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大坡镇的一处十分偏僻山谷中,不时传来阵阵马的嘶鸣声············
山谷中,叶明盛在古三思的陪同下,巡视起了马圈。
看着占地庞大的马圈中,活蹦乱跳的各色健马,叶明盛不由微微点了点头。
这些从契丹换回来的战马,古三思把关的还是严格,一个个都是非常的健壮,匀称,皮毛也十分的光滑,看上去就非常的有精神。
“三思,你这一次干的不错!”环视了一遍这些战马,满意的叶明盛向着古三思表扬道:
听到叶明盛的表扬,古三思恭谨的拱手说道:
“我能完成这桩交易,多亏了大人批下来的这一千两银子,要是没这一千两银子的帮助,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此事的·········”
“大人,这一千两银子,我送了耶律朋的宠妾一些金银首饰,花了五百两,给耶律朋的宠臣柯石槐买了一些古文典籍,又用了三百两银子,这剩下的二百两银子,就都在这里了!”
一边说着古三思从怀中取出了两张一百两的银票,双手奉给了叶明盛。
看了一眼银票,又看了一眼古三思,叶明盛淡淡的说道:
“你帮我办成了这么大一件事,我一定会重重的赏你,这银子你就拿着吧,你们一家子挤在城东的那个小院子里,未免太挤了一些,我会让人给你们一家,在城中好地段寻一处大宅子的!”
手头并不富裕的古三思,听到叶明盛的安排后,也是没有惺惺作态,跟叶明盛多客气直接开口说道:
“多谢大人赏赐!”
说完便是将银票放回怀中,古三思又是向叶明盛有些神秘的说道:
“大人,这一次和契丹人的谈判,除了这一千匹战马之外,我还给大人您弄了一个好东西!”
“什么东西?”叶明盛有些好奇的问道:
叶明盛深知古三思这个自己手下第一谋士,也是唯一的谋士,性格一向沉稳,他既然说是一个好东西要送给自己,那这个东西绝对不会是普通货色·············
古三思闻言微微一笑,差人牵出了一匹又黑又亮的高头大马,向叶明盛缓缓走来。
这匹大黑马膘肥体壮,头扬的高高的,眼睛中满是晶莹的亮光,一看就是英武不凡,它修长的四肢十分结实,蹄子又大又圆,浑身每个部分都是那样的合理,每块肌肉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让人一看便是忍不住对喜欢上了它。
马圈中的这些战马,虽然也很不错,但是和这匹大黑马一比较,那就真的是相形见绌了,根本不是一个在一个层级之上。
“大人,在那柯石槐的劝说下耶律康知道大人,您是武将出身后,便是安排了这个战马,送给大人您做一份小礼物”指着大黑马,古三思笑着向叶明盛介绍道。
叶明盛闻言旋即走到了,这批大黑马面前,静静的打量起了这匹黑马,作为一个男人,叶明盛天生就喜欢,那种飞一般速度带来的肾上腺素飙升的刺激感受。
而现在作为一名马上将军,一匹好马无疑更是能够衬托出叶明盛,身为武官矫健骁勇的气质,因此对于这匹大黑马,叶明盛真的是越看越喜欢,恨不得马上就骑着它在山谷中跑两圈············
这匹马除了看上去威风凛凛外,似乎也是很同人性,刚才被那些随从牵着的时候,恨不得鼻孔朝天,一副不可一世的架势。
但是等到叶明盛从随从手里,接过缰绳的时候,它却是像是了明白什么似的,不仅十分温顺,还亲呢的用着马头,来蹭叶明盛的脸。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好马,好马!”
