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第一批猪是依靠捡现成的,不会天天有好事情降临。
温志刚闷声发大财,获得可观收益,而在这之前,村里人对他议论纷纷。
“你说老温家这孩子咋想的,年纪轻轻的养猪,不知道现在养猪行情不好?
非得头铁,南墙不好,尽往南墙上撞。”
“哎,老温家这小子,从小就看出来没出息,长大好了吧,成猪倌了。”
“老温一把年纪,也不说劝一劝,外面饥荒一大堆,这要是赔了,撅起屁股受一辈子,也还不上啊!”
温志刚为扩大规模,配种分娩,保育一条龙,从银行贷款。
村民又是议论纷纷。
“没想到还能赚钱,那也就是他运气好。”
“就是,脑子不知道咋想的,贷款养猪,赔个底朝天有他哭的份儿。”
“这温家小子,还是太年轻啊,听说还要学正规猪场。”
没错,温志刚向正规猪场看齐,对于生物安全看的由为重要。
从朋友那里打听来流程,施工队入场,将四座大棚连通建立通道。
将大棚附近的地方,盖起来高高的围墙。
围墙后面是七间平房,三间宿舍,一间厨房,一间烘干间,一间洗澡间。
洗澡间被割断分两半,一半进,一半出。
而到大棚猪舍的地方,同样有洗澡间,这是为了防非抗瘟做准备。
一个老板,两个伙计,就这样开始了养猪之旅。
刚开始的时候天天吃挂面,日子过得不是很好。
工人叫苦不迭,过了半年,温志刚每一个月都会杀一头后备猪,除了本部人员吃之外,剩下的都会卖到外面。
饭菜花样多,一个礼拜不带重样的,这都是因为请了一个做饭大叔。
一个月三千块,一日三餐,对于村里的大叔来说,一个月三千块,不少了。
大叔的手艺不是盖的,做饭很有一手,让温志刚三人胃口大开。
一个月休息四天,工人们很满意。
时间飞快,温志刚已经养猪五年多,五年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
这效益自然可观,贷款早就还清,还能有盈余。
钱多了,温志刚并没有轻松多少。
配种分娩一条龙,虽然他主管配种这一块,一个月也就配几十头猪,可是都没时间谈恋爱。
媒婆说媒,一听是养猪的,被女孩子当场嫌弃。
温志刚看着自己养的猪,每天都乐乐呵呵的,每一头都是他的宝贝。
兴许是单身久了,温志刚看老母猪,总感觉眉清目秀的。
其中最偏爱的是一头大白猪,这一头可以说是他见过很多猪中最独特的一头。
通体雪白,毛发柔软,屁股又大又圆。
每次路过,温志刚都会莫名其妙的拍一下大白猪的屁股,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对于这头猪,温志刚也是无奈,从出生到现在虽然长大了一点,但是不论如何特殊照顾,依旧不如一条狗大。
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六个月,不如狗大,光长膘不长个,温志岗就知道,这头猪废了。
看这家伙楚楚可怜的样子,也就没有处决她。
温志刚一来,大白都会从栏里站起来。
耳朵竖起,尾巴摇晃。
抓了一把料,一颗一颗喂,时不时还会唠唠家常。
“小猪啊小猪,你说现在的女孩子怎么想的,养猪也是正当职业,为什么那么抗拒?”温志刚对大白吐露心声。
“哼唧~哼唧~”大白哼唧两声,吐出舌头舔温志刚的脸。
“别闹,别闹~你这没刷牙,一口饲料味。”温志刚乐乐呵呵的,有时候这人还没猪实在,人有尔虞我诈,猪不会,饿了叫唤,累了睡觉,渴了喝水。
看大白,在人失意的时候还知道安慰人。
温志刚与大白的感情越处越好,你敢相信,人与猪竟然建立起友谊?
有开心的事儿,温志刚会对大白述说,大白会一同开心。
不高兴的事儿,也会对大白述说,大白安慰温志刚。
温志刚对大白很照顾,时不时会放她出来溜溜食。
“小猪啊小猪,你要是个人多好?
