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全家穿越到古代>第 317 章 第 317 章
  一日日过去,终于到了红薯收获的季节。

  林满堂特地请了假,待在家里挖红薯。林晓一大早就从萧府跑到娘家。

  李秀琴让其他下人出去,和闺女一起守在边上捡红薯。

  只是当他拔起一棵,拽上来几棵红薯,她有些惊呆了,“怎么这么小?”

  真的很小,这红薯结的果也就比锦凝拿回来的那两个大那么一点点。

  像锦凝所说,有三个拳头大,根本没有。

  林满堂也有些失望,他还不死心,又挖了一颗,依旧结的是小果。

  李秀琴蹙眉,“会不会是你提前挖了?还没长好呢?”

  “怎么可能”林满堂种了一辈子地,哪里不知道红薯的种植周期。

  林晓捡起一颗红薯,左右看看,这红薯分明就是没经过改良。

  她突然想到一点,“爹,会不会像白叠子一样,这些种子从别的地方传过来,需要改良?”

  李秀琴和林满堂面面相觑,还别说,真有这可能。

  “那我想法子改良一下。”林满堂将其他红薯全都抛上来。

  之前他预估能两三百斤,其实是保守计息。

  现在全部刨上来,拿称一称,总共也才一百零五斤。

  这数目确实少了点,但是刘锦凝所说的亩产千斤,并不是虚言,不过前世红薯亩产可达四五千斤,她说的千斤,还真就是一千斤。一点水分都没有。

  **

  接下来,林满堂一心扑在红薯上头,反复改良三次,直到第三年的冬天,结出来的红薯才跟前世一般大,亩产也从一千斤升到两千五百斤。

  没办法,没有前世的化肥,这个亩产已经到了极致。

  林满堂收了一亩地,就抬了一筐红薯亲自进宫禀告皇上。

  皇上早就从暗卫口中得知这件事,他一直在等林爱卿的好消息,好在对方不辜负自己的厚望,终于将红薯改良成功。

  “皇上,这红薯是由刘锦凝从国外运回来的,原先亩产有一千斤,经过老臣改良,亩产有两千五百斤。”

  皇上从前只知道红薯亩产有千金,听到他给翻了两倍半,当即喜得眉开眼笑,“快带朕去瞧瞧。”

  他也不批奏折了,非要亲眼去瞧瞧。

  他叫了文官百官,又让禁军开路,上万人浩浩荡荡往林满堂在城郊的红薯地而去。

  城郊这片地都是赁了林家十来年的佃户。又得了主家指点,经心打理这五十亩红薯地。

  因为是实验田,有好的,自然也有不好的。反正最后只有二十亩红薯地改良成功,长势喜人。

  他们现在就站在这片地方,皇上接过金锄头,在百官们的簇拥下,林满堂的指点下,撸起袖子刨起了红薯。

  本来应该先拔红薯,但林满堂考虑到皇上没干过体力活,估计手上没什么力气,就直接让他用锄头。

  他这一锄头下去,红色的红薯皮从泥土中露了出来。

  在座不管多大的官,从骨子里就是种花家的人,一个个恨不得亲自上手去捡那红薯。

  皇上弯下腰,将红薯从泥土中拔1出来,又拨开泥土,看到还有红薯在下面,立刻又直起腰,挥起锄头。

  三五回下去,一棵红薯藤下面刨了一个大坑,四五个红薯从地里翻了出来。

  挖一棵就能收获五六斤,确实喜人。

  百官们齐齐跪下祝贺皇上,喜得宝物。

  皇上龙颜大悦,当即就赐了刘锦凝县主身份,又赏了萧国公府五百两黄金。

  至于林满堂,他改良红薯居功至伟,皇上特地赏赐他一块牌匾,上书“钦若嘉业”。

  林满堂和萧定安跪下谢恩。

  接下来,皇上在此地逗留,看着佃农们收红薯,一垄垄的红薯被翻上来,亲自称重。

  一亩地亩产确实能达到两千五百斤,皇上这才带着文武百官走了。

  等这二十亩红薯全部被翻上来,皇上以每斤五十文的价格收走。

  说实话这个价钱已经是相当昂贵了,如果红薯全国老百姓都能种植,估计每斤只能卖到一文钱。足足翻了五十倍。

  李秀琴收到两千五百两,觉得这个价钱还是太便宜了。他们可是独一份。

  林满堂却安慰她,“不是还有剩下三十亩地嘛。你可以卖出去。”

  “可那红薯亩地没有两千五百斤。”

  “但是它亩产也不少啊。”林满堂拍拍她肩膀,“肯定能卖出去的。”

  李秀琴将信将疑。

  又过几日,京城小报登出这则消息。

  几乎全京城的百姓都知道了,林尚书改良了从海外带来的番薯,亩产可达两千五百斤。

  林府的下人很快便被人击破,不少人争着抢着想买林家的红薯。

  李秀琴还真想卖,“你跟他们说了吗?咱们家剩下的红薯亩产没那么高。”

