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姣姣将脑袋靠在阿娘的肩上,宛若一块牛皮糖般,抱着阿娘不撒手。
她说的可是实话,在家一辈子做姑娘怎么了,她阿娘不也是一辈子没有嫁人,未出阁就生了她吗?
比起嫁人来,去夫家伺候公婆与丈夫,盛姣姣反而觉得,她阿娘的这日子,过得才舒心呢。
当然,前提是齐家人从来都没有嫌弃过齐大姑娘。
母女两个在房里说着贴己话,又听盛姣姣问道:
“阿娘,我阿......就是那个生了我的男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从来不问阿娘这些,上辈子不光光齐家人对那个男人充满了怨怼,盛姣姣的内心,也相当的不喜欢那个男人。
因为所有人都在说,齐大姑娘,也就是盛姣姣的阿娘,早年间遇人不淑......此事在读书人看来,当是极为不堪与放浪的。
但治寿郡民风彪悍,齐大姑娘当年真心爱慕那人,还未成亲,便主动跟那男人颠鸾倒凤,没有夫妻之名,就有了夫妻之实。
后来男人走了,留下一点钱财,说将来会回来迎娶齐大姑娘,结果他一走,齐大姑娘就有了身孕。
这事儿怎么看,都是那个男人太过于薄情寡信,话本子上经常会有这样的桥段,这种负心人说离开,基本上都是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的。
谁也说不清当年的齐大姑娘,内心究竟是怎么想的,她偷偷的瞒下了自己怀有身孕一事。
但到底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这肚子一大,便瞒不住了,硬生生的就是给人瞧了出来。
村里便有人问齐大姑娘,是不是大肚子了?
这齐大姑娘也是个憨憨一般的性子,直接就承认了,她是跟男人睡了,咋滴了?肚子这么大看不见啊?
她这样的坦荡,倒是把齐家家长们给气得直跳。
但等他们发现的时候,齐大姑娘的肚子已经显怀,把齐大姑娘肚子搞大了的男人都走了好几个月,就是骑马去追,都没可能把那男人给追回来了。
于是没法,齐家只能让齐大姑娘把孩子给生下来。
生下来还不算,齐大姑娘还一根筋的执拗着,认定了那个搞大她肚子的男人,总有一天会回来的,虽然她连他去哪儿,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他姓盛。
自此给女儿冠了“盛”姓,是死活都不肯再嫁了。
原本齐家人极不待见这个女娃,盛姣姣出生之前,齐大姑娘的几个哥嫂还琢磨着,要把盛姣姣抱出去直接溺死,免得齐大姑娘将来更难嫁人了。
结果孩子一落地,齐老太太的几个儿子,站在院子里,正准备干掉盛姣姣的工具。
屋子里的周氏抱着盛姣姣一看,有些诧异了,
“哎呦,这姑娘怎么生的白红白红的?”
说着,就抱着孩子出来,给另一间房里正气的抹眼泪的齐老太太看。
这老太太因为养出来的大姑娘过于奔放,做出这种丢人的事情来,气的哭了好几个月。
一听见大儿媳抱着的小女娃的哭声,便是皱着眉头。
一脸嫌弃道:
“哭的跟只猫崽仔似的,一点儿不敞亮,在咱们这土坳坳里,哪里养得活哦。”
说着,便往大儿媳抱着的襁褓里一看,又是挂着眼泪笑了起来,
“不像咱们这儿的人,小小的一只,忒秀气了些,皮子也不黑不黄的,嗯,养养看,能不能养活这娇贵的小东西,只能看她们娘俩的造化了。”
就这么着,因为齐老太太的一句话,院子里头,几个磨刀霍霍向姣姣的黑壮大汉子,才是歇了要弄死盛姣姣的心思。
从此往后,那个男人就成了齐家的一个禁忌。