一连说了两遍,见猎心喜的叶明盛,终于是按耐不住心中的欢喜,直接便是翻身上马,轻轻的一拍马屁股,这大黑马也是十分听话,载着叶明盛向远处奔驰而去。
“呼···········”
感受着耳边呼啸着的风声,骑在马背上享受着这份刺激的叶明盛,脸上的笑容越发浓郁起来。
足足骑了一炷香的时间,意识到自己还有正事的叶明盛,这才恋恋不舍的从大黑马的马背上下来。
“你告诉耶律康,他的这份礼物我很喜欢!”得到宝马的叶明盛,笑着向古三思交代道:
“大人喜欢就好,这匹马还没有名字,大人不妨为它取一个名字!”见到叶明盛对这匹马如此喜欢,古三思也是笑着说道:
“没有名字?那就叫它·······黑云!”
回想刚刚起骑在它身上,那种如同坐在云中飞驰的感觉,心中有了答案的叶明盛当即说道:
“好名字!”古三思随声附和道
得到了宝马黑云后,心情不错的叶明盛在马圈中用了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巡视一遍,叶明盛虽然对这一千匹战马很满意,但是看着战马被阉割的下体,他却是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马是动物,虽然是经受过了严格的训练,可以用来作战,它们仍旧保留了它们最原始的野性。
发情期的公马如果不阉割去势的话,脾气将会非常的暴躁,抵抗意识强烈,攻击性也会很强,将人活活踢死的事情,也是屡屡发生,骑兵骑上这样的战马去战斗那无疑就是去找死!
因此没有办法,这个时代所有的战马,几乎是都是被阉割过的。
这样做虽然了保证战马的可靠性,让战马变的温顺,可使用,但是却也有一大坏处,那就是这些被阉割战马丧失了生育能力,他们无法让母马受孕,产生下一代,把他们优良的基因传承下去·············
看着叶明盛脸上充满可惜的表情,古三思沉吟了一下,试探着开口问道:
“大人,可是想要弄一个马场?”
见古三思猜中了自己的心思,叶明盛也没有否认,有些无奈的感叹道:
“是啊,没有自己的马场,只靠外购战马那就是无根的浮萍,受制于人啊,人家说什么时候不卖你,就不卖你,自己的命运还是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稳妥!·”
“我这几个月来,一直在筹备组建一个马场,也是找了一些良种马,可惜都不是很满意!只靠现在的这些种马,生出来的最多也就是驮马,远远达不到战马的要求·············”
说完叶明盛想起自己刚刚得到那匹黑云,心中更是非常的遗憾,黑云虽然神俊,放在马群中一看就是马王般的存在,但是可惜的是黑云也是被阉割掉了,要不然黑云就是作为种马的不二马选!
听到了叶明盛的话,古三思思考了一下,向着叶明盛说道:“大人,种马这件事情,我来想办法吧!”
“哦?你有什么办法?”见古三思将这件事情揽了过去,叶明盛也是稍稍有些意外。
如果说战马是游牧民族的命根子,那么这种马就是命根子中的命根子了。
价钱给到位了,契丹人或许会卖给你战马,但是哪怕你开出天价,契丹人也不会将他们的种马卖给你,如果不是这样,叶明盛也不会如此头疼,早就找到了一些让他满意的良种马了。
“现在还没有什么具体办法,但是应该可以试一试!”古三思想了想解释说道:
叶明盛闻言也就没有太在意,只是叮嘱道:“你尽力而为就行,不用太勉强了!”
结束了对这批契丹马的视察后,叶明盛就是让古三思将这一千匹契丹马,移交给了准备开赴响水原接替郭志平。
连夜返回了丰州的总兵府后,叶明盛会见了郭志平,听取了郭志平对骑兵营现阶段情况的一个汇报,了解了骑兵营接下来发展和作战,所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在叶明盛的全力支持下,郭志平的骑兵营在人员,武器,经费方面是不缺的,而有了这一千匹契丹马,骑兵营对战马的需求也是大大的缓解。
现在骑兵营唯一缺少的就是时间!
