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第374章 奸夫看起来不怎么般配的样子
  晚上林毅轩回来,一进屋就闻到香味了。

  “媳妇,你做什么这么香?”

  “不是我做的,今天新来的小杨做的。”

  林毅轩定睛一看,嚯,他媳妇吃的,是鱼吗?

  医生说吃点鱼肉对她有好处,不过锦书怀孕后总觉得鱼太腥,吃不进去。

  能让她主动吃,看来这个新来的保姆有些实力。

  杨家珍不住家,做完晚饭锦书就让她回去了,本想等林毅轩回来一起吃,实在没忍住,太香了。

  “你来尝尝,这姑娘做菜一点也不输大师傅,要不是有点残疾,我觉得这手艺锻炼锻炼,掌勺也够了。”

  锦书给了不低的评价,饭店的菜虽然好吃,但是油大,加调料也多,这姑娘做得刚好,够家常,还好吃。

  林毅轩尝了尝,还真不错。

  “不过她稍微有点复杂......”锦书就把她有案底的事说了。

  因为小杨厨艺太好,所以锦书对她特别上心,马上找市局的朋友查了她。

  查到她帮厨时,偷过饭店的200块钱,后来被辞退了。

  然后又在街上偷钱包,被抓到过两次。

  “这不成危险份子了吗?换人吧。”林毅轩一听,这又是偷钱,又是偷钱包的,这种人放他媳妇跟前,太不安全了。

  “我总觉得哪儿不对,你想啊,她好不容易有个工作机会学手艺,怎么会偷那点钱?”

  锦书手里有不少残疾员工,对这个群体也有所了解。

  只要让他们融入到集体当中,那都是非常珍惜工作机会的,都知道得到这份工作不容易。

  小杨当初的情况,应该也是这样,能学手艺,踏实赚钱,也不差那200。

  “就算饭店有人诬陷她,后面偷钱包被抓,那总没人诬陷她吧?”林毅轩说。

  锦书点头,又摇头。

  “性质不一样,也许被诬陷后,又赌气又绝望,一时想不开呢。”

  被别人喊小偷多了,索性真偷。

  “而且我觉得她还不算没有救,因为她被抓的两次,都是在舞厅附近,挨着舞厅不远就是医院,不去医院来舞厅,还有点良心。”

  做过小偷的都知道,医院更容易得手,舞厅反倒是不容易。

  因为去医院看病的,都是着急,等着钱救命,会多带一些。

  舞厅就不一样了,都是社会小青年,年轻,不好得手。

  林毅轩见锦书这么说了,也就不劝了。

  如果媳妇真打算用她,他就抽空给那个保姆一点下马威。

  在特种队长眼皮子底下偷东西,这辈子都别想好了。

  “撞马母的人找到了吗?”锦书问。

  林毅轩摇头。

  “正在排查车辆,本市这样的车太多了,排查起来需要一点时间,不过,有了一点新线索。”

  锦书工厂门口有个卖烤地瓜的大爷。

  他说马母从工厂出来后,看到她上了一辆黑色小轿车。

  在里面待了一会,才下来。

  那车的车牌号看不清,就记得最后一位数是8。

  “她在本市哪来的朋友啊?谁会让她上车?”锦书觉得奇怪。

  林毅轩点头,这或许也是破案线索。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已经可以排除是交通肇事逃逸了,这是蓄意谋杀,案件性质不同,每一个细节都要反复推敲。

  锦书觉得挺奇怪的,马母普普通的一个老太太,到底招惹了什么人,竟然能引来这样的杀身之祸,真让人费解。

  此时的锦书怎么也想不到,马母被撞跟她有关。

  鉴于这老太太平日煽风点火的性子,大家都在往遭人报复这方向想。

  “给马天福捐的钱拿回来了吗?”锦书问。

  林毅轩夹菜的手顿住,刚想开口,锦书冷眼看他。

  “撒谎的男人,是没办法上床睡觉的。”

  “我张不开嘴啊,哪有给出去还往回要的。”林毅轩坦白了。

  马天福摔了锦书的大哥大,锦书睚眦必报,让林毅轩把捐给他家的100块钱拿回来。

  “你不好意思,我去找楚叔说去,这就不是钱的事。我还要跟他追讨我大哥大的修理费!”

  锦书一拍桌子,饭都不吃了,找衣服就要套,林毅轩赶紧起来拦。

  “我明天跟楚叔说,你消停点吧,外面下雪路滑,你别出去了。”

  比起面子,还是媳妇更重要。

  晚上降温,夜里下了雪,路面特别滑,人走在上面都打出溜滑,车开上去,速度跟乌龟差不多。

  锦书原以为,这样的天气,小杨早晨会晚点到。

  说好的工作时间是上午十点到下午五点,早饭锦书一家吃部队食堂,不用做。

  结果小杨不到八点就来了,耳朵都冻红了。

  “怎么来这么早?”锦书赶紧让她进屋。

  她记得这兄妹俩住的地方挺远的,距离这边骑自行车都得四十分钟,走路得一个多小时。

  现在是试用期,如果确定要用她,锦书就会在附近给她租房了,但这些她并没有告诉小杨。

  “路不好走,我提早出门了。”

  锦书看她裤子后面都是雪,这一路肯定没少摔跤。

  看样子,这姑娘五点多就从家走了,锦书被感动到了。

  好的工作态度,对小于总来说是加分项,她心里的天平已经逐渐倾斜。

  这一上午,小杨收拾房间很卖力,地板都是跪在地上手擦的,因为不会用洗衣机,还试图用手洗衣服。

  锦书教她用洗衣机,她学东西也挺快,是个聪明人。

  因为说话不太清楚,所以话也很少,就默默干活。

  这是锦书用过最顺手的保姆,干完活出去买菜,用了多少钱回来报账,剩下的几分都带回来。

  锦书随手扔在茶几上的零钱,她也没有动。

  如果不是知道她有案底,真的很难相信这么勤快的小姑娘做过小偷。

  一连三天,小杨表现的都是可圈可点,她来了以后,锦书的工作效率都提升了不少。

  这天莫温言过来找锦书,广告初稿已经定下来了,他要请锦书看一下。

  小杨开门看到莫温言,眼神变得奇怪起来。

  “我脸上有东西?”莫温言摸脸,他知道女王最近请了个厨艺很厉害的保姆。

  小杨摇头,慌张地躲到卫生间,心跳如鼓。hτTΡδ://WωW.sndswx.com/

  这个男人,就是朴总说的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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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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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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