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第84章 兜兜转转又回来了
  他的小锦,哪里是钢铁心肠,她只是用她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他的思念。

  她一再表明态度,告诉他,他在不在家,她能处理好一切,不是因为她有没有他都一样。

  她只是想告诉他,放心走,别担心她。

  潺潺的溪流绕山走,溪流有溪流的爱。

  巍峨的高山屹立云端,高山也有高山的爱。

  每个人表达感情的方式不同,只能说他没看懂,不能说她没表达。

  是他狭隘了。

  想到这,林毅轩动容上前,将她搂在怀里,低头轻吻她的额头。

  “我在外也会照顾好自己,你也别担心我。”

  “嗯。”锦书弯弯眼,心里踏实了。

  他的这句话,她等了一天了。

  踏踏实实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是世间最长情的告白。

  “走,我抱你上树!”林毅轩豪情万丈,一把将媳妇单手抱起。

  他宣布,从今天开始,无花果就是他最喜欢的食物,没有之一!

  当孙英看到最注重形象的儿子,竟然只穿着背心就回来了,她是惊讶的。

  更让孙英惊讶的是,她儿子扛着的那一大兜子东西是——?

  “天妈老爷子啊,你俩这是逃荒去了?”

  孙英要晕过去了。

  她高大帅气的儿子,脱了外衣,只穿背心,背心上沾满了不明粘液,短袖底端被打了个结,充当布袋子,塞满了无花果。

  她那漂亮的儿媳妇,雪白的连衣裙也造得埋埋汰汰,裙尾还刮流丝了!

  就这两孩子的造型,配上那个布袋子,说是刚逃荒回来都有人信。

  “造孽啊!这玩意蹭衣服上不好洗,这衣服废了吧?”孙英哆嗦着摸着布袋子,怎么办,她好想打败家子啊。

  河东狮吼已经在喉头酝酿,孙英想训儿子,却听锦书说道:

  “我想吃,就让毅轩帮我摘了。”

  母老虎一秒慈祥,笑眯眯地看儿媳妇。

  “你喜欢吃这个啊,明儿妈带桶领你去城西,那边也有一片无花果树,无花果是好东西,营养丰富,我家小书真会吃。”

  “妈,你过分了吧?”林毅轩抗议。他果然是捡来的。

  “去去去,把无花果洗干净,衣服泡上!我晚上不回来了,你别欺负小书。”

  “你去哪儿?”锦书问。

  “去你姑那,她肯定想我了。”孙英想着儿子明天要走,她在家不方便。

  不如去林美丽那,膈应她去。

  “噗!”锦书想到林大姑见到孙英的苦瓜脸,她甚至能想到林美丽的心情。

  孙英醒来后,在医院已经折磨林美丽一次了。

  现在还要追到林美丽家里继续折磨,林美丽心里的苦水滴出来比猪苦胆都苦。

  不过锦书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孙英一走,林毅轩就扑过来了。

  美其名曰:交足公粮。

  苦什么不能苦他的小兄弟,这一走还不知什么时候能见到呢,自然要一次吃个够。

  这没羞没臊的一晚上,锦书几乎没睡过。

  床单换了一次,人也晕了醒醒了晕,连起来洗漱的力气都没有,只隐约感觉到一只温柔的手在善后。

  等锦书醒来时,身边的床已经空了。

  她腾地坐起,撑着要散架的身体拉开衣柜。

  行军包不见了,他走了。

  清晨,院里已经有邻居起来做饭了,白粥的香味飘进屋,锦书的心空空的。

  他是不想看到她为了离别难过,所以挑着她睡着时走。

  人虽然走了,但是他留下来的印迹,却处处都在。

  门口的晾衣绳上,有他洗好的床单。

  厨房的灶台上,砂锅里的青菜粥还温乎着。

  水缸里填满了井水,地面洗刷得一尘不染。

  他走时,把他能想到的所有家务活都做了一遍。

  然而,最让锦书动容的,还是挂在晾衣绳上的晒网,里面放满了切成瓣儿的无花果,她过去看,发现里面还有张纸条。

  展开,是他苍劲的字迹:

  天热,三天就能晒好,晒好了给我邮一半,剩下的给你吃。枕头下,有我送你的礼物。

  礼物.....?

  锦书承认,他这种“藏宝图”式的留言,成功冲散了她对离别的感伤。

  林毅轩是懂得制造氛围,提供情绪价值的。

  带着好奇,她进了屋,心里想着他的礼物。

  林毅轩把他大部分钱都给了锦书,他身上没有多少钱。

  所以锦书猜,不会是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

  林家的传家宝玉镯,已经戴在她手上了。

  所以,会是什么呢?

  手探入枕头底下,摸到了,是一个牛皮纸袋。

  抽出来,纸袋上一行大字:我见众生皆草木,唯有见你是青山

  哪怕是于总这样的钢铁直女,看到这样一句话,心也要被融化了一半。

  她觉得,哪怕不看里面的东西,只这一句话,看着也足够暖心了。

  纸袋很轻,上面是空的,底部有一小块凸起,看着里面的物件不大。

  锦书带着笑将手里的东西倒出来,然后,她瞳孔地震。

  这,这个是——?!

  白皙的掌心上,是一枚黄色的弹壳。

  尺寸是7.62x54mm,这是85狙击步枪配备的子弹。

  锦书不是军迷,不懂军品,但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呢?

  因为这枚被改装成项链的弹壳,前世她贴身带了三十年。

  她熟悉这上面的每一道纹路,甚至连焊点,她都记忆犹新。

  在她还是少女时,一个军人救了她,送了她这个,从那以后,她就把这个当做护身符戴在身上。

  一开始是戴在脖子上,后来生意做大了,不能被人看出软肋,戴着这个所有人一看就能想到,于总对军人有好感。

  于是,这个弹壳就挂在了于总宾利车钥匙上。

  她走哪儿都带着它。

  也是因为这段经历,她穿来后,知道林毅轩是军人,所以对这个家照顾有加,在他没回来时,撑起了一切。

  她甚至还在刚回来时,想过要找那个帮过她的大哥哥。

  现在,这个弹壳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

  所以——

  锦书捂嘴。

  是他!

  林毅轩就是前世救过她的那个大哥哥。

  命运兜兜转转,让两个人再次重逢。

  他在走时,把他的护身符留给她,用意只有一个。

  想到这,锦书握紧弹壳,任由脸上泪水翻涌,她冲出家,不顾一切地往前跑。

  她想看一眼林毅轩,现在,立刻,马上!

  “哎呦~~~你不长眼睛的呀~”于婷妹差点被锦书撞翻,她是过来找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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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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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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