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白无常叶华>第108章 超越物种的爱
  有了第一笔启动资金,投资的钱回来,温志刚目光放的长远。

  这第一批猪是依靠捡现成的,不会天天有好事情降临。

  温志刚闷声发大财,获得可观收益,而在这之前,村里人对他议论纷纷。

  “你说老温家这孩子咋想的,年纪轻轻的养猪,不知道现在养猪行情不好?

  非得头铁,南墙不好,尽往南墙上撞。”

  “哎,老温家这小子,从小就看出来没出息,长大好了吧,成猪倌了。”

  “老温一把年纪,也不说劝一劝,外面饥荒一大堆,这要是赔了,撅起屁股受一辈子,也还不上啊!”

  温志刚为扩大规模,配种分娩,保育一条龙,从银行贷款。

  村民又是议论纷纷。

  “没想到还能赚钱,那也就是他运气好。”

  “就是,脑子不知道咋想的,贷款养猪,赔个底朝天有他哭的份儿。”

  “这温家小子,还是太年轻啊,听说还要学正规猪场。”

  没错,温志刚向正规猪场看齐,对于生物安全看的由为重要。

  从朋友那里打听来流程,施工队入场,将四座大棚连通建立通道。

  将大棚附近的地方,盖起来高高的围墙。

  围墙后面是七间平房,三间宿舍,一间厨房,一间烘干间,一间洗澡间。

  洗澡间被割断分两半,一半进,一半出。

  而到大棚猪舍的地方,同样有洗澡间,这是为了防非抗瘟做准备。

  一个老板,两个伙计,就这样开始了养猪之旅。

  刚开始的时候天天吃挂面,日子过得不是很好。

  工人叫苦不迭,过了半年,温志刚每一个月都会杀一头后备猪,除了本部人员吃之外,剩下的都会卖到外面。

  饭菜花样多,一个礼拜不带重样的,这都是因为请了一个做饭大叔。

  一个月三千块,一日三餐,对于村里的大叔来说,一个月三千块,不少了。

  大叔的手艺不是盖的,做饭很有一手,让温志刚三人胃口大开。

  一个月休息四天,工人们很满意。

  时间飞快,温志刚已经养猪五年多,五年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

  这效益自然可观,贷款早就还清,还能有盈余。

  钱多了,温志刚并没有轻松多少。

  配种分娩一条龙,虽然他主管配种这一块,一个月也就配几十头猪,可是都没时间谈恋爱。

  媒婆说媒,一听是养猪的,被女孩子当场嫌弃。

  温志刚看着自己养的猪,每天都乐乐呵呵的,每一头都是他的宝贝。

  兴许是单身久了,温志刚看老母猪,总感觉眉清目秀的。

  其中最偏爱的是一头大白猪,这一头可以说是他见过很多猪中最独特的一头。

  通体雪白,毛发柔软,屁股又大又圆。

  每次路过,温志刚都会莫名其妙的拍一下大白猪的屁股,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对于这头猪,温志刚也是无奈,从出生到现在虽然长大了一点,但是不论如何特殊照顾,依旧不如一条狗大。

  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六个月,不如狗大,光长膘不长个,温志岗就知道,这头猪废了。

  看这家伙楚楚可怜的样子,也就没有处决她。

  温志刚一来,大白都会从栏里站起来。

  耳朵竖起,尾巴摇晃。

  抓了一把料,一颗一颗喂,时不时还会唠唠家常。

  “小猪啊小猪,你说现在的女孩子怎么想的,养猪也是正当职业,为什么那么抗拒?”温志刚对大白吐露心声。

  “哼唧~哼唧~”大白哼唧两声,吐出舌头舔温志刚的脸。

  “别闹,别闹~你这没刷牙,一口饲料味。”温志刚乐乐呵呵的,有时候这人还没猪实在,人有尔虞我诈,猪不会,饿了叫唤,累了睡觉,渴了喝水。

  看大白,在人失意的时候还知道安慰人。

  温志刚与大白的感情越处越好,你敢相信,人与猪竟然建立起友谊?

  有开心的事儿,温志刚会对大白述说,大白会一同开心。

  不高兴的事儿,也会对大白述说,大白安慰温志刚。

  温志刚对大白很照顾,时不时会放她出来溜溜食。

  “小猪啊小猪,你要是个人多好?