谁都不准说,谁都不能提。
齐家人憋着一口气,把齐大姑娘和盛姣姣养了起来。
养着养着吧,见惯了姑娘们长得黑黄糙,一个个宛若女土匪一般的齐家人,瞧着盛姣姣这粉雕玉琢,精致可爱,娇气美萌的模样儿,也不知怎么的,心里对盛姣姣升起了无限的怜惜。
他们黄土村女娃娃也多,可就只出了盛姣姣这么一个肤白貌美,水嫩水嫩的姑娘。
这可稀罕的紧。
要知道,这黄土高坡上缺水,家家户户养出来的女娃都糙的很,皮肤不是蜡黄就是腊黑色,头发毛毛躁躁的,仿佛一把笤帚,把姑娘倒立起来,就能扫个院子了。
单单只有盛姣姣是个例外。
漂亮的人,天生就能获得更多更好的待遇。
这句话在盛姣姣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因此,盛姣姣被老太太稀罕的紧,看的也格外的娇气。
家里三个舅舅生了三个儿子,没有一个女儿。
几个大汉子对着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女娃娃,当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就连声音都不敢说大了,就怕吓着盛姣姣。
再加上虽然素日里,齐大姑娘和盛姣姣都吃着齐家的,但齐大姑娘能做得一手好绣活儿,盛姣姣上私塾的钱,都是齐大姑娘做绣活儿赚来的。
倒也没给齐家增添太多负担。
因而盛姣姣在齐家的日子,过得相当舒心。
平日里盛姣姣想要个什么玩意儿,齐家有钱,争相着就给买了。
没钱,大家伙儿商量着,凑钱也要给她买。
她在齐家是当真被众星拱月般的疼冲着的。
“怎么突然想到问这个?”
齐大姑娘一愣,看向在她身边撒娇的盛姣姣。
她从来不问她阿爹的任何事,齐大姑娘也知道自己未婚产子这件事做的不对,因而也从不向盛姣姣主动提起她阿爹。
盛姣姣的头,靠在齐大姑娘的肩上,她娇声道:
“就是好奇嘛,阿娘,您看我生得这样好看,那我阿爹是不是也一样俊美异常?”
所以齐大姑娘当年才会未婚产子吧?
盛姣姣莫名的想到了上辈子的盛国师,那个总会买些奇奇怪怪民间小玩意儿进献给她的男人。
盛国师身形伟岸,这自不必说,可是他满脸络腮胡子,脸上还横七竖八的,被划了不少的伤痕,说难看吧,这也谈不上,就是吓人。
能把小孩儿都吓哭的那种吓人。
齐大姑娘的脸一红,抬起手指来,戳了戳女儿的额头,嗔道:
“脸皮厚,哪里有这样赞美自己的,你啊,长得像你阿爹,跟你阿爹就像是一个模子拓出来的......你阿爹的确生的好看,我第一次见到你阿爹的时候,是在戈壁土窟里......”hΤTpS://WWω.sndswx.com/
这绝不是一个才子佳人的故事,因为齐大姑娘不是什么佳人,她同样皮肤黑黄,却身形窈窕,有种另类的野性美。
盛姣姣的阿爹,也不是什么才子,而是一个受了重伤,不得不躲在隔壁土窟里的落魄江湖人。
那个时候的齐大姑娘,可比现在野多了,她能骑着马从跳马湖一路到郡北去,也就在那里,遇上了身受重伤的盛大侠。
说不清是什么吸引了彼此,发生的时间太长了,等待的时间又太久了,齐大姑娘的回忆都显得晦涩与泛黄。
她笑了笑,轻抚盛姣姣的脸颊,说道:
“你阿爹说了,处理好了那些追杀他的人,他就会回来寻我,说是要入赘咱们家,从此往后,隐姓埋名,再也不在江湖上漂泊,好好儿的,安心的和我过日子哩。”
说着说着,齐大姑娘的眼中似浮出了一层水光,她吸了吸气,又叹道:
“他还不知道阿娘有了你,如果他知道了,一定会满心欢喜的。”
“阿娘,一直到现在,您还相信他一定会回来吗?”
