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李逍李东海>第一百零九章 定能超越逍公子
  有了决定之后,李逍不再去想作品的事情。

  对了,今天要不要专门再去抓一些小龙虾?

  再抓个十几只,加上昨天那十来只,就可以下锅了。

  前面就有一块田。李东海正驾着犁耙在田里犁田。

  过去看看。

  到了田边后,李逍说道:“东海叔,小龙虾你看到多不多?”

  李东海道:“你要小龙虾吗?小龙虾看到不是很多,我没抓。不过,这块田里黄鳝比较多,我都抓了十几条了。你要不要?要的话你拿去。”

  犁耙一过,很容易将躲在洞里的黄鳝翻出来。

  黄鳝其实是一种很好的食材。

  肉质细嫩,味鲜美,又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都很高。有清热解毒、凉血止痛、祛风消肿、润肠止血等功效。

  不过,李逍不喜欢吃黄鳝。也不喜欢加工黄鳝。

  主要是看着跟蛇一样,有点心悸。

  “东海叔,我不要黄鳝。我下来抓点小龙虾,今天晚上吃小龙虾。”李逍说道。

  李东海点头,“那好。那我再看到有小龙虾的话,就给你抓住。”

  “好。谢谢东海叔!”

  说完后,李逍脱掉鞋袜,然后又将手伸进衣服口袋里,从储物空间里拿出一个袋子。

  下到田里。

  开始抓小龙虾。

  不是很多,但也还行,一个小时之后,抓到了差不多20只,李东海也顺手抓到了5只。

  够了,能够下锅了。

  李逍回到田坎上,洗干净手脚,穿上鞋袜后,和李东海道别。

  回家了。

  回到家里后,又把昨天抓回来,养到石缸里的那十来只小龙虾捞出来。

  全部清洗干净后,去虾头,扯虾线。

  一番操作后,所有小龙虾全部处理好,只等下锅了。

  现在做小龙虾有各种小龙虾调料包,很方便。但李逍不需要调料包。自己炒点料,比用调料包做出来的更好吃。

  时间下午5点20,可以开始做了。

  先炒料,再把小龙虾下锅烹饪。一阵操作后,看上去非常诱人的麻辣小龙虾出锅。

  先尝一个味道怎么样?

  这还是今天第一次吃小龙虾。

  去掉虾尾上的壳,吃进嘴里。

  相当不错,很好吃。

  另外再炒一个蒜苗回锅肉。

  炒好之后,老爸老妈也都回来。

  吃饭了。

  看到有麻辣小龙虾后,老爸问道:“今天又去抓了小龙虾吗?”

  李逍点头,“又去抓了一些。”

  老爸又道:“现在这小龙虾做出来的确好吃。”

  老妈也如此表示。

  在以前,他们是不吃小龙虾的。主要是那個时候不流行小龙虾,同时小龙虾也没有现在这么丰富的做法,做出来不像现在这么好吃。

  一只接一只的吃。

  李逍,还有老爸老妈,三个人都吃得非常高兴。

  ……

  晚上八点。

  李逍坐到电脑前,准备把《葫芦兄弟》的故事写出来了。

  他要用自己的语言写出来。

  因为在前世,《葫芦兄弟》只有动画版、漫画版,以及连环画版,没有文字版。

  故事从开始到结束的所有内容,包括一些细节,李逍的印象都非常深刻。用自己的语言写出来,完全没有问题。

  故事一开始,是说在茫茫群山之间,有一座葫芦形状的山峰。

  一位老爷爷来到这座山上采药。

  在采药的过程中,看到有蛇想要偷食雏鸟。心善的老爷爷不顾自身危险的赶走了蛇。

  之后山崩地裂,乱石飞滚。老爷爷躲进一个山洞之中。

  在山洞里,老爷爷看到一只被石头压住的穿山甲,又出手将穿山甲救出。

  穿山甲说这座葫芦山下,原本镇压着两个为害人间的妖怪。一个蛇精,一个蝎子精。刚刚它不小心把山钻穿了,两只妖精逃了出去。

  老爷爷听后非常焦急。

  穿山甲让老爷爷莫急,说有办法将两只妖精重新制服。

  那就是将这洞里的一棵宝葫芦籽儿带出去,种到地里。之后会结出七个葫芦,并且孕育出七个葫芦娃,他们能够消灭妖精。

  老爷爷便把宝葫芦籽儿带出了山洞……

  故事性真的很强!

  李逍一点一点写下去。

  因为要回忆剧情,以及构思组织语言,所以速度没有之前写《鸳鸯刀》那么快。

  两个小时之后,写了大概一万五千字。剧情进度差不多一半的样子。

  不写了,休息了。

  明天再继续把后面的写完。ΗtτPS://Www.sndswx.com/

  躺到床上玩会儿手机。

  还是躺着舒服。

  ……

  第二天。

  今天继续卖剁椒鱼头、豆瓣鲫鱼、炒土豆丝三个菜。

  所有食材都还有。

  所以,今天不用去镇上集市了。

  那就不骑摩托车了,走路去草堂。

  “肥波,走了。”

  依然还是叫上肥波一起。肥波现在越长越圆,也越来越聪明,已经能够听懂一些简单的命令了。

  比如现在喊它走了。

  它立马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了出来。先跳到了摩托车上,见李逍没有过去,又跳了下来,跑到李逍身边转悠。

  李逍往院子外面走去,它也赶紧跟上。

  然后很快又跑到前面去了。跑了一阵后,又停下来观察李逍往哪里走?

  李逍不去管它。

  反正它不会走丢,肯定能够跟上。

  ……

  一个武侠小说作者群里。

  叶无声说道:“我的最新作品《一剑之下》已经发布了,平台依然还是幻空小说网。欢迎大家去围观。”

  话一出,群里很多作者纷纷回应。

  “恭喜无声大大!新书一出,肯定超越逍公子的《鸳鸯刀》,把《鸳鸯刀》的热度全部抢过来。”

  “那必须的。无声大大的实力不在逍公子之下。《鸳鸯刀》的热度已经持续很久了。现在无声大大的新书一出,肯定能把它比下去。”

  “一部不到四万的字烂尾小说,热度持续了这么久,也该下去了。”

  “有越来越多的大神作者开新书了,《鸳鸯刀》的热度应该很快就会下去了。”

  “……”

  看着群里一众作者说的话,叶无声只觉非常舒服。

  他这一次的目标的确是冲着《鸳鸯刀》去的。大家讨论了这么久的《鸳鸯刀》也该够了。

  接下来,该是他这本新书,成为武侠小说领域第一焦点了。

  他有着绝对的信心。

  他在武侠小说领域成名已久,电视剧改编版权都卖了两本了。怎么可能会比不过一个新人,一本不到四万字的烂尾书?

  一旦比过之后,他的名气定然会暴涨。

  那逍公子再厉害,也终究成了让他名气更大的垫脚石。

  说起来,他还应该感谢逍公子。如果不是逍公子出现,他还没有这种能够让自己的名气在短时间内暴涨的机会。

  叶无声在心里乐呵呵的想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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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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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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