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一反刚刚的温和,表情严峻起来。
“为什么?”陈晨不明白女儿这干嘛呢?
刚刚还跟人家有说有笑,一口一个哥叫着,人家前脚走,后脚她就翻脸,要于瑞言在国外把人扣下?
“我怀疑,于弘武这次招他回去,是要他给亲儿子顶罪的,于峰这么聪明,他肯定也猜到了。”
所以这次他来见锦书和陈晨,带了诀别的色彩。
锦书从他送古董时就看出来了,他的眼神像是对这个世界做最后的告别。
就像是长期被囚禁井底的人,在濒死前,用尽所有的力气,扒着井沿看了眼外面的世界,然后万念俱灰地松手,迎接永久的黑暗。蜀南文学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陈晨也觉得于峰今天有点奇怪,但是锦书说的这些,她是一点也没看出来啊。
“直觉。”锦书相信自己的直觉,在某种领域能做到顶尖的人,都有一点超乎寻常的第六感。
“毅轩,你怎么看——咦,人呢?”锦书一眼没照顾到,身边的男人没了。
李多指了指远方,林毅轩已经走远了。
“看,毅轩跟我想的一样。”锦书的心踏实了许多。
这就是她喜欢林毅轩的原因之一。
他总能在锦书开口前,洞察到她想要的,帮她争取。
“你们俩是在彼此肚子里放了蛔虫,通过虫子通风报信?”陈晨不止一次见识到女儿女婿的心有灵犀。
但是每次见,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两人沟通都不用嘴吗?只凭心电感应,就知道对方想的?
“心里如果装着某个人,眼睛看的,肯定是同一个方向。”
这猝不及防的狗粮,糊了陈晨和李多一脸。
“如果你已经发现了于弘武要拿他当替死鬼,干嘛不让毅轩拦下他,难道,毅轩现在是去拦他的?坏了,毅轩不会把他打晕,找个没人的小黑屋关起来吧?”
陈晨越想越吓人,就觉得自家的帅女婿,要朝着犯罪方向发展了。
“我现在拦着他,他见不到于弘武最后一面,心里有遗憾,以后即便是我能拉他入伙,他的心里也有瑕疵。”
她放于峰回去,了却他心中最后一点残念,也是让他更近距离看到于弘武的为人,浴火重生,他以后才能踏实地给锦书卖命。
“如果我这时,强行扣他,在他心里,我跟于弘武也没什么区别,都不是磊落的人。”
陈晨似懂非懂,虽然锦书是她的女儿,但是在识人待物这块,自己远不如闺女通透。
陈晨还想问,既然这样,那林毅轩干嘛去了呢?
可是没机会问,摊上来人了。
“妹子,你这能帮看古董是吗?我家有个碗,是我爷爷留下的,你能给看吗?”
陈晨点头,李多惊讶。
那个男人写的字,这么灵吗?
“真不要钱吗?”男人问。
“不要钱,如果鉴出来是真东西,你不想要了,我还能收。”
陈晨回复,男人非常高兴,跟陈晨约好让她先不要走,回去拿东西去了。
没过五分钟,又过来两个人,都是差不多的话,家里有东西不知道真假,想让陈晨帮忙看。
李多百思不得其解。
“同样是广告,我的那个条幅那么大,怎么就只吸引卖破烂的?”
“广告分为泛广告,和精准广告,你这个条幅,只写了收老物件,含糊不清,没有精准定位目标人群,你再看他这个。”
锦书现场讲解。
“一共就两句话,却做到了精准广告的标准,免费鉴宝,这四个字,突出了顾客的核心需求,注意,是顾客的需求,不是我们的。”
以小博大占便宜的心理,人人都有,于峰用一句话点明了没有试错成本,一下子就抓住了路人的眼球。
“国际古董专家,免费鉴宝,这句话不仅点名了这个摊子是干嘛的,也给顾客营造出一种可以占便宜的氛围。”
国际专家,这是提高了陈晨的身价,这会人们还有点崇洋媚外的心理,总觉得国外的月亮都比国内圆。
李多说于峰坐办公室久了肯定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
恰恰相反,管理层对底层群众的剖析永远是深刻且精准的,他们永远都知道,如何抓住普通人的心理。
世界的残酷就在于,顶层那些已经很有钱的人,每天都在绞尽脑汁算计穷人兜里的几个钢镚。
“那他用这个银元压着纸是啥意思——而且这个人,为啥随身带着古钱币呢?”
“他应该对古玩挺有兴趣的,要不也不会在车里放一个元代的青花笔筒了。”
至于放袁大头银元的目的,锦书说来也是满满的钦佩。
“这才是他最厉害的地方,袁大头是民国时期造的银元,市面上流通很多,很多人家里都有,放袁大头,会更加直观地让人知道这个摊是做什么的。”
就像理发店的三色旋转灯,哪怕不看牌子,只看灯就知道干嘛的。
还有分辨后世的足疗店绿色还是黄色,只要看夜晚时屋里灯的颜色,粉色的就不是正经的。
“哇,这么多门道!这哥们厉害啊。”李多服了。
这是他见过第二厉害的销售高手。
第一么,当然是嫂子,锦书在李多心里是封神一般的存在。
“他要是不厉害,我也不会花这么多心思挖他了,过程是费了点力气,但是他值得。”
锦书眼里满是期待,为了拉拢人才,她还给于瑞言准备了两个锦囊,就等着于峰回M国后给他。
这次见面不在锦书的意料之中,却给锦书添了一份信心。
希望林毅轩能够给她一个神级助攻,帮她拉到这个得力干将。
于峰走到车前,正待拉车门,肩膀被按住。
于峰一惊,回头,一个巨大的烤红薯出现在眼前,红薯后,是林毅轩灿烂的笑脸。
“拿着去飞机上吃吧。”林毅轩把烤红薯递给于峰。
于峰嘴角抽了抽,这个礼物,真是有够别致。
“S市产的红薯,不是面的,是稀了吧唧的,有些像腹泻的粑粑,颜色也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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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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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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