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母亲庄秀芝呆呆地坐在火炕的另一边,对所发生的事情充耳不闻,仿佛把一切都屏蔽在自己的世界之外。
“你去找水,我喂她吃药。”叶凝瑶用掌心抚上傅媛的额头,烫得吓人。
“嗯。”傅十冬转身去厨房倒水,家里没有暖水瓶,早上烧开的热水放凉一上午,现在喝刚刚好。
端着倒满水的饭碗,他重新回到炕前,“我来喂她吧。”
叶凝瑶把退烧药放到他手里,退到一边。
只见男人慢慢地扶起孩子的头,喂药喝水,动作一气呵成,一看就是经常照顾病人的熟练。
他眉眼间的温柔让叶凝瑶微微挑眉。
傅年趁他喂药的功夫端来一盆温水,把毛巾沾湿后开始给傅媛擦额头和手脚。
一遍一遍,面无表情,动作却又小心翼翼。
“谢谢你的帮忙,我把药钱给你。”傅十冬把水碗放到一旁,就要掏兜拿钱。
“你之前送我兔子,和药钱抵清了。”叶凝瑶又从口袋里拿出两片退烧药和一包感冒药放进他的手里,“这个给你,明天高烧退不下去,一定要送医院不能耽误。”
如果她有法力该多好,那样不用吃药就能把人医治好。
“嗯。”傅十冬把药紧紧握在手里放进挎兜,然后掏出两张皱巴巴的五毛钱,“这是药钱,我是个男人不能占女人的便宜。”hΤTpS://WWω.sndswx.com/
为了他所谓的男人自尊,最后叶凝瑶还是把那一块钱收下了。
“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你还是照顾圆圆吧。”这种情况下,她哪好意思霸占他的时间。
“走吧,我送你。”没给她反驳的机会,傅十冬径直走出屋子,高高的个子在越过低矮的门框时还要颔下头。
叶凝瑶跟在他身后把这一幕看在眼里不禁吐槽:长得高也有缺点,天天这样弯腰低头多累啊,像她一米六五的身高就刚刚好,完美!
村东头比较僻静,两人并肩默默前行,宁静的氛围让暧昧在彼此间缓缓萦绕。
男人轻咳一声装作不经意地问:“方才见你从村委办出来,是想要当村里的会计?”
“是啊,不过我把那个赵会计得罪了,估计选不上。”对于自己的做法叶凝瑶不后悔,就算生活再不易,她也不允许自己受这种委屈。
“村里的大事小情最终做决断的是刘支书,他的背景…就连孟迎武都不敢惹他,你可以从他那方面争取一下,刘支书那人不喜吃穿,最反感别人走后门,对字画有些痴迷……”多余的话,傅十冬没有多说,他相信这个城里女人是个聪明的。
叶凝瑶挑起眉毛,惊诧地看他,“你这是在帮我吗?”
“嗯。”
“你是为了今天的退烧药才帮我吗?那天在山上我和莫知青的话你是不是都听见了?”
她知道这男人目前还没爱上她,但还是希望他能对自己多少有一点点好感,不然要等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嫁给他?
剧情不等人啊……
傅十冬被问得一怔,然后点头承认。
“谢谢你的提醒。”叶凝瑶说不好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按理说她应该开心男人的帮助,可他背后帮助自己的原因却令人很气闷。
难道她就这么没有魅力吗?
见她肃着一张小脸儿,傅十冬不自觉地舔了下嘴唇,没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不高兴。
正在这时,一道调侃的声音忽然传进他们的耳朵里。
“哎呦,冬子哥这是你媳妇吗?长得可真漂亮!”
叶凝瑶随声看过去,只见村路旁边蹲着一个男人,样子看起来三十多岁,可能是长时间不洗头的原因,半长不短的头发一缕缕贴伏在头上,看起来油头粉面的。
嘴里叼着一根旱烟卷,流里流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傅十冬转过头冷冷地扫过他的面庞,同时把叶凝瑶护在身侧,挡住那人色眯眯的视线。
只这一眼如冰刀子般的狠戾,就把汪大顺吓得缩了缩肩膀。见傅十冬不屑搭理自己,他望向两人远去的背影撇撇嘴,狠狠抽了口旱烟小声骂道:“不就是搞到一个漂亮娘们儿吗?有啥了不起的,狼崽子!”
“刚刚那人是谁?三十多岁的人竟然管你叫哥?”刚刚这男人有护着她,这让叶凝瑶心情大好,她弯起嘴角仰头看向傅十冬侧脸,很英俊,长得一点都不老。
自己好像还没问过他今年多大?不过不管多大,和她比起来都很年轻。
“他叫汪大顺,不是个好人。”傅十冬侧过头与她对视,眉宇间刻着川字,“以后碰到要离他远点儿。”
这个城里女人太过漂亮又是个外乡人,很容易成为那种无赖的目标。
“汪大顺?……”叶凝瑶微怔,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碰到了书中调戏原身的懒汉汪大顺。
如果她不加快速度嫁给傅十冬,是不是就意味着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会被那个恶心男人羞辱?就算想摆脱这种命运都摆脱不掉?
