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瑾怔了下。

  她本以为男人会推脱。

  毕竟,在这个时代,普通老百姓没有防疫的概念。

  倒真没有想到他会那么干脆利落就答应了。

  “行,进来吧。”

  “坐到最里面去。”

  贺磊感激道谢,无有不应。

  安顿好突来之客,顾瑾又交代家人不准和发烧的病人密切接触,才和李忠义一起离开。

  等顾瑾走了,贺磊便找机会想和李大海搭话。

  李大海没有回应。

  贺磊疑惑不解。

  这家人怎么那么奇怪!

  当家做主的居然是个孩子!

  离了大谱!

  顾瑾表示,她也不想的。

  能躺平谁不愿意躺!

  但,生活所迫,她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此刻,她蹲在一棵枯死的大树旁,指挥她大舅扒拉鸡母虫。

  一旁的包袱皮里,装的是之前薅的各种野菜。

  有葛根,地木耳,荠菜,野葱,清明草,蒲公英等等……

  其中最有份量的是葛根。

  济州人靠水吃水,少有人会进山采山货。

  这些葛根年份足,个头贼大。

  顾瑾见着后,眼睛都亮了。

  且不说葛根富含淀粉、膳食纤维、黄酮、氨基酸等营养成分。

  最重要的是它可以让人有饱腹感。

  “大舅,快一点。”

  “我们先将这些送回去。”

  顾瑾惦记着葛根,她想再多挖一点。

  李忠义将鸡母虫全部扒拉完,才直起身子。

  相比于素食,他更喜欢吃肉。

  “小瑾儿,你拿野菜和鸡母虫,葛根我背。”

  李忠义只知道葛根是一味药,却从来不知道葛根还可以当粮食吃。

  顾瑾表示她也是上大学后才知道葛根有两种的。

  一种柴葛根,一种粉葛根。

  柴葛根是药。

  粉葛根可以作为食物菜品。

  这些有关中药的知识,来自坐在她身旁的同桌。

  同桌生在一个中医世家,她本来是想学医的,但他男朋友选择了农学。

  专门研究与农作物生产相关领域的科学。

  这个恋爱脑,为了能够和男朋友在一起,义无反顾选择了和他同样的专业。

  然后,她一边学习学校的课程,一边自学中医。

  顾瑾当时大为震撼。

  只感叹爱情真伟大!

  更离谱的是,在同学精湛的医术下,顾瑾对中医也有了兴趣。

  大学四年,她耳濡目染,总算分得清什么是风寒和风热感冒。

  至于其它的,一概不知。

  回忆起上辈子的事,顾瑾叹了一口气。

  李忠义笑她:“小孩子家家的,唉声叹气像个小老头。”

  顾瑾又叹了口气。

  谁能理解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困在孩子身体里的痛苦?

  一大一小,两人背着沉重的食物回到了洞穴。

  李大海见到后惊喜不已。

  “这在哪挖这么多葛根?”

  李忠义站在洞口比划了一下,兴冲冲地说:“还有很多,等会我再去挖一点。”

  贺磊一直在留意动静,听到他们的交谈后,急忙走过去。

  “老伯,等会去挖葛根,可不可以带我一起去?”

  贺磊家穷,逃荒前粮就快吃完了。

  逃荒后,幸亏亲戚和老丈人一家接济,堪堪走到济州城。

  可是,那狗官不仅不放他们进城,还草菅人命。

  一家人慌张逃命时,贺磊只来得及攥住身旁人的手。

  等他回过神来,城门口已经是一片血海。

  婆娘何氏受了惊吓,又淋了雨,便惊厥了。

  贺磊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将人带到这个山洞的。

  李大海望着可怜兮兮的男人,侠义心肠起来了。

  不过,他在回话之前,还是看了自家外孙女一眼。

  顾瑾同意了。

  倒不是看着那个男人可怜,逃难的灾民那么多,谁不可怜?

  她想的是,葛根有那么多,就算全部挖完,也带不走。

  倒不如现在做一个顺水人情,拉拢一下关系。

  贺磊感动极了。

  他朝李大海行了一个大礼:“老伯救命之恩,我贺磊以后定当回报。”

  李大海摆摆手,郑重道:“你要感谢,就感谢我的外孙女。”

  “葛根是她找到的。”

  “也是她同意带你去挖葛根。”

  “以后你要报答,就报答她。”

  贺磊虽有疑惑,但转头还是朝小女孩行了一个大礼。

  顾瑾急忙转身避过。

  这具身体年纪小,受不起。

  这一次,他们三人带了几条绳索,方便捆葛根。

  顾瑾用镰刀,李忠义用菜刀,贺磊逃命时,所有家当都丢了,只能用一根棍子挖。

  幸好下过雨的泥土,比较松软,大概半个时辰后,他们就挖出不少葛根。

  实际上,采集葛根最好的季节是冬季。

  这时期的葛根已停止生长,进入休眠期。

  活性成分积累最多,质量最佳,口感也最好。

  但现在,人都快饿死了,要什么自行车。

  葛根可以生吃,可以直接煮着吃,也可以做成葛根粉,葛根面条等等。

  现在,逃荒路上没有条件,只能吃新鲜的葛根。

  李忠义身强力壮,他挖得最多,有五十多斤。

  贺磊虽然一直没有吃饱,但男人天生力气大,他也挖了不少,大概有三十多斤。

  顾瑾挖得最少,不到二十斤。

  李忠义见贺磊实在太累,拍拍胸膛,将他挖的葛根也背回去了。

  贺磊默默记在心里。

  三人顶着雨,回到了山洞。

  李大海一直在洞口张望。

  见他们回来,急忙搭手帮忙。

  贺磊没有雨伞也没有蓑衣。

  他冒着雨挖葛根,忙着的时候不觉得,等歇下来后,就觉得浑身发抖。

  洞中有女眷,贺磊不方便脱衣,正准备硬抗过去,顾瑾让小舅舅用油布隔出一个小空间让他换下湿衣服烤干。

  因为收获了很多食物,所有人的注意力在葛根上,没有人留意他的不适。

  只有那个小女孩观察到了。

  贺磊这才明白,为什么他们一家人听一个孩子的话!

  他连连道谢,搞得顾瑾都不好意思了。

  中午,两家人煮了一锅葛根,都吃得饱饱的。

  只有李桃花没敢多吃,小瑾儿说葛根性凉,吃多了会引发身体不适。

  “多好的雨!”

  “如果,济州城的雨水能下在自己家乡该多好!”

  李大海坐在洞口,感叹着。

  “谁说不是呢!”李母附和。

  顾瑾也很好奇。

  济州下这么大的雨,不知建州有没有下雨?

  不过,好奇归好奇,事还是得做。

  那么多葛根,她指挥着李仁勇穿着蓑衣,趁着雨水大,抓紧时间刷洗。

  到时候吃时,只需要丢锅里就行。

  未时,云收雨歇。

  逃荒的灾民有不少已经赶过来。

  他们路过洞口时,好奇张望。

  但没有一个人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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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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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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