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轩过不来,孙英被委以重任,拎着摄影机过来拍摄,儿子说了,一定要看到他媳妇上台的光辉时刻。
眼见着锦书就要上去了,孙英的录像机出问题了。
“哎呦,这怎么关机了?”孙英冷汗都出来了。
郑昕过来帮忙,鼓捣了一阵,白搭。
“好像是电池出问题了。”
“这什么质量!新买的机器就这样!大龙这个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奸商,回去一定要收拾他!”
孙英骂骂咧咧。
这台家用录像机是从龙子昂家的电器城买的,花了八千块,说是最新款。
刚用就出差池,孙英怎能不跳脚。
眼看就要错过这关键时刻了,一台崭新的手持录像机出现在孙英面前。
“用我的吧。”一道雌雄莫辩的声音在孙英边上响起。
孙英抬头,就见一个扎着小啾啾的人对着她友善地笑。
有点面熟,但想不起来哪儿见过。
台上已经开始念词了,孙英来不及客气,只说了句谢谢,就匆忙接过录像机。
锦书今天穿得很有特色,她穿的是自己厂子的工作服,那些她老妈给的大牌都没穿。
戴着工作帽,穿着制服,背后甚至还有企业的名字。
素面朝天地出现在一众西装革履的企业家里,格外引人注目。
从市长手里接过奖杯,锦书面带微笑,想着上台前婆婆的叮嘱,这会要找镜头,方便记录。
看到孙英边上的年轻人时,锦书稍微一愣。
是他。蜀南文学
婆婆生日宴上,把林天赐迷得神魂颠倒的那个哥们。
林天赐到现在都不知道人家是男的,这也不怪他。
锦书这已经是第二次看他了,如果不是林毅轩告诉她这是个男人,她也很难分辨。
并不是说他娘炮,相反,他身上有种阳光的味道,无论是蜜色的肤色,还是灿烂的眼神,都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感觉。
孙英录完了锦书,这才长舒一口气。
对着提供机器的人感激道:
“真是太谢谢您了,这盘录像带您卖给我行吗?”
“一点小事,没什么谢的,录像带里还有我录的别的资料,这样吧,留个联系方式,我回去刻盘给你送过去。”
“那多麻烦您,刻好了你给我打个电话,我过去拿。”
孙英接过郑昕递过来的名片,把名片递过去。
名片是锦书的,上面只有名字和电话,没有花里胡哨的头衔。
年轻人接过来,看到上面于锦书三个字,眼眸暗了下。
随即从兜里也掏了张名片递回来,郑昕接过来,看了眼非常惊讶。
“原来您是千山集团的......我们boss总提及你们,对你们赞不绝口啊。”
“哦?小于总也听说过我们?”年轻人勾起唇,遮挡眼底的嘲讽。
“你们作为行业的佼佼者,我们当然久仰盛名,不知莫总您一会方便吗,我们boss想跟您聊聊,她跟您年岁相仿,一定有不少共同语言。”
郑昕按捺住内心激动的情绪,努力争取机会。
年轻人正要答应,过来一个男人,趴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句,年轻人脸色一变。
郑昕还等着对方答复,一看这架势就知道没戏了。
果然,莫温言说有急事,急匆匆离开了。
锦书从后台过来,刚好跟他擦肩而过,锦书冲他礼貌微笑,对方的回应却让锦书有点不舒服。
他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敌意。
锦书不太确定,这个男人怎么看起来对她存在很大的敌意?
但她确定自己并没有得罪过他,难道是她想多了?
“boss!你猜我刚刚看到谁了!”郑昕激动地过来,把手里的名片展示给锦书。
“你看!莫温言!千山集团的总经理,我还以为会是个岁数很大的人,没想到这么年轻!”
“人呢?”锦书一听到这个名字,腰瞬间直起来了。
“刚有事走了,你们应该能遇到吧,他长得很有特色,穿着白色的羊毛衫,头发是那种莫西干式的,扎了个小辫,眼睛特大,像是来自草原的大姑娘!”
“是他?”锦书也有点惊讶。
那个长得很中性的男人,竟然就是她惦记很久的千山集团莫温言!
那他为什么会那么看自己?两家是没有任何交集的,生意上也不存在竞争。
“你们认识刚刚那个姑娘?”
“他是男的,仔细看,有喉结。”锦书给婆婆解释。
林毅轩之所以能一眼就看出他是男人,就是看到他有喉结,虽然不太明显但的确有。
“长这么好看竟然是个男孩,这要是个姑娘,得迷死多少人,他人挺好啊,刚还借我机器呢。”
孙英只觉得这小伙人不错,这么贵的设备,说借就借。
回去的路上,锦书又仔细问了孙英跟人家借机器的详细过程。
听起来不像是得罪人家了,所以那个敌意的眼神,或许是她反应过敏?
“不过他们的大本营也不在这边,他怎么会突然来s市?”郑昕有点疑惑。
“也许是办事,总之,这是个机会,不管用什么手段,一定要想办法把他约出来聊几句。”
锦书过于亢奋的情绪引起孙英好奇。
“他家是干什么的?”
“国内最大的vcd生产厂家,之前我让大哥出差时拜访他,可惜没见到人。”
锦书心里有个大计划,想跟人家合作,奈何一直搭不上线,人家大本营不在s市,她怀着孕又不能来回折腾。
于瑞言出差时,她特意让哥哥绕路过去,想要跟人家见见面,可惜人家根本不给面子,没见到。
“架子这么大吗?你哥见一面都不行?”孙英还没意识到“国内最大”这是什么概念。
于瑞言所代表的是于家,跟锦书这个小工厂厂长不一样,分量是非常重的。
于家的少东家过去都不见,这得多大谱?
“他家今年销售额好像是8亿吧。”锦书说。
“呃.......”孙英听到这个惊人的数字老实了。
行吧,人家的确有傲的本钱。
于家在人家面前,的确不够看。
“想不到这种巨富人家的少爷脾气这么好,还会主动借我机器。”
“我更好奇的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咱家的生日宴上。”
锦书觉得很奇怪。
她哥去人家总部上赶着想见面,人家都不见,却平白无故地出现在s市的生日宴上。
这会是巧合吗?
甭管是不是巧合,她的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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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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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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