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能修改标题,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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崭新的屋顶,屋檐处用的琉璃瓦片做装饰,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门窗因为质量好,没有重新更换,但重新刷了漆或者桐油,看起来如同崭新的一般。
房屋的墙壁和院墙重新进行了打磨和粉刷,院子地面用青石板铺了一半,剩余一般皆是种上了花草,还留下了一小块预备着种上一些菜蔬,好方便平日吃。
屋子里头的家具一应俱全,细软装饰,一应陈列皆是布置完毕。hΤTpS://WWω.sndswx.com/
整体看上去的简洁大方,但也能看的出来,每一样布置和装饰都极具品质。
宅院收拾完毕,选了个大家得空,也算差不多的日子,在新的宅院中做了饭来吃,便算作是暖了新房。
七月末,院试在即。
为了能让学生们安心备考,准备一应的东西,孟夫子给准备府试的八名学生放了假,让其各自回去准备一二。
因此,孟夫子的课堂上,一下子少了一半的学生,空闲了一半的座位。
瞧着身边空闲的座位,剩下那些还需上课的学生羡慕的不得了。
若能通过府试,便是秀才。
免徭役,免征税,见县官可不不必跪拜……样样都是与旁人不同的特权。
能考上秀才,便有机会入了县学,每月领取县学给发放的膳银,即便不能的,头顶秀才的名号,便会有人找上门来,希望能教旁人读书开蒙。
可以说,只要能考上秀才,便可以开始赚银钱,补贴并不算富裕的家庭。
毕竟读书费钱,大部分人家中算不上贫穷,但也算不上绝对的不差钱,读书读到此时,也算是举全家之力,能早些回馈家中,是他们几乎所有人的愿望和梦想。
但现如今,他们却还连童生都不是,那就更得加把劲儿了。
因为童生们去参加院试的缘故,书院中的其他人读书学习的劲头比平日更高了许多。
江春宝也比平日更加勤奋。
只是一想到江有财说过,只让他再读两年,两年若是考不上,便不再让他读书的话时,这心里头便不得劲。
尤其在听到江米夏和宋景韫已是暖了房,这几日就要搬到县城去住的事儿后,这心里头更是酸水直冒。
人比人,气死人那。
这个宋景韫,当真是命好啊。
江春宝满脑子都是酸溜溜的,以至于傍晚从书院步行归家,“无意中”路过三房家,瞧见宋景韫正拿着铲子给院子里头的芍药花培土时,这心里就更不得劲儿了。
老天爷真是不大公平啊。
他冬读三九,夏读三伏的,连个童生都考不上,这宋景韫回来后成日的闲着,围着江米夏一个女人打转,就要去参加院试了?
生气!
凭什么!
江春宝气得浑身都在发抖。
必须得想想办法才行!
江春宝眼珠子骨碌碌转了一圈,弯腰捡了一块脚边的石头,搁在手里掂量了掂量。
分量刚好,而且这石头是有棱有角的。
若是扔出去砸到人的话,势必会留下一片乌青,若是一个不凑巧打到不该打的地方,肯定会受伤的。
而且宋景韫手里正拿着铲子,这砸的若是极好的话,说不定正好让那铲子铲到手啊,脚背啊,小腿什么的。
若是落了根儿,致了残,那他就永远不能再去参加院试。
而即便没有,只是受了伤的话,那也会影响院试的发挥。
只要宋景韫出点意外,考试没那么顺利的话,那他心里头就舒坦了。
这般想着,江春宝瞧着四下无人,攥紧了手中的石头,瞄准了宋景韫,抬了手准备将石头掷出去!
但江春宝的胳膊刚抬了起来,却余光瞥见一个黑影正在朝自己狂奔而来。
那是一只狗。
极大的一只狗,通体都是黑色的,哪怕是在此时的傍晚黄昏,皮毛都泛着油亮的光,四肢长而壮,步子矫健,速度极快地朝他奔来。
江春宝不认得这只狗,从未见过,甚至在他的印象中,方圆几个村子里头都不曾记得谁家有这样的狗。
但这狗,此时正“汪汪”叫着,张着血盆大口而来。
目标,似乎就是他?
江春宝在愣了一下之后,已是顾不得扔小石块的事儿,“哇呀”叫了一声后,撒腿便逃。
而那狗亦是快速追了上来。
江春宝跑的快,那狗便跑的快,跑的慢,那狗跑的也慢,他若是拐弯,狗也跟着拐弯……
江春宝几乎是连哭带喊地狂奔,连吃奶劲儿都用了出来。
但饶是如此,两条腿的他,依旧没有跑过四条腿的大黑狗,在拐了两个弯后,被扑到了地上。
江春宝结结实实摔了个狗啃泥,挣扎着要继续跑,却是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腿已是被那大黑狗吭哧咬上了一大口。
剧烈的疼痛,让江春宝脑子一片空白,整张脸亦是毫无血色,豆大的汗滴从额头上滚落。
片刻后,江春宝才发出了痛苦的哀嚎,更是更不得疼痛,挣扎着要摆脱这个似乎是来自地狱的恶犬。
但不容他有丝毫的动作,大黑狗已是接连又咬了好几下。
小腿,大腿,后背……
江春宝甚至能感觉的到自己的血肉从身上剥离的瞬间。
在眼看着那张血盆大口,参差不齐的牙齿上似乎还挂着自己的皮肉,且直冲自己面门而来时,江春宝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嚎叫,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呜呜的声响,刺啦刺啦,撕碎衣裳和皮肉的声响,逐渐被夜色吞没。
……
江家村的人在发现江春宝时,天已经是完全黑透了。
从晌午后,天上的云彩便挡住了日头,到了晚上更是连星星都看不到几个。
论说这样的夜色,极难发现昏死在村口的江春宝。
但凑巧的是,村中江合在清点自己家的羊羔时发现少了一只,便出来找寻,当看到江春宝的惨状时,吓得跌坐在地上许久,这才连滚带爬地回村找寻帮人,通知江有财家里头。
江春宝是被江家村的人抬回去的,更是急忙请了杨大夫来看诊用药。
杨大夫在江有财家中待了足足一个晚上,治伤的药用了四五瓶,到清晨时,抹了一把额头的汗,“伤成这个样子,还是快些送去县城医馆瞧上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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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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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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