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定国提前预定了一个超大包间,桌上摆放着两瓶飞天茅台,还有红酒,满桌的山珍海味派头十足。
与昨天中午不同,苏家苏昌平在病床上躺着,苏老太太在家里,但多了一个人——李明华,刘玲玲刚交的男朋友。
说是男朋友,其实李明华已经三十岁了,比刘玲玲大不少,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皮肤白皙,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
但李明华的眼里有几分傲气,因为他是刚刚留学归来的研究生,刚从漂亮国回来。
好巧不巧,也是学医的。
“白神医,这位秦医生真是您师傅吗?”
还没动筷子,周维便跟白长风聊了起来,但周维对秦世明更感兴趣。
昨天周维之所以给秦世明面子,那是看在白长风的面子上,但昨天手术过后,周维问过参与急救的护士以及麻醉师,术后也查看过患者的恢复情况。
不服不行!
当时周维给苏昌平下的结论是——必死无疑。
秦世明妙手回春,一边手术一边为白长风讲解难题与难点,这个难度就比较高了,一心二用,没出半点错误。
一个被自己下了死亡通知书的病人救回来了。
周维岂能不吃惊?
一大早,周维联系上了白长风,就为了搭上秦世明这条线,医者,谁不希望自己的医术有所精进?
一个可以让白长风白神医下跪磕头叫师傅的人,这得多牛逼?
“嗯?我有时间跟你开玩笑?你是不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
白长风有点不高兴了,不是真的,自己会下跪?
“没,没这个意思。”周维连连摆手,又冲秦世明抱以微笑,“只是从未听说过秦医生名号,秦医生又如此年轻,心里好奇罢了。”
“你不用好奇,我师傅就是中西医结合,医术很厉害的。”
白长风看秦世明不想开口,也为秦世明绷足面子,“我就这么说吧,普天之下我没见过比我师傅医术更好的人!”
“尤其是中医,一手鬼谷十三针神乎其神,救了不知道多少人……”
“这位老先生言过其实了吧。”
饭桌上,斜对面的李明华很是不屑道:“中医能有西医厉害?不过是玄学罢了,山坡上的草药抓一把也能救人?我不信!”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你是谁?我请你了?”
周维一听,脸顿时黑了下来,指着李明华毫不客气道:“谁让你进来的?中医难道不比西医厉害吗?中医有超过五千年的历史,西医才几年?”
“白神医秦神医在此,什么时候轮到你大放厥词了?”
“咳咳。”
苏定国瞪了苏晚秋一眼,心说把你未来女婿带到这儿来做什么?还敢质疑白长风,这不是找骂吗?老子讨好都来不及!
“周院长,对不起,这小伙子是我大侄女的男朋友,也是学医的,刚从漂亮国回来。”心里再不满,因为是自家人,苏定国还得帮忙遮掩一下。
当初苏定国创业,妹妹苏晚秋为了帮助他,把上大学的钱拿出来了,自己去餐厅刷盘子,这份情苏定国一直记在心里。
“你侄女婿也不能胡说八道啊,中医是炎黄王国的国粹,怎么就不行了?”周维依旧不高兴,因为第三医院中医很多。
别看周维是外科大夫上位,那是因为生活没办法,西医好入门啊,中医要混到副院长级别,至少三四十年打底,西医就不同了。
只要看病准,西医有标准的治疗流程,西医的难点在于确诊;中医的难点在于治疗方法,同样的病,不同的医生有不同的治疗良方。
中医的伟大之处便在于灵活多变!
中药的确是采药,但除了草药之外,别的东西同样能够治病。比如秦世明在金陵,用一碗土汤治好了沈佳泽。
只要对症,秦世明认为万物皆可用药。
“中医本来就不行。”
李明华却是一头犟驴,他扶了扶眼镜框道:“就比如苏爷爷,他不就是西医治好的吗?如果中医真这么厉害,为什么还要做开颅手术呢?”
“我忒么……”
周维拍案而起,却发现对哦,开颅手术不也是西医的吗?
没辙,周维只能偏过头望向白长风,希望白长风能够为自己解围。可白长风也是一脸愤然,这事儿他没法解释。
“怎么?没词儿了是吧?”
李明华看几人不开口,眉头轻挑,说不出的得意道:“昨天我在京都,没赶上飞机,如果我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我亲自主刀,苏爷爷现在恐怕已经能够张嘴说话了。”
“中医,在我看来不过是招摇撞骗的把戏而已,还国粹,你们都瞎眼了吗?神医,切!”
李明华愈发狂妄、嚣张。
“西医的确有可取之处,但你说中医不行,我第一个不服。”
秦世明本来不想参与这些争斗,不过李明华太嚣张,秦世明属实忍不了。
“不服行啊?咱们俩比一比,听说苏爷爷的手术就是你做的,对吗?”李明华目光落在秦世明身上,他心里不太痛快。
今日一早,李明华从京都赶来,也看过苏家老爷子的病例,当时的情况的确很凶险,但李明华认为自己完全可以比秦世明做得更好。
一直到孔听秋、秦世明早上来到医院,李明华忽然觉得刘玲玲配不上自己。
因为孔听秋更漂亮,更有女人味儿。
所以,李明华要攻击的目标,从进门起便锁定了秦世明!
“比?怎么比?”
秦世明微微皱眉,他很想教训李明华,可医术这东西怎么比较?自古以来中西医之间的争斗从未停止过,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分高下。
当然,秦世明肯定是站在中医这边的。
分高低见胜负就比较难了。
“找相同的病人,我们分别治疗……”
“别,太麻烦了。”
秦世明指着刘玲玲道:“你是她男朋友对吧?”
“对。”
李明华点了点头,却很疑惑秦世明要做什么。
难道要跟自己换女朋友?自己绝对——同意啊。
“那你肯定比我了解你女朋友,对吧?”秦世明又道。
李明华依旧点头,这是自然,自己的女朋友身上每一寸肌肤自己都触摸过,甚至摸过,能不熟悉吗?
“那行,那就用你女朋友举例,我一眼就能看出她生过什么病,你信不信?”
“吹牛不上税,你们中医就这么神神叨叨的吗?”
李明华闻言笑了。
“要我看你不是神医,你是跳大神的差不多。”
“小子,别太狂了,你就说行不行吧?”秦世明也懒得跟李明华磨叽。
“可以,但你要说错了的话,对不起,你要向西医下跪磕头,大声说中医不如西医,你敢吗?”李明华狂妄得很。
“那你输了呢?”
秦世明反问道,眸光闪过一抹冷厉。
让老子下跪?
“我给中医下跪道歉,对,我拜你为师学中医!”
“学中医就算了,中医不收废物。”秦世明一脸淡然。
“你!”
李明华差点没活活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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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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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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