叶明盛给骑兵营补充进来的这些士兵,虽然单兵素质都很高,是其他部队的尖子,但是因为战马就那么多,叶明盛又为了尽快让自己骑兵部队形成战斗力,变成一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拳头,更是集中全力发展骑兵营,将自己手中的战马资源高度集中,提供给骑兵营。
这就导致其他的部队中,战马非常的少见,战马少了士卒自然就是得不到马术和骑兵战术的训练··········
因此补充进来的这些士兵,对于骑兵这一兵种而言,大部分都是新人,需要从最基本的学习骑马开始,然后在进行骑兵战术的训练。
根据郭志平的说法,这一过程至少要持续,三到五个月的时间,这也就意味着,叶明盛虽然将骑兵队,扩大到了骑兵营,但是他想要骑兵营的两千五百名骑兵,全部投入到战斗之中,至少需要等到明年三四月份了。
意识到这一点叶明盛,虽然有一些失落,但是根据郭志平的解释,他也算是明白这是一个跳不过去的必然过程。
心中盘算了一下,叶明盛向着面前神色恭谨的郭志平询问道:“三个月之内,如果有战事爆发,骑兵营有多少人能够投入到战斗当中来?”
“大帅,你要问的是多少人的话,我们骑兵营全员都可以参加,但如果是骑兵的话,应该可以达到一千五百人左右!”
一千五百人虽然距离叶明盛预想中的两千五百人,差了足足四成,但是看着郭志平一脸为难的表情,叶明盛也就明白,这应该已经是极限了,就算在逼郭志平,恐怕也无法得到更多了,所以也只能是勉强点了点头。
说完正事叶明盛又跟郭志平再次强调了一遍,自己对他的信任,告诉他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自己就是他最坚实的后盾···········
对于叶明盛的鼓励,郭志平在感动之余,也是十分的上道,跟叶明盛在丰州城要了一处大宅子,说是要把他爹,还有妻儿老小,都搬到丰州来。
叶明盛虽然相信,郭志平对自己忠诚,毕竟除了他叶某人之外,放眼辽阳全境,没有人会给他一个招安归降的土匪,这么大的权力,这么多的资源,让他这么放开手脚的施展他的才华!
但是如果有这些“人质”在,叶明盛自然也就更能高枕无忧不是?
尽管对郭志平的提议有些心动,但叶明盛自然不能表现的太露骨,别人一说自己就立马答应下来,所以在虚情假意的拒绝了郭志平的两次后。
叶明盛才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答应了郭志平的请求,并表示自己一定会妥善安顿好郭志平的家人。让郭志平不用有什么后顾之忧。
对于叶明盛的安排,郭志平是千恩万谢,感谢叶明盛的恩典,留着郭志平在总兵府中,吃了一顿家常便饭后,叶明盛便是送他离开了。
解决了郭志平的事情,尽管天色还早,但是这段时间已经忙成狗的叶明盛,却是决定偷得浮生半日闲,给自己放个小半天假,溜出总兵府,去街面上的茶馆,喝喝茶听听相声,评书,看看戏剧,好好放松放松。
这个时代因为没有手机,电视,互联网这些东西,评书,相声,戏剧等,就已经是这个时代劳动人民的最好的娱乐设施了,虽然和后世的百花齐放,种类繁多无法相提并论,但是叶明盛亲身体验之后,觉的还是挺有意思的。
尤其是在那种人声鼎沸的茶馆里,在一个僻静位置,点上一壶清茶,在要些精细糕点,一边喝着茶吃着糕点,一边听着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谈天说地评古论今,可以说是别有一番风味,能够当人真真实实感觉到那种,让人感到很舒服的浓浓烟火气。
除了茶馆酒楼娱乐场所吱哇,丰州当然也有青楼,这样的烟花之地,可以供消遣发泄欲望。
但是叶明盛稍稍有些精神洁癖,相比于风尘女子,他更喜欢良家,再加上也怕沾染上一些不干净的病,所以叶明盛对于烟花之地,还是敬谢不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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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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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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