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八零:带着崽崽赶海!孤独将至>第214章 卖完生蚝珍珠
  童翔眼神发光:

  “阿志,你这方法不错,等我回家下车就去买,吃到嘴里才是自己的。”

  童瑶不管他们,孩子不管多大,有钱指定拿不住,买吃的就买呗。

  陈广进在外面问她们可以走了没,童瑶走出门招呼人:

  “陈叔,你吃了没,没吃进来吃点再出发,今天辛苦你了。”

  陈广进笑呵呵摆手:

  “不用客气,我吃过了。”

  说话间,童父和杨清华推着板车出来,抬上拖拉机。

  童母和杨母也拿着其他的东西放上去。

  陈广进拿过杨父递到手里的烟,在旁边抽着等,也不管她们放多少东西,反正给了钱的。

  童瑶每次用拖拉机都比别人大方,陈广进最喜欢她们家用拖拉机了。

  童瑶进去叫两个小家伙上车。

  杨溪俊背着阿嫲给他缝制的斜挎包,兴奋的冲到院子角落抱吗喽:

  “吗喽,走,歪公家。”

  童瑶脑门子突突:

  “杨溪俊!!去外公家不能带吗喽去。”

  “俊俊带~”

  小家伙站在原地抱着吗喽的上本身,固执的一直喊带。

  童瑶直接去解救吗喽,抱着儿子直接出门,嘴里没忍住骂道:

  “带你娘,就你最磨叽,顾南快跟上。”

  杨溪俊啊啊叫,挣扎着指着后面的吗喽:

  “娘~带带,带娘!”

  “嗯,带,你娘就在这。”

  把两个小家伙抱上拖拉机,杨母叮嘱道:

  “阿瑶,你们去县城记得买月饼啊。”

  “好。”

  拖拉机启动,一群小孩起哄的跟在后面喊。

  他们都没坐过拖拉机呢,看到童瑶几人在拖拉机上,激动得跟自己坐一样。

  杨溪志跑最快,看见杨溪俊能坐拖拉机,羡慕得不行。

  做小叔小婶的儿子真好,吃好吃的,坐好坐的,哎,他咋不是…

  杨溪志跑到小卖部这边,想起兜里的钱,瞬间放弃追赶。

  喊着弟妹去小卖部,今天消费,哥买单!

  童瑶家是隔壁县城的,像童父他们靠着双腿走过来,凌晨两三点出发,走走停停,下午四五点才到。

  足以见得有多远了。

  坐拖拉机比走路快多了,中午就能到。

  不过童瑶她们要去县城卖生蚝珍珠,估计会一两点到。

  到了县城,陈广进找了个位置停,坐在拖拉机上等她们。

  毕竟是耗人时间,大过节的还要送她们,杨清桦递了一包平价烟给陈广进,辛苦他等会。

  陈广进笑呵呵的接过,冲他们摆手:

  “没事,你们去吧,时间多得很。”

  童瑶抱着儿子,杨清桦抱着顾南。

  过节县城人特别多,都是出来逛街买东西的,孩子自己在路上走不安全,不抱着不行。

  杨溪俊来过县城,一点都不怕,开心的看东看西,见到冰糖葫芦就叫娘买。

  童瑶哪有时间买,只能哄着人一会再买。

  杨溪俊听到一会买,也不闹,乖乖的继续看别的。

  这次去的珠宝店不是上次那家,那家太坑人,换了一家差不多大的。

  这次倒是顺利,人家不仅实话实说还给童瑶几人做解释,生蚝珍珠她们收的。

  平日别人拿过来的都是米粒大小的,或者稍微大点,按克数算钱。

  五块钱一克,一斤卖到两千五百块,比黄金还贵。

  这样的生蚝珍珠规则不圆润,暗淡无光泽不能用来做装饰品,但是可以磨成粉。

  配上别的滋补药材炖汤,对小孩最有营养,但不能给婴儿吃。

  对成年人和老人也极有营养,不少人都会特地买回家吃。

  而童瑶和童父的生蚝珍珠个头圆润又有些许光泽。

  是极其稀有的生蚝珍珠,人家直接按测量珍珠直径来给高价。

  至于这家店为什么这样算又收来干嘛,童瑶就不在意。

  反正重量也让她们过一遍,换算出来自己不亏行。

  店员按照童瑶的要求先称重。

  童瑶一共有十二颗,其中最大的一颗有1.6厘米,3.2克,按克算才值个16块。

  这年代16块差不多等于后世的一千六百块,这么一对比,杨父和杨母和童翔都高兴得不行。

  家里种地,一年到头平均下来,一个月也就十多块,这怎么不让人高兴。

  不同珍珠各种成分含量不同,天然海水珍珠密度一般都是每厘米2.61~2.85/克这样。

  生蚝珍珠比不过从海螺里开出来的海螺珠,密度小了些。

  而童瑶和杨清桦最近赚了不少钱,表现得极其淡定。

  旁边的老师傅,看着夫妻俩的表情,心口提了提,这夫妻俩咋感觉不差钱的样子,一会按照直径大小给钱不会被提价吧。

  按克算肯定没有按直径算值钱。

  童瑶和杨清桦商量了片刻,把第二大颗的生蚝珍珠送给顾南,就当留个纪念吧。

  最大那颗没舍得,哎,都是穷闹的,不能和顾老爷子比豪横。

  童父三人间夫妻俩要留下一颗送给顾南也没说什么。

  纯金三件套的价值和这颗生蚝珍珠对比,那肯定是纯金三件套值钱,做父母的只会认为闺女没吃亏就行。

  童瑶那颗最大的给的价钱是两百九十块。

  其他个头小,胜在圆润有光泽,最小的那颗给了四块钱,一共卖了三百二十。

  童父那颗比童瑶的大不少,卖了三百三十块,比童瑶所有的加起来多了十块。

  就说这离不离谱吧,按照整颗卖直接翻了好几倍。

  双方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童瑶借过钱,让杨清桦收好。

  实在是自己要抱娃,等会要买啥不方便掏钱。

  这么一大笔钱,肯定不会放在斜挎包,扒手一扒一个准。

  被偷了,人家开工吃一年,足够小偷乐呵的。

  童母喜出望外的借过钱,直接背过身往裤腰内的口袋里塞。

  农村妇女没啥讲究,反正童父和童翔都背对身挡着呢。

  店里的人看到了也没表现出异样,看得出来这家店的老板培养员工非常有一套。

  童瑶出门立马带人往百货商店跑,她可没忘记要买收音机。

  童母这辈子自家那边的县城都没去过。

  来给闺女送瓜果蔬菜都是走镇上的路,喝口水歇一歇继续走,也不做停留。hτTΡδ://WωW.sndswx.com/

  还是当初儿子女儿结婚,要买东西才回去镇上的供销社。

  这会站在县城的百货商店,看着里面的人群。

  一个个穿着工装,好看又工整,摸了摸衣角的补丁,站在门口踌躇,退缩道:

  “阿瑶啊,你和阿桦去就行,我们在门口等。”

  本来童母想说别买了,那么贵的东西。

  可看女婿都支持,女儿嫁了,有自己的家庭,她做娘的也不好阻止。

  童瑶一把拉过老娘:

  “没事,别怕,你女儿在呢,爹、阿翔,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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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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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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