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方墨和那一开始发现青烟的小男孩,一人嘴上叼着一根棒棒糖,皆是坏笑看着这一幕。
刚才就是那一开始在李浩文坟前碰到的少年,带着方墨找到了那熊孩子爷爷的墓碑。
找到了熊孩子爷爷的墓,方墨二话没说,就开始对遗像进行了改造,口中还振振有词。
“既然不让我教训孩子,那我替他帮当爷爷的烫个爆炸头,应该没人有意见吧?反正你家孙子也挺喜欢玩鞭炮的。”
“大哥哥,你说那家人一会要是生气了,会不会报复你朋友?”
方墨离开凤栖山的时候,在李浩文坟前碰到的那个少年也跟着朝山下走去。
方墨虽然不是特别喜欢小孩,但对这个小兔崽子却有种说不上来的别样亲切。
尤其是他刚才还帮忙带路找到了熊孩子爷爷的墓碑。
“那不至于,他们要是敢对李浩文的坟墓动手动脚,过两天老子就让人把他们家老爷子的坟都给刨了。”
方墨可从来都不是一个认亏的主。
虽然他并不算很小心眼的人,但若是对方敢挑衅,方墨也绝对不会客气。
闻言,少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对了,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李文哲……”
他居然也姓李?
李在华夏算是个实打实的大姓,张王李赵统称为华夏四大姓氏。蜀南文学
基本上大街中每十个人其中就有起码一个姓李的,要是统计的人数多一些,这个比例会更高。
说不定每一百个人里都能揪出来二十几号姓李的同胞。
所以少年姓李没什么奇怪的。
但方墨依旧觉得很凑巧,或许是缘分使然,在李浩文坟头认识的这个少年,竟然和自己去世的好兄弟一个姓氏。
而且名字里同样还都有一个文字。
要不是他年龄都约莫十一二岁上下,方墨差点都要怀疑自己与生俱来的这种好感,不会是因为这小屁孩是李浩文投胎吧?
“我叫方墨,方寸的方,墨水的墨。”
“也别大哥哥,大哥哥的叫了,听上去怪别扭的。”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个小妞在喊我呢,你就喊我方墨哥或者方墨大哥吧!”
李文哲‘哦’了一声。
二人又是接着朝山下走了一段路。
某一刻,李文哲突然开口道;
“对了大哥哥,你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谈过恋爱吗?”
闻言,方墨疑惑地看了一眼这小小少年,耸耸肩;
“结婚了,估计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家小孩都要出生了,怎么啦?”
一个年龄才十几岁出头的小孩,突然问自己关于婚姻恋爱之类的问题。
方墨感觉还是相当古怪的。
听到这话,李文哲脸上一喜。
“大哥哥,我想让你帮个忙。”
“你说。”
方墨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头。
一个小屁孩能有什么坏心思?
只是他依旧好奇,这名为李文哲的小小少年,能有什么忙非得找个最起码谈过恋爱的人士帮助?
孩子没啥心眼,说话之前都喜欢加个前缀的问题。
要是刚才方墨回答没结婚,也没谈过恋爱,估计李文哲后面就不会接着说下去了。
所以他那个前缀肯定跟待会想咨询的问题有关。
李文哲小脸掠过一抹纠结;
“我想跟我喜欢的女孩子告白,但我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我怕他拒绝我……”
话到一半,方墨便是瞪大了双眼。
等等……
什么鬼,他在说什么虎狼之词?
告白?
害怕被拒绝?
这是一个年仅十一二岁的少年应该吐出来的台词吗?
年仅十一二岁居然就有谈恋爱的打算了?
都说10后出生的孩子们成熟,方墨以前还在想,大家都是从这个年龄阶段过来的,小孩子再成熟又能成熟到哪里去。
他做梦都没想到,居然会早熟到这个程度。
“你在跟我开玩笑?”
下一刻,方墨嘴角剧烈抽搐看向李文哲。
谁知道少年却摇了摇头;
“没有啊,我是认真的。”
说完,他那稚嫩的小小脸蛋还露出了一副向往和憧憬;
“我喜欢这个女孩子很久了,从我一年纪见到她的第一面开始,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她。”
“额……”
炸裂发言再度席卷方墨的耳膜。
一年级开始?
