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诗诗故作潇洒的一甩长发,实则心里无比酸楚。
有谁不想要一个温馨的家?
可惜,汪诗诗没有。
“呃,我是不是戳中你的伤心事了?”
秦世明谨慎问道,连声音都小了许多。
汪诗诗是那种看上去很爽朗,很通透,很爷们儿的性子,大大咧咧,但其实这类人的心往往更脆弱。
好比之前一向胆小怕事的彭子文,差点被无良网友骗出去祸害,彭子文大哭一场,在家里休息几天没事了,接着上班,从那以后人也更小心,更成熟了。
反观汪诗诗,在被亲戚堵着门借钱要钱,被网络喷子羞辱谩骂,看上去她不在乎,最后却在家中割腕自杀,差一点人都没抢救回来。
“不算什么伤心事,在我们那儿其实很常见的,乡下人嘛没见识,觉得生女孩子丢脸,一辈子抬不起头,不敢跟外人叫板,就欺负我呗,恨我不是带把儿的。”
汪诗诗耸耸肩,说得云淡风轻,鼻子却不由酸了起来。
秦世明没吱声,重男轻女的思想越是在偏僻地区,越是严重,思想上的禁锢,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开的。
到了机场,汪诗诗戴上口罩墨镜,与秦世明一起登机,大概四个小时后,飞机终于落在黄沙城机场。
黄沙城,跟它的名字一样,一下飞机,漫天黄沙,连天都好像被黄沙给罩住了一样。
秦世明租了一辆越野车,黄沙城机场距离汪诗诗老家,还有三四个小时的车程,因为要走山路,所以弄了一辆性能还不错的牧马人。
下午快五点的时候,秦世明将车开进了一个叫做北风垭的小村子。
村子里全都是土墙,靠山挖的窑洞,车子进村后,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不过,汪诗诗并没有跟这些人打招呼的意思,反而眼里流露出一抹嫌弃、憎恨。
这个她曾经无数次要逃离的地方,曾经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今天归来,也只是为了给奶奶上坟,在坟头告诉奶奶,自己现在过得很好、很开心。
“你们这地方真穷啊,为什么不搬到城里去住呢?”
秦世明不由感慨。
这话可不是帮着专家讲话,秦世明进村子的时候就发现了,村子里不少青壮劳动力,聚在村口打牌吹牛,有这闲心,就算不会什么技术活儿,不认识字,去城里也能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哪怕工地扛水泥,一个月也能挣好几千。
守在偏僻落后的村子干什么?
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懒。
勤劳不一定致富,但不勤劳没知识没文化没见识,就注定一辈子受穷。
“呵呵,这帮人。”
汪诗诗脸上泛着冷笑。
“他们将自己的穷困潦倒归咎于生在农村,年代不好,没有政府扶持,没有贵人提携,他们就等着天上下金子呢。”
“……”
闻言,秦世明不由苦笑。
这跟每天做五百万的彩票头奖大梦,有什么区别?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不劳而获,可祖坟上冒青烟了吗?
“别管他们了,你一直往前开,我先到家跟家里人打声招呼,然后上山给我奶奶上香去。”提到奶奶,汪诗诗眼里流露出一抹温情。
秦世明点点头,有些话想问,不过最后又硬生生给吞了回去。
村子很穷,是真穷!
黄沙城天寒地冻,空气本就不好,加上又是冬天,几乎看不见任何绿植大树,整个村子看上去,就像是趴在龙背上一样,弯弯曲曲。
路上满是炮弹坑,本来只有几百米的距离,愣是开了十来分钟。
车子停在汪诗诗家门口,秦世明四处打量了一下。
汪诗诗的家跟别人还是有区别的,院墙更高,换了更加气派的大门,大门两侧贴着对联,挂着灯笼,好不喜庆。
不过,汪诗诗看到这一幕,却是冷笑不已。
“哎哟,这不是我大闺女回来了吗?”
车子刚停下,里面便走出来一名六十多岁的小老太太,看见汪诗诗脸上笑得全都是褶子。
女人是汪诗诗的母亲,叫刘翠花。
“老头子,大儿子,快出来看看,咱们家大闺女回来了,快点出来接人啊。”
刘翠花转身冲院子里大喊。
不一会儿,汪诗诗的父亲汪建国,以及弟弟汪小松全都跑了出来。
看得出来,汪诗诗家里条件挺好的,还没过年呢,汪建国跟汪小松父子,全都穿上了新衣服。
“哎哟,大闺女,你可算是回来了啊。”
“姐。”
父子二人齐齐向汪诗诗打招呼。
“唔,我回来呆两天就走。”
汪诗诗目光转向一旁低矮的窑洞,不由皱起了眉头。
“奶奶的屋子你们没打扫?”
“没呢。”
刘翠花尴尬笑了笑,“人都过世好几年了,还打扫它干什么?咱们家房子够宽敞,住得下的……”
说话间,刘翠花抻着头往车子里张望,看见女儿两手空空的下车,还是不太高兴的,都挣钱了,哪能空着手回来呢?
“那是我的家吗?”
闻言,汪诗诗冷笑不已,“从我小学六年级开始,便一直跟奶奶住在一起,这才是我的家,那是你们的家,跟我有关吗?”
“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呢?那不是你的家,是谁的家啊?”
一家人脸上有点挂不住,但刘翠花脸皮极厚,知道汪诗诗在埋怨,也不生气,因为现在的汪诗诗能挣钱啊。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只要能挣钱,让刘翠花叫她一声妈,刘翠花都能答应。
“姐,进屋吧,外面很冷的。”
这时候,汪小松冲汪诗诗笑道。
汪小松今年十七岁,刚上高中,个头蛮高,看上去偏瘦,但脸上多了一抹稚嫩的帅气。
“对对对,进屋先进屋,外面太冷了。”汪建国也跟着邀请。
汪诗诗没有动身,反而转头看了一眼秦世明。
这个家门,她是不想进去的。
“这位是……”
刘翠花看向秦世明,眼前猛地一亮,莫不是未来女婿上门了?
可未来女婿上门,哪有空着手的道理?
就冲这一点,也太不懂规矩了吧。
“阿姨,我是……”
“这是我男朋友,我们马上要结婚了。”
没等秦世明说完,汪诗诗突然上前,一把搂住秦世明胳膊,举止亲密。
“……”
秦世明整懵了。
自己就顺路跟汪诗诗一起到秦岭而已,怎么就成她的未婚夫了?
玩笑开得有点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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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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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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