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再表明态度,告诉他,他在不在家,她能处理好一切,不是因为她有没有他都一样。
她只是想告诉他,放心走,别担心她。
潺潺的溪流绕山走,溪流有溪流的爱。
巍峨的高山屹立云端,高山也有高山的爱。
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同,只能说他没看懂,不能说她没表达。
是他狭隘了。
想到这,林毅轩动容上前,将她搂在怀里,低头轻吻她的额头。
“我在外也会照顾好自己,你也别担心我。”
“嗯。”锦书弯弯眼,心里踏实了。
他的这句话,她等了一天了。
踏踏实实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是世间最长情的告白。
“走,我抱你上树!”林毅轩豪情万丈,一把将媳妇单手抱起。
他宣布,从今天开始,无花果就是他最喜欢的食物,没有之一!
当孙英看到最注重形象的儿子,竟然只穿着背心就回来了,她是惊讶的。
更让孙英惊讶的是,她儿子扛着的那一大兜子东西是——?
“天妈老爷子啊,你俩这是逃荒去了?”
孙英要晕过去了。
她高大帅气的儿子,脱了外衣,只穿背心,背心上沾满了不明粘液,短袖底端被打了个结,充当布袋子,塞满了无花果。
她那漂亮的儿媳妇,雪白的连衣裙也造得埋埋汰汰,裙尾还刮流丝了!
就这两孩子的造型,配上那个布袋子,说是刚逃荒回来都有人信。
“造孽啊!这玩意蹭衣服上不好洗,这衣服废了吧?”孙英哆嗦着摸着布袋子,怎么办,她好想打败家子啊。
河东狮吼已经在喉头酝酿,孙英想训儿子,却听锦书说道:
“我想吃,就让毅轩帮我摘了。”
母老虎一秒慈祥,笑眯眯地看儿媳妇。
“你喜欢吃这个啊,明儿妈带桶领你去城西,那边也有一片无花果树,无花果是好东西,营养丰富,我家小书真会吃。”
“妈,你过分了吧?”林毅轩抗议。他果然是捡来的。
“去去去,把无花果洗干净,衣服泡上!我晚上不回来了,你别欺负小书。”
“你去哪儿?”锦书问。
“去你姑那,她肯定想我了。”孙英想着儿子明天要走,她在家不方便。
不如去林美丽那,膈应她去。
“噗!”锦书想到林大姑见到孙英的苦瓜脸,她甚至能想到林美丽的心情。
孙英醒来后,在医院已经折磨林美丽一次了。
现在还要追到林美丽家里继续折磨,林美丽心里的苦水滴出来比猪苦胆都苦。
不过锦书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孙英一走,林毅轩就扑过来了。
美其名曰:交足公粮。
苦什么不能苦他的小兄弟,这一走还不知什么时候能见到呢,自然要一次吃个够。
这没羞没臊的一晚上,锦书几乎没睡过。
床单换了一次,人也晕了醒醒了晕,连起来洗漱的力气都没有,只隐约感觉到一只温柔的手在善后。
等锦书醒来时,身边的床已经空了。
她腾地坐起,撑着要散架的身体拉开衣柜。
行军包不见了,他走了。
清晨,院里已经有邻居起来做饭了,白粥的香味飘进屋,锦书的心空空的。
他是不想看到她为了离别难过,所以挑着她睡着时走。
人虽然走了,但是他留下来的印迹,却处处都在。
门口的晾衣绳上,有他洗好的床单。
厨房的灶台上,砂锅里的青菜粥还温乎着。
水缸里填满了井水,地面洗刷得一尘不染。
他走时,把他能想到的所有家务活都做了一遍。
然而,最让锦书动容的,还是挂在晾衣绳上的晒网,里面放满了切成瓣儿的无花果,她过去看,发现里面还有张纸条。
展开,是他苍劲的字迹:
天热,三天就能晒好,晒好了给我邮一半,剩下的给你吃。枕头下,有我送你的礼物。
礼物.....?
锦书承认,他这种“藏宝图”式的留言,成功冲散了她对离别的感伤。
林毅轩是懂得制造氛围,提供情绪价值的。
带着好奇,她进了屋,心里想着他的礼物。
林毅轩把他大部分钱都给了锦书,他身上没有多少钱。
所以锦书猜,不会是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
林家的传家宝玉镯,已经戴在她手上了。
所以,会是什么呢?
手探入枕头底下,摸到了,是一个牛皮纸袋。
抽出来,纸袋上一行大字:我见众生皆草木,唯有见你是青山
哪怕是于总这样的钢铁直女,看到这样一句话,心也要被融化了一半。
她觉得,哪怕不看里面的东西,只这一句话,看着也足够暖心了。
纸袋很轻,上面是空的,底部有一小块凸起,看着里面的物件不大。
锦书带着笑将手里的东西倒出来,然后,她瞳孔地震。
这,这个是——?!
白皙的掌心上,是一枚黄色的弹壳。
尺寸是7.62x54mm,这是85狙击步枪配备的子弹。
锦书不是军迷,不懂军品,但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呢?
因为这枚被改装成项链的弹壳,前世她贴身带了三十年。
她熟悉这上面的每一道纹路,甚至连焊点,她都记忆犹新。
在她还是少女时,一个军人救了她,送了她这个,从那以后,她就把这个当做护身符戴在身上。
一开始是戴在脖子上,后来生意做大了,不能被人看出软肋,戴着这个所有人一看就能想到,于总对军人有好感。
于是,这个弹壳就挂在了于总宾利车钥匙上。
她走哪儿都带着它。
也是因为这段经历,她穿来后,知道林毅轩是军人,所以对这个家照顾有加,在他没回来时,撑起了一切。
她甚至还在刚回来时,想过要找那个帮过她的大哥哥。
现在,这个弹壳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
所以——
锦书捂嘴。
是他!
林毅轩就是前世救过她的那个大哥哥。
命运兜兜转转,让两个人再次重逢。
他在走时,把他的护身符留给她,用意只有一个。
想到这,锦书握紧弹壳,任由脸上泪水翻涌,她冲出家,不顾一切地往前跑。
她想看一眼林毅轩,现在,立刻,马上!
“哎呦~~~你不长眼睛的呀~”于婷妹差点被锦书撞翻,她是过来找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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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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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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