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全家穿越到古代>第 124 章 第 124 章
  又到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时节——麦子熟了。

  村里的大人、老人、孩子全都忙得脚不沾地。

  既要割麦子,又要喂猪,又要做饭,又要喂鸡,又要栽稻,一个人连轴转。

  比起村民们,林满堂一家却是悠闲得很。

  家里养了一百多头猪、四头牛、五头羊,全都由下人负责喂养。

  坡地的十亩果园和大河边上的一百亩果园全都由有人负责。

  一百亩水田全部赁给佃户租住,只需收粮食即可。

  五亩沙地种的麦子也请了短工帮忙收割。

  一家人根本不伸手的。

  这天晌午,李秀琴问起林满堂的打算,“你打算今年实施稻田养鱼吗?”

  林满堂摇头,“暂时先等等,我七月就考试,现在要紧着院试。等我考上举人再说吧?”

  李秀琴想想也觉得男人说得对,现在他们家现在首要任务是努力往上爬,不能再当个任人宰割的底层百姓。其他事情可以暂缓。

  林晓放下筷子,“那我做什么呀?”

  别人下地干活,只有她整天闲在家儿,太无聊了。

  林满堂怔了怔,“现在爹也不用你盯着了,你做你想做的事吧?”

  林晓手撑下巴,“我不知道我现在能做啥。”

  林满堂替她出主意,“不如你继续写书,上次写了果林篇,这次就写农作物。咱们家的花生、丝瓜、西瓜、白叠子还有姑娘果,你都会种。你可以试着写一本。要是有错的,等我考完试,我帮你修改。”

  林晓怔了下,倒也是条路子,不过她还是对稻田养鱼感兴趣,“不如您将方法告诉我,然后让一户人家按照我的法子来。我先试一试。”

  林满堂挑眉看着她,“你居然想下地?”

  林晓小脸微红,之前拔花生太累,当时她就说以后再也不下地了,那时候说的是气话,现在么,“我要写书肯定要下地啊。要不然都靠您的经验,别人问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林满堂觉得女儿随自己都很务实,当然要支持,“也行。我把方子写给你,你先用一亩田试试。就算养不成也没关系。反正咱们家亏得起。”

  李秀琴听他又说大话,翻了个白眼,“是,你亏得起,但是赁咱家地的佃户可亏不起啊。”

  林满堂想了想,“那这一亩地不收他的税。让他全力配合咱闺女。要是真能养出鱼,到时候还给他奖励。让人家也放宽心。”

  这法子让佃户没了后顾之忧,李秀琴也觉得不错,“行。就按你说的来。”

  林满堂说干就干,回屋就将方法写给闺女。

  李秀琴也没打扰他读书,自己带着林晓一块去跟庄头商量。

  庄头听她提的条件很丰厚,一口答应,只是稻田养鱼到底没人试过,“这怎么养啊?那鱼不会吃稻子吗?”

  李秀琴笑道,“你们先把地犁出来,然后按照我的要求开鱼沟和鱼坑。还有田埂也要加快,弄好之后要晒田……”

  庄头将方法记在心里,“那鱼苗呢?”

  李秀琴摆摆手,“放心吧,我来想办法。到时候我让人给你送过来。”

  庄头点头,“那成,我现在就把离大河最近的那亩地割好,先用牛耕好。”

  提起这事儿,李秀琴回头,“对了,你们村的牛够用吗?”

  庄头苦着脸,“咱们村只有两头牛,根本不够用。”

  李秀琴一怔,“这样吧,我家里有两头牛,已经养了一年半,虽然不能像老黄牛那样用,但多少也可以帮忙犁地。你们可以跟我回去牵。”

  庄头眼睛一亮,差点激动落泪,“东家,您真是太好了。您放心,我一定帮您好好种地,绝不累垮您的牛。”

  李秀琴点头,“好。”

  庄头当即就叫了两个儿子跟他一块去小庄村牵牛。

  远在千里之外的皇宫,圣上再次收到瑞和的密信,以前都是一张字条,这次却是个包袱,比平时晚了几天。

  圣上有那么多密探,自然不可能自己一一拆开,看也不看一眼,问过来禀告的隐卫首领,“里面讲的什么?”

