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中旬,珍珠湾迎来了梅雨季节。连绵不断的雨水淅淅沥沥,阴一阵晴一阵的,幸亏山坳里面温度还挺舒服,不像白鹇镇和白鹭镇,一出太阳就热得像蒸笼一样。
以前一到梅雨季节,叶缓归就开始头疼了。他家地处山坳,只要气候一潮湿,什么蛇虫鼠蚁都冒出来了。虽然他家的门槛高,可是总会在一些意想不到的角落看到一些意料之外的虫子。
除了被蛇虫鼠蚁困扰之外,湿哒哒的天气也不利于晾晒。有一年连续下了二十多天的雨,衣服晒不干有一股味道也就罢了,连被单都变得湿漉漉的。
最惨的一次,他洗的衣服一直没干,最后只能湿漉漉的穿在身上。
今年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主要他家里来了两个厉害的客人。谭渡之绕着房子走了一圈,就靠着轮椅滚过的印子画了个阵法,能让家里干燥。就算屋外瓢泼大雨,家里依然干干爽爽。
温如玉就更厉害了,他没有灵气不足的困扰,只要他手一挥,还在滴水的衣服就能快速干燥,就像被太阳晒过似的。
在雨水的滋润下,前段时间点下去的豆子已经长到一尺长了。地里出现了一层浅浅的绿色,雨水打在叶子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雨水的增多也让小溪中的水流暴涨,果林子里地势低的地方已经积了水,这几天摘的果子味道有些寡淡没有前几天的甜。
不过雨水带来的也不全都是坏事,好多鱼逆流而上,叶缓归这两天放下去的网总是爆满。
今天雨很大,福伯让小福子送了消息来,说今天针灸停一天。叶缓归特意起了一个大早,结果竟然不用去镇上。在睡回笼觉和去收网之间,他果断选择了后者。
等他回来的时候,背后的背篓里面有半背篓活蹦乱跳的鲫鱼,鲫鱼上压着南瓜叶子,有一片南瓜叶子里包着一大把小河虾。
再往上的叶子上放着今天成熟的桃子和李子,放眼一看红的绿的紫的,五颜六色煞是好看。
除此之外,他手中还抓了一大把金灿灿的南瓜花。雨水挂在南瓜花上,衬得南瓜花无比娇艳。
温如玉毫无形象的窝在椅子中,看到叶缓归进门他眉头一挑:“哟,小叶子还有插花的雅兴呢?”
谭渡之伸手接过叶缓归手里的南瓜花和背篓,叶缓归这才将滴着水的蓑衣脱了下来。他解释道:“这是用来吃的。”
温如玉嘿嘿了两声:“南瓜花还能吃呢?”
叶缓归肯定道:“能吃!不但能吃,味道还会很好。等一下我做好了你就知道了。”
谭渡之看着怀里的一大捧南瓜花,南瓜花没什么香味,闻一闻只有一股草味道。
他对南瓜这种东西不是很了解:“南瓜花不是要留着长小南瓜吗?摘掉了之后不就不能长南瓜了?还是说下雨天开的花长不出小南瓜?”
叶缓归笑了:“不是,我摘得都是公南瓜花,母花都留着了。”
不但留下了,叶缓归担心下雨天没有昆虫授粉,他还给今天开花的母花授粉了。这段时间南瓜刚开花,一个人授粉还来得及。等南瓜藤长开了,他就算有这个心也没这个力了。
话音一落,温如玉手中就出现了两朵南瓜花,不过两朵都是没有开的花,一朵呈现纺锤形,另一朵在花朵下方有一个椭圆形的小南瓜。
温如玉嘚瑟道:“看这边,还是让我给你这个五谷不分的来上上课吧。”
谭渡之转过了头,表情相当认真。
温如玉指着纺锤形的那朵花,“看,这是公的,下面没有小南瓜。”
又指着下方有小南瓜的花道:“这是母的,母的最好认,下面有个小南瓜,花谢了之后就能长南瓜了。你仔细看,小叶子种的好多瓜都是这样的。”
谭渡之受教:“原来如此……”
叶缓归则关心另一个问题:“你……从哪里摘的南瓜花?”
温如玉嘿嘿一笑:“你种了那么多,别在乎这一两个啦。”
叶缓归心痛:“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别看现在只是一朵小花,在不久的将来,它能长成一个巨大的南瓜,能吃好几顿呢!
