瑾儿别急,我们路上囤了一百多斤粮,今天煮饭,我将那些芡实,莲子什么的,也都搁在一起。”

  “哦,对了,还有素素给的牛肉,牛杂和粮油,加上期间囤的大白菜,干菜等,起码这半个月,大家伙都不会饿肚子。”

  李家有八口人。

  罗家有四口人。

  还有木氏和江碧玉。

  一大家子十四口人,再加上他们都是习武之人,一天消耗的粮食确实可观。

  做这么多人的饭菜,也很累的。

  顾瑾亲昵地抱住李母:“外婆辛苦了。”

  李母嗔笑:“有啥辛苦的,有你娘和素素还有三娘帮着呢。”

  这时,李仁勇嚼着米饭问:“瑾儿,柴火够不够?”

  顾瑾摇头:“不够,还得买。”

  小冰河时期,气温骤降不说,冬季持续的时间还长。

  多买些柴火,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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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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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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