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三年抱俩,冷硬军官别太宠林喜喜>第104章 亲情不比爱情差
  到陵县已经是下午的时间,或许是座位又宽又软,林阮并没有觉得多累。

  与京市高铁那样的大站不同,陵县站台又破又小,还有一侧正在维修。

  人群拥挤,林杨拿着箱子吐槽,“这么点小地方,维修了半年还没好。”

  林阮抱着初一,往那边看去,只有零星几个工人,旁边戴着白帽子视察工作的却不少。

  周傅川一下车,先将外套给脱了,他里面穿了短袖。

  十月初,京市的气温下降的很快,陵县却还有三十来度,不输夏天。

  “热死,听我妈说半年没下过雨,河水都干了。”有人叽里呱啦的和同伴吐槽。

  林阮从箱子里将初一的短袖拿出来,带着他躲到阴凉处换上。

  下车一小会儿,小崽子出了满头汗,“妈妈,热。”

  “待会回家开空调就不热了,再等一下下。”林阮安慰他。

  周傅川站在他们旁边,不知道给谁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挂断之后,他告诉林阮,车已经在外面等着。

  林阮点了点头,以周傅川个人的本事,搞到一辆车不是什么问题。

  他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想攀上他和周家的人多的是。

  三人出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来接人的林招平,他站在太阳下等着,一身警服笔挺。

  “招平叔叔!”林阮抱着初一出站,扬声喊林招平。

  “太阳这么大,我们自己回去也可以的。”林阮看着走过来的林招平,语气抱怨,“站在阴凉处也可以呀,万一中暑怎么办?”

  “没注意。”林招平对林阮笑笑,看向她怀里的孩子,笑容加深,“这是初一?”

  “对,初一,这是小外公,你和小外公打个招呼。”林阮捏了捏儿子的小手。

  林招平年纪比林父小,关系亲近,才叫声小外公。

  “小外公~”初一听妈妈的话,乖乖的和林招平打招呼。

  “唉!乖崽。”

  林招平眼角的皱纹都笑了出来,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厚实的红包,塞在初一的手里,又拿出手机调到音频,里面传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小外公给初一的见面红包,保佑我们崽崽健康长大,平平安安。”

  红包是一大早准备好的,陵县这边的习俗,女儿带外孙回家,要给红包,放炮仗,给小孩讨个好彩头。

  林招平想着林和不在了,这些该他来代兄弟做。

  “陵县禁鞭炮烟火,叔只能拿录音代替,软软你别介意。”林招平还有些不好意思。

  林阮红着眼角摇头,哽咽道:“怎么会,谢谢招平叔叔。”

  “妈妈~”

  初一双手握着红包,急促不安的喊林阮,他什么都不懂,但看见妈妈哭,初一心疼。

  “没事,妈妈是太高兴了。”

  林阮安抚小孩,没有人不希望能有个挂念自己的长辈。

  林招平像小时候一样,摸了摸林阮的头,柔声说:“回家了,开开心心的。”

  林杨抿着唇看了看周傅川,他不明白,林阮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还会有人不珍惜。

  他输在了年龄上,林阮和他一起长大,只把他当弟弟看。

  林杨是喜欢林阮的,但是他知道林阮绝不会和他有可能。

  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注定成为家人,哪怕出了五服,已经远的不能再远。

  所以林杨选择永远隐瞒年少时的行动,做林阮的弟弟也很好,他们会是相互扶持的亲人。

  亲情永远不会落后爱情,他始终在林阮的身边,有一席之地。

  林杨希望姐姐可以快乐幸福,因为她值得。

  周傅川不知林杨的心理路程,他看着不远处的林招平,心里尊敬许多。

  此前,他以为林招平只不过是林阮父亲的故友,现在看到林阮与他相处时的熟稔,便知道之前,自己将他们关系想的淡了些。

  对林阮和初一好的人,周傅川都会记得。

  林招平起先没注意,只顾着看林阮和初一,突然想起来,自己儿子林杨好像是是跟着软软一起回来的。

  林杨长得挺高,林招平都没费劲找,一眼看见,也发现了站在他身边人高马大的周傅川。

  他与周傅川没有见面的机会,仅在周老爷子来接林阮时,见过一次。

  时隔十年,作为老刑警的林招平还是一眼认出来,眼前清俊挺拔的男人,是当年一眼惊艳的矜贵少年郎。

  周傅川见林招平看过来,走上前主动打招呼,语气也带着对长辈的敬重。

  “招平叔,您好。”

  林阮看了看周傅川,有点吃惊他会如此放低姿态,连敬称都用上了。

  被妈妈抱着的初一看林招平不说话,还怕小外公不认识他的爸爸,奶声奶气的介绍道:“小外公,这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可厉害了!他会做饭,做小老虎饭!”

  小孩迫不及待的炫耀自己的爸爸,在初一的心里,林阮和周傅川都是很好的大人。ΗtτPS://Www.sndswx.com/

  周傅川对儿子是没话说,为了哄初一多吃饭,在网上学了很多的手段。

  林阮做饭的水平只能算中等,味道能入口,颜色不算好看。

  初一以前不挑的,周傅川带他后,小崽子的口味刁钻许多。

  奈何林阮拿手术刀很稳,却为儿子雕不出一朵胡萝卜花。

  “初一的爸爸很厉害呀,小外公知道了。”

  林招平捏了捏初一的小脸,在孩子的面前,他不会对着周傅川发难。

  林招平本来想让林阮直接去他家住,林阮拒绝了。

  她还是想回自己的小房子,带着初一,看看妈妈曾经长大的地方。

  “那回林家村了,你带着初一住我家里。”林招平说。

  林阮这次没拒绝,“好的。”

  这次回陵县,也是因为老家的祠堂重新修建了,林阮作为林家的女儿,回来祭祖。

  周傅川有车,初一要粘着爸爸,林阮让林招平带着林杨先回家。

  陵县的天气实在是太热,这个时间点正好是太阳最晒的时候。

  周傅川当然开心林阮的安排,初一粘着他,他粘着林阮,不粘着,老婆怎么追的回来?

  “我住哪儿?”

  周傅川启动车辆,空调一开,看着后排抱着儿子的林阮,心思有些飘飘然。

  “我记得家里有三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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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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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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