思及此,她决定再次主动出击,叶凝瑶突然伸出小手握住男人略显粗糙的手掌问:“如果他欺负我,你会保护我的,对吗?”
望着她那双充满信任又清澈的眸子,傅十冬喉咙一紧,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叶凝瑶用手指轻轻挠了挠他的掌心,眼底划过一丝狡黠。
被那双杏仁眼勾去七魂八魄的傅十冬这才发现,两人的手不知何时紧紧握在了一起,他只觉得脑袋“嗡”得一下,整张脸红得好似关公一样,“你放开手。”
叶凝瑶当作没看见他的窘迫,勾起他的小手指,笑意盈盈地说:“如果以后遇到危险你一定要陪着我,咱们拉勾不许反悔。”
“……”男人的脑袋还有些懵,他迷茫地看着这一切发生,却不知道该如何阻止。
见目的已经达到,叶凝瑶慢慢松开手,装作娇羞的样子没再言语。
柔软的触感还留在掌心,傅十冬蜷起拳头,心脏如撒了欢的野马不受控制地跳个不停。
此时,在孟家。
孟迎莹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梗着脖子对孟迎武质问道:“那个刘永春是什么意思?我和江淮已经和他打过招呼了,为什么还要贴出那种通知?咱们村里还有谁能比过江淮?”
“你别急啊,兴许这只是走个过场。”孟迎武坐在她旁边,他端起桌上的搪瓷茶缸喝了口水,“不过你们没送礼之类的吧?那老东西正直得很,如果送礼反倒会惹他反感。”
“没有,我听你的话只买了二斤水果糖,但他没收。”孟迎莹深深吸气,试图平复自己的情绪。
“再看看吧,你放心,村委办有我在谁都别想当成这个会计。”孟迎武的眼底精光一闪,又问道:“那个叶凝瑶你打算怎么办?继续放任不管?”
“她刚到村里我暂时什么都不能做,先让她蹦哒两天吧。”孟迎莹摆弄着自己的指甲,神色已恢复如常,“到了大洼村,会发生什么事可不是她能说了算的。”
“我真是弄不明白,江淮就是个下乡知青,你为啥非要嫁给他呢?比他条件好的小伙子能从咱家排到村口。”为啥非要抢别人的男人?
最后一句话孟迎武没敢问出口。
“以后你就知道了。”孟迎莹没有正面回答,想到那个男人将来富可敌国的财富,她露出一抹得逞的笑容。
上辈子她只不过是个十八线的小网红,辛辛苦苦好不容易熬到能买得起房子,老天爷却让她穿进一本年代文里,作为穿书者她当然要得到最好的,作为书中男主的江淮,是她最好的选择。
至于村里这个叶凝瑶是不是书中女主叶凝瑶,因为剧情有变化,她暂时还不敢确定。
不过不管是谁,江淮这辈子只能是她的!
……
被傅十冬送回知青大院,叶凝瑶笑吟吟地邀请他,“想不想看你送给我的那只兔子。”
“……你没吃?”
“你送的,我舍不得吃,我要好好养着它。”叶凝瑶用手指轻轻绕着自己胸前的麻花辫,说起谎话张口就来,“看着它…就好像见到你一样……”
其实三千年来她很少吃东西,即使吃也只是吃些瓜果,兔子她没吃过也不想吃。
食物对她来说只是填饱肚子的工具,至于吃些什么都一样的。
这样的情话,傅十冬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被人珍视的感觉犹如一束阳光照亮心底那最阴暗的角落,他的喉咙上下滚动两下说:“我要回去了。”
想到傅媛还在发烧,叶凝瑶没再继续留他,“嗯,你快去吧,如果需要用药,我这里还有。”
“好,谢谢。”说完,傅十冬快步离开,颇有一种落荒而逃的意思。
和他分别后,叶凝瑶回了知青宿舍,自己的行李袋因为出去时太匆忙还放在炕上,拉链仍是敞开的状态。
她轻拧细眉,低下头检查着行李袋里的东西。
所有物品都没有少,不过原身的日记本却被人翻阅过。
在这本日记中夹着一张黑白照片是原身和她哥哥还有江淮的合影。
她清楚记得这张照片夹在日记中的45页,可它现在却在52页。
叶凝瑶阖上日记,打量一圈四周,屋里除了她只有莫小青一个人在。
“小青,刚才除了你,宿舍里还有其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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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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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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