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是宫斗的受害者。

  小时候为了救皇帝传宗接代的地方受了伤,太医说他往后都不可能有孩子。

  皇帝对他一直心怀愧疚,当然,一个没有后代的王爷是最能让皇帝放心的。

  没有后代,就不会争皇位。

  他争到皇位又能传给谁呢?

  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做个潇洒王爷,一人之下千千万万人之上!

  皇帝瞪了他一眼:“这叫做虎父无犬子!”

  “生在皇家要是太单纯了,会被人算计得渣都不剩下!”说完这话,皇帝的脑海中冒出一大一小两个人影来。

  世人都道他最宠爱的是玉贵妃,其实不是。

  晋王点头:“的确,咱们的那些兄弟,如今好端端活着的没有几个。”

  “行了,银票给您了,酒呢?”

  皇帝无奈道:“早让人送你府上去了!”

  交给晋王卖的那一批和给晋王喝的不一样。

  郭平进献上来的,是玉林春里最好的那一批。

  比拿出去卖的更加香醇,是极品中的极品。

  可惜数量不多。

  晋王满意地走了。

  他走之后,皇帝就去了玉贵妃那里,享受了一番玉贵妃的温柔服侍之后,皇帝叹道:“还是老七懂事啊,知道孝敬他皇叔!”

  玉贵妃闻言心中就是一喜,她的儿子面上功夫向来做得好,这一次必然是得了晋王的欢心,晋王就在皇帝面前夸赞了几句。

  果然还是要巴结晋王啊!

  所有人都抵不上晋王在皇帝心中的位置。

  “陛下,晋王没有子嗣,老七尽尽孝也是应该的!”

  皇帝颔首:“你说得对,贵妃啊,还是你会教孩子!”

  ……

  晋王干别的不知道行不行,但他经商的确是一把好手。

  腊月二十九把这些人的胃口吊起来了。

  腊月三十这天,他手下散出去的人直接以三千两一坛的价格出了五十坛酒出去。

  十五万两摆在了皇帝案头,他一个子儿都没要。

  “皇兄堂堂一个皇帝,私库的钱还没一个大臣多,可别在弟弟面前冲大方了!”皇帝要给他钱,晋王毫不客气地讥讽回去。

  给皇帝气得抓起桌上的笔去打他。

  至于说为啥是笔,这不是镇纸太重,容易把人给打伤么!

  晋王跑了,皇帝打了个寂寞。

  村里。

  蒋绍已经将军营里的事情安排妥当,早早地回到了家。

  到家就跟孙芸说:“芸娘,我想今晚去偷马!”

  孙芸:!!!

  “今晚偷马?”

  蒋绍颔首,他道:“现在走可以赶在初七之前抵达大英山,大燕人过年一般是玩儿到初十左右。”

  但抛费出两天来更稳妥一些。

  “我已经派人去接段五父子了!”

  孙芸道:“那我也跟你们去!”

  偷马啊!

  好刺激!

  这样过一个新年,真的是不一样!

  现在的蒋绍对孙芸就是毫无原则。他点头:“行吧!”hτTΡδ://WωW.sndswx.com/

  孙芸又问:“要不要带孩子们?”

  如果方便的话,倒是一个锻炼孩子们的好机会!

  嗯,女孩子不去,男孩子去!

  女孩子不能受冻。

  至于她……她又不想再生娃了,不怕!

  况且她还有暖宝宝可以用呢!

  蒋绍想了想便道:“可以带上霍北言和蒋煜!”

  “我们想到一块儿去了!”孙芸冲着蒋绍嘿嘿一笑。

  吃完年夜饭,蒋绍就宣布要带霍北言和蒋煜出去一趟,这一趟出去,大约是十五之前能赶回来。

  “我也要去我也要去!”姝儿连忙嚷嚷。

  孙芸道:“不行喔,娘要跟着去,然后咱们家里就没有女主人了,姝儿要代替娘守着这个家呀!”

  “明天有人来拜年,男的你梁爷爷可以接待,但是女的就得姝儿和小舟帮着娘亲接待了!”

  “还有家里的事儿,你和小舟也要管起来!”

  “对了,家里的账本娘还没看呢,姝儿真的不帮娘么?”

  “哎呀,那可怎么办?”孙芸做出一副相当为难的样子,姝儿瞬间就心软了,她道:“我帮娘!”

  “娘放心跟爹走吧,我一定把家里料理得妥妥当当的!”

  “我已经是大姑娘了!”

  霍北言:……

  傻丫头!

  让婶婶几句话就哄住了,往后可咋整啊?

  哎,只有他多盯着点儿,谁敢骗姝儿他就弄死谁!

  (孙芸:你要弄死我?

  霍北言瑟瑟发抖:除了婶婶!)

  林舟也道:“婶婶放心,我会帮姝儿的!”

  孙芸纠正她:“这也是你的家,所以不叫帮,管好这个家也有你的一份责任!”

  “你和姝儿是姊妹啊!”

  林舟开心地点头。

  梁老先生什么都没问。

  吃完年夜饭,孙芸就去收拾衣裳,一家四口里面穿羊绒,外头穿大毛的皮袄,脚下穿的是孙芸让人做的皮毛一体的厚靴子。

  袜子则是先让两个孩子穿一双棉布袜子,再套一双羊绒袜子。

  顶着风雪赶路中,必须穿暖和点儿。

  他们几个人要骑的马匹也捞着了羊绒护膝戴。

  羊绒护膝弹性好,既然不会影响马儿跑,还能帮马儿抵御一些风寒。

  出发的时候,孙芸对段五道:“辛苦你了,年都没法子在家过好!”

  段五连忙摇头:“不辛苦!”

  奔前程呢!

  怕个屁的辛苦哟!

  要是他当了百户,他家的门庭就改变了,他往后再做牲口生意,就会比现在容易得多。

  天上下着雪,又黑,他们骑马就走得慢一些。

  孙芸让木匠搞的灯架就起了作用。

  这种灯架可以固定在马鞍上,然后挑高支棱出去一大截儿,就可以将气死风灯挂在上头,而灯的位置则会超出马头一尺的样子。

  多多少少还是能照亮一些。

  他们连夜赶路,在天快亮的时候才找个地方扎营休息两个时辰,然后就收拾起身继续赶路。

  这次赶路就是策马狂奔了。

  一直到晌午才停下来煮点儿热乎的吃,然后给马儿吃点儿。

  略作休息继续策马赶路。

  霍北言一个人骑一匹马,煜哥儿跟蒋绍一匹马。

  晚上找个山林扎营,蒋绍去打猎,孙芸用随身带着的干菌子熬了一锅香喷喷的肉汤,大家吃完之后就热热乎乎地睡两个时辰起身继续赶路。

  就这么顶着风雪赶了一路,他们在初五的早上抵达了大英山。

  到了大英山之后,马场就近了。

  蒋绍道:“附近有一处温泉,咱们去温泉旁边扎营,好好泡泡温泉松快一下,再睡上一天。

  晚上就去马场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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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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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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