  葛婆子点头,“说了。但是他们说没关系。只要是红薯就成。”

  一千斤和两千五百斤虽然差得挺多。可是现在红薯数量很少,哪怕一斤只卖十文钱,一亩地也能有十吊钱。比种水稻都划算。

  李秀琴心动了,可考虑到亩产没那么高,她只收了四十文一斤。

  她这边一松口,下人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将三十亩地的红薯全部卖出去。

  同一时间,皇上的五万斤红薯,其中有三千多斤破了皮,不能当种子。他就让御书房全给蒸了,在宫里设了个红薯宴。

  由于数量太少,让所有人都吃饱显然不太可能。他就让宫人给每位官员分了一个。

  这煮过的红薯大多保存完整,偶尔有破了皮,金黄的颜色,吃进嘴里软糯可口,微微泛着甜。最让人欣喜的是吃了一个红薯,大多数人就有三分饱。说明这东西可以饱腹。

  所有人都觉得这东西不错,于是有那善于写诗的官员纷纷写诗称赞。

  皇上心情好,当场就赏赐几个写诗好的大臣,奖品自然是几斤红薯种。

  除了写诗好的大臣有赏,往日对社稷有功,做事勤恳,得皇上亲眼的官员,皇上都大方给予一定数目的红薯奖励。

  只要将红薯种到地里,来年就可以翻几十倍。这是皇上变相的赏赐,是皇上给予他们的恩典。

  得了赏赐的大臣们激动跪地,叩谢皇恩。

  林满堂这个天子近臣也得了五斤红薯。

  这些大臣拿到红薯,家里有花房的已经开始种植,没有花房的打算明年再种植。

  到了来年红薯成熟,第一批收获的大臣们卖了个好价钱。

  而这时候,出海快三年的刘锦凝再次回了京城。

  当她得知自己被封为县主,刘锦凝激动不已,亲自进宫谢恩。

  皇后作为后宫之主接见了她,又因知道她是薛贤妃的妹妹,还特地恩准她们私下聚一聚。

  刘锦凝敏感察觉皇后待薛贤妃极为亲厚,“姐姐,你这是?”

  薛贤妃笑道,“没事儿。皇后将二儿子交由我抚养。”

  刘锦凝都惊呆了,从来听说皇后抱养妃子的孩子,她还是头一回听说妃子抱养皇后的孩子。

  薛贤妃摸摸她脑袋,“教养孩子不是那么简单的。”

  后宫有那么多皇子,背后都有势力,而皇后娘家就是扶不起的阿斗。皇后想让自己的儿子登上皇位,只靠嫡可不够。

  为了多个筹码,她就舍弃了自己的小儿子交由薛贤妃抚养。名义上是皇后感念薛贤妃无子,实际上谁都清楚皇后的小心思。

  刘锦凝与薛贤妃说了一会儿话,就告辞离开了。

  回了萧府,林晓也回了,刘锦凝便将自己这次出海带回来的新品种拿给她看。

  其中就有林晓心心念念的玉米和辣椒。

  这玉米大约是品种没经过改良,只有拳头大小,林晓打算交给她爹改良,这辣椒倒是与前世见的没什么区别,她留一棵自己种。

  刘锦凝见她一直盯着这海椒看,就向她解释,“这个瞧着怪好看的。我也不知道它是干什么用的。是我从一个小岛上偷偷挖的。”

  刘锦凝自打出了海,她干过许多惊心动魄的事。

  为了红薯,她偷偷贿赂当地百姓。

  为了这好看的海椒,她当了一回小偷。

  林晓点点头,“确实挺好看的。”

  刘锦凝又道,“我听船员说,他见过当地百姓用它治过伤。想来应该能够止血。”

  林晓差点吐血,用辣椒止血,不会越治越重吗?

  林晓看着这两棵就像看宝贝疙瘩,“这东西只有这两棵吗?”

  刘锦凝点头,“对,只有这两棵,路上死了不少。这海椒颜色一开始是绿的,后来长着长着就变红,最后又变成红色,瞧着还挺稀奇的。”

  林晓听着她这话,好似将这东西当作了观赏物,也没说什么,“这个不错。”

  她让巧儿将海椒收起来,又命下人给刘锦凝端来一百两金子,“这是上回红薯,皇上特地赏的。你拿着吧。”

  刘锦凝都惊呆了,“这也太多了。”

  虽然红薯是她找来的,可要是没有萧家的商船,她根本没机会找到。

  “拿着吧。你现在好歹也是县主了,也该给自己安个家了。”林晓不缺钱,更何况刘锦凝还给她带回这么多好东西。

  刘锦凝见她坚持,谢了又谢,最终还是拿着东西离开了。

  刘锦凝一走,林晓就将玉米和海椒拿到林府。

  林满堂今天休沐,正好在家。看到大女儿过来,当即让她坐过来歇息。

  林晓将玉米和海椒送上,林满堂看见这么小的玉米,头一个念头竟然不是欣喜,而是无语,“这也太袖珍了?怎么这么小?”

