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八零:带着崽崽赶海!>第92章 真是我的好大儿
  就在杨大嫂趁着大家伙注意不到她,背过身就要将珍珠往兜里藏,杨溪志跑了过来喊:

  “哇,娘,你也开到一个紫色的珍珠耶。”

  杨大嫂:……草,真是我的好大儿!

  众人惊讶的围过来,杨大嫂挤出一抹难看的笑容,把手里的海珠递给童瑶。

  童瑶接过,乐滋滋的把玩了一会,交给杨清桦收着。

  马氏贝很快被大家开完,可能运气用完了,再也没开出来一颗马氏贝珍珠。

  不过大家见好就收,能开出一颗就不错了。

  童瑶是大赢家,一共有7颗,三颗自己开的,分别是12mm彩虹色,9mm乳白色、6mm淡黄色。

  加上杨清桦开的一颗8mm白色。

  杨母开的一颗6mm粉红色。

  杨二嫂开的7mm白色,杨大嫂8mm深紫色。

  其中最珍贵的就是彩虹色和深紫色,其他五颗都是大众色。

  好在这些马氏珍珠的形状都是正圆珠型。

  圆珠,指形态为圆形的珍珠,按圆度分为三种,即正圆珠、圆珠和近圆珠。

  胖妞她们都是大众色,正圆型。

  阿艳是第二个赢家,开了两颗,一颗正圆型6mm呈金碧色的马氏珍珠,一颗正圆型。

  童瑶能开到那么多,一来是运气好,二来也是家里人多帮忙。

  胖妞几人也不在意这些,甚至还催促着童瑶赶紧收拾收拾,抓紧时间去县城。

  这会是下午两点多,去县城的小客车肯定是没有的,只能靠脚走。

  走到县城应该五点半这样,童瑶也不知道去到县城珠宝店关门了没。

  但总要去试试,桶里的青蟹和皮皮虾留不到明天,大酒楼晚上还有大老板吃饭,肯定能卖出去的。

  童瑶让杨清桦将彩虹色的马氏贝珍珠收好,这个可是极品,不留着天理难容。

  卖珍珠啊,杨母好想去!

  这辈子都没出过村,这一次是真的好想。

  童瑶见婆婆欲言又止的看着自己,好笑道:

  “娘,换身衣服一起去呗,下午也就是去宅基地的活,你少半天不去也行,咱们人多,回来的时候不怕别人打劫。”

  杨母一听打劫,立马应声回房换衣服。

  阿嫲要不是腿脚不便,她都想跟着去。

  杨溪志眼咕噜一转就问童瑶:

  “小婶,那…那我祝你挣大钱,回来的时候别忘了我的方便面哦。”

  童瑶摸了摸他的头:

  “行,忘不了,一会我把钱给阿嫲,让阿嫲带你们去买。”

  杨溪志松了口气,只要不是给自家老娘就行,转念欢欢喜喜的对童瑶道:

  “小婶你放心去县城吧,我们在家帮你看俊俊。”

  童瑶看玩得开心的杨溪俊,刚想说啥,胖妞她们就催促童瑶快点准备,磨叽啥,随后抱起自家儿子回家带东西。

  童瑶也火急火燎的和杨清桦回房间收拾东西。

  等两人和杨母收拾完走出院门口的时候,杨溪俊看着她们走出门的背影,呆愣了一会,立马追出去。

  “娘,娘,俊俊啊。”

  童瑶就知道,这小子肯定得跟着去的,拿起臂弯的背带,熟练的背起。

  杨清桦也笑着将手上的小草帽给他戴上。

  杨溪志跑出院门眼巴巴的看着童瑶几人走远,羡慕得抠门缝。

  阿嫲上前拉着他哄道:

  “走,阿嫲带你们去买方便面。”

  杨溪志悲催的心情瞬间被方便面治愈,蹦蹦跳跳的和阿嫲去小卖部。

  杨母换上新衣服,头发梳得利索极了,头抬得高高的走在童瑶身边。

  童瑶嘴角微勾,随即又是一阵心酸。

  的确良衬衫,直通黑裤,脚下是缝缝补补的布鞋。

  这就是农村人的新衣服,还是杨母结婚的时候买的,几十年过去了,还能保持那么新,就知道平时有多么爱惜,不是大日子绝对不会拿出来穿的。

  童瑶又想到自己爹娘,重生回来都在忙,这次卖完货还有马氏珍珠,有一大笔钱。

  她要买布料给家里长辈从头到脚做一身崭新的衣服,过几天抽空回娘家一趟。

  村里的大娘看到杨母这身行头,惊讶的问:

  “小花,去哪呢,穿得那么利索。”

  “哎哟,小花今天不去忙宅基地,那么有空。”

  杨母哈哈大笑,语气透露着自豪和一丝炫耀道:

  “那啥,我跟阿桦和瑶瑶去县城卖青蟹,本来说不用我这个老家伙去了,可是他们非要我陪着才安心,哎,没办法,这个家没有我不行。”

  后面那句话都是平时童瑶说出口的,杨母都被传染了。

  村里几个大娘嘴角抽搐,这话说得没法接,谁不知道童瑶三天两头就背着胖儿子组队去县城玩啊。

  告别几个险些翻白眼的大娘,童瑶几人又和胖妞她们在村口相遇。

  胖妞几人也都背着儿子,没办法,家里也没人帮带,只能走哪带哪。

  几个孩子以前经常能跟娘去县城玩,那会还懵懂,根本不知道哪里跟哪里。

  现在最大两岁,最小就是杨溪俊一岁半。

  几个孩子长大了点,知道是去玩,开心得在后面叽叽喳喳叫喊。

  一声大过一声。

  就属杨溪俊和牛牛两个喊得最大声,还是带头的。

  杨清桦揍了两下儿子的屁股这小子才停下。

  胖妞也呵斥儿子几句,两个带头的孩子不吱声,其他几个也安静下来。

  大人这才松口气。

  本来还以为要徒步走到县城呢,没想到走到半路突然有架拖拉机从后面开过来。蜀南文学

  突突突——吱。

  童瑶一伙人拦住拖拉机。

  打眼一看,哟呵,还是熟人。

  她们村专门开拖拉机的陈广进,和杨父杨母年纪差不多,也快五十岁。

  这年头能开拖拉机可是个厉害人,村里人也都叫他陈师傅。

  杨母乐呵呵的打了声招呼。

  陈师傅也不墨迹:

  “你们是去哪呢。”

  “去县城,陈师傅呢。”

  “那正好,我也是去县城接人,你们一起上车吧,走路要走到啥时候。”

  “呵呵,那就多谢陈师傅了。”

  “客气啥,自己村的,平时路上碰到都能坐。”

  几人上车,陈师傅垂手猛的摇了几下曲柄,拖拉机重新启动。

  一路突突突的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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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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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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