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给她买的步摇还挺好看的。
她挺喜欢步摇的,结果穿到了古代来,她都没想起来给自己买两只步摇。
“谢谢啊!”她开心地收下礼物,当即就插到头上,笑眯眯地问蒋绍:“好不好看?”
可她把步摇插歪了。
蒋绍勾勾手指,让她低头。
孙芸照做,蒋绍将步摇取下来重新给她插好。
“好了。”
“我问你好看吗?”孙芸摇晃了一下脑袋,步摇上的流苏也跟着晃。
好看极了。
蒋绍刚要开口,戴了项圈儿和银镯子的姝儿拉着同样戴了项圈儿的哥哥和霍北言跑来了。
“爹爹,我们好看吗?”
蒋绍咳嗽了两声儿来掩盖自己的情绪,他道:“你们都好看。”
说完,蒋绍瞟了一眼孙芸。
他觉得孙芸的五官明媚,把银步摇衬得没什么光彩,应该戴金步摇或者是嵌了宝石的步摇。
将来他一定要挣钱,挣钱给她买好看的步摇。
说到底,这女人跟着他还是受委屈了。
听到亲爹的夸赞,姝儿高兴了,笑弯了眼。
霍北言属实没想到项圈儿还有他的份儿,他都十岁了,是个大人了,还戴项圈儿就有点儿羞耻。
但他又舍不得不戴。
就干脆偷摸将项圈儿藏进衣服里。
林舟也很高兴,作为郡主,面儿上她还是拥有不少首饰的,每一样首饰都很昂贵。
但是呢。
她觉得蒋叔今天给她和姝儿买的是最最最好看的。
姝儿有的,她都有。
姝儿没有比她更多一样。
她不是蒋叔和婶婶的女儿,可他们待她却是没有偏差的。
林舟其实很担心姝儿会不高兴,毕竟蒋叔是她的亲爹,可是亲爹买东西却没有厚此薄彼。
然而姝儿一点儿都没有不高兴。
这就让林舟松了一口气。
要知道,姝儿其实也是有很强的占有欲,现在看来,姝儿的占有欲只是针对婶婶。
她怕被抢走的只有婶婶。
林舟虽然希望婶婶是自己的娘亲,但她不会跟姝儿抢婶婶,只要她能在这个家里,她就满足了。
非常非常满足。
姝儿拉着林舟去喂牛,她摸着小牛犊子的脖子道:“小哞哞,等姝儿有钱了,也给你买项圈儿戴!”
说完她又抬手去摸大哞哞,霍北言见她踮脚尖,就忙将她抱了起来,让她可以摸到大哞哞的脑袋。
“谢谢小言哥哥!”姝儿高兴地道谢,小手摸到黄牛的脑袋,它的脑袋上有一撮白毛,姝儿就喜欢摸这撮白毛。
“大哞哞,我也给你买项圈儿。”
霍北言建议:“没有这么大的项圈儿,但是我们可以给大哞哞和小哞哞买几个铜铃铛,以后回村放牛,铃铛在什么地方响,牛就在什么地方。
它们就是跑得再远,咱们也能找到。”
姝儿狠狠点头:“买铃铛!”
“爹,给哞哞买铃铛!”
“汪汪汪!”这时,大黄大黑叫唤起来,姝儿连忙补一句:“还有大黄小黄的!”
蒋绍冲着她伸手:“爹带你去买。”
霍北言将姝儿递给蒋绍,他去推轮椅:“爷爷还在书肆!”
这一大一小的男人,因为着急回家看看某些人戴上首饰的样子,竟把老爷子给忘了。
(老爷子:……)
“煜哥儿小舟,走,咱们也去街上!”
“晌午咱们就在外头吃饭,家里不做了!”孙芸道,先前她只让蒋绍霍北言和老爷子出门,是担心他们看不住煜哥儿姝儿。
这会儿蒋绍要带姝儿出门,总不好把煜哥儿和小舟留家里。
算了,还是陪孩子们去逛逛街吧,虽然这镇上的街也没啥逛头。
但孩子们也好久没放风了!
就出去浪一浪吧!
其实煜哥儿更想在家吃饭,但想着娘亲做饭很累,煜哥儿就不提了。
孙芸背上空背篓,锁上院儿门之后就一手牵一个,跟在蒋绍身后一家人往街上走。
“哟,你们一家子人这是出门去哪儿啊?”有邻居打照面,目光在孙芸头上的步摇,和几个孩子脖子上戴着的项圈儿上梭,心中暗自揣测蒋家人的家底。
这家人又是买牛,又是置办衣裳首饰,家底肯定厚实。
可惜他家孩子都太小,没法子结亲。
“上街买点儿东西。”孙芸礼貌地笑了笑,也没停顿,这时又有别的邻居出来打招呼,孙芸都一一应付了,还让孩子们礼貌招呼人。
大家都是一顿夸。
齐家的门开了,黄氏探头出来看到这一幕,恨得牙痒却没有任何办法。
一家人先是去杂货铺,铃铛这种东西,杂货铺就有现成的。
买了四对儿铃铛,一家人就去书肆找梁老先生。
梁老先生正跟书肆的掌柜坐着喝茶,相谈甚欢。
见他们来了,就跟掌柜的告辞。
他买的笔墨纸砚颇多,孙芸让掌柜的给她放背篓里,然后她看了一圈儿书肆卖的书,竟让她找到两本医书。
孙芸也不管有没有用,直接掏钱买下。
见背篓里还有空位子,就又买了些纸笔。
各种档次的纸笔都买了些,大手笔可把掌柜的高兴坏了,一个劲儿地夸赞孙芸贤惠,说她家孩子看着就聪慧,将来肯定个个都会中状元。
孙芸:……
仿佛看到了十几二十年后,她家的匾额上写着:状元之家……
闪烁着非主流金光的那种。
不管怎么说,有人夸赞自家孩子,总是能让人感到愉悦,孙芸一高兴,就又买了几个墨条和一把毛笔。
掌柜的乘机推荐字帖,孙芸大手一挥,买买买!
蒋绍:我好起来了,要努力挣钱,不然扛不住老婆花用。
霍北言:等将来我拿回自己的东西,要给婶婶好多好多钱,不然不够她花用。蜀南文学
煜哥儿:将来长大了要挣好多好多钱,供着娘亲买买买!
孙芸不知道自己稍微展现了一下购物的天性,就统一了家里三个男人的终极目标。
掌柜地将一家人送出铺子,看着他们走远才回头,他就喜欢这种顾客。
可惜啊,这种顾客太少啦。
要是一天能来一个这样的,他的生意就不用犯愁啰!
孙芸领着一家人来到镇上最大的饭馆儿,尚未饭点,人不多。
一家人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孙芸点了一桌子菜,他们刚吃上不久,就有人拿着画像进来问。
“见过这个小姑娘没有?要是能帮着找到这个小姑娘,赏银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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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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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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