今天的午饭,叶缓归准备做红烧鲫鱼、南瓜花酿肉和丝瓜三鲜汤。除了鱼之外,用的食材都是地里长出来的。
最先长的几根小丝瓜此时已经有一尺长胳膊粗,叶缓归摘了四条下来,正好可以做一道汤。
新鲜的丝瓜上挂着水珠,瓜蒂的位置正渗出丝瓜水来。青绿色的外皮上有些粗糙,摸一摸就能闻到一股丝瓜味。
谭渡之拿了一根丝瓜看了看:“这就是丝瓜?”
他对丝瓜的第一印象就是那一日叶缓归用丝瓜瓤子,眼前的丝瓜鲜嫩,而叶缓归用的丝瓜瓤却像干枯的草一样。
谭真人陷入了沉思:“这个,和我之前看到的不一样。”
叶缓归解释道:“现在丝瓜还小呢,等它长老了之后,里面的种子就会老,瓜瓤里面的纤维也会变得粗糙。”
丝瓜瓤可是好东西,叶缓归每年秋天都会收不少下来。不管是刷锅洗碗还是做鞋垫,都非常实用。
看着叶缓归在处理今天中午的食材,温如玉突然之间感觉不太对劲。他怎么觉得谭渡之正在用神识赶他走呢?
确认了片刻之后,温如玉发现姓谭的果然在撵人。他只能站起来:“小叶子你先忙,我先回去补个觉,饭做好了叫我哦。”
叶缓归应了一声:“好嘞。对了,你中午吃几条鱼?”
说着他揭开了背篓中的南瓜叶,叶片下一条条微微发黄的土鲫鱼肚皮饱满,又肥又大。
温如玉瞅了一眼:“哎呀,这鱼太肥了,我先预定四条!”
说完他飘然而去,将静谧的空间留给了两人。
见温如玉终于走了,谭渡之道:“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他的手指头最近灵活了很多,有很多家务都可以应对自如了。
叶缓归想了想:“你帮我把南瓜的花蕊和下面的花托摘了吧?”
一边说着,他一边做着示范。只见他灵巧沿着花托和花瓣连接处撕了一圈,绿色的花托连带着里面长条形的花蕊就从花瓣上剥落下来。花瓣底部出现了一个圆形的洞洞,看着像是一件黄色的小裙子,他需要的就是这样的花瓣。
谭渡之看一遍就明白该怎么处理了,他点点头拿起南瓜花一朵一朵的处理了起来。叶缓归则捡了几条鲫鱼在水池旁边杀起了鱼。
屋外的雨淅淅沥沥,厨房中处理食材的两人没有只言片语却无比和谐。灶膛门口招财进宝打着瞌睡,鸭鸭带着它的鸭子小弟们冒着大雨满世界奔跑……
小山坳里面每个人都无比的悠闲和惬意,在这里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勾心斗角,有的就是吃饱之后美美躺平睡一觉的悠闲。
即便谭渡之放慢了速度,没一会儿他就将南瓜花给处理完了。见叶缓归还没处理好鲫鱼,他拿起丝瓜研究了片刻:“这个……是要去皮吗?”
叶缓归回头看了看:“是呀,丝瓜要去皮。”
等叶缓归收拾好了鲫鱼回头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老谭帮他把丝瓜皮处理好了!
只见青色的丝瓜皮像是一个圆筒一样放在了青白色的丝瓜瓤旁边,只有靠近顶端那部分有一道口子,丝瓜瓤却连一个手指印都没留下。
叶缓归惊了,他拿起丝瓜瓤研究了好一会儿后才弱弱的问谭渡之:“老谭,你用什么去皮的?”
叶缓归有两个竹制的专门去皮的刨子,他之前没想到老谭会帮他去皮,两个刨子都好好的在窗台上放着。那问题来了,谭渡之用什么去的皮?
谭渡之微笑道:“用了一点灵气。我是不是做的不对?”
叶缓归竖起了大拇指:“不,做的非常完美!”
灶台的大锅里焖上了米饭,小锅里面则炖着红烧鲫鱼。叶缓归做的红烧鲫鱼咸鲜中带着一点甜味,最近家里的辣椒开始成熟,他还摘了两个辣椒切成了丝丢入了锅中。
此时揭开锅盖,便能看到一大锅大小均匀的鲫鱼身上打着花刀浸在酱汁中,棕红色的汤汁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只等时间到,美味就能成。
趁着红烧鱼在锅里咕嘟,叶缓归取出了之前就准备好的肉馅。他取出了小炉子,并且在锅里放了大半锅油。
看到油锅重出江湖,谭渡之就明白叶缓归要做炸物了。只是他有些疑惑:“不是南瓜花酿肉吗?难道酿肉需要用油锅炸?”
