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全家穿越到古代>第 232 章 第 232 章
  话说林满堂接到升官旨意,整个人懵了。

  他在重德县干了还不到两年,一连升了五级,当了云南府第一把手,固然是好,可他许多事还没干完。

  养的牛还没出栏,养的羊只卖了五百头,酸角树刚刚才移植成功,还没结出酸角果,他就要离开了。

  完全由别人来摘果子,这种滋味也太让人难过了。

  关青是个察言观色的好手,见老爷恋恋不舍,就知道他犯了小心眼,“大人,你这回可是升了五级,要真等这些东西全卖了,论功劳,你也就只能升一级罢了。皇上已是开恩了。”

  庄文也道,“对啊,您这是赶上了好时候。”

  好吧,这两位就差说他不知好歹了。前任县令在这位子上熬到死,都没升上去,甚至连平调的机会都没有。人家求都求不来的升官机会,你走了狗屎运,你还不满意。你这叫没良心。

  林满堂揉揉眉心,坚决不承认自己得了便宜还卖乖,“我不是在想这个。我是担心新县令管不好,回头再把我辛辛苦苦弄出来的东西全贪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庄文摇头,“不至于吧。您可是他的上峰,他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您之前当过的县里搞破坏。”

  “他有什么不敢的。”林满堂抖了抖媳妇给他写的信,“这回京城空出来一千多个官位。这人还能被派到如此偏僻的地方当县令,可见是个穷鬼。穷人比富人更贪心,他们不仅想要权,还想要钱。”

  庄虎没忍住,“大人,您不穷,可您也被分配到这儿来了呀。”

  他说完,庄文就瞪了他一眼,瞎说什么呢。

  庄虎讪讪地,他刚刚就是觉得大人太婆妈了。升官了还不好,让一帮人劝他,这算怎么回事。

  林满堂摆手,“我是举人,没花一文钱才来了这边。要是当初肯使钱,说不定也能到富县当官。”

  他揉了揉脸,觉得自己好像太矫情了。

  “你们先把账目都盘一下,然后去跟商家谈牛羊出栏的价格。到时候咱们把预售表给新县令,他要敢把钱贪了,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庄文瞠目结舌,合着他人虽走了,却还要牢牢控制这里。哎,这官当得也太尽职尽责了吧。

  关青也觉得这主意不错。虽然他们现在辛苦了点,可至少以后不会出岔子,也挺好。

  三人领命出了二堂。

  走出县衙,庄文扯着二弟到背静处,“我怎么跟你说的,以后不许跟大人放肆。你怎么就是不听?”

  庄虎特爽利一人,听到这话也很委屈,“我就是觉得大人也太婆婆妈妈了。”跟个娘们似的。

  “你懂什么,大人这是担心自己升官是因为小姐的缘故,心里不舒坦,就想找点事做罢了。你就让他唠叨几句呗。反正又不会掉块肉。”

  庄虎惊了一瞬,“啊?为什么心里不舒坦?小姐也是他生的呀。”

  “要不我说你就是个榆木脑袋。那眼睛就是灯笼,只照人不照人心。”庄文点着弟弟,“你没发现咱大人从来不敷衍小姐吗?”

  这话庄虎可听不懂。

  庄文气他是个榆木脑袋,关青担心他气出个好歹,接了他的话头,替他解释,“大人很尊重小姐和夫人。从来没有把她们当自己的私有物,而是独立的人。你明白吗?”

  这话就有些深奥了,啥叫独立的人,谁不是独立的人?

  关青见他还不明白,又讲得更细致些,“比如你闺女要是跟你说,她心悦某个少年郎,要和对方成亲,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庄虎想也不想就道,“揍她,关禁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时候婚事由她自己做主了。”

  关青摊了摊手,“你知道咱大人会怎么做吗?”

