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八零:带着崽崽赶海!>第195章 咱家儿子是行走中的大团结!
  童瑶她们这边熬蚝油要把水烧开,再将生蚝放进去。

  煮个半个小时左右,就将蚝肉捞出来。

  有了蚝肉的熬煮,整个锅里的汤就变成乳白色,看起来真的很像牛奶。

  杨清桦在旁边看着,都忍不住拿一个小碗盛出一碗直接喝。

  哪怕有生蚝淡淡的腥味也不管,一碗干了。

  看得阿公也跟着干一碗。

  男人啊,至死都爱这种补肾的美食。

  童瑶吃了几个杨清桦碗里的生蚝就腻歪得不行:

  “你继续吃吧,我去洗澡了。”

  “嗯嗯,等我吃完也洗。”

  杨清桦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恨不得拉童瑶大战三百回合,奈何家里房间少,他还得和老丈人睡。

  不过…没关系,他先攒着,好饭不怕晚!

  童瑶洗完澡出来,看到他看着自己,眼神里都冒着火花,快忍不住拉他去小树林了~~

  唉呀,只怪旷得太久,她童瑶啊…可太稀罕他杨清桦咯。

  走到他身边,趁大家伙没注意这边,指尖在他肩膀上游走了一轮,冲他眨了眨眼,做了个飞吻的动作…闪身走人。

  杨清桦:!!!!!

  要命,自家老婆怎么那么会!要不是有个小祖宗,要不是结扎了,他真想再送她一次龙凤胎,咳…

  杨清桦赶紧吃了一大口生蚝压压惊。

  童瑶走进屋里,微弱的灯光照耀着…他儿子脖子上、手腕上、小腿上散发着金光的金首饰!

  童瑶羡慕的走到儿子身边,忍不住捧着他小胖手上的金手镯摸了又摸。

  嘴里小声地蹦出一大摞筐酸话:

  “唉,你娘都没有,怎么你这臭小子有呢!果然啊,我生的崽子,运气会差到哪里去~”

  “你不知道,你娘两辈子都没带过金首饰呢。”

  “哎呀呀,儿子啊,要不娘帮你收起来吧,改天去县城里融了,咱娘俩一人一个,用红绳穿好,戴在脖子上。”

  梦中的小家伙也是个爱金闪闪的,感受到有人要抢他的金闪闪,一个大逼兜打在童瑶脸上,嘴里秃噜出梦话:

  “坏人~打屎你!”

  童瑶摸了摸发疼的脸,深呼吸默念:亲生的,亲生的!

  到时候她赚钱了肯定全身上下戴满黄金!不走出去,就在屋里戴……

  不,她还要买一床的黄金首饰、金条,在上面愉快的翻滚,比小崽子更闪!

  她童瑶很俗很俗,作为一个女人,就爱这种黄金啊,珍珠啊,一切值钱的玩意,当中就属黄金排榜首!

  童瑶脸上的表情太过猥琐,让洗完澡回来的童母忍不住转身出门,不确定要不要去跟亲家要碗符水喂喂,就怕她女儿中邪了。

  童瑶听到动静,赶紧回神,出门拉回老娘:

  “干啥去啊,睡觉了,都多晚了,你先去睡,我去看看阿公阿嫲睡了没。”

  童瑶推老娘进屋,就去厨房叫老两口去睡觉,不给熬夜!hΤTpS://WWω.sndswx.com/

  阿嫲阿公早早就洗完澡了,见童瑶过来催促回去睡觉,内心暖洋洋的,阿嫲嗳了一声,迈着欢快的小短腿和老伴回去睡。

  老人家嘛,有小辈宠着,越活越像个老顽童,阿嫲和阿公自从跟了童瑶,一天比一天欢乐,精气神比同龄老人都好。

  童瑶见阿公阿嫲乖乖去睡觉了,又去看其他人。

  老爹和小弟屋里关灯,童瑶就在外面喊了一声,见他们睡觉才放心。

  杨父杨母不用说,越来越会享受,分家后杨母不用带孙子,杨父出海没压力,两口子过日子那叫一个舒心。

  杨清桦三兄弟今晚轮流看炉火,杨清杰和杨清刚回去睡会。

  此时是杨清桦在看,见到童瑶进来,立即起身去拉童瑶的手,顺便关上厨房的门。

  童瑶无奈:

  “你干嘛,跟做贼似的,这种天气,关门不热…唔…”

  杨清桦直接上嘴!

  顺便过了一下手瘾,才拉着媳妇坐下来。

  童瑶舔了舔嘴唇,回味道:

  “还好你刷了牙,不然一嘴生蚝味,埋汰。”

  杨清桦忍不住又扭头亲了亲她,笑道:

  “再埋汰也是你男人。”

  说完又想起今天童瑶看儿子的眼神,还有老丈人给珍珠的事,他温声道:

  “咱们家也有一千两百多存款了,你嫁给我三年多,我都没有给你买过什么首饰,当初嫁给我…我也没能力给你,等后天跟爹娘回去那边,经过县城,给你买金耳环,金项链,还有大手镯,咱们不等金铺打,直接买做好的。”

  童瑶吸了吸鼻子,感动得不知道怎么说好,没想到他那么细心观察,知道自己喜欢黄金首饰,不惜花刚到手还没捂热的家底去给自己买。

  童瑶靠在他肩膀上,细细回忆…其实上辈子他也一样对自己好,只是家里没那个钱,他没办法给予更多。

  只能选择出去闷头卖苦力,赚钱养家,让妻儿吃饱穿暖就是他能给予的全部。

  童瑶拉过他的手,吻了吻:

  “不用,咱家的钱留着,家里不是有一个大金手镯吗,我不缺。”

  “那是从鱼身上脱下来的,虽然没生锈,但是终归是别人戴过的,连鱼都戴过,不好…”

  不得不说,纯金的首饰,在海里当真不会生锈,那金手镯童瑶她们估摸了一下,有有个20-30克这样。

  阿公以前出海、杨父又是老渔民了,就连杨清桦和童瑶都能大差不差的估计出来。

  她们的手和眼就是称,大概的重量肯定能估摸出来的。

  “阿桦,现在咱们县里黄金多少钱一克来着。”

  杨清桦摇头;

  “不知道啊,上次咱们去县城只是帮阿嫲买银手镯,买完就溜,金铺都没进。”

  童瑶语塞,她闭眼慢慢回想了一下前世的金价,再结合如今的购买力:

  “我估摸应该五十多一克,大城市的金铺不坑人,估计会到六十多。”

  杨清桦呆愣在原地,结结巴巴到:

  “那…那么贵啊,我一直知道黄金贵,但…但想不到那么贵,咱们手上这个大金镯岂不是值个一千两百多!”

  童瑶使劲点头:

  “对啊,还有,这黄金越留越值钱,它能涨价,要不怎么说黄金保值呢,还是富贵的象征。”

  杨清桦连忙想起自家儿子,嫉妒道:

  “阿瑶,咱们儿子收到的黄金三件套,可是实打实的重,加起来估计有五十多克,那可是小三千块啊,咱家儿子走一步都是大团结的象征是吧。”

  童瑶:!

  夫妻俩猛然想起这档子事,着急忙慌去屋里扒拉小胖墩身上的黄金三件套!

  没收!赶紧没收!小孩子家家戴什么黄金首饰。

  爹娘先保管,以后长大了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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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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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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