  你要是个人,咱们说不定还能喜结连理。”温志刚看着大白,一脸的扼腕叹息。

  大白哼唧哼唧两声,模样可爱极了。

  逗得温志刚开怀大笑。

  “和你说这个干嘛呀,好了遛食时间结束,你回去吧!”温志刚又与大白玩闹一会儿。

  “哼唧~哼唧~”大白不乐意,用叫声表达自己的不满,目光灼灼的盯着温志刚的手机。

  “呦呵,你还挺通人性,能看懂嘛你?”温志刚将手机递过去。

  大白张开嘴,就想对手机来一口。

  “这个可不能吃。”还好温志刚反应迅速,要不然手机得换,好几千块的东西。

  “哼唧哼唧~”大白继续盯着手机。

  温志刚将手机打开,打发无聊时间,播放猪八戒。

  没想到大白将目光抬起头,眼睛布灵布灵的。

  温志刚坐在水泥地上,将手机放在膝盖处。

  大白悄悄靠近,从温志刚耳朵后面将目光投向手机。

  温志刚扭过头去,大白也扭过头,没想到两张脸凑一块,人嘴对猪嘴,目光对视。

  大白懵逼了,温志刚更加懵逼,这可是他的初吻,没想到献给了一头猪。

  大白嫌弃的吐吐口水,甚至还有呕吐声。

  温志刚抓住大白的脖子:“你个小东西,我都没嫌弃你一嘴饲料味,你还嫌弃开我了。”

  大白趴在地上,目光朝着温志刚看了一眼。

  温志刚张开怀抱,大白起身,和怀抱猫咪一般,抱着大白。

  随后一人一猪继续看电视剧。

  大白时不时哼唧哼唧两声,似乎在说喜气洋洋里的猪八戒有点傻傻的。

  温志刚翻个白眼,同是猪,还嫌弃同类了。

  日子一天一天,直到大白生日这一天,温志刚提着饲料蛋糕为大白庆祝生日。

  大白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要哭出来。

  十分感动的吃完饲料,大白来到温志刚脚边,用脑袋蹭着裤子角。

  夜晚的时候,温志刚在宿舍休息,半夜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软香入怀。

  睁开朦胧的眼睛,借着皎洁的月光看了一眼,瞬间被眼前的一幕震惊。

  这肉乎乎的猪耳朵,拥有人的身材样貌,眼睛花了不成?

  揉揉眼睛,拉开一段距离,这才确认,都是真的,真的有一只猪耳娘出现在床上。

  “你是啥玩意儿?”温志刚很懵,这地方不可能进来外来者,还是爱好COSPLAY的外来者。

  “我是大白啊,今天生日,你难道忘了吗?”猪耳娘忽闪着大眼睛。

  “啊,你是大白,怎么会?”温志刚不明白为什么大白会变成一只猪耳娘。

  “说起来都是泪,我本是孤魂野鬼,被人陷害,错投猪身。

  本以为会因为自身原因,而被早早的处理。

  可是陷害那个人,做梦也想不到,我不仅活了下来,反而因祸得福,成了一只猪耳娘。”猪耳娘一说起这个事儿,那就是一肚子火气。

  “哦!”温志刚的三观被刷新,掐一掐自己,疼,这不是梦,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儿。

  “陷害之人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当人对猪产生超越一般的感情,并献上一枚香吻,就会让自身与猪身融合,形成我现在这样子。

  为了报答你,小女子无以为报,以身相许怎么样?”猪耳娘眼睛冒着小星星。

  原本温志刚就对大白有特殊的感情,大白变成人之后这种感觉更为激烈。

  “这个,这个,你叫啥啊?”温志刚有些矫揉造作。

  “我叫白菲菲啊,你叫我菲菲就可以啊!

  问这个干嘛?”菲菲睁着大眼睛,有些好奇。

  “既然你要做我女朋友,这大白大白的叫,对不起你这可爱的模样。”温志刚嘴角带着甜蜜,让相亲什么的都去死吧!