叶缓归一边在南瓜花中塞肉馅儿一边解释道:“嗨,所谓酿肉,就是塞肉的意思。意思就是在南瓜花中塞肉馅,可以蒸熟了吃也可以炸着吃,我个人觉得炸着吃味道更好一些。”
谭渡之点点头:“这样啊。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叶缓归递给他一双筷子:“等一会儿,你帮我夹菜。”
去除了花托的南瓜花像是一个敞口的小喇叭,叶缓归在里面塞入一勺子肉馅后就轻轻的将花连同里面的肉馅压扁。
随后他将南瓜花往调了脆浆的碗里滚了一圈,等筷子伸入油锅中冒出一些细小的泡泡后,他就将南瓜花投入到了锅里。
南瓜花里夹着肉馅,需要用中火慢慢的炸透。花一入锅,上面沾着的水分就让花发出了细微的爆裂声。谭渡之瞅了瞅锅里的南瓜花,他发现过油之后,南瓜花的颜色更加鲜艳了些。
随着叶缓归一朵一朵的将南瓜花下到锅里,最先丢进去的南瓜花已经炸到色泽金黄了。
谭渡之在每一朵花入锅时就记下了它们的样子也状态,他的眼光何等犀利,只要看过一遍就不会忘记。哪一朵花先下锅,哪一朵后下锅,他记得清清楚楚。
等花炸得两面金黄,一股浓郁的肉香弥漫了整个厨房间时,谭渡之将第一朵入锅的花夹了起来。
金灿灿的花被他整整齐齐的拜访在了盘子里,叶缓归看了看之后确定了一件事老谭有强迫症!
92.南瓜花酿肉与丝瓜三鲜汤下
叶缓归摆放油炸的东西,怎么顺手就怎么摆,因此有时候会稍显凌乱。
而谭渡之就不一样了,南瓜花被他花托向内花瓣朝外,南瓜花的花瓣像是小爪子一样齐刷刷的向着外面。
花瓣上的脆浆被炸酥,筷子轻轻一碰就会传来酥脆的声响。脆浆下的花瓣被高温炸透,花瓣的颜色变得愈发金黄,靠近花托部分的花瓣上有一层青色的纹路,此时变成了花瓣上绿色的装饰。
经过油炸之后,南瓜花本来的味道已经被浓郁的肉香取代。叶缓归深吸一口气:“啊,好香啊!”
谭渡之闻言夹起了盘子中的一朵花,他递给叶缓归:“这一朵是最先捞起来的,温度应该已经降下来了。”
叶缓归催促他:“你快尝一尝好不好吃。”
谭渡之笑道:“我们一起吃。”
说着他坚定的将南瓜花递到叶缓归面前,叶缓归长大嘴巴狠狠的咬了一口南瓜花。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南瓜花立刻少了一小半。
焦脆的面浆下,南瓜花的味道并不明显,只是吃起来的时候有些黏糊的感觉。南瓜花下汁水丰盈的肉馅儿才是主角,咬一咬,肉馅的香味猛烈的炸裂开。
香!有这样的肉馅,就算用南瓜叶子裹着炸味道也会棒极了。
叶缓归满意极了:“好吃!老谭你快尝尝!”
谭渡之不紧不慢的将叶缓归咬过的南瓜花塞到了嘴里,他嚼了嚼之后肯定道:“好吃。”
两人又分食了一朵南瓜花,这时候锅里的红烧鱼也成熟了。鲜香的红烧鱼味道从锅里飘了出来,香的进宝团团转。
叶缓归的鱼是按人头煮的,即便吃不完,还有招财进宝帮忙解决,他完全不用担心红烧鱼没销路。
十几条红烧鱼装了三大盘子,鱼尾巴上的汤汁慢慢的滴落在桌面上,没一会儿就凝成了浓稠的鱼冻。
只要再做一道丝瓜汤,就可以吃午饭了!
