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第114章 骨灰盒里藏着两套四合院
  于弘文夫妻劫后余生,心悸之余,面对林毅轩的提问,显得很迷茫。

  于弘文经商非常讲究仁义,要不他怎么会回国投资呢,在商场从不得罪人。

  他来大陆,做的也都是于国于民的好事,真想不出谁要这么狠心害他。

  “此地不宜久留,这一伙人被抓,难保他们不会再派人过来,明天你们就返程回京。”

  林毅轩出于安全考虑提议。

  “可是——”陈晨不舍地看向锦书。

  她刚跟女儿相认,女儿刚刚还叫她妈妈呢。

  “我们本来也不会在这里逗留太久,你多留在这一天,风险就多一点。”锦书拍拍她的手安抚。

  “我们回京后,有的是相处机会。”

  锦书来黑市的目的就是查身世,现在她的身世已经水落石出,她在这座城市就没有逗留的必要了。

  “小妹说得对,妈,你要真舍不得她,咱就在她家附近买一套院子,你只要回京就住在那,想见就见。”

  于瑞言跟着劝道,现在这情形,已经超出他们的掌控了,留下来是太危险了。

  虽然妹夫一身绝学,可双拳难抵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这次刺杀人家带着枪,难保下次还带枪来。

  “两孩子说得对,郑秘书,你现在就订机票,我们明天走。”于弘文当机立断。

  他也舍不得女儿,但他知道,如果继续留下,或许会给女儿招来杀身之祸。

  一家人去了警局做了笔录,回来已经凌晨了,锦书陪着陈晨又说了一会话,这才回房。

  这一天对她来说太过惊心动魄了,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于家夫妇的飞机定在了早上,锦书唯恐错过送他们,睡前用酒店的闹钟定了时间。

  可是当她醒来时,日晒三竿,于家夫妇一行人已经回去了。

  锦书非常失望,坐在床上对着林毅轩一通粉拳发脾气。

  “我都说了,你如果早起就叫我!”

  林毅轩常年在部队,生理时钟非常准,就算没有闹钟,他也能早起。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咱爸说了,让你再睡一会。”林毅轩改口的也是十分丝滑。

  之前对张招娣夫妇,他坚决不改口,因为他们对锦书不好。

  但是于弘文夫妇就不一样了,他们是真心疼爱锦书的,配得上林毅轩喊一声爸妈。

  “这个,是咱妈临行前给你的。”林毅轩掏出个小盒子。

  锦书打开,刚好林毅轩去拉窗帘。

  清晨的阳光撒在盒子里5克拉的鸽子蛋上,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这是陈晨给女儿准备的见面礼,据说是出自她自家的矿场。

  之所以没有镶嵌,是想让锦书选择她喜欢的款式,做戒指或是项链头冠都行。

  “这也太夸张了吧?!”锦书扶额。

  她的新妈妈也太傻白甜了吧,出门带这种贵重物品,她是真不怕被抢。

  昨天的劫匪肯定不是图财去的,要不怎会放过这种鸽子蛋小极品。

  小小一颗,足够在京城换2套四合院了。

  “她说她还准备了一首饰盒的珠宝给你,只等着回京后给你。”

  林毅轩对媳妇突然成为富豪千金这件事,好像也没特别反应。

  对他而言,这就是个好看的石头,比小时候弹的玻璃球好看一些。

  “咱们还要出远门,整这么个东西放哪儿啊?”锦书头疼。

  最后这价值2套四合院的鸽子蛋,被锦书塞在了骨灰盒里。

  林毅轩看她拿出骨灰盒,以及骨灰盒里那些高度相似骨灰的不明粉状物,整个人都麻了。

  不得不说,他媳妇在某种意义上讲,挺有发散性思维的。

  这创意,让林毅轩这个军事鬼才都自愧不如。

  然而林毅轩夫妇此时都没想到,这颗被埋在骨灰盒里被锦书起名为“太奶的荣耀”的鸽子蛋,会在不久的将来,改变整个于家的命运。

  孙英全程不知情。

  昨天她太累了,吃了晚饭就回房睡,睡了一大觉,全然不知锦书认回了亲爹妈。

  更不知锦书的亲生爸妈,在她睡觉时,经历了生死。

  这段经历,锦书是三人坐上火车赶赴毛国时,才讲给孙英听的。

  如果不是孙英上车后看到那2000件皮衣,她甚至以为儿媳妇在给她讲故事。

  故事会里编出来的故事,都没她家儿媳妇的经历精彩。

  她家儿媳妇,竟然是流落在外的富家千金。

  这个认识让孙英说不出什么感觉,心里有些怪怪的。

  于瑞言安排了他家的司机在火车上负责看货,司机见到锦书直接叫大小姐。

  这种阶级落差,一下子就出来了。

  前一刻,还是跟孙英一起住人多的四合院了的胡同大妞。

  下一秒,人家成千金小姐了。

  这还能看得上她儿子吗?能吃得起满汉全席,谁还愿意吃粗茶淡饭。

  孙英是个直肠子的人,情绪都写在脸上。

  眼见着司机一口一个大小姐的叫着,孙英唯恐儿媳妇回京就跟儿子离婚。

  对比孙英的忐忑,林毅轩简直是没心没肺,准确说,是放飞自我。

  锦书是大小姐,还是胡同大妞,都不耽误他跟媳妇腻乎。

  一行人住在硬卧车厢,出了黑市绕一段路,然后才能进入毛国境内,长达一天的时间里,是没有生意做的。

  林毅轩不穿制服也不用注意形象,这次出门对他来说就是出公差谈恋爱,赢麻了。

  一会跟媳妇互相喂个饭,一会牵着她的小手在车厢里溜达。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出来私奔的小情侣,太腻乎了。

  从硬卧车厢一路溜达到硬座车厢,货仓这两人也去。

  有时候还用带过来的吃的,跟别的车厢的人换特产吃。

  晚上睡觉,锦书还会从下铺消失,然后林毅轩的上铺被窝里会传来两人嘀嘀咕咕的悄悄话。

  孙英老母亲的烦恼,林毅轩是一点也get不到,抓紧一切时间跟媳妇谈恋爱,抽空还要说服她,回去后跟他随军。

  终于,趁着火车在中途停车,锦书下车透风的功夫,孙英一把将儿子拽到一边说悄悄话。

  “林毅轩你是一点也不上火?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溜达?”

  “我和小锦那不是随便的溜达。”

  他可是带着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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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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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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