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斌平日里和张虎威就喜欢打闹,听到这句话之后,边点火边回了一句,道:“放心,老子专门炸鞑子,伤不到尊驾。”
说罢,用力一抛,一枚茶壶雷就从明军的盾牌后面呈现抛物线的状态飞了出去。
后金军打仗也是很贼的,一般冲锋陷阵的事情都是让绿营兵干,他们就在后面督战,等时机成熟了就去摘桃子。
因此,冲在最前面的是十几个穿着皮甲的绿营兵。
郑袭所部的投弹手扔了几枚茶壶雷过去,那效果简直不敢想象。
一时之间,清军的前锋部队中发出了阵阵惨叫。
茶壶雷的威力虽然比现在的正规手榴弹要差很多,但是近距离挨上一枚,感觉也是很酸爽的。
更何况,郑袭为了加大茶壶雷的杀伤效果,特意在里面装了不少小刀片、毒针等反人类的东西,又特意精心配置了颗粒状的黑火药。
颗粒状的黑火药的威力是粉末状的三倍,而且,郑袭配置的火药是按照火药最为标准的比例分配的,威力可以达到最大化,这两者加起来,使得郑袭制作的茶壶雷的威力是一般明军用过的茶壶雷的数倍不止。
随着一阵阵剧烈的爆炸声传来,茶壶雷瞬间在清军的人群中裂开,一时间各种陶瓷碎片、毒针、小刀片儿,铁痢疾等在清军的人群中四散开了。
黑火药的爆炸威力是远远比不了后来的黄色火药的,但是茶壶雷有一个优点就是块头大。
一个茶壶能装多少火药?一颗手雷才能装多少?
所以,不要小看这些茶壶雷的爆炸威力。
冲在最前面的是清军的绿营兵,他们一般也就穿个皮甲,近距离之内,弓箭都很容易洞穿。
而茶壶雷爆炸后产生的各种碎片,接着冲击波的威力,打穿他们身上的皮甲不是什么难事。
一时间,冲在最前面的那十几个绿营兵死伤大半,有的人被茶壶雷里的刀片洞穿了喉咙,有的则是面部受到重创,捂着脸倒在地上,哇哇大叫着滚下了山头。
后面的清军被这一幕震慑住了,纷纷停下脚步,不敢在向前冲锋。
见到这一幕之后,郑袭十分感奋,看来鞑子也就那么回事儿啊,只要合理运用火器,打败他们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给我装弹,装散弹。”郑袭不想失去这个绝好的机会,大声地命令着自己的填装手道。
斑鸠铳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说它一次可以发射四枚铅弹,相当于这个时代的霰弹枪。当然,如果是一下子装四枚的话,射击的精度就会降低不少。
因此,在远距离的时候,这门枪适合一枚一枚地发射铅弹当大狙用。
近距离的时候可以一下子装四枚铅弹,当霰弹枪用。
真是一款克制鞑子骑兵的神器啊,郑袭现在都有些搞不懂自己的便宜老爹郑芝龙了。
有这么厉害的武器,干嘛非要去当汉奸呢?搞来搞去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搞没了。
说到底,还是认识问题,郑氏集团只是把斑鸠铳当成海战火器,陆战的时候,他们也很少使用鸟铳等火器,跟八旗军一样,都是大刀弓箭去拼杀。
郑袭能取得这样的战绩,说到底就是钻了时代的空子。
填装手将铅弹装好之后,郑袭没有浪费时间,端起一杆斑鸠铳,冲着愣在半山腰的清军就扣动了扳机。
“嘭!”地一声,四枚铅弹一齐射出,虽然准头差了点,但是好在此时的距离太近了,也就二十多步,还是有两枚铅弹打中了敌军。
一瞬间,一名后金步甲和一名绿营兵倒在了血泊之中。
郑袭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机会,又接连发射了两枪斑鸠铳,干掉了三四个清军。
这一下子,这伙清军算是知道了,他们不能在这里呆了,冲又冲不上去,待在这里有只能当靶子。
没有人是不怕死的,包括后金军在内,他们之所以勇敢是因为之前明军表现的太拉胯了,基本上威胁不到他们的安全。ΗtτPS://Www.sndswx.com/
而现在,山头上的这股明军实在是厉害,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已经干掉他们几十个人了。
这让他们如何不害怕。
于是,负责进攻郑袭的清军没等到长官的命令,便开始纷纷后撤。
在后面督战的分得拨什库见自己的手下退下来,气的哇哇大叫,骂道:“混蛋,干什么吃的?山上就二十多个人你们都打不下来?!给老子冲上去!后退者死!”
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的命令,军人是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是你非要让人家送死,那谁还听你的?
至于后退者斩,这句话,在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说说而已,吓唬一下士兵。
不到万不得已,那名分得拨什库是不会杀自己的士兵的,那可是自己的本钱啊。
当官的要是太操蛋了,底下的人就该反了,说不定会有人杀了他跑路。
此时,站在山头上的郑袭也注意到了这名分得拨什库,但看他挥舞着兵器大喊大叫,指东骂西的劲儿,就知道他应该就是这支部队的指挥官了。
和明军一样,后金的指挥官大部分也是躲在后面督战的,事实上,古代的武将,除了常遇春这种出于个人爱好喜欢冲锋陷阵的以外,其他的大部分都是躲在后面的。
战场上刀枪无眼,而命就只有一条,怎么能不小心点呢?
若是在平时,郑袭也很难捞到对方的一名指挥官去打,可是,今天却是这个分得拨什库运气不好,他是被郑袭偷袭的,而且侧翼完全暴露在郑袭的火力范围之内。
郑袭的斑鸠铳完全够得着他。
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郑袭确定了目标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用只装了一枚铅弹的斑鸠铳对准了那名分得拨什库。
这一炮要是打准了,这波算是赢了,若是打不准,对方觉察到危险躲起来,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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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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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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