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不了一点!我开心!我要当爸爸了!”
从医院出来,锦书就看林毅轩嘿嘿笑,一会看她脸笑,一会看她肚子笑。
“恭喜你啊。”锦书看他要笑魔怔了,劝不住他,那就加入吧,一起笑。
迎接小生命,这是真开心。
“媳妇,你说我厉不厉害?”
“厉害,是真厉害。”
“牛不牛逼?”
“小麻雀啄牛欢喜——雀食牛逼。”
“不不不,还是媳妇你比较厉害,竟然能怀孩子,哈哈哈!”
夫妻二人站在医院门口公然商业互捧,直接引来路过男人的侧目。
“切,怀个孩子而已,有什么嘚瑟的,谁家女人没怀过孩子?”男人小声嘀咕。
林毅轩眼神瞬间犀利地看向那男人。
“你站住!”
男人本来只是口嗨一下,没想到遇到个硬茬。
“干,干嘛,你还想打我啊......”男人被林毅轩的气势吓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没什么,只是让你看看,我媳妇这么好看的媳妇,你有吗?她生的好看宝宝,你媳妇能生吗?”
男人都快被吓哆嗦了,连连摇头,不敢有,不敢!
锦书忙把林毅轩拽走,还不忘对男人露出个歉意的笑。
“不好意思啊,他第一次当爸爸,有点高兴过头了。”
男人见她说话这么客气,以为遇到个理智的,正想说没事,就听锦书小声训斥林毅轩。
“你说话也忒难听了,虽然这大哥长得的确磕碜点,但你怎么知道人家媳妇不好看?万一孩子像妈妈呢?也许这大哥的孩子就很好看呢!”
“......???”大哥很受伤。
“我不认为世界上有比你好看的准妈妈,我媳妇就是最好看的孕妇,哈哈哈!”
最后那三个哈,笑出了一个男人毕生最大的得意。
事到如今,林毅轩也不装了,他摊牌了。ΗtτPS://Www.sndswx.com/
他就是认为自己媳妇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人,从他爱上她的那一天起,他就这么认为了。
谁有不同意见都鸟悄的憋肚子里,别让他听到,不乐意听!
“媳妇,你想吃什么,我买给你。医生刚刚说孕吐是正常的,昨天吐了,那今天就得补补。”
“你是不是把你那还在失踪的大舅哥忘记了?”锦书冷静提醒。
虽然她也很开心,也想跟他一起这么快乐下去。
但她那可怜的大哥,还在消失中啊!
二人就这么快乐下去,是不是有点对不起她哥?
“哦,他啊,没事,我找到他了,媳妇你放心吧。”
林毅轩早起就是打电话告诉她这件事的,如果不是被媳妇来医院吓傻了直接过来了,他现在应该已经准备营救大舅哥了。
“嗯?这么快就找到了?”锦书有点惊讶。
这办事效率,太高了吧?这可得发自肺腑的赞美两句。
“老公,你工作能力跟你造人能力一样优秀啊。”
“必须的!”林毅轩挺直腰杆,士为知己者死,“就为了你这句赞美,别说捞一个大舅哥,就是让我徒手粪坑捞炸弹我都能做到。”
“......呕!”孕妇让他说恶心了。
捂着嘴对着绿化带一阵干呕,啥也没吐出来。
林毅轩手忙脚乱给她拍,吓得手足无措。
“损不损啊你!以后在我面前不要乱说!”锦书抡着拳头制裁他。
自知理亏的林毅轩跟犯错小学生似的,一动不敢动,任由孕妇出气才敢说话。
昨晚,他队里的兄弟们趁着休息时间,连同市局的兄弟部门一起展开联合行动。
他们这些人本来就是万里挑一的,个个身怀绝技,知道队长大舅哥出问题了,都自愿过来帮忙,成立了特别行动小组。
林毅轩主持行动,他研究了工厂附近地图,在三条岔路里,锁定了其中一条。
“我们研究过那双高定鞋,小羊皮材质走不了太远的路,他一定是有交通工具,主干道被村民们设了不少路障,他开车只能走另外两条,那两条路一条通往国道,一条通往市区,我也是有赌的成分,把侦查重点放在通往市区这条。”
林毅轩说起工作又恢复了往日的精明强悍,他算到了对方的路线,带人连夜排查。
这年代还没有后世遍布的天眼,想要找人如同大海捞针。
找人的黄金时间就这么一点,错过了,再想找就更难了。
国道通往别的城市,能去的地方太多了,把侦查重点放在国道需要大量人力,可能贻误时机。
林毅轩凭他优秀的指挥经验,分析出了对方带走于瑞言并非想灭口,动机很可能是给他媳妇上难度,既然如此,人不可能出市。
所以大胆地把全部侦查火力都放在最后一条路上。
终于,在市郊接壤的居民区路边的早点摊问出了有效信息。
早点摊凌晨四点出摊,昨天这个时间,老板看到一辆银灰色的轿车从那条路开出来。
车路过他摊子的时候还停下,摇下车窗买了两根油条。
让老板印象深刻的是,开车的那个男人接过油条咬了一口,说了句真难吃,就把油条扔出车外。
这个举动深深激怒了老板,人家祖传炸油条,怎么可能不好吃!
扔食物这个动作太具羞辱性,气的老板不仅记住了那人的脸,还把车去的方向记住了。
“老板原话是,化成灰都认得那张讨厌的脸。我们的人根据老板口述,画了人物速写,虽然他遮挡了号牌,但我们根据车型以及画像,还是在市区的一栋居民楼里,锁定了目标。”
“吃货引发的血案?”锦书也没想到竟然是这么找到人的。
“老板记得咱哥就坐在副驾驶,那人说油条难吃时,咱哥还替油条说话呢,二人关系看着还不错,不像是被劫持。”
“劫持了人质还给人质买炸油条......这个二峰是有点意思,我更想让他弃暗投明了,你们没打草惊蛇吧?”
“没有,我的人在密切盯梢,没有我的命令不会贸然行动,咱哥现在一切都好,我来找你前,他好像还跟三峰一起坐沙发上喝啤酒看新闻来着。”
“你们没行动就好,给我留了发挥空间——还有,等会见面,别叫他三峰,跟着我一起叫他二峰,无论他什么反应,咱们坚持喊他二峰。”
“有区别吗?”
“区别大着呢。你们要是行动了,我就没办法给我优秀的继承人一个大礼了。”锦书摸摸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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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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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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