盛姣姣拿起一块帕子,替齐大姑娘揩了揩眼角。
“他会的。”
不知道为什么,齐大姑娘对盛大侠充满了信心,她温柔的看着盛姣姣,
“你阿爹是江湖人,江湖人最重承诺,他说了会回来,就一定会回来的,如果他回来,看到你长得这样好,你阿爹满身的伤与痛,都会觉得值得。”
两个人的感情,就只有两个人才能说得清。
尽管全世界所有人,都认为齐大姑娘被男人骗了,可是她依然在固执的等那个男人,等那个十几年前,躲在土窟中,满身是伤的男人。
她坚信他一定会回来。
盛姣姣见齐大姑娘这个样子,心里头的酸楚感就别提了,她不断的告诉自己,或许她也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那个让齐大姑娘终生不嫁的男人。
可是十几年了啊,究竟是什么人什么事,可以把一个男人困住十几年,让他抛弃了齐大姑娘十几年,而不得见呢?
除了负心薄情,还能有什么解释?
“姣姣,姣姣,你快出来看。”
牛菊的声音在绿荫满院的院子外响起。
屋子里,盛姣姣从阿娘的肩上抬起头来,同阿娘说了一声,急忙出了自己的屋子。
她走到篱笆边上一看,牛菊站在齐家院子外面,脚下牵着两只羊。
盛姣姣问道:
“你买了羊?”
她已经连续让牛菊卖了好几天的苹果。
并且一次比一次卖的数量多。
之前一天还只是一背篓的苹果,后来就让牛菊牵了她家的老马,驮着两筐苹果去集上卖。
每一天,牛菊卖苹果的钱,都会老老实实一个铜钱不剩的交给盛姣姣。
她会拿出一些钱来,给牛菊当工钱。
每隔一天,盛姣姣还会额外给牛菊几百钱,让牛菊帮她从集上买一只羊回来。
现在齐家的院子里,有五只羊了。
就只见牛菊满脸都是高兴的神色,点头,道:
“对,今儿集上的羊又掉价了,现在百来钱能买到一只,姣姣,这是你的羊,还多了许多钱。”
她说着,给了盛姣姣一只羊,又还了盛姣姣多余的钱。
“这羊的价格,真是一日不如一日啊。”
盛姣姣感叹着。
其实郡北的人完全没有必要这么着急卖羊搬迁,因为这几年内,属国真的打不过来。
“是啊,姣姣,你比我有见识,你觉得集上的羊还会再掉价吗?”
牛菊眼巴巴的望着盛姣姣,盛姣姣的背后,齐家院子里已经有了好几只羊,这是她的目标,她也想有那么多的羊。
“会的,还会再掉一阵。”
盛姣姣说的肯定,见牛菊一脸懵懂的样子,她解释着,
“许是以为集上有贵人在,兵力强盛,我大哥哥与谭戟又都出名儿了,所以跳马湖最安全,郡北的人都往跳马湖跑了。”
盛姣姣活着,将一把钱放回了自己的衣袖。
牛菊完全没听进盛姣姣的这番话,她只沉浸在依靠自己,买了一只羊回来的喜悦中,听盛姣姣这样一说,立即高兴道:
“这样,我很快就会有第二只羊,第三只羊了,太好了。”
盛姣姣见她这样,便是问道:
“既然现在羊掉价了,你手里少说也有几百钱了,为什么不多买几只羊回来?”
按照盛姣姣给牛菊的工钱,她其实早就可以买羊了,可是牛菊一直没有动作,也就是在今日,牛菊才牵了回来她的第一只羊。
“我也想的,可是我每天的工钱,都被我阿娘拿走了,她说给我留着做嫁妆。”
牛菊说的毫无心机,现在羊价虽然掉了,可是她的钱大部分都放在了她阿娘的手里。
她虽然有些不舍,但她阿娘说的话也没错,就只能任由她阿娘将手里的钱全都拿走了。
看她这模样儿,盛姣姣甚至都有些怀疑,如果不是因为今天的羊价突然掉了,牛菊估计还不能买到一只羊。
于是盛姣姣叹了口气。
她说道:
“你每天也不要把工钱全都给你阿娘拿着了,自己多少留出来一些,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啊。”
“我阿娘直接就拿走了,我也没办法,还好她只是替我存起来做嫁妆,也没有做别的用途,随她了。”
牛菊没有在意那么多,话未落音,就只见她急匆匆的赶着另一只羊,牵着她阿爹的老马,往自己家走去。
又回头冲盛姣姣挥手,笑道:
“我给我阿娘看看我的羊,姣姣,总有一天,我也要养十几只羊,不,我要养二十几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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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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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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