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年纪与裴慎相仿。
两人少时便是好友。
妻子是从三品光禄寺卿郭祖仪的嫡长女,现已育有一子一女。
樊訾枋为人正直无私,自己虽然拿着裴慎给的玉佩,但户籍一事,牵连甚广,只怕他不会那么轻易应承。
丁荣贵京城那张关系网,就是顾瑾的另外一个选择。
人际往来,说得难听点,也就是互相利用对方的资源,她与丁荣贵此时的关系,便是如此。
顾瑾笑了下:“既然丁大人那么好奇,民女只能献丑了。”
她说完,转身朝房内走去,一直走到他的面前才停住。
“丁大人,看好了。”
话音刚落,顾瑾脚步猛然往前,只听得轻喝一声,她握手成拳砸在坚硬的桌面,一声细微的咔嚓声在空间响起,桌面微微晃了晃,但放在上面的茶水却是一滴未撒。
顾瑾打完收工,离去前眨眨眼说:“丁大人,刚刚那一拳,民女只用了四分力,以后,不要再用你侄子来试探我了。”
丁荣贵想要客气几句,但对方的身影很快消失不见。
他低头,望着完好无损的桌子,怔了半晌后,百思不得其所。
那丫头,挥拳时有模有样,像一个宗师似的,势头也看着大气磅礴,但这桌子也没坏啊!
他站起来,围着桌子转了好几圈,还是没有瞅到桌面有一丝裂痕!
察觉不到异样,丁荣贵只能坐下,他试探性的伸手,拿起茶杯准备喝茶。
谁知刚刚拿起茶杯,忽听得“砰”的一声,面前那张桌子轰然倒地。
他低头一看,就见那桌面四分五裂,像是被人用大锤子砸烂似的。
事情发生太突然,丁荣贵吓了一跳。
站在一旁伺候的曹氏也吓得惊呼一声。
等她反应过来,急忙跑过来:“夫君,你受伤了没。”
丁荣贵举着茶杯,端坐在椅子上,像一尊石像。一动不动。
曹氏脸色发白,她小心翼翼伸出手推了推:“夫君?”
丁荣贵这才猛然回神,他心脏剧烈跳动起来。
谁能想到看起来轻飘飘的一拳,威力却那么大呢?
是天生巨力吗?
这简直不可思议。
顾瑾的出手,印证了丁荣贵的猜想。
吴广峰大人果然是看中她的身手,所以才特意给她留了一块玉佩,让她去京城找樊大人。
这只小狐狸,说话真真假假,真难搞!
“夫人,快,将那套清天蓝釉茶具包好,明日给顾小女侠送去。”
曹氏低声应好。
明明之前背后叫的是丫头片子,这下就变成了顾小女侠,夫君这见风使舵的能力是更高了呢。
她走到房间的角落,打开其中一个箱子。
里面装的都是名贵的瓷器。
曹氏轻手轻脚从里面将那一套清天蓝釉茶具找出,好奇问:“夫君不早就知道顾姑娘身手好么,为什么还执意试探呢?”
丁荣贵按捺住激动的心情,沉声道:“不试,怎会知道她如此强!”
曹氏手一顿,点点头:“夫君说的是,妾身见顾姑娘束发只用了一根发带,要不明日送礼时,加一根碧玉簪?”
丁荣贵摸摸胡须,“可。”
顾瑾不知道自己露了一手后,在丁荣贵眼中身份有了天翻地覆的变法。
此时,顾瑾已经回房,见她推门进来,顾安噔噔噔跑来。
她现在不到两岁,走路走得还不太稳,一步一蹬的,像一只小企鹅,可爱极了。
顾瑾急忙弯腰伸手:“慢点,慢点,别摔着了。”
李桃花小声说:“没事,孩子都是摔大的,摔着摔着就会跑了。”
她顿了顿,又呶呶嘴:“瑾儿,那人找你啥事?”
顾瑾:“没什么事,就是想试探我到底有几分实力。”
李桃花冷笑:“都同行这么多天了,咋还那么多花花肠子,当官的就是心眼多。”
顾瑾抱着安安站起来:“哈哈,你家闺女心眼更多,放心,娘,丁荣贵在我手里,讨不了好。”
她又不是真的只有十岁。
上辈子无论是上大学,还是后来的职场,每个人心眼都多得像一个筛子,历练了这么多年,丁荣贵,她还真不怵他。
陪两个妹妹玩了会,李桃花怕累着她,硬将她们抱走:“别吵着姐姐,娘陪你们玩。”
罗芳华也凑过来拉住顾秀的手:“妹妹,我来和你玩翻花绳。”
顾秀眨眨眼:“可是我现在不喜欢玩翻花绳。”
罗芳华惊讶极了:“你昨天不还很喜欢玩吗?”
顾秀:“昨天我才学,只觉得挺新奇的,所以好玩,但今天我已经学会了,而且你也已经玩不过我,我还是去看书吧。”
罗芳华唇瓣微张,无奈极了。
小瑾姐姐没有回来前,秀妹妹就一直在看书,罗芳华想偷懒来着,但见比自己小的孩子还那么用功,只能陪着一起念书。
这才休息一会,她又要念书,是不是太用功了?
她振振有词劝道:“秀妹妹,瑾儿姐说过了,要劳逸结合,你这样,会累的。”
相对于念书,罗芳华更喜欢练武,她拿着书本就想睡觉,舞刀弄枪,心里就很高兴……
顾秀放下书本:“不累啊,书多有意思,再说,我要真累了,就打一会拳,姐姐说过,动静结合,一张一弛,能让我掌握更多的知识。”
罗芳华:“……?!”她只是想玩一会,怎么就这么难!
白素素见状,走过来小声说:“芳华,你要不想念书,要不陪婶婶绣花?”
罗芳华吓得连忙摇头:“不不不,婶婶,我喜欢念书的。”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绣花可难了,一不小心手指就会被针尖刺出血,还不如念书呢。
两孩子规规矩矩坐在床上,白素素莞尔一笑,拿起绣棚绣花。
顾瑾冲她比了大拇指。
统一着装,可以更好增加团队的凝聚力。
前几日路过花海城,正好有一个布庄倒闭,顾瑾买了不少麻布。
几天下来,娘亲和木氏她们有空就缝制衣服,眼下已经做好三套衣裳。
白素素见了后,说在周国,大家族都有家徽,比统一着装更有凝聚力,顾瑾听了,觉得她说得非常有道理。
如今乱世动荡,所有人都希望能平安顺遂,寿终正寝……
最终,经众人商议,门派的门徽索性就定了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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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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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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