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霍凝>第155章:阮梨的往事
  彤彤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下气,用怨恨的目光死死地瞪着春烟,“我就是讨厌你!”

  “我讨厌死你了!”

  “做你女儿真的倒了八辈子霉!”

  春烟脸色煞白,一时间心脏仿佛被狠狠扎了一根冰锥。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女儿居然是这么看自己的。

  “我怎么养出了你这么个白眼狼,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你不感激我就算了,你还恨我!你怎么不去死!”

  她抓起一个杯子朝彤彤砸了过来,气头上的她就和眼下的彤彤一样,并不会在意自己说出来的话,会不会给彼此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阮梨目光一厉,长长的头发卷住那只被春烟扔过去的杯子,又狠狠砸在春烟身上。

  她拽住春烟的头发,将人拖拽了好几厘米,发了狠地操控自己能操控的东西殴打春烟。

  “老女人,你脑子被屎糊了,当着我的面就敢欺负我女儿,老娘今天非得打死你!”

  “妈妈,别……别打了。”

  彤彤叹了一口气。

  春烟不爱她,就算是妈妈把春烟打死,那个女人也学不会爱她的。

  这世间上有很多东西都能强求,唯独爱是不能强求的。

  她也不想再委屈自己默默祈求春烟爱她了。

  因为她看见了自己上辈子的妈妈。

  “好,那妈妈就不揍她了。”

  阮梨放过了春烟,却局促地把手背到了裙子背后。

  她后知后觉,有些惶恐不安的道:“彤……彤彤,妈妈这样是不是吓到你了?”

  彤彤摇了摇头,她心疼地看着浑身是血的阮梨,“妈妈,你裙子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血?”

  阮梨表情慢慢变化,眼睛盯着某一处看,思绪慢慢飘远,“这个啊……就说来话长了。”

  记忆慢慢倒回到前世。

  她原本是江南钱家买的小戏子,因生了张好相貌,十六岁的时候被大老爷看上收了房做他的七姨太。

  她有一副好嗓子,有一双小脚,钱大老爷最爱她那一双小脚。

  为此,她没少被他的其他小老婆们嫉妒。

  但她性子泼辣,倒是没有人敢欺负到她头上。

  大太太出身书香门第,平日里吃斋礼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眼里压根看不见她这种小人物。

  因为得宠的缘故,她很快就有孕,生下了女儿彤彤。

  院里其他人都笑她生了个没用的丫头,她倒是乐在其中。

  原因无她,这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孩子。

  她自己生的,是男是女她都喜欢。

  若是别人生的,甭管是男是女,她都不喜欢。

  唯一的不好就是,在钱家,女孩子都不能读书。

  从大太太肚子里爬出来的大小姐,就是书读得太多,人都读傻了。

  据悉当年大老爷看大小姐生的不错,便想着好好培养,好日后嫁个达官贵人,让钱家光耀门楣。

  为此大老爷让大小姐读书,还将大小姐送去了国外,想着这样便能镀层金。

  大老爷的想法是好的,可是架不住这里面出了个变数。

  大小姐钱婉清,就是那个最大的变数。

  钱婉清远渡重洋,接受了先进思想的熏陶,一回来便给了自己父亲一个下马威。

  阮梨还记得当时那个场面。

  那会儿,阮梨和几个姨太太以及一众丫鬟,正按着四岁的彤彤,打算给她裹脚。

  阮梨倒不是不心疼女儿。

  只是那会儿,基本上所有女人都要有这么一遭,疼是真的疼,阮梨当初也疼。

  可是大家不都是那么过来的吗?

  四岁的彤彤哇哇哭的撕心裂肺んτΤΡS://Www.sndswx.com/

  就是这个时候,钱婉清冲上来,从她手里抢过了彤彤,把彤彤抱在了怀里。

  她指挥着自己的同学们推开那些姨娘,推开那些蠢蠢欲动的嬷嬷,只牢牢抱着彤彤,据理力争。

  “裹脚是陋习,是对女人的摧残,这种东西就应该禁止废除,请停止对女人的剥削吧!”

  这话放在当时,其实是有些惊世骇俗的。

  但阮梨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怔怔地看着钱婉清不说话。

  钱婉清嘴里的某些词,她其实听不懂,她只是觉得烫了卷发,穿着漂亮洋装的钱婉清,身上有一股少见的人气儿。

  “你!你放肆,这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

  紧赶慢赶被喊来的钱大老爷气得吹胡子瞪眼,颤巍巍的指着钱婉清,面部肌肉不断抖动抽搐。

  钱婉清皱了皱眉,不赞同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父亲,“春秋战国时,我没听说过有这个规矩,汉唐时我也没听过!”

  “远的不说,本朝最初也是禁止缠足的,这种害死人的东西怎么就成了爹爹说的是老祖宗传下来的?”

  “我说不过你!”

  “你给我放下你妹妹!你真是书读多了,心都野了!”

  钱婉清说什么都不放,洋洋洒洒长篇大论地怒斥裹脚对于女子身心上的迫害摧残,越听越让人觉得大逆不道。

  阮梨倒是越听,越若有所思。

  阮梨不是什么有眼界的姑娘,她没读过什么书,但凡要是有人咬文嚼字,拐弯抹角的骂她,她都听不出来的。

  但她看得出来谁更厉害。

  大小姐看起来,是真真厉害,整个人身上跟发着光似的。

  这场闹剧,以作为亲妈的阮梨赞同大小姐的说法,荒唐结束。

  从那天起,阮梨就失宠了。

  但她自己倒乐得自在,每天缠着钱婉清,厚着脸皮让对方教彤彤写字读书。

  钱婉清很高兴,每日一得了空就尽心尽力地教。

  日子就这样持续到了彤彤七岁那年。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烟雨天,夜夜笙歌的钱府,被一群倭寇烧杀抢掠了个干净,阖府上下血流成河,漫天的血腥气直冲云霄,却无法引得天上的菩萨半分垂怜。

  倭寇闯进阮梨的院子的时候,阮梨正用身体护着钱婉清她们逃走。

  钱婉清抱着彤彤,悲伤地看了阮梨最后一眼。

  她知道那即将是永别。

  阮梨用自己的身体填补住了小门的细缝,哪怕她的白裙已经被刺刀捅进身体里流出的血染红。

  最后钱婉清有没有抱着彤彤成功逃走,而彤彤和钱婉清后面又去了哪里,阮梨并不知道。

  她死在了那个看似寻常的烟雨天。

  从她身上流出来的血,染红了她的绣鞋。

  她的魂魄藏在绣鞋里,不见天日,直到有人刷到一张民国时期的老旧照片,照着照片里的她,做出了一双她从前穿过的三寸金莲绣鞋。

  直到那双鞋被春烟买了回来。

  直到彤彤被春烟逼着穿那双鞋时,从她脚上流出来的血,渗进了绣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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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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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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