你要是个人,咱们说不定还能喜结连理。”温志刚看着大白,一脸的扼腕叹息。
大白哼唧哼唧两声,模样可爱极了。
逗得温志刚开怀大笑。
“和你说这个干嘛呀,好了遛食时间结束,你回去吧!”温志刚又与大白玩闹一会儿。
“哼唧~哼唧~”大白不乐意,用叫声表达自己的不满,目光灼灼的盯着温志刚的手机。
“呦呵,你还挺通人性,能看懂嘛你?”温志刚将手机递过去。
大白张开嘴,就想对手机来一口。
“这个可不能吃。”还好温志刚反应迅速,要不然手机得换,好几千块的东西。
“哼唧哼唧~”大白继续盯着手机。
温志刚将手机打开,打发无聊时间,播放猪八戒。
没想到大白将目光抬起头,眼睛布灵布灵的。
温志刚坐在水泥地上,将手机放在膝盖处。
大白悄悄靠近,从温志刚耳朵后面将目光投向手机。
温志刚扭过头去,大白也扭过头,没想到两张脸凑一块,人嘴对猪嘴,目光对视。
大白懵逼了,温志刚更加懵逼,这可是他的初吻,没想到献给了一头猪。
大白嫌弃的吐吐口水,甚至还有呕吐声。
温志刚抓住大白的脖子:“你个小东西,我都没嫌弃你一嘴饲料味,你还嫌弃开我了。”
大白趴在地上,目光朝着温志刚看了一眼。
温志刚张开怀抱,大白起身,和怀抱猫咪一般,抱着大白。
随后一人一猪继续看电视剧。
大白时不时哼唧哼唧两声,似乎在说喜气洋洋里的猪八戒有点傻傻的。
温志刚翻个白眼,同是猪,还嫌弃同类了。
日子一天一天,直到大白生日这一天,温志刚提着饲料蛋糕为大白庆祝生日。
大白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要哭出来。
十分感动的吃完饲料,大白来到温志刚脚边,用脑袋蹭着裤子角。
夜晚的时候,温志刚在宿舍休息,半夜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软香入怀。
睁开朦胧的眼睛,借着皎洁的月光看了一眼,瞬间被眼前的一幕震惊。
这肉乎乎的猪耳朵,拥有人的身材样貌,眼睛花了不成?
揉揉眼睛,拉开一段距离,这才确认,都是真的,真的有一只猪耳娘出现在床上。
“你是啥玩意儿?”温志刚很懵,这地方不可能进来外来者,还是爱好COSPLAY的外来者。
“我是大白啊,今天生日,你难道忘了吗?”猪耳娘忽闪着大眼睛。
“啊,你是大白,怎么会?”温志刚不明白为什么大白会变成一只猪耳娘。
“说起来都是泪,我本是孤魂野鬼,被人陷害,错投猪身。
本以为会因为自身原因,而被早早的处理。
可是陷害那个人,做梦也想不到,我不仅活了下来,反而因祸得福,成了一只猪耳娘。”猪耳娘一说起这个事儿,那就是一肚子火气。
“哦!”温志刚的三观被刷新,掐一掐自己,疼,这不是梦,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儿。
“陷害之人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当人对猪产生超越一般的感情,并献上一枚香吻,就会让自身与猪身融合,形成我现在这样子。
为了报答你,小女子无以为报,以身相许怎么样?”猪耳娘眼睛冒着小星星。
原本温志刚就对大白有特殊的感情,大白变成人之后这种感觉更为激烈。
“这个,这个,你叫啥啊?”温志刚有些矫揉造作。
“我叫白菲菲啊,你叫我菲菲就可以啊!
问这个干嘛?”菲菲睁着大眼睛,有些好奇。
“既然你要做我女朋友,这大白大白的叫,对不起你这可爱的模样。”温志刚嘴角带着甜蜜,让相亲什么的都去死吧!