  隐卫首领一五一十回禀,“他说新县令没有异常,倒是新陵那边出了两本农书,是个十岁女娃写的,卖得非常好。书里讲怎么教人种果树,最离奇的是,一棵树上能结五种果子。他亲自去看过,这事是真的。而且其他树,也有一棵能结两种果子和三种果子。”

  圣上刚开始还在批阅奏折,听到最后不知不觉停了笔,视线落到书桌前面的隐卫首领身上,“一棵树上能结五种果子?”

  “千真万确。”隐卫首领打开包袱,亮出里面的三本书,“这书上就有方法。”

  圣上先拆开那封信,里面果然与隐卫首领说得不差。

  圣上敲击桌面,“竟是那个养猪的人家。倒是个难得的人才。”更妙的是对方居然舍得将方法印成书。就是有些可惜,对方居然只是个童生。要是个举人多好啊。他就算破格提拔对方当县令,那些大臣也不会跳出来反对。再不济是个秀才也行啊,他可以想想办法。

  不过马上就是院试了,他可以再等等。

  隐卫首领又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这封信是第二天才发的。里面说他在新陵遇到了李天应。”

  圣上刚才的好心情立刻烟消云散,眼神抖然一变,声音发凉,“呈上来。”

  隐卫首领浑身一个哆嗦,不敢大意,双手将信呈上。

  圣上接过,从头至尾看了一遍,竟然叫他逃跑了。此人果然老奸巨猾。

  只是看到下面,圣上眉毛一挑,看了眼刚才的书,落款是个女子,他这才想起隐卫首领刚刚说,写书的是个十岁女娃。

  就算知道她会写书,圣上也不会给予太多关注。女子再有才,也不能当官,他也不能用,关注只会浪费他时间。更何况这两本书的价值是想出种植法的人,而不是润笔人。

  但是瑞和信中说,他寻找李天应时无意中听说这女娃可以制出玻璃镜。

  这就有些匪夷所思了,镜子是波斯那边才有,波斯离良国有万里之遥,一块小小的镜子已至天价。

  现在这个女娃说她会制,这怎么可能呢?

  可圣上视线落到书上,翻了几页,里面全是拗口的文言文,能写出这种严谨的书,这姑娘应该不是个信口雌黄的性子。或许她是真的能制出来呢?

  圣上提笔写了一封信。

  时间一眨眼到了六月中旬,这时候麦子收完了,稻苗已经全部栽到田里,小庄村再次恢复平静。

  林满堂打算到府城考院试。这次主考官不是知府,而是各省学政,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

  这次同行的人多了几个新面孔,比如村长小儿子,村长,刘家村的刘青文。

  林广源这次没去,他大哥还是要跟着。

  林满堂其实不想大哥跟着,主要怕耽误他做生意,“你家里不是正在卖凉粉吗?你跟我去,凉粉怎么办?”

  林福全被上回的事弄怕了,他就想跟着二弟,二弟冲动的时候,他也能帮着劝劝,“没事儿。少挣些钱不会怎么样。你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我哪放心啊。”

  林满堂叹了口气,“行。”

  临走时,林满堂叮嘱媳妇照顾好女儿。

  林晓再次泛起嘀咕,“我最近又无聊起来了。”

  稻田那边也不用她操心,而且来回也不方便,牛车不在家,也没人送她过去,她又无事可做了。

  “那你就做打谷机吧?你不是老早就想做它了吗?”

  林晓想了想,“好啊。那我就做这个。”

  林满堂想了想,“我以前看的是全身都是铁的打谷机,但是农村人没那么多钱。你尽量想办法少用些铁。”

  林晓点头,“行。”

  林满堂这一走,走了一个多月。

  直到七月中旬的一天,刘家村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李秀琴这才知道刘青文考上了秀才。

  李秀琴一连等了好几天,也没等到有衙役来他们村,她便猜到她男人这次院试没中了。

  不止林满堂没中,前村长的小儿子也落榜了。

  李秀琴看到许成祖从天亮到天黑坐在村口望眼欲穿,那副憧憬盼望的样子,她一个外人瞧着都心酸。

  林晓误以为她娘对她爹没中院试失望了,就宽慰她道,“娘,你别怪爹,爹总共也才读了一年多的书,他这次没中,太正常了。”

