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金眯着眼睛,看看自己这个义子。
吴邦德今年二十有三,其实若论年纪,给戚金当孙子也绰绰有余。
但老吴家就剩这一条血脉了,戚金当年在蓟州,被吴惟忠从蒙古鞑子里抢下过一命,二人并肩浴血多年,现在老吴去天上享福,他戚金得看护着吴家的唯一火种,认作最小的义子,带在身边。
戚金想让吴邦德走科举的路,毕竟这个世道,文官才能得势,武人受尽欺压。
偏偏吴邦德表面看气度儒雅斯文,骨子里大约还是流着祖辈刚勇尚武的血,平日里仍爱与戚金的亲卫家丁们混在一处,更常向义父戚金讨教军务。
此刻,戚金对吴邦德道:“你说得没错,你老子我也估摸着,辽东一乱,朝廷还是得来寻我们戚家军。”
老将军又叹口气,站起来,向郑海珠道:“郑姑娘,老夫和邦德,先带你去看看操练,再说旁的。”
一老二小从总兵府后门出去,绕过一段城墙时,郑海珠指着残旧的墙体问道:“这可是东吴孙权时候的铁瓮城墙?”
戚金拍拍墙砖:“是那时候的,莫看残了,留下来的半壁还是这样结实,别说千年前的投石机,就是如今,也挡得住大炮。
郑海珠抬头仰望铁瓮城:“洋人那边的泰西诸国,都是小领主的城堡,结构空虚,泰西人的火炮,最初不过是替代投石机,轰塌那些空心城墙。但我们汉人,自古是州府大城,梯田大堤似的厚实本体,攻城之法,还是以进攻方压制守军、破坏城上火力、伺机登城为主。”
戚金和吴邦德,本已准备继续往前走,忽地都停下脚步,回头盯着郑海珠。
他们第一次知道,这世上,有年轻的平民女子,能津津有味地说着武器与攻城战术,比琢磨钗环首饰、绣花样子,还细致。
郑海珠又道:“火炮当然是必要的,譬如,有敌攻到城下,管他是鞑子的骑兵,还是倭国的步兵,城上往下直接轰他娘的,他们难道还是铜头铁臂不成?但一味守城,终究被动,现下的情形,女真人和北元鞑子一样,弓马娴熟,精于野战,我们大明还是要找出针对女真人的打法,所以武备方面,得有大量轻装的火器,骑兵和步兵都能随身携带,而且,别总爱炸膛,最后只好当铁棍子使。”
戚金听到最后一句,到底不再掩饰目光中的诧异,而年轻的吴邦德,则直接笑了出来。
作为戚家军的后代,吴邦德当然能听得出来,郑海珠最后那句,笑点在哪里。
那是说的三眼铳的梗。
当年戚继光的兵,所配的火器,鸟铳为主,三眼铳为辅。戚继光明确看不上三眼铳,和徐光启的判断一样,认为三眼铳膛短无力、准头不好,容易炸膛自损,难怪士兵们最后仅仅拿三眼铳作为近战敲头的冷兵器。
戚金点点郑海珠:“丫头,嘴有些毒啊,不过看来,挺懂火器。”
郑海珠坦诚地笑笑:“戚总兵,我在澎湖经历过海战,亲见颜大哥他们,和弗朗基人用的火器,除了轰船的后装炮,还有轻便的快枪。快枪就是比常见的鸟铳枪管更长,火药在枪管里做功时间多,射出去的速度快,自然能射得更远,破甲能力也更厉害。”
戚金听不懂“做功”这样的现代物理术语,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听得懂郑海珠的言下之意。
他撇撇嘴:“丫头三句话离不开你那天神一样的福建老乡。呵呵,海寇嘛,有钱,什么新鲜的好玩意儿弄不到?”
吴邦德蚊声喃喃:“从前首辅在的时候,少保他老人家,也不缺钱。”
“放肆!”戚金听他又提已经死了的张居正,低斥他,“说这胡话,你不要脑袋了?”
