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回了帝都没两天,又得到消息,亮亮在得了重感冒,高烧不退。
沈鹿溪和沈时砚担心女儿,又飞去了萨诸塞州。
亮亮沈若安和满满唐星衍两个人现在都还在哈佛读书。
沈若安大学在哈佛读的是文学,如今攻读的是哈佛经济学硕士,而满满唐星衍现在则是一边攻读哈佛医生院的博士,一边跟着他的导师做研究。
还在沈鹿溪肚子里的时候,沈谨辰这个弟弟就抢沈若安这个姐姐的营养,出生的姐弟两个的体重就差了不少。
慢慢长大后,沈谨辰的智商这一块,也是显然比若安这个姐姐要高。
不过,若安的智商即便比谨辰要低一些,但比起很多普通人大脑没有得到很好开发的孩子,若安的智商水平还是很高了。
还有半年时间,她也将拿下哈佛经济学院的硕士学位,这比普通人可早出了至少一两年的时间。
沈若安毕业之后,虽然家里有万贯家财等着她去继承,可她暂时却并不打算从沈鹿溪或者沈时砚那儿接手家里的产业,而是打算先自己创业,目前她已经开始在为自己创业做准备了。
她打算在国内创立一个自己的彩妆品牌,目前已经在为自己的想法组建团队了。
对于她要自己创业这件事情,沈鹿溪和沈时砚是百分百赞成的,也会毫无条件的支持她,援助她,答应给她十个亿的启动资金。
不过,若安却拒绝了。
她说,她从小到大存的压岁钱零花钱加起来,已经完全够她创业的了。
家里所有的兄弟姐妹,从小就学会了理财,在家里长辈的指导下,他们理财几乎没有亏的,只有赚的。
原本他们的压岁钱零花钱就是常人无法想象到的数字,再加上二十多年来钱生钱利滚利,到现在已经是用亿为单位来计算了。
沈若安就是因为这段时间整天忙着自己创业的事情,吃不好睡的少,再加上气候实在是糟糕,她一不注意,就得了重感冒。
听说她得了重感冒,她小舅唐星衍也每天过来看她。
沈若安为了交到更多有真才实学的朋友能为自己所用,在哈佛的这些年,一直住的是学校的学生宿舍,如今读研也不例外。
唐星衍如果攻读博士,主要跟读导师做研究,住学校宿舍反而不方便,所以住在了外面自己的公寓里。
沈若安高烧烧了整整三天,到第四天的时候,温度终于退下来一点,她也终于有了点胃口吃东西了。
她情况好转,她的室友贝蒂马就给她的狂热追求者李沐哲发消息。
李沐哲是韩国人,长的又高又帅,完全是韩国电影电视剧里的那种长腿欧巴的形象,而且已经追了沈若安快两年了。
可是快两年下来,沈若安却从来没有松过嘴,答应做李沐哲的女朋友。
沈若安生病重感冒,李沐哲知道后,也是天天上门来送药送吃的,在沈若安这儿一待就是小半天。
得知沈若安已经在退烧,人清醒很多,也有了胃口,李沐哲赶紧去附近的中餐店,打包了沈若安平常喜欢喝的粥,赶紧给她送过去。
李沐哲到的时候,沈若安刚好洗了个澡从浴室出来,浑身清爽。
高烧三天,她基本都处于昏睡状态,别说洗澡,洗漱都爬不起来。
“若安,你怎么样,有没有觉得舒服一些了?”李沐哲看到沈若安,立刻关切地问。
沈若安抓了抓刚吹干有些蓬松的头发,浑身无力的往沙发上坐下去,恹恹问,“你不忙嘛,怎么又来了?”
李沐哲已经习惯了她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丝毫不介意的过去,打开自己买的粥,“你喜欢喝的粥,来,趁热喝几口。”
看着他手里还冒着腾腾热气的皮蛋瘦肉粥,沈若安点点头,道谢,然后接过来,自己小口小口的喝起来。
不过,喝了几口,她就不想喝了。
“怎么啦,味道不对吗?”李沐哲问。
沈若安摇头,“不想吃了。”
“再吃几口吧,要不然太浪费了。”李沐哲又端了粥往她嘴边送。
沈若安摇头,“真的不要了,你放这里吧,我想吃了再吃。”
“可等下会凉了。”李沐哲坚持。
沈若安抿了下唇,笑了一下,“可是我现在真的吃不下了,你放下回去吧,我已经没事了。”
李沐哲皱了下眉头,放下粥,又问,“那你要不要吃别的,我帮你去买。”
沈若安摇头,“等下我小舅舅过来给我做,你不用麻烦了。”
她去洗澡之前,唐星衍打了电话过来,问她想吃什么。
这会儿,唐星衍应该已经去超市买完了东西,正在赶过来的路上了吧。
“那我陪着你,等你小舅舅来了再走吧。”李沐哲又说。
沈若安有个比她才大了不到三岁的舅舅的事,她身边的好友都知道,而且羡慕嫉妒的不得了。
特别是女性朋友。
沈若安又摇头,“真的不用了,我小舅舅很快就到了,你去忙你的事情吧。”
见她坚持,李沐哲也不好继续留下,又说了几句后就走了。
等李沐哲一走,她室友贝蒂坐过来,满脸不解地问,“亲爱的,李沐哲他对你这么好,又追了你这么久了,长的还又高又帅,各方面条件不说满分,90分至少有吧,你怎么就没有一点儿心动都没有呢?”
沈若安冲贝蒂一笑,“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100分的男人。”
比方说她爸,她大舅舅,甚至是她外公,还有她两个弟弟,她小舅舅,她橙橙哥哥。
妈呀,和家里的一群男人一对比,李沐哲简直不要太弱。
其实,她一早就拒绝了李沐哲了,但李沐哲自己一直坚持,没有放弃过。
因为她和李沐哲是同学,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个人还有不少共同的朋友,她实在是不好把话说的太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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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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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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