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俩一唱一和,姜城直接成工具人站在一边,
孙队长刚走近,就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一一,周文竹,
这名字怎么那么熟悉,看向自己的工作同伴,得到了一个‘你自己看’的眼神,蜀南文学
朝门内看去,咦,是老熟人啊,李一一同样看见了孙队长,
【咦,还真是老熟人啊!】
【看我不玩死周文竹,差点害了我舅舅,我呸。】
“孙队长,你终于来了。”
孙队长睁着的眼睛里面全是疑惑,他和李一一李老大他们有那么熟吗?
“孙队长,周文竹实在是太坏了,假装拿着两斤粗粮来找我舅舅,说是要卖给我舅舅,但我们都是知法守法的好人,怎么能私下交易呢!”
孙队长点点头,是这样的没错,
没想到李一一两岁的娃,都有如此觉悟,要是世间再多一点李一一这种思想高的人,
那岂不是没了他们稽查队的存在,不行不行,
“我舅舅一直说他这里不卖粮食,周文竹就是不听,一个劲的想把粮食塞给我舅舅,孙队长还好你们来了,不然我舅舅的清白就没了。”
清白就没了,
一句话让姜城和李老大的嘴角狂抽,两岁的娃说话都那么狂野的吗?
闺女,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乱用词真的会给人造成误会的,
“李一一,你说谎,明明我是来卖金子的,金子被你拿了,粮食是你丢给我的。”
机械的扭头看向周文竹,李一一脑袋里闪过无数的问号,
【不打自招就是这么来的吗?】
【爹,我出门长见识了。】
【周文竹真的好聪明喔!居然把金子的事情主动说了出来。】
李一一只能说,很难评价,是真的很难评价,
“金子。”
孙队长终于抓住了重点,走上前,高大雄壮的身影给了周文竹不少压迫感,
“对,在李一一兜里。”
懊恼了一下,周文竹恨自己的嘴不听话,
但说都说了,要死大家一起死,他不可能让李一一把脏水全部泼在自己身上,
一块金子而已,
他周家的宅子里面,还有数不胜数的金子,这一块算是给李一一和李老大买麻烦,
还有姜城,早知道就直接举报了,想着是李福依的舅舅,他才手下留情的。
李一一:是我舅舅,还要不要脸呢,李福依是冒充的我。
“孙队长叔叔,周文竹冤枉我。”
扭头回看着姜城,李一一挣扎着下来自证清白,
“舅舅,舅舅你把我放下来。”
白白多出一个大胖外甥女,姜城内心麻了,
李一一:舅舅你说谁胖?我明明瘦的只剩骨头了。
“孙队长,你看看,我身上真的没有金子。”
【我身上没有,我空间有啊!】
【你能找出一块来,我送你两块。】
【童叟有言喔!】
孙队长蹲下身,照例摸了李一一的衣兜两下,没有,是周文竹在说谎,
“没有,怎么会没有呢?”
周文竹发誓,他亲眼看见了李一一将金子放在兜里,
疾步上前,周文竹想伸手亲自搜查,还没碰到,空中多了一个飞人,
“滚,别碰老子闺女,臭死了。”
差一点,他香香的闺女就要沾上粪臭味了,
【爹,还好有你在。】
【不然我就要变成小粪人了。】
【周文竹真不讲卫生,自己脏还要别人和他一起脏。】
无语的看着眼前的父女,姜城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
生意的事情你情我愿,
周文竹给金子,他给钱不是正常的嘛!趁金子便宜,他要多收集一点,以后给妹妹打造一个纯金的梳妆台,
还有机会的话,他也想个媳妇打造一个,想岔了,
要不是眼前的父女冒出来,哪有后面的这些事情,说不一定他都跑了。
对上李老大和李一一父女,孙队长已经熟练的能做到他什么都没看见,
还是原话,老天都相信的人,他们也相信。
同样的,他的工作伙伴也是这样想的,
“走,带上周文竹。”
遇见这小子,不是在惹事,就是在惹事的路上,
李老大和李一一在他这里是红人,周文竹在他这里就是黑人,上了黑名单的那一种。
人都走了,李一一和姜城大眼瞪小眼,
【我的舅舅和我娘长的差不多,就是心有点瞎,要不怎么会将李福依当成我呢!】
【带了一个伪装货回家,啥好下场都没落到。】
【话本子里面只说了姜家是商业世家,唯一叛逆一点的是外公弃商从教,一家回返以后,家业全部回归,舅舅是一个商业奇才,很快抓住机会,在经济圈的上层站稳脚步。】
【给李福依和周文竹很大的便利,人没了以后,遗产都被李福依和周文竹全权接手。】
心有点痛怎么办,那么一大笔钱怎么就成了李福依和周文竹的,
“舅舅,你以后的钱都给我好不好。”
脑子比嘴巴快,李老大连阻止都来不及,李一一的嘴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我的闺女啊,爹要怎么才能拯救你,
捂着脸,李老大实在是不忍直视李一一蠢萌的样子。
要钱,
姜城低下头,有一下没一下的看着李一一,有些眼熟,原来是国营饭店遇到过,
这年头,他有钱的气息再也藏不住了,
偶遇的一个小孩,居然装成他外甥女来找他要钱,还要他的遗产,
“呵呵”一声,
姜城不知道从哪找来一个缺了口的碗,蹲下来,递给李一一,
“小乞丐,拿着去大街上吧!”
一旁的李老大惊呆了,小乞丐,他闺女?还是大舅子亲口说的,
上下打量了一番,姜城再次出口伤人,
“不过以你这小胖墩的体型,去要饭怕是没人信,瘦点就好了。”
小胖墩,瘦点就好了,
李一一产生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爹,我真胖吗?】
【姜城怕不是有色盲,我这惨白的唇色他看不见,还是认成红色了。】
【爹,我决定了,这个舅舅我不认了。】
吞了吞口水,李老大觉得姜城非同凡响,不愧是大舅子,
他看起来病怏怏的闺女,在他口中居然成了小胖墩,看看这衣服,姜毓婷亲自做的,潮流得很,看看这鞋子,供销社最贵的一款,
就这些还不足以证明他们不缺钱嘛!
绝了,居然给他闺女一个破碗,要闺女去当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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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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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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