  庄虎摇头,他猜不出,大人常常不按常理出牌。

  关青笑了,“我估摸大人会将那少年郎揍一顿。然后再将对方祖宗八代查清楚。要是那人真的可以托付,说不定会同意女儿跟他在一起。”

  庄虎瞪大眼睛,“啊?大人也太宠闺女了吧?婚事都能听女儿的。”

  关青摇头,“你说宠就不太合适了。只有对着自己的宠物才会用宠。他是拿小姐当同等的人。会尊重她的选择,站在她的位置思考问题。类似于平辈。你想啊,水泥那么好的东西,皇上不可能半点好处也不给。大人担心小姐又拿水泥换了他的前程,心中有愧呢。”

  庄虎抓耳挠腮好一会儿,才明白关青的意思。

  所以大人以为升官是因为小姐的关系。

  庄虎挠头,“可夫人来信,不是说升官跟小姐没关系吗?”

  “有没有关系只有皇上才知道。夫人哪知道呀。夫人只不过是宽慰大人罢了。她估计也猜到大人会介意。”

  庄虎了然,“你要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

  关青拍拍他肩膀,“走吧。再过十来天,新县令就来了。咱们可得等他到来前,先把账目做好。”

  庄虎点头。

  新县令一直到三月下旬才到重德县。

  更让人无语的是,他到了之后没多久就病倒了。

  大夫诊断说是水土不服,外加受不了重德县燥热的天气。

  别看外面这时候还没热起来,可重德县已提前过起了夏天,燥热得不成。

  这新县令大约二十来岁,身子骨很弱,明明是个县令,却连个家眷也没带。只跟着一个同等岁数的书童。

  新县令病了,林满堂自然不好跟他交结,就只能先管着账,然后让书童好好照顾新县令。

  七天后,新县令病才好,人也能下床走了。

  林满堂还要去府城管事。因知府大人是去京城赴任,走之前,先跟他交接。他在这边等新县令,耽搁好几天,估计府城一堆事等着他处理呢。

  新县令苍白着脸,虚弱地给他行礼,“拜见知府大人。”

  林满堂瞧他病成这样,“七日后,府城开会,你暂时先别去了。先好好养身体。”

  他示意庄文将账目递上,“这些是我弄好的账目。前年,我刚到这边,就开始在山谷种草,铺路,养牛羊,这刚要收获,你就来了。我这边已经与商家谈好了价钱,到时候你直接将牛羊交给他们就好。得来的钱财,该用在哪些地方,我也都标出来了。你看一下。”

  新县令听了个目瞪口呆,何着没他什么事儿?他只要照着这本子来就成。

  “这个县城没多少良田,也没什么其他赚钱门路。你只要将这山谷、六千亩地主学堂全部管好,再注意防火防盗也就行了。只要百姓有钱赚,自然不会生事。”

  新县令点头应是。

  他倒是聪慧的,知道这是自己的上峰,得罪对方没好处,就乖乖当个听话的下属。

  林满堂见他没反对,暗暗松了一口气,指着账本最后一页,“这边百姓都很穷,没什么钱。将这些全部花掉后,每年还剩下六百两银子。这些任你处置。”

  就差明说这六百两是特地给你贪的。你就别惦记其他的了。

  新县令是个新人,哪听得懂他这潜台词,以为林满堂让他用这六百两带领百姓过好日子呢。

  他恭恭敬敬应了声‘是’。

  林满堂又点了点前面,“我看你没带帮手过来。所以特地给你留了二十个衙役的名额。月俸也由县衙出,人选可以招募县城百姓。”

  新县令眼睛一亮,他之前还在发愁,那么多牛羊,他要怎么从山谷弄到县城,没想到自己还可以雇佣帮手。

  “谢谢大人。”

  林满堂先是警告完了,还不忘给他一个甜枣,“要是你按照我说的来办。别的不敢说,至少你年年考评能得优。”

