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吴旭东吴小迪>第 244 章 大婚!
  梁叔跟我说他住的地方,有几间平房正在出售,而且价格还算便宜,让我买一套,这样也算是在长春有了家,而且还能继续和梁叔做邻居。

  我一想在城市中能住上平房,以后也免去了爸妈爬楼梯的烦恼,就答应明天去看一下。

  接下来,又和梁叔喝了一会儿酒。

  都说人生有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刚刚我的“花烛夜”没有实现,却遇到了一直想念的梁叔。

  这无疑也是一大喜事。

  没有了洞房花烛夜,却有他乡遇故知。

  看来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你没有得到这样,老天爷也会让你得到那样。

  喝完了酒,给梁叔打了一辆车,他就回去了。

  我跟玉华回到旅馆,喝了这么多酒,也干不了什么了。

  可是能再次遇到梁叔,我的心里着实是高兴。

  当晚跟玉华相拥而眠。

  第二天一早,梁叔就来旅馆找我。

  在他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梁叔家里。

  梁叔买的平房,位于二道区合肥路乐东村的长春拖拉机厂宿舍楼。

  到了这里我才看到,在楼与楼之间,居然有长长的两排平房。

  而且平房前还有一片可以种菜的小菜园。

  这可真是太适合老人居住了。

  梁叔开了门,我们进了屋。

  参观了一下梁叔的家。

  虽然房子的面积不大,只有不到四十平米,可是屋子里水电燃气和卫生间全都有。

  梁叔说整间房子,他刚买的时候,只有四面墙和角落里的卫生间。现在我们看到的,都是他自己后来花钱装修的。

  我是觉得这里很不错,我又看了看玉华,看她的眼神,也很喜欢这里。

  说干就干,在梁叔家吃过了早饭后,当天我们就在梁叔隔壁连着买了三个小院儿。

  我和玉华一个院子,爸妈一个院子,剩下一个,留着以后给玉华爸爸住。

  虽然玉华还有两个弟弟,以后需不需要我来赡养,这事还说不准。

  但是他帮我养了一个好媳妇,我就不能去和玉国还有玉山攀比,房子我算是给玉华爸准备出来了。

  说起这三个小院儿,其中挨着梁叔的两个院子,是还没卖出去的。

  剩下的那个院子是有主人的,本来人家没想买,梁叔帮着我好说歹说,最后多花了五千块钱才买下来。

  那时候的房价是真便宜啊!

  三个小院儿我们才花了不到十四万。

  即便我是出马仙,也不知道多年以后的房价,能涨到现在这个样子呀!

  要是知道现在房价是这样,那时候多买几个院子多好。

  更让我后悔的,是几年之后,为了买楼房,我还把这里的小院儿给卖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这是后话,就先不说了。

  当天,把合同签了之后,交了钱,就只等房产证下来,我们就可以装修了。

  等到结婚以后,玉华还打算从事她熟悉的书店生意。

  可是在我们新房的附近,我们转了两天,也没有找到合适的位置。

  这事不能着急,得慢慢来。

  眼看着再有三天就到我婚礼的日期了。

  这天,我们带上梁叔回了家。

  到了我结婚的前一天,我和玉华去给祖坟上了坟,然后又去土地庙拜过了土地。

  回来的时候,师父带着小师妹,赵斌带着黄小叶都到了我家。

  他们看到梁叔在我家,自然都很欢喜。

  在当时我们东北老家,遇到喜事都会摆两天的宴席。

  头一天主要是直近亲属以及附近的邻居来帮忙。

  这天就叫做请且(对不起,我实在不知道这个“且”字应该怎么打,只能用这个大家都知道的来代替了)。

  男的就帮着搭架子支棚子,杀猪宰羊。

  女的就帮着给这两天要用的菜改刀。

  我爸爸在村里人缘很好。

  我们家有喜事,来帮忙的自然是少不了。

  唠头忙还是李大伯。

  就在这一天,大家都在忙着各自的事情。

  村里常年负责帮人杀生的李大个子就找到我爸,说道:

  “老吴二叔,你来看看你家买回来那只羊是咋回事啊?”

  听他这么说,我也跟着我爸来到院子里。

  就看见我爸专门为了喜宴买的那只羊,正在不停地给李大个子下跪。

  这只羊看起来还挺肥的。

  因为不停地下跪,它前腿膝盖的位置,已经磨破了,隐隐的冒出了血丝。

  我也很疑惑,难道这只羊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它是在求李大个子不要杀它?

  这时我就打开了天眼看了一下,却没看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但是这只羊还在不停地给李大个子下跪。

  我马上跑回屋里,取出了香炉,来到那只羊跟前,我就点了三根香。

  马上黄三太奶就来了。

  我就在心里跟黄三太奶感应:

  “三太奶,劳烦您帮我看一看这只羊是怎么回事啊?”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黄三太奶只看了一样就说道:

  “旭东啊,这只羊已经揣了糕子了(怀孕了),它这是想要保自己的孩子呀。”

  送走了黄三太奶,我就跟爸爸说道:

  “爸,这羊不杀了,以后咱就养着它。”

  我把赵斌喊了过来,让他开车去县城帮我买羊肉。

  我家到县城不太远,加上买羊肉的时间,两个小时都能打一个来回。

  赵斌走后,我进屋跟我妈要了两条红布,出来把那只羊膝盖出血的地方包扎了一下。

  这时就看到那只羊的眼睛里居然流出了眼泪!

  不过,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当时谁也没有在意,也都没有多想什么。

  只是今天大家喝不上羊杂汤了。

  到了第二天的正日子,由于没有玉华的家人参与,婚礼相对就简单了很多。

  当天晚上,正当我们要睡觉的时候,玉华想上厕所,外面太黑,我就陪着她。

  当玉华从厕所出来以后,我们正要回屋。

  这时,一阵微风吹过,我突然就有了体感。

  我马上打开天眼。

  嚯!好家伙!

  天空之上,在胡三太爷的率领下,我堂口的仙家,全都到齐了。

  就连胡英俊家的那几只小狐狸都到了。

  我急忙给众位仙家行礼作揖:

  “真没想到在我大婚之日,能够惊动这么多仙家前来,误了仙家的修行,真是罪过!”

  就见胡三太爷手捋胡须说道:

  “今日弟子小登科,吾等仙家岂有不来恭贺之理!”

  众仙齐声道:

  “恭祝弟子大婚!”

  那声音在寂静的夜空之中,仿佛能力透九霄震彻寰宇。

  就在众仙一句恭贺说完之后,纷纷将手朝着下方一挥。

  突然之间,在我家的上空,就出现了一个类似于穹顶的巨大罩子。

  接下来,众仙就全都消失不见了。

  这些仙家来的快,走的也快。

  他们处事的风格真不是我们凡人能够揣摩的。

  可能是我太过愚钝,当时我也不知道那个无形的罩子是做什么用的。

  刚刚我注意到,天空之上的众仙当中,只要是上了堂单的,无一例外,悉数都到了。

  可是没有上堂单的苏玉红和小如意却不在。

  把玉华送回屋之后,我就取出香炉,又带上香,来到了我家的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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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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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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