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全家穿越到古代>第 130 章 第 130 章
  晌午,大吉让他娘给他爹送饭,自己去给二弟送饭。

  刘翠花也没多想,挎着篮子就去了沙地猪圈。

  林福全正在喂猪,听到门口有人喊自己,丢下猪勺过来。

  刘翠花将篮子递过去,急着回家晒咸菜,林福全将她喊住,“我准备让咱家大吉娶枝秀。”

  刘翠花收住脚,猛然回头,“啊?你之前不是不同意吗?”

  林福全叹了口气,“我就是觉得咱家光有钱还是不够的。”

  刘翠花拧眉,好半天才意识到她男人是在说晓晓被龚福海抓走一事。

  “咱家两个儿子都大了,这个年纪读书已经晚了,倒不如从孙子入手。枝秀两个哥哥读书那么好,将来咱孙子也能有个好先生。”

  科举哪是那么容易好考的,像村长家的三个儿子不就考了很多年才只是个童生吗?刘翠花还是有些不情愿,“可她是军户啊?”

  “她是军户,可她生的孩子是上农户籍啊。那有什么关系。”林福全又是一叹,“再说这世上也没有两全其美的好事。枝秀要不是军户,以她两个哥哥的资质,咱大吉也娶不到她啊。我看现在就挺好。半斤对八两,谁也别嫌弃谁。”

  刘翠花觉得他把希望压枝秀身上,有些太冒险了,抿了抿嘴,不死心追问,“那咱孙子要是读不成书呢?”

  林福全淡淡道,“那就是咱家的命。”

  看样子他是铁了心了,刘翠花劝不过,“那成吧。”

  “你给二弟妹拎些东西让她帮忙说和。”林福全说服自己,就想早点促成此事。

  刘翠花呆在门口好半晌,才终于点头,“行,我回去就办”。

  大吉从老宅回来后没多久,他娘就提着篮子回来了,进屋就直勾勾瞪着他,硬邦邦地说,“这路是你自己选的,你将来可不许后悔。”

  大吉眼睛一亮,“娘?您同意啦?”

  刘翠花气得指着他脑门骂,“我不同意,你是不是就一直不成亲啊?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不省心的东西。竟知道惹我生气。”

  “娘,我没有。我就是觉得枝秀勤快,等她嫁进咱家,一定会好好帮你分担。您也能松快一些。”

  刘翠花白了他一眼,说得比唱的还好听。勤快的儿媳那么多干啥就非要找个军户姑娘,真是脑子被门给夹了。

  “行了。你别怵在这儿了。”刘翠花气得撵人,提了一篮东西去了林满堂家。

  李秀琴见她来了,将人请进屋,“啥事啊?还拿这么多东西。”

  “我找你有事。”刘翠花叹气,“大吉不是一直稀罕枝秀吗?你帮帮忙。”

  李秀琴接过东西,微微有些发怔,“啊?你们同意啦?”

  刘翠花气得直拍大腿,“不同意能成吗?难不成让他一直不成亲?大利和大丫都定了亲,他今年都十八了,再不定亲,像话嘛。左右枝秀大哥当了兵,也有钱养家,我就同意了。”

  她算是明白了,大吉一直不成亲就是等着枝秀呢。这臭小子也会跟爹娘使心眼了。

  李秀琴狐疑地看着她?就这么简单?

  刘翠花老脸一红,扭扭捏捏道,“她那个二弟不是书念得挺好吗?兴许也能中了秀才呢?所以……”

  李秀琴恍然,她就说嘛,大吉跟他们闹了好几回,以前也没见他们同意啊?怎么这回却同意了?原来这是看上人家有前途了。

  不过大哥想得也对。刘文麟这次都中秀才了,刘文奎应该也没问题。等刘文奎中了秀才,枝秀就是秀才妹妹,再加上大哥贴补嫁妆,完全能嫁个好人家。大吉还真算高攀了。

  就算刘文奎没中,枝秀也有刘文麟给的嫁妆,除了身份差一层,不比农户姑娘差啥。

  李秀琴点头,“成,我帮你们说说。”

  李秀琴提着一篮东西去了军户村,刘本忠不在家,枝秀刚好在家。

  枝秀去找她爹。

  没过多久,刘本忠回来了。ΗtτPS://Www.sndswx.com/

  枝秀被刘本忠支使出去,她出去溜达一圈,又偷偷摸摸回到屋后偷听。

  李秀琴将篮子里面的东西摆到桌上,“这些都是我大哥让我送来的。他想为大吉求娶枝秀,您看呢?”

  刘本忠搓着手,有些激动,“大吉?就是那个在县城当衙役的孩子?”

  “对。他是大儿子。”李秀琴点头。

  刘本忠当然乐意了,林福全是林满堂的亲大哥,家里田产不少,而且大吉又是长子。枝秀嫁过去就是长媳,这样好的人家打着灯笼都难找。

  出于女方的矜持,刘本忠没有一口答应,只说自己再考虑考虑,东西倒是留下了。

  要是不同意,东西就会让她拿回来,李秀琴点头,“成,你们好好考虑。成亲是一辈子大事,可不能马虎。”

  李秀琴回了家,发现刘翠花已经回自己家了,倒是大吉一直待在她家院子里,正在陪林晓说话。

  他显然心不在焉,跟林晓说话时,一直瞅着门外。

  李秀琴进了院子,他头一个发现,迫不及待站起来,眼底闪过一丝笑意,“二婶?您回来啦?”