  她曾经听成先生说过,秀才的录取率大概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之间。她爹上次府试成绩就不咋好,被刷也在情理之中。她其实也不报期望的。要是院试那么容易考,这附近也不会只有里正一个秀才了。

  李秀琴点点头,“我知道。我也没怪你爹。我就是担心你爹难过。为了这次院试,他整天窝在家里,哪也不去,就跟坐牢似的。我只是太心疼他了。也不知道他跑这一趟,遭了多少罪。”

  这古代跟现代不一样,那车轱辘没有气囊,坐车颠簸得厉害。她男人又是个抠搜性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不就得受罪嘛。

  林晓知道他们感情深,其实她何尝不担心她爹呢,上次去府城,她都是咬牙忍着。得亏她爹心疼她,特地定了客栈睡觉。这次换成自己,他估计就不会花那个钱了。她抿了抿嘴,“等爹回来,您给他好好补补。您做的菜,他可爱吃了。”

  李秀琴点了点头,“对了,你的打谷机做好了吗?”

  林晓闻言笑了,“快了。”

  李秀琴往头上扣了个草帽,她要下地帮大哥家割稻子,闻言拍拍女儿肩膀,“那就快点做好,等你爹回来给他一个惊喜。让他也跟着高兴。”

  看着母亲离去的背影,林晓叫喜鹊跟她进屋。

  实验室里,林晓摆弄她新改良过的配件,喜鹊在边上给她扇风,两人热得汗流浃背。

  “小姐,你这是弄啥呢?还非得窝在屋里。多热呀。”

  林晓头也不抬,“我在研究重要东西,可不能让别人知道。”

  她头一步先是让用人力将轴轮转动起来,现在先不考虑自动,手脚或脚踏都行,只要将磙子一端的滚轴转动,那打谷机就等于成功了一半。

  林晓先是搭了一个简单的架子,中间是木头搭成的磙子,磙子中间有个轴轮,左右两端各有个小齿轮,小齿轮不远处有个大齿轮,两个齿轮用链条相连,大齿轮一端有根木头,摇它的时候,大齿轮会跟着转动,从而带动小齿轮转动,中间的磙子也随即动了起来。理论有点类似于自行车。

  不过自行车没有它这么复杂,需要带动那么大的磙子,力道就很大。

  配件全部装好,林晓绷着一张脸,开始摇动,齿轮转动,中间的磙子也动了起来。一股热流席卷全身,忙了一个多月,林晓控制不住激动起来,拍着巴掌,整张小脸激动发红,“成功啦!”

  喜鹊抹了把汗,跟着也站起来,她脚都蹲麻了,看到这东西转了起来,虽然不明白这是干啥用的,但看见小姐高兴,她便也跟着高兴,“成功了啊?那可好了,咱们出去吧。”

  林晓摇头,“出去干啥。我这刚做完第一步呢。”

  手摇太累了,她得改成用脚踩,类似于自行车的踏板。

  她将手摇换掉,在各边各装一根铁杆,两根铁杆中间夹着一块长木板。当踩这个木板的时候,滚轮也会转动。

  这个应该比刚刚那个省力。

  换上好,林晓开始用脚踩木板,磙子随后跟着动起来,反复地踩木板,也没有出现之前的问题,

  说着把东西拆卸下来,将磙子上面打孔。这么热的天还出这么大的力,没一会儿她小脸就被汗水浸湿,她两手都忙着,根本顾不上擦汗。

  喜鹊认命似地拿帕子给她擦汗,顺便给她扇风,“小姐,你打这些孔干啥呀?”

  林晓头也不抬,眼里似有光,“要把东西嵌进去。”至于嵌啥,却是不肯说了。

  等她打了几十个孔后,又开始往刚刚打好的孔里装铁丝弯成的钩。之前她就一直好奇,花那么多钱到铁匠那么弄这些钩干啥呢?现在总算知道用在何处了。

  装上之后,林晓让喜鹊去我大伯家的打谷场抱一捆稻穗回来。机子做好了,得用真正的稻穗来试下效果。

  喜鹊一呆,“啊?”这不是偷东西嘛。

  “快去啊,还愣着干啥?”林晓连连催促。

  喜鹊挠头,“小姐,被人看到会不会不好啊?”

  “没事儿,这是我大伯家,没事的。到时候我会跟大伯母说的。”

  喜鹊想了想,到底还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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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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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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