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厂长?他肯定不是真心的。”于瑞言急吼吼地对郑昕说。
郑昕怔怔地看着他,锦书满脸欣慰,这不就水到渠成了?
“什么厂长会看中你啊,说不定他就是看中你背后的资源了!”
于瑞言这句话说出来,郑昕的脸从红变白,嘴唇都哆嗦了。
锦书揉太阳穴,她哥挺好个人,怎么长了张嘴?
这嘴不会说话就不如闭嘴,整这个死出......
“言总,我辞职。”郑昕憋了一口气在心口,她觉得自己的情绪要爆炸了。
“辞什么职!”于瑞言也炸了。
她难道是想跟那个厂长双宿双飞?!
“您既然觉得我的个人问题会影响公司运作,那我避嫌,我辞职!”
郑昕说完转身就走。
于瑞言急得都要喷火了,伸手就要抓她,郑昕的手本就流血,被他一抓疼得更是叫出声来。
锦书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全程目睹了于瑞言是如何作大死的。
“你别跟着捣乱了,我去。”锦书丢给她的傻哥哥一句,快步追郑昕。
郑昕的眼泪出了院就决堤了,连陈晨在背后叫她都没听到。
“这是怎么了?”陈晨看到郑昕不太对,就问锦书。
“让我哥那个二百五气到了。”蜀南文学
“你哥可真是的,惹小郑干嘛?你快去哄哄!”陈晨把重任交给锦书。
郑昕这一路跟着于家,国内国外两边跑,不仅在生意上跟着出力,老板的家事她也没少帮衬。
于弘文夫妇对她非常器重,陈晨更是很喜欢她,听到郑秘书受了委屈,赶紧把锦书派出去帮忙。
郑昕走得很快,几乎是跑着出去的。
她此时又伤心又愤怒,满脑子都是于瑞言那疑似轻蔑的神情。
他说“什么厂长能看上你”,这句话更是如魔咒一般,在郑昕心里盘旋。
郑昕就想着快点离开这个伤心之地,漫无目的瞎走。
身后喇叭响了两声,她回头,竟然是锦书开车过来了。
“大小姐,你有驾照?”
“并没有呢。”锦书笑呵呵。
郑昕不敢走了,停下来,锦书从车上下来,把驾驶位让给郑昕。
郑昕说是辞职,可是于家的每一个人,她还是放在心上的,她不可能看着没有驾照的锦书乱跑。
“去哪儿?我送你过去。”郑昕问锦书。
“去北海公园吧,我想走走。”
郑昕把车开到北海公园,锦书下车,她也只能跟着锦书一起下车。
这一路,郑昕的情绪也冷静下来了,脸上的泪早就干了,只是被伤到的心还是隐隐作痛。
“我看电视剧,有句台词我特喜欢,早熟的人通常都晚熟,骄傲的人又很急性,这句话,用来形容我哥最合适不过了。”
这句台词,出自后世一部知名军旅剧,锦书非常喜欢。
“早熟为什么还晚熟?”郑昕问。
听着好迷糊啊,这不是相反又矛盾的吗?
“以我哥为例,他不是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跟我爸妈过了一段苦日子,严格意义上说,也不是天生的公子哥。”
于家早年的社会地位不高,在谁都能骂陈晨是资本家的年代,于瑞言的童年要面对的困境和白眼肯定不少。
“他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势必要比寻常孩子更懂事一点,我妈你知道的,不谙世事,她没什么心机,我哥为了保护她,肯定会比普通孩子更早熟。”
于瑞言对待家里的女眷责任心特别重,无论是妈妈还是妹妹,他都尽他所能地保护她们。
于家出事,他甚至不想告诉锦书,想要跟父亲回去搏命。
“我为什么说他晚熟呢,因为他看似长大了,但心智并没有完全成熟,尤其是对待感情,他的态度不成熟。”
于瑞言成长在父母恩爱的家庭,接受了父母的相处模式,长大后也想重复父母的感情之路。
但是彼时的他,身份已经不一样了。
贵公子,还想天真地寻找一份不掺杂质的感情,锦书不用问都知道,他肯定是受过感情的伤,被生活无情地吊打过。
“我哥的初恋,或是他年少时谈过的感情,是不是狠狠伤过他?”
“你怎么知道?他跟你说的?”郑昕觉得不可思议。
她会知道这件事,也是于瑞言喝多后告诉她的。
那段往事,连于家爸妈都不知道。
大小姐这是什么魔力,刚认亲,就能让于瑞言说出心底秘密?
“不用他说,我能猜到。”
既然锦书猜到了,郑昕也就不瞒着她了。
于瑞言读大学时,交了个女朋友。
跟他一样,也是华侨,姑娘是来自宝岛的,感情非常好。
于瑞言那会并没有公开他的身份,只说他是普通家庭的孩子,那姑娘也没嫌弃他。
二人一起在外租了房子,于瑞言甚至决定大学毕业就娶她。
对此,于弘文夫妇是有点意见的。
于弘文打听过女方家庭,那家人的立场是有问题的,不承认他们跟华夏是一家,这点于弘文就不能忍。
他家的儿媳妇,可以穷,可以丑,但是心必须是红色的,连自己祖宗都不认,这种人家不行。
那会于瑞言大概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坚持他女朋友是真爱,跟她家里人的立场不一样,还举例说明。
“他说,人家姑娘愿意跟他过苦日子,都不嫌弃他没钱,他打工赚的钱给她买了个围巾,她一直带着。”
“啧啧啧。”锦书啧了几声,真看不出来,花心萝卜年少时,还有这么纯情的一面。
于瑞言为了女友,不惜跟家里闹决裂,打算长期跟爸妈斗争下去。
结果,那姑娘背地里打电话让他听到了。
人家根本不是为了他这个人,纯粹是看上他于家大少爷的身份了。
接近他之前,早就把他的家世背景查得一清二楚。
甚至跟于瑞言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跟黑人同学眉来眼去,给于瑞言戴绿帽子。
就从那以后,于瑞言不相信真爱了。
看所有女人都像是奔着他家钱来的,他对女性的好感和尊重,全都仅限于自家的女人。
锦书猜得没错,她哥人是长大了,心还是个不成熟的小孩。
“昕昕,咱俩不是外人,我告诉你个事儿。”
“你不用劝我了,我肯定是要辞职的。”郑昕以为锦书是劝她的。
“我家破产了。”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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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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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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