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白初张启灵>第132章 我看到他们了
  既然要长住,仅凭孟获给的那点钱财是不够的。

  朱家村的人对张启灵带着小可怜滤镜,大手一挥,给了张启灵一块荒地。

  于是在朱贵和村里人的热情帮助下,张启灵学着村里的人下地和上山。

  虽然长那么大,张启灵没有正儿八经的种过地。

  不过他态度认真,不说种得好不好,至少态度是在的。

  现在是夏天,已经过了播种期,现在要种只能种红薯。

  幸好张启灵身上还有钱,靠这些钱度过这个冬天倒也不算什么大问题。

  村里人偶尔会上山打猎。

  准确的说是做陷阱,运气好的会套着兔子野鸡什么的,给家里加点荤腥。

  朱贵就是村里做陷阱做得最好的。

  平日里旁人请教他都不一定教,此刻手把手的带着张启灵做。

  过程太复杂,听得张启灵有点疑惑。

  需要那么麻烦吗?

  他弯腰,从地上捡了块石头。

  看到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地方有只兔子,张启灵瞄准了一下,直接把石头对着远处的兔子扔了过去。

  “距离太远了,这些野兔很精的。”朱贵笑呵呵的。

  野兔不比家兔。

  能活那么大的野兔子,一个赛一个精。

  朱贵本想说,这么远的距离,想要打到那只兔子几乎不可能。就算打到也打不死。

  话还没说,石头摩擦空气,发出刺耳的破空声。精准的打在了那只兔子的后脑勺上。

  那只兔子就这么倒在了地上。

  朱贵:?

  张启灵把兔子拎起来的时候,朱贵甚至看到兔子嘴里的血。

  他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感觉自己的后脑勺也疼得厉害。

  “白朝兄弟,你本事可以啊。”

  这可比做陷阱来得速度快多了。

  “这个能换多少钱?”张启灵拎着兔子问。

  他要攒钱过冬。

  朱贵左右看了看,皮子几乎没有损伤,“皮子那么完整,应该能换不少钱。我回头去镇上给你问问。”

  “这些肉给你。”

  张启灵直接将兔肉给了朱贵,自己只要兔皮。

  “我就厚脸皮收了。我看你也不怎么会做饭的样子,要不你以后就到我家来吃。”

  这几天朱贵也大概摸清楚了张启灵的脾气。

  张启灵脾气不错,为人也大方。这些天他带着张启灵熟悉环境,张启灵没少送他东西。

  除了话少点,没什么大毛病。

  张启灵正好也不想天天做饭,点头同意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饭点我让我儿子叫你。”

  张启灵没什么爱好。

  每天除了守着白初看他什么时候醒,就是跟着朱贵上山打猎。

  偶尔打到的东西多了,就会拜托朱贵带到城里去卖,再给他点钱作为感谢。

  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生活平静而美好。

  另一边可就不那么美好了。

  孟获身受重伤的消息第一时间传回了北京。

  正在看账本的宋清听到这个消息,半晌没回过神。甚至没有注意到手里的钢笔在纸上晕出墨迹。

  她安排了一下家里,当即从北京日夜兼程跑到了格尔木。

  下车后,宋清甚至都没有休息一下,就急匆匆的往医院去。

  孟获身体素质好,再加上没有伤到重要血管。

  宋清来的时候,人已经醒了过来。

  “夫人,你怎么来了?”

  看到宋清,孟获眼睛都亮了。

  “首长夫人好。”

  “夫人,你和首长先聊。”

  见宋清来了,其他几个守着孟获的兄弟识相的告辞。走的时候顺带把门也带上了。

  “怎么回事?”

  宋清放下手里的包,脸上全是倦容。

  “说来话长,被人挟持了。你怎么这么快就过来了?”

  看到宋清一脸疲惫,孟获心疼的让她坐下,“你说你,派个人来看看不就行了。我这不是没事吗?”

  “长话短说。”

  宋清拉过椅子在孟获的床前坐下。

  面前这人絮絮叨叨得她头疼。

  孟获还是心疼宋清。

  见宋清一副不搞清楚来龙去脉不罢休的样子,他简单的说了下事情的经过。

  “你被他给挟持了?”

  “对啊,胸口的刀就是他给捅的,还有脖子上也是。”

  孟获指了指裹着纱布的脖子,“你差一点就看不到我了。”

  “你当我白痴吗?”

  宋清捏捏眉心,懒得听他胡说八道。

  和面前这人做了几十年夫妻,宋清太知道面前这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就算他少了一只手,也不会那么轻易的被人挟持。

  再者他真的被人挟持,还伤得那么重。死里逃生。

  他的态度不该是这样的。

  他该比这个更加的愤怒,而不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我这不是没事嘛。”

  “阿清,你觉得有人会一直走在正确的路上,做正确的事?”

  孟获喊了声宋清的小名。

  两人在一起那么多年,孟获很少会那么亲昵的喊宋清的小名。

  每一次这么喊,就证明他想从宋清这里得到一个答案。

  “没有人会一直正确。”

  宋清淡淡的开口,手搭到了孟获的手上。

  她觉察出了孟获的不对劲。

  她从孟获的脸上看到了迷茫。hΤTpS://WWω.sndswx.com/

  从未有过的迷茫。

  “就算伟人也一样吗?”

  “就算是神仙,也会有打盹的时候,更不要说人。”

  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人,正如世上没有不会犯错的人一样。

  “也是。”

  孟获低笑出声,“这么浅显的道理,我居然想了那么久。”

  “你怎么了?”

  宋清越发觉得孟获的表情古怪。

  “说起来我们很久没去看那些老朋友了吧,差一点,我这次就去陪他们了。”

  “我们不是年年都去?你要是想去,回去之后我们再去一次。”

  “说起来很久都没见他们了,偶尔想起来,我都想不起来他们的模样了,王二,宋许生,李毅,华岳,白初……”

  孟获说了一大串名字,每一个名字都能在烈士碑上找到。

  只是——

  他为什么会提起白初?

  墓地里埋得不过是两具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尸体而已。

  孟获想告诉她些什么?

  “他们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宋清淡淡道。

  两人四目相对,都觉察出来了彼此有话要说。

  但怎么说就是学问了。

  宋清最先说话。

  她从包里拿出了个本子,“这是你儿子让你买的东西,你看看。”

  “那臭小子不知道他老子在养伤吗?”

  嘴里这么说,孟获还是实诚的接过了本子。

  “我怕他们担心,没给他们说。小曦只以为我来看你。”

  “瞧瞧这小子要的都是什么?要不要我到沙漠去给他抓把沙子带回去。”

  孟获给宋清要了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

  给宋清看了一眼,孟获把写下的那一行字全部用笔涂黑,“不买,都那么大的人了,该学会节俭了。”

  孟获动作熟练,似乎真的在和宋清说些家长里短的事。

  虽然只有短短几秒,宋清还是看清了孟获写的字。

  上面写着。

  我看到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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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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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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