  温志刚金屋藏娇,工人们也不会发现。

  白天的时候,菲菲不会出现,夜晚的时候与温志刚一起看看电影聊聊天。

  相处久了,温志刚发现这菲菲温柔善良,温柔而知冷暖。

  天气冷的时候,还会给温志刚取暖,这可真是暖宝宝。

  就这样相处了半年,气氛融洽,没有红过脸。

  某一日,夜晚的时候,菲菲没有再出现,温志刚心里空落落的。

  一宿没睡,一直在等。

  天刚蒙蒙亮,温志刚起来,整个围墙内就差掘地三尺,可是依旧找不到菲菲的身影。

  菲菲消失不见,温志刚寝食难安,无心工作。

  整个人日益消瘦,就算睡着,也会梦见菲菲被吊起来打的画面。

  睁开眼睛,患得患失,心里很难受。

  梦里的地方,似乎很熟悉。

  温志刚回忆,似乎那个地方是村子里的老坟。

  老坟起源于何时?

  听村里人说,可以追溯到清时期。

  虽然知道梦境与现实不一样,抱着希望,温志刚交代完事情,来了外面。

  来到老坟,远远看到有一只小猪尸体,样子与菲菲本体极其相似。

  到了近前,温志刚跌倒在地,这哪是相似,分明就是啊!

  楞楞的不愿意接受现实,那么好的小猪,到底是谁杀了她?

  一直到晚上,温志刚也没想到。

  夜晚过了有一会儿,温志刚起来转身离去。

  可是不论如何走都走不出去老坟这片区域。

  现在想起来,老坟有一个村里人口耳相传的事情,大半夜千万不要没事到老坟瞎转悠,很容易进去出不来。

  快伍月天的,温志刚穿着保暖衣,莫名感觉有些冷,冷到骨髓。

  背后传来脚步声,温志刚发现自己一动不能动。

  在这寂静的夜晚,莫名其妙的害怕。

  一只手拍拍温志刚的后背,并在背后叫他的名字。

  “小刚!”

  温志刚听这声音很熟悉,正是日思夜想那个人儿。

  也知道遇到邪乎事儿,有人叫你不能回头。

  可是日思夜想的声音就在面前,如何能不动容。

  “菲菲!”温志刚叫了一声,回过头去,一张黑的离谱,皮肤有些腐烂发溃的脸出现在眼前,穿着一身蓝色官服,身前补子还有一只练雀。

  “啊!”温志刚刚来得及大叫一声,随后便被脸色发黑的男人一口吞掉。

  温志刚说完,低下头,人爱上了猪,这段畸形的感情,很让他难以启齿。

  白泽看着温志刚,感慨一句这家伙思想真超前。

  有人对手机产生了感情,与手机步入婚姻殿堂。蜀南文学

  有人对葱气娃娃产生感情,与之喜结连理。

  更有人对自己的爱车产生感情,发誓只此一生,守护爱车。

  虽然有点违反本能,但也不是不能理解的,日久生情比比皆是。

  对于异物产生结婚的感情,玩的还真有点变态。

  以前经常听说,要女朋友干啥,还不如找块五花肉。

  没想到这家伙是真强啊!

  平复一下心情,在大白还未成人形之前,这温志刚已经走了岔路,更别提成型以后。

  “哎,你有什么遗憾?”白泽站起身来,看着窗户外边。

  “我想知道菲菲到底怎么样了。”温志刚心情复杂的说出来,今日一别,怕是无缘再相见。

  “行,你下去吧,有消息告诉你。”白泽回复一句,陷入沉默。

  黑无常将温志刚带走。

  白无常走来:“走吧,去会一会猪耳娘与这大黑鬼。”

  白泽点点头,一步踏出,天还是亮的,要想等到大黑鬼,恐怕还需要些时间。

  白泽坐在地上,看着眼前这座老坟,墓碑上的刻字已经有些模糊不清。

  只能大概知道,清朝咸丰年间去世。

  似乎叫崔同,字子书。

  静静坐下,白泽单手托腮,苦苦等待,白无常并没有现身。

  要是现身,还如何套狼。

  太阳落山,月光撒满大地,今天的月亮格外的圆。

  白泽站起身来,转身就走。

  “官人,留步,小女子有一事相求。”

  一旦很柔弱的声音从背后出现,白泽嘴角挂笑,大黑鬼出现了。

  白泽停顿一下,继续缓慢向前走。

  “哎呀,官人人家崴脚了,能来扶一下小女子嘛?”

  声音继续诱惑,白泽纵然定力非凡,还是有些受不了,太嗲了。

  白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静静等待下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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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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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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