怪不得大家成天嚷嚷着狼多肉少,未来男孩子找老婆艰难。
方墨自己作为闪婚人士还没有这层觉悟。
现在他算是体会到了的什么叫真正的内卷严重了!
找老婆,要从娃娃抓起。
想要三十岁不打光棍,就得十三岁开始泡妞。
赢就得赢在起跑线上!
一念至此,方墨脑海中又是浮现出了一个问题。
那……老子一年级的时候在干嘛?
上课摸鱼,下课睡觉,虽然当时的女同桌也挺漂亮,但方墨压根丝毫不带怜香惜玉。
但凡她胳膊肘超过一点三八线,方墨就要用铅笔扎她。
沃日!
这样一想,我那些年错过了多少爱情啊!
跟眼前十一二岁出头就已经做好谈恋爱准备的李文哲相比。
我简直是在荒废我的童年,浪费我的青春啊!
“咕噜。”
吞咽了一口唾沫之后,方墨压下心中的惋惜。
他自我安慰道。
没事,反正我有月澜姐了。
老天爷待我不薄,知道我这种低情商儿童找不到老婆,还给我发配了一个。
下一刻,他看向李文哲;
“我觉得吧,表白,你有50%的成功率,毕竟无非就是接受或者拒绝这两种可能。”
“既然一开始你就喜欢人家,就不是抱着只做朋友的心态。”
“那你们以后也就是两种结果,要么是表白被拒,两人朋友都做不了,要么是被接受,成为情侣。”
“但无论是哪一种,我觉得结果,都要比你现在这样一个人在背后纠结要好很多……”
“额,你在干嘛?你不会在记录我刚说的那些话吧?”
“其实我也没什么恋爱经验,我就是随口胡诌的。”
话到一半,方墨突然注意到李文哲掏出手机,开始哐哐哐地打字。
还以为这小小少年,是被自己一通网上学来的感情学讲到动情,打算抄笔记呢!
谁知道凑近一看。
好家伙……
“你这就表白了!?”
方墨瞪大双眼,盯着李文哲手机上的屏幕。
李文哲;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女方;喝多了?
李文哲;没有。
女方;家里没镜子总有尿吧?
李文哲;???
女方;什么表情?你不会以为你表白我就会直接接受吧?
李文哲;哦,没事,反正你是我心动的第一千零八百六十一个女人,不同意无所谓。
女方;啥意思?合着我在你这才只能排到一千多?
李文哲;不,现在已经在一万开外了。
女方;那你刚才还说喜欢我?
李文哲;啥时候?哦,那是一分钟之前的想法,现在我的想法已经发生改变了,况且我刚才在玩真心话大冒险。
女方;大冒险给喜欢的人表白?
李文哲;不是,给列表最丑的女人表白。
女方;……
女方;呵呵,最丑的都看不上你。
李文哲;我还怕你答应呢,不然怎么叫大冒险。
好一波极限拉扯!
方墨看的眼皮子狂跳。
这尼玛顶级对抗路般的聊天,竟出自两个年仅十岁出头的小屁孩?
这段聊天记录放出去,任谁也想不到是两个初中都没上的小年轻。
很快,李文哲再给对面发消息。
收到的只有一个❗,显然对方已经给他拉黑了。
“这就是你说的,从一年级开始喜欢到现在的女人?”
方墨瞪大双眼盯着少年。
李文哲撇撇嘴;“是啊,当初真是瞎了眼。”
方墨;???
“呵,自负的女人,还好她没接受我,不然我肯定都要后悔了。”
日啊,大哥你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女人,因为表白不接受你,你居然就这样分分钟把她放弃了!?
拿得起放得下,十岁出头的小孩竟然活的如此豁达吗?
说变心就变心?
下一刻,李文哲收起手机,看了一眼神色错愕的方墨;
“哥哥,你咋了?”
“别,别叫我哥。”
“你才是我哥……”
方墨诚惶诚恐,看向李汶翰的眼中满是敬佩。
心中油然而生一句,吾辈楷模,后生有望。
看来舔狗这个职业,10年之后就要后继无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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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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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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