  无论是升官还是平调,头一个你考评得是优。

  新县令点头应是。

  交待完所有事,林满堂就带领家里其他人出发了。

  原本重德县的县衙挤得满满当当,可自打他们走了,这县衙好像一下就空了。

  倒不是说搬空了,事实上,搬家有许多东西不方便带走,大的家具都没带走。

  而是这县衙就只有三个县衙是公职,其他人都是知府的亲信和家人,知府高升,这些人自然也要跟着走。

  新县令也不敢耽误,当即就让书童去贴告示,招募衙役。

  一开始百姓根本不愿意当衙役,在山谷那边放牛养羊每天就得能二十文钱,还包吃包住。

  当衙役一个月五百文钱,说出去体面,可赚得不多,谁乐意干。

  可听书童说一个月有八百文,大伙争着抢着来报名。

  新县令考察后,雇佣二十个年轻又身强体健的百姓。

  另一边,李秀琴接到男人的信。信中告诉她,他们已经搬到府城,让她带女儿直接回府城。

  李秀琴想着事情已经办完,打算带闺女回云南府。只是怎么回去,却让她犯了难。

  上回雇佣镖师,他们可是差点被烧死。

  想起那场大火,李秀琴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谁能想到那几十个镖师竟是沈家人养的私兵,在各地开镖局替沈家传递消息。他们在驿站从刘青文那得知沈家事情,打算按照原定计划回老家。那几十个镖师自然不可能护送他们回老家,担心他们报官找麻烦,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放火烧驿站。

  那些镖师连夜乔装改扮回了京城。

  沈家被抓的时候,那几十个镖师也没逃掉。

  李秀琴陪着闺女去看沈家人行刑时,亲眼看到他们也被砍了脑袋。

  这次再雇镖师,难保不会出现同样的事。

  李秀琴让林广源好好打听镖师的背景。最好是经营几十年的老牌子。

  林广源也不敢大意,点头应是。

  林广源出堂屋,林晓刚好进来,“娘,我去秦祭酒家一趟。我要把罗盘给他。”

  李秀琴看了眼她的黑眼圈,“你昨晚没睡,就是为了弄罗盘?”

  林晓心一突,她可不是弄罗盘,可她还是点头,“对啊。我们马上要回云南了,捎东西不太方便。还是当面给他比较好。”

  李秀琴想想也是,点了点头,“那成。早去早回。”看了眼外面,“要不然叫几个人陪着你去?他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上次护送他们而来的壮劳力和自家人不住在这边,但是住得也不太远,离这边只有一条巷子。

  林晓摇头,“不用了。我带着袖箭,车厢里还装了机关,没人伤得了我。”

  李秀琴想了想,京城刚杀了一波人,估计那些混混也不敢冒头,便没再坚持。

  林晓带着巧儿和喜鹊出了院子。

  上了牛车,喜鹊拍着狂跳不止的胸口,一阵心有余悸,“吓死我了,我刚心脏差点跳出来,就怕夫人看穿咱们在撒谎。”

  巧儿无语,亲口撒谎的人脸不红心不跳,她一个帮凶反倒吓得半死,这胆子也忒小了吧?

  巧儿看向林晓,却见她手里捧着个造型精美的匣子。

  喜鹊心脏平稳,也紧盯着那匣子,这可是荣华夫人赏赐的盒子,听说还是檀木的。这里面放了什么东西,竟让小姐用如此珍贵的匣子来盛。

  喜鹊是个憋不住话的,再加上她自小跟小姐一块长大,感情亲厚,有时候巧儿都不敢问的话,她却敢。

  喜鹊好奇问,“小姐,您手里拿的什么东西啊?”

  林晓回过神来,调皮地眨了眨眼,“不告诉你们。”

  喜鹊半点不生气,笑嘻嘻打趣道,“你不说我也知道,肯定是要送给世子的临别礼物,一定是帕子!”

  巧儿抚了抚额,这莫不是傻子吧?你何时见过小姐绣过帕子?连猜都不会猜。你哪怕猜书也比帕子靠谱啊。

  林晓怔愣了下,随即失笑,“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动针线。”

  喜鹊更加好奇,可她到底不敢造次,只能偷偷打量这匣子。这匣子有她半条胳膊长,宽度大概是她手掌的长度。这里面能放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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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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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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