  看起来也不像水果玉米啊?竟然还不如他拳头大。说它亩产千斤,他都不信。

  林晓也没问刘锦凝这个亩产多少,想来产量应该也不高。

  李秀琴注意力全在海椒上面,“这是辣椒?”

  哎呀,有了辣椒,她就可以做很多辣菜了。许久没吃辣的她都馋了。

  林晓点头,“是啊,再过几天,这应该能摘了,娘,等种子取下来,您用辣椒皮给我做个麻辣香锅吧。我早就想吃了。”

  李秀琴舔了舔嘴唇,“必须的。我明儿就打发他们去买河虾,再添些年糕、藕、笋片放进去,炒出来一定很香。”

  两人越说越激动,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林满堂无语,这娘俩拿他当空气了吗?居然听不到他在说话。

  他拍了拍椅子扶手,“哎,你们也太不拿我当一回事了吧?”

  林晓回头,拍拍他肩膀,“爹,我相信您一定能将它改良成功的。您要相信自己。”

  林满堂揉了揉眉心,胡乱点了下头,突然又想起一事,“对了,土豆呢?怎么没有土豆啊?”

  林晓摇头,“还没找到。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了。您别急。”

  刘锦凝去的不是美洲,估计土豆比其他几种传播慢,这事是急不得的。

  林满堂也就是随口一说。

  又过了几天,海椒成熟,李秀琴一大早就叮嘱林满堂,让他今儿早点回家,他们要吃个辣大餐。

  就两个辣椒,还辣大餐?

  林满堂笑话她,“你想用它炒几个菜?”

  李秀琴觉得他小看人,“你都多久没吃这个了,咱们得一点一点来。至少要炒六个菜。”

  两个辣椒配六个菜,这还能有辣味儿吗?

  虽然觉得这菜可能炒得不辣,但林满堂还是提早下衙回家。

  他回家的时候,女儿女婿也都来了。

  萧定安不明白为什么媳妇不年不节跑岳父家蹭饭,他也不敢问,就坐在边上等。

  没过多久,李秀琴就端着一锅香喷喷的锅子进来,下人拿着支架过来,用无烟炭点了火。

  林晓给他介绍,“这是香锅。”

  接着又上来一盘海椒炒肉丝、夫妻肺片、麻婆豆腐、红烧鱼以及回锅肉。蜀南文学

  这些菜都是林家的家常菜,萧定安从前来林府也吃过许多回。但是他很快发现这些菜里似乎多了一样调味料,辣得有点呛鼻。

  没一会儿,他就打了三个喷嚏。

  “这是什么菜?味道怎么这么冲?”

  林满堂作为一家之主,主动拿筷子,“想知道什么菜,你来尝尝。”

  话音一落,那一家三口已经率先夹了自己爱吃的菜进碗。

  熟悉的辣椒香,味蕾被刺激,迸发出熟悉的香味。一家三口吃得满足,一筷接着一筷。

  萧定安只尝了一筷红烧鱼,他额头就被辣出一层冷汗。

  这是什么菜?怎么这么辣?

  可是好香啊,越吃越香,吃得他都开始冒汗了。他咬牙忍着,又给自己夹了一筷子。

  他甚至都忘了问,这是什么调味料。

  因为那三人动作飞快,他没注意的时候,那盘红烧鱼已经吃光了。

  他也加入抢菜队伍。

  这一家四口显见吃撑了。扶着肚子起不来,萧定安不停擦汗,他嘴巴都辣红了,这时候才有空问,“这是什么东西?”

  林晓三人以前吃惯了辣椒,倒是没什么感觉。

  林晓站起来,拉着萧定安起来,到院子里溜达,“这是海椒。锦凝出海带回来的。我将里面的种子抠下来,表皮就炒了菜。怎么样,好吃吗?”

  萧定安点头,“好吃。就是太辣了。”

  “你这是以前没怎么吃过辣。以后就会好了。”

  茱萸也有辣味儿,但茱萸刺激大,吃多了不好。这辣椒有健胃、祛湿、活血、改善心血管等功能,更适合作为辣这个调味。

  萧定安稍微一琢磨就明白她的意图,“你是不是想用它赚钱?”

  林晓点头,“对啊。这是独一份,肯定能赚不少钱。而且辣椒可以当盐用。尤其是云贵地区,湿气大,吃辣椒对身体好。”

  辣椒之所以在蜀地最流行,何尝不是因那里的百姓需要它呢。

  只要她广泛种植,一定能卖不少钱。

  萧定安也觉得这辣椒能赚钱,便也没再说什么,随她折腾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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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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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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