  李秀琴愣怔了下,随即失笑,以前她可不知道这傻小子倒是个情种。

  李秀琴由着他搀扶,叫了范寡妇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

  范寡妇刚要转身,大吉抢先一步,“我来吧。”

  说着,他颠颠跑到灶房,倒了杯热水过来,双手捧着递到李秀琴面前。

  “二婶,您喝茶。”

  李秀琴接过来,吹了吹,慢条斯理品着这碗热水。林晓凑过来,斜睨了他一眼,肠子都快打结了,大吉哥真是太有意思了。居然还有这么狗的一面。

  李秀琴好不容易品完一杯热水,在大吉眼巴巴注视中轻轻掀唇,“他们家已经收下东西了。”

  大吉眼睛发亮,这就是说成了一半,他忍不住握紧拳头,太好了。

  林晓抱着胳膊,“大吉哥,如果你和枝定了亲,为了枝秀的名声着想,你可得悠着点儿。”

  大吉涨红着脸,“我…结婚前,我肯定不会找她的。”

  林晓捂嘴偷笑,眼底全是戏谑,“枝秀跟我可好了。你要是有什么想说的话或是东西,我可以当你们的小信使。只要你……”她捻着手指,斜眼看他,意思不言而喻。

  大吉都快被她这副小财迷样儿气笑了,轻轻弹了一下她脑门,“你这么有钱,还来讹我的三瓜俩枣,好意思吗?”

  林晓昂着小脑袋,“当然有意思啦。钱财多多益善嘛。”

  大吉无奈笑出了声,轻咳一声,眼尾扫了一眼二婶,见她没反对,小声道,“好,只要你肯帮忙,我肯定很大方。”

  林晓掰着手指,“我要吃陈福记的松子糖、风味阁的枣子糕、街东头王麻子家的蒸饼、富贵花开点心店的龙须酥……”

  大吉青筋直跳,“林晓!你够了啊,照你这么个吃法,我攒的那点家底要不了几天就得见底了。”

  大吉每个月交给他娘八百文,剩下全是自己收着。但是每个月他还要请同僚吃东西,一个月也只能省下一百文不到。

  林晓捂嘴笑,“我当然不是自己吃了,我跟枝秀一块吃。她可是从来没吃过这些东西的。”

  想到枝秀忙着挣钱,大吉一阵心疼,咬了咬牙,“那…那好吧。”

  林晓憋不住乐了,大堂哥真是可爱。不过他对枝秀真是不错,明明攒钱攒得那样辛苦,还能全部掏出来给枝秀买东西吃,确实是个好人。

  第二天,刘本忠那边就给了答复,说是同意这门亲事。接下来就是大人们的事了,林晓并不关注这些。

  她只知道两天后,两家聚在一块吃饭,算是给两个孩子正式定亲。从此两人就是未婚夫妻了。

  又两天,林晓收到大吉从县城买到的第一份吃食。

  “两包都是松子糖,一份是你的,一份是枝秀的。”

  林晓讶异,她还以为自己只是个搭头呢,没想到大吉哥这么省得,居然一人一份。

  林晓乐了,“行,看在糖的份上,我保证给你送到。”

  当天下午,枝秀刚好来他们家玩。

  林晓偷偷塞给她一包糖,“这是大吉哥买给你吃的。”

  枝秀解开牛皮绳,里面是一包松子糖,晶莹剔透的粽子形状的糖,里面裹着松子,闻着又香又甜。

  枝秀心里甜蜜,却将糖推了回去,“这糖太贵了,我不要。”

  要是被未来公婆知道,该误会她是个馋嘴姑娘了。

  “拿着吧,这是大吉哥的一点心意。”林晓撑着下巴,“你别担心,这是大吉哥自己的零花钱。他省下来的。”

  枝秀松了一口气,抿了抿嘴,“那你告诉他,以后别买啦。钱还是要省着点花。”

  她是穷惯了,哪怕她大哥现在已经挣钱,家里没必要她上山砍柴,可她依旧闲不住,就想多挣些钱,将来手里也能宽松一些。

  大吉这样大手大脚,将来他们手头没钱,要是遇到事需要钱可咋整?

  林晓笑话她,“这还没嫁过来就管着他啦,你呀,还真爱操心。”

  枝秀小脸一红,“没有…我就是觉得浪费。”

  林晓摆手,“行吧,我会跟他说的。”

  等大吉下次再送东西过来时,林晓把枝秀的话重复一遍。

  大吉立刻就心疼上了,“你让她放心,我肯定养得起她。这糖咱也吃得起。”

  林晓后悔了,她真是吃饱了撑的,给他们当传声筒,这传来传去,她夹在两人中间吃狗粮,可齁死她了。

  李秀琴见她无聊成这样,也看不下去了,“你不是要弄你的玻璃吗?怎么不弄了?”

  “现在都上冻了,也没办法盖熔窑和退火窑,等明年再盖吧。”

  李秀琴怔了下,熔窑她懂,就是将所有配料粉碎,放到熔窑里熔制,但是,“退火窑是什么?”

  林晓摊了摊手,“玻璃成型后,一定要控制温度降低速度,将玻璃中的热应力控制在允许范围内,这样玻璃才不容易破裂。”

  李秀琴听了个天书,“那窑怎么建?是不是像砖窑那样圆筒形?”

  “不是。”林晓大概讲了下退火窑的原理,造型不重要,重要的是材料和环境要卫生。

  材料一定要大理石。

  李秀琴倒吸一口凉气,今年村里那么多人盖猪圈,她也去采石场看过,那里最贵的石头就是大理石,一块就要六百文。人家那是一整块大的,而她盖的窑必须要切成砖头大小,那花费的人力可就大了。

  李秀琴听着都麻烦,“等明年再去定吧。要是现在就定,采石场的管事肯定让他们大冬天就凿,可别冻死人。”

  林晓也是这样想的。虽然那里面的工人有许多都是罪大恶极,但也有不少人只是犯了点小罪,要是因为干活冻死就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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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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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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