温志刚金屋藏娇,工人们也不会发现。
白天的时候,菲菲不会出现,夜晚的时候与温志刚一起看看电影聊聊天。
相处久了,温志刚发现这菲菲温柔善良,温柔而知冷暖。
天气冷的时候,还会给温志刚取暖,这可真是暖宝宝。
就这样相处了半年,气氛融洽,没有红过脸。
某一日,夜晚的时候,菲菲没有再出现,温志刚心里空落落的。
一宿没睡,一直在等。
天刚蒙蒙亮,温志刚起来,整个围墙内就差掘地三尺,可是依旧找不到菲菲的身影。
菲菲消失不见,温志刚寝食难安,无心工作。
整个人日益消瘦,就算睡着,也会梦见菲菲被吊起来打的画面。
睁开眼睛,患得患失,心里很难受。
梦里的地方,似乎很熟悉。
温志刚回忆,似乎那个地方是村子里的老坟。
老坟起源于何时?
听村里人说,可以追溯到清时期。
虽然知道梦境与现实不一样,抱着希望,温志刚交代完事情,来了外面。
来到老坟,远远看到有一只小猪尸体,样子与菲菲本体极其相似。
到了近前,温志刚跌倒在地,这哪是相似,分明就是啊!
楞楞的不愿意接受现实,那么好的小猪,到底是谁杀了她?
一直到晚上,温志刚也没想到。
夜晚过了有一会儿,温志刚起来转身离去。
可是不论如何走都走不出去老坟这片区域。
现在想起来,老坟有一个村里人口耳相传的事情,大半夜千万不要没事到老坟瞎转悠,很容易进去出不来。
快伍月天的,温志刚穿着保暖衣,莫名感觉有些冷,冷到骨髓。
背后传来脚步声,温志刚发现自己一动不能动。
在这寂静的夜晚,莫名其妙的害怕。
一只手拍拍温志刚的后背,并在背后叫他的名字。
“小刚!”
温志刚听这声音很熟悉,正是日思夜想那个人儿。
也知道遇到邪乎事儿,有人叫你不能回头。
可是日思夜想的声音就在面前,如何能不动容。
“菲菲!”温志刚叫了一声,回过头去,一张黑的离谱,皮肤有些腐烂发溃的脸出现在眼前,穿着一身蓝色官服,身前补子还有一只练雀。
“啊!”温志刚刚来得及大叫一声,随后便被脸色发黑的男人一口吞掉。
温志刚说完,低下头,人爱上了猪,这段畸形的感情,很让他难以启齿。
白泽看着温志刚,感慨一句这家伙思想真超前。
有人对手机产生了感情,与手机步入婚姻殿堂。蜀南文学
有人对葱气娃娃产生感情,与之喜结连理。
更有人对自己的爱车产生感情,发誓只此一生,守护爱车。
虽然有点违反本能,但也不是不能理解的,日久生情比比皆是。
对于异物产生结婚的感情,玩的还真有点变态。
以前经常听说,要女朋友干啥,还不如找块五花肉。
没想到这家伙是真强啊!
平复一下心情,在大白还未成人形之前,这温志刚已经走了岔路,更别提成型以后。
“哎,你有什么遗憾?”白泽站起身来,看着窗户外边。
“我想知道菲菲到底怎么样了。”温志刚心情复杂的说出来,今日一别,怕是无缘再相见。
“行,你下去吧,有消息告诉你。”白泽回复一句,陷入沉默。
黑无常将温志刚带走。
白无常走来:“走吧,去会一会猪耳娘与这大黑鬼。”
白泽点点头,一步踏出,天还是亮的,要想等到大黑鬼,恐怕还需要些时间。
白泽坐在地上,看着眼前这座老坟,墓碑上的刻字已经有些模糊不清。
只能大概知道,清朝咸丰年间去世。
似乎叫崔同,字子书。
静静坐下,白泽单手托腮,苦苦等待,白无常并没有现身。
要是现身,还如何套狼。
太阳落山,月光撒满大地,今天的月亮格外的圆。
白泽站起身来,转身就走。
“官人,留步,小女子有一事相求。”
一旦很柔弱的声音从背后出现,白泽嘴角挂笑,大黑鬼出现了。
白泽停顿一下,继续缓慢向前走。
“哎呀,官人人家崴脚了,能来扶一下小女子嘛?”
声音继续诱惑,白泽纵然定力非凡,还是有些受不了,太嗲了。
白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静静等待下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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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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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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