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八零:带着崽崽赶海!>第28章 去镇上
  童瑶抱着儿子又亲又哄的安抚了好久,小家伙才停下来。

  后怕的紧紧抱住童瑶的脖子。

  一个劲喊娘。

  这让童瑶心疼的不行。

  “好了好了,以后娘再也不丢下你了啊,走哪都带你,拴在裤腰带上。”

  “噗嗤!”ΗtτPS://Www.sndswx.com/

  阿艳她们笑了起来。

  “你看我说得对吧,还没走出村门口呢,你儿子就追过来咯。”

  “呵呵,那可不,这个年纪的孩子就是粘着娘。”

  童瑶听她们说话,勉强的笑了笑。

  自家儿子可不是这个年纪就粘,而是一辈子都粘啊。

  没办法,人家孩子都长大了,会在社会中找到别的乐趣。

  她儿子不会啊,人是长大了,但永远就是个小孩。

  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大人,也永远就觉得自己是娘的宝宝。

  上辈子童瑶都是每天和儿子生活,儿子除了能自己睡觉,会自理。

  其他时间都跟在她身边的。

  这辈子…唉,慢慢教吧。

  总会有进步。

  童瑶给儿子喂了点水,看他脸色红润,除了眼睛红彤彤的,也没什么不适。

  就给他戴上小帽子,背在身后,继续去镇上。

  刚走没一会呢,这家伙就忘记刚才的伤心。

  在童瑶背上和阿艳她们的孩子你一句我一字的热火朝天的对话。

  又叫又笑,十米内都是他们这些小家伙的声音。

  这次去镇上不远,和上次去县城不一样。

  她们走路一个小时就能到。

  镇上没有县城热闹,也没有县城东西多。

  但也算是集市了,不少东西都有。

  童瑶去卖猪肉的地方买筒骨。

  她们也叫大棒骨,叫法不一样,但都是一样的猪大骨。

  两头大,中间有洞,富含骨髓,骨胶原蛋白,是煲汤的最优质骨头。

  八零年代初物质还是非常匮乏,很少有家庭吃得上肉。

  一年到头能吃一次就算不错了。

  她们这边靠海,镇上也没有什么厂区。

  又是贫困的省城,改革开放后,第二年票据都取消了。

  不像大城市,这会工厂里的工人还需要票据。

  她们这边猪肉0.95—1块钱一斤,看市场价格变动。

  大差不差也都要一块钱。

  筒骨就便宜点,猪肉老板刀工了得,能削得不挂一丁点肉。

  胖妞看到童瑶要去卖猪肉,赶紧拉着她往自家男人摊位那边走。

  “早说你要买猪棒骨啊,还去别人家干嘛咱自家就卖肉,直接拿回去吃就行了。”

  童瑶就怕这热情,给钱吧,姐妹说你见外,不给钱吧,有怪不好意思的。

  “没事,就买个一两斤,回去给我男人和阿公阿嫲补补的。”

  “害,跟我客气啥,是不是姐妹了,走。”

  童瑶被胖妞拉扯到她男人的摊位前,这会上午呢。

  胖妞男人也在给客人切猪肉,她公爹就在帮砍排骨。

  一家子都一样,长得腰肥体胖的,看起来就非常有肉感。

  胖妞放下儿子,给他下来活动活动。

  她公爹看到胖孙子来了,高兴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双方打了声招呼,胖妞他男人手起刀落就帮童瑶砍了三斤大棒骨。

  童瑶给钱也不要,这年头都是实在人。

  童瑶随性也算了,一会给胖妞买点糖就行。

  杨溪俊也闹着下来玩,童瑶一伙人走了一个小时也累了,索性放下孩子去猪肉摊后面休息。

  几个小孩一下来,就蹦蹦跳跳的凑成一堆玩。

  反正大人也不知道他们聊些啥,给他们玩去吧。

  童瑶觉得也挺有意思,她们这六个姐妹,年龄差不多大,结婚也是同一年。

  怀孕同一年,生孩子又是同一年,还全是男娃。

  这缘分真要妙不可言,玩得好也不是没道理的。

  胖妞公爹忙完,就脱下脏围裙,也不能说是标准的围裙,就一件穿破洞的衣服,缝缝补补围在前边。

  挡着点血水,不然身上穿的衣服脏得快,用力搓,衣服面料就薄咯。

  薄了可不就是破洞吗,破洞打补丁,缝缝补补都坚持不到三年。

  卖猪肉赚钱也得省钱不是。

  胖妞公爹洗完手,抱着自家的胖孙子稀罕的逗着。

  这小胖墩也是胖乎乎的,能和他媲美的也就杨溪俊了。

  毕竟童瑶家里伙食不够,奶水来凑。

  养得杨溪俊那是一个白胖水灵。

  杨溪俊看到小胖墩有人抱,他也跑到童瑶怀里要抱。

  其他孩子有样学样,纷纷跑到自家娘面前撒娇要抱。

  给几个宝妈的心给萌得不行。

  孩子啊,还是自家的好。

  休息了一会,童瑶就带着兜里还有钱的姐妹去逛。

  没钱的招娣,还有阿娇就留在摊位上,等她们。

  孩子饿了没事,她们从家里带了鸡蛋出来。

  家里婆婆虽然嫌弃自己,但自家孙子还不疼吗。

  反正她们能出来耍就行,看着人来人往的人也开心。

  童瑶觉得,这可能就是一种向往,也或者是一种勇敢。

  努力走出村子,吸收外界的信息。

  和村里只知道埋头顾家的妇人们不一样,她们敢走出村子。

  而村里的老少妇人们,一辈子都不敢走出村子。

  缺少一份勇气,多了一份自卑。

  这回上午十点,童瑶估计儿子应该饿了。

  和胖妞,阿艳在一家馄饨店里停下来,让老板上一碗馄饨。

  馄饨也不贵,大碗的也就9分钱一碗,份量足得很。

  三人喂着儿子吃完还剩下半碗,快速解决完。

  童瑶去供销社买了7毛钱的水果糖。

  这是硬糖,一毛钱十二颗,七毛钱能买84颗呢。

  挺大颗的,非常耐吃。

  哄孩子干活必备。

  再花两毛钱买六颗大白兔奶糖。

  本来想叫供销社的大姐帮单独装的,还没问呢,脸皮子就板起来了。

  童瑶差点就忘了,这年头供销社的就是牛啊,人家说铁饭碗,不牛气,牛什么。

  算了,童瑶拿出35颗水果糖,再拿出两颗大白兔奶糖单独放在口袋。

  等回去的时候给胖妞。

  今天胖妞免费给自己3斤筒骨呢,一毛多两毛一斤,也得花四毛。

  有来有往,才是人情。

  杨溪俊看到童瑶兜里装着糖果,急哄哄的想去拿。

  童瑶无奈的从纸袋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给他拿着。

  抱在前面,这么大的糖,就算拆开了也放不进嘴里,比水果糖安全。

  不过也防着不给吃,不然糊的满身都是。

  刚吃饱呢,他也就是想抓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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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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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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