锅给清洗干净后,叶缓归在锅里倒入了少量的热油,随后他将拳头那么大的一小块五花肉切成了薄片。
五花肉和油的相遇总是充满着热情,热油中的五花肉变得微微卷曲,当肉片颜色微微发黄时,肉中的油脂便流淌了出来。
此时下入切成了滚刀块的丝瓜,稍稍一翻炒,锅里立刻炸开了锅。刺啦声不绝于耳,油烟也快速的迸发了出来。
翻炒片刻之后,丝瓜块开始变软,颜色也变得更加翠绿。叶缓归往锅中加入了一大碗开水后盖上了锅盖。
谭渡之正在灶膛那边烧着火,明黄色的火光在他脸上跳跃着。当他发现叶缓归正盯着他看时,他露出了一个笑容:“怎么了?”
叶缓归笑着摇摇头:“没什么。”
他总有一种做梦的感觉,几个月前,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和名满修真界的谭渡之有交集。谁能想到有一天,他竟然能呆在自己家里安静的烧火?!
看着叶缓归傻笑的脸,谭渡之笑容更深了:“火要大一点还是小一点?”
叶缓归回过神来,他凑到灶膛前看了看:“这样大小就可以了!”
煮了一小会后,叶缓归揭开了锅盖,他将从河里捉到的小河虾一股脑的丢到了汤中。微微透明的河虾入汤锅之后立刻变成了好看的红色,锅里飘出了一股虾特有的香味。
温如玉闻着香飘了进来:“啊是不是快好了?我闻到香味了!啊,这个神奇的东西是什么?”
一边说着,他一边捏了一块南瓜花啃了起来:“好吃!哎哟,这个真好吃!糟糕了谭渡之,我觉得我已经离不开小叶子了。”
叶缓归磕了三个蛋在碗里,他正在哒哒哒的打散蛋花,听温如玉这么一说后他笑了:“嗨,我家就在这里,以后你要是馋了,什么时候都能来找我啊。只要你不嫌弃我做的菜不合胃口,我还是很乐意做菜的。”
温如玉吃得满嘴流油:“小叶子真是好人啊!”
谭渡之嫌弃的对叶缓归说道:“你不要理他,他这种人得寸进尺。”
叶缓归揭开了锅盖,他将碗里的蛋花转着圈圈倒入锅中。蛋花入锅后快速和锅里原有的食材抱团,此时不能铲动,不然蛋花的抱团行为就会失败,汤的颜色就会浑浊。
碗中还有一些蛋液剩余,叶缓归用勺子舀了两勺汤冲到了碗里。晃动了一下碗之后,他将碗里的汤又倒回了锅中。
等锅里的汤再度煮沸之后,就剩下最后一道调味工序了。丝瓜三鲜汤调味最简单,只要一味盐,就能衬托出汤的鲜美。
没一会儿桌上就出现了一大碗丝瓜三鲜汤,只见青色的丝瓜瓤已经软了,可以清楚的看到瓜瓤中镶嵌的一粒粒乳白色的种子。
丝瓜中夹杂着一块块金黄色的鸡蛋花,蛋花中还夹着一只只红色的河虾。一片片五花肉片乖巧的躲在众多食材的掩护,然而汤面上飘着的一层金灿灿的油脂已经出卖了它。
喝上一口汤,咸鲜中带着丝瓜的清香和甘甜,肉香中又夹杂着河虾的鲜味。热腾腾的汤喝到肚子里,梅雨季节的闷热烦躁竟然奇迹般的被压下去了。
叶缓归锅里还有一道菜,他蒸了一碗蛋羹。蛋羹上的葱花已经被蒸成了黄色,他和谭渡之最喜欢吃这样的蛋羹,每次老谭还要把米饭扣到蛋羹碗里搅合搅合,汤汁都不会浪费。
看着桌上的三菜一汤,虽然种类不多,每一道的分量都非常的可观。
温如玉一边扒着饭一边感慨:“什么是神仙日子?这就是神仙日子!”
谭渡之给叶缓归夹了一个南瓜花,他淡定的说道:“若是羡慕,你也可以找一个小叶这样的道侣。”
温如玉咧着嘴露出了一个坏笑:“嘿,有现成的我为什么不用?再去找多麻烦啊。”
叶缓归正在发呆,他一边咔咔的嚼着南瓜酿肉,一边眯着眼睛盯着小炉子上的油锅。
谭渡之柔声问道:“怎么了?想什么呢?”
叶缓归吞下了嘴里的饭菜,他露出了一个机灵的笑:“老谭,吃零食吗?”
谭渡之笑道:“你想吃什么零食?”
什么蜜饯果脯,肉干薄饼,他也是见识过的。
叶缓归嘿嘿笑了:“我好久没吃薯片了,反正下午没事,我们炸薯片吃吧!”
他家的土豆收获了之后还没怎能吃,正好家里有三个人,不如做点小零食吧!
谭渡之点点头:“好。”
午饭之后,谭渡之拉着温如玉说了一会儿话。叶缓归则在收拾碗筷,等他收拾好了之后,发现温如玉不见了。
他以为温如玉回去睡觉去了,不过他也没指望温如玉能做什么事。
谭渡之打开了储物袋,他问叶缓归:“需要多少土豆?个头大的还是小的?”
叶缓归想了想:“先……做个半箩筐的吧!大小倒是无所谓。”
梅雨之前,叶缓归家的土豆成熟了。光是两个拳头大的土豆,他就收获了三箩筐,更别说那些拳头大鸡蛋大的了。
新鲜土豆很好去皮,在谭渡之的帮助下,土豆很快就脱去了外皮。
想要做薯片有一道重要的工序,那就是切片,薯片要切得非常的薄,要薄得透亮才行。叶缓归虽然刀工不错,但是要切半箩筐的土豆还是有些勉强。
不过他有妙招,只见他将窗台上的刨子递了一个给谭渡之:“用这个刨子刨出来的土豆,又薄又均匀。”
说着他做了个示范,只见他拿起刨子在土豆上刨了一下,一片薄薄的土豆片就落到了他早就准备好的木盆中了。木盆中放着大半盆清水,土豆片落进去也不见变色。hτTΡδ://WωW.sndswx.com/
谭渡之拿着刨子看了看:“这东西好精巧!”除了去皮,竟然还有这种妙用!
半箩筐的土豆,看起来多,可实际上两个人动手,不用半个时辰就刨好了。
叶缓归将刨好的土豆片清洗了三次后放到了一边滤水,他在大锅中煮了大半锅水,里面还放上了两勺盐。
等水开之后,他将土豆片分成两锅丢进去煮了起来。主要煮到土豆片微微透明就可以捞出来过凉水了。
过完凉水的土豆片滤干水分之后就可以下油锅了!
叶缓归一手叉着腰一手拿着笊篱,他轻轻的用笊篱推着在油锅中吱吱作响的薯片们。薯片入锅的时候还是一片片透明的小可爱,随着水份被炸干,它们身上出现了一个个鼓起的泡,身体也变得蓬松胀大。
等到土豆片变得两面金黄,笊篱推它们发出沙沙的脆响时,薯片就炸好了。
半箩筐的土豆,能炸最少一箩筐的薯片。刚出锅的薯片焦香酥脆,撒上细盐或者辣椒面花椒面,那味道简直了。
叶缓归和谭渡之两坐在桌子旁边品尝着酥脆的薯片,两人心满意足的挑挑拣拣:“这一片好大!”“这一片好圆!”
果然,好东西要有人分享味道才美!以前他炸的薯片怎么吃都没有今天的薯片美味!
谭渡之捏起一片最圆的薯片递到叶缓归唇边:“吃这片。”
越是和叶缓归相处,越是觉得他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正当此时,温如玉晃悠晃悠的出现了:“哎?你们怎么吃上了?”
叶缓归疑惑的问道:“你去哪里了啊,薯片已经好了哦。”
温如玉随手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储物袋丢给了谭渡之,他走到餐桌前捏了一片薯片咬了一口:“哎呀,也太好吃了吧?!”
叶缓归无奈了:“老温你能不能不这么幼稚?”
温如玉不服:“怎么了我?我为你们两跑了一趟,吃一盘子小零嘴还不行吗?!”
叶缓归疑惑的问道:“哎?什么意思?”
温如玉瞅了瞅谭渡之:“你问谭渡之啊。”
叶缓归又看向了谭渡之,老谭将炸得好看的薯片挑出来放在叶缓归那边,他慢悠悠的说道:“晚点告诉你,先吃这些,它们炸得最完整。”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个习惯,吃薯片的时候,会把最圆或者最完整的一片挑出来先吃掉或者放到最后吃掉。总觉得经过油炸还能保持完整的薯片会比别的美味。
啊,我想吃薯片了……上次逛超市竟然看到了啤酒味道的薯片,我整个人都惊呆了。
减肥的孩子伤不起,写点美食口水哗啦啦。卡在瓶颈期的老猫更伤不起啊!
以及:说我剧情线慢的小可爱,我真的努力了,可是我……快不起来啊!
老谭一旦站起来就是遇神杀神的状态,我还想留时间让他们两感情再升温,默契再多一点啊
不过,老谭也该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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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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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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