老将军沉着脸,引领不敢再出声的两个年轻人,踩过夏季散发着淤泥臭味的乱草地。
他登上一个高坡,才又开口道:“丫头,老夫是个粗人,但起码的礼数还是懂的,请你到校场来,是要当面谢你。”
戚金先指着东边操持着各种并且,结成小阵的步卒道:“那是我们浙兵,他们是吃朝廷的饷银的,月粮是一两五钱,出去打仗的话,行粮每月另算二两。”
郑海珠定睛望去,看得出每个小阵大概十来人,兵士拿的武器各不相同,外围的糖葫芦串似的叉子十分醒目,估计就是狼铣。
戚金带的营兵,果然精神风貌了得,虎虎有生气,和大明许多老狗趴窝似的卫所兵,完全不一样。
“这是戚少保的鸳鸯阵吧?”郑海珠问。hΤTpS://WWω.sndswx.com/
来镇江会晤戚金之前,她已经找卢象升做老师,将戚继光从唐顺之那里继承发扬的鸳鸯阵,突击学习了一遍,用来和戚金套近乎。
戚金点头:“是鸳鸯阵,不过义父在世时就强调过,此阵适合南直隶到闽地的丘陵沟壑之地,或者应用于巷战时。设若大漠辽东,地广原阔,鞑子的骑兵悉数压过来,疾驰如风,这种阵法用不上。”
戚金又转向西边摆满草垛、马匹穿梭的大片砂砾地,肃然道:“郑姑娘,那支五六十人的队伍,就是去岁马将军帮着练过一阵的骑兵。他们的祖辈父辈,其实也是我们浙江义乌人,因跟着我们去北方,这些孩子就生在了蓟州,倒是从小就上过马背的,是骑兵的好料子。可惜,他们虽承袭了军户,这几年却领不到军饷,有些甚至只能去做马夫、纤夫那样的苦力,活活累死、冻死的,不少……”
戚金说到此处,言辞滞住,迅速地眨巴起双眼,忽地抬手拍在自己太阳穴处,骂一句“黄梅天的蚊子真他娘的凶”,然后作势抹一把面颊。
郑海珠始终凝神观察和倾听,如何瞧不出来,戚金这是说起老部下的后代们,辛酸乍起,在掩饰自己的哽咽。
吴邦德忙接上话:“郑姑娘,我义父将浙江的田产卖了些,凑出每人七八两的安家银子,先将头批几十个青壮和家眷招募到镇江来,又从附近民代官养的马厩里,买了二十匹朝廷不要的马,大伙儿轮着骑上去训练,组成这支骑兵。”
郑海珠翻着眼睛算账:“马这么训,不能只吃草料,得加豆饼和盐,我们松江府衙的马,每月都要吃掉一石豆子、快二十捆干草,一年得二三十两银子来养。买马便宜、养马贵。只这二十匹马,一年就要五六百两银子。五十个骑兵的年饷近千两。且不论头盔甲衣长枪的开销,这小小一支骑兵,每年的银耗起码一千五百两银子。戚总兵可为他们向兵部报员额了?”
戚金冷笑:“老夫一早就去兵部找了人,将他们从蓟州转籍到南直隶。兵部原本说,司礼监和内阁快批了,忽地又讲没钱,福王大婚,户部怎么都顶不过,给万岁爷送出去十万两。”
郑海珠沉默了,没有再追问细节。
老朱家太能生了,大量白吃朝廷、白拿朝廷的蛀虫后代们,的确是帝国沉重的负担。
遑论福王这种万历和他宠妃的掌上明珠,啊不,掌上肥珠,公费结婚,自然更会薅去不少民脂民膏。
但饶是如此,朝廷每年的盐课岁入都有二百万两,真的连两千两银子的军饷都批不出来吗?
何况,这些年轻的骑兵,本来就是承袭的爷老子的军籍,本来就该拿月饷银子的。
戚金看出郑海珠在猜测什么,直言道:“再打听下来,是朝中有御史,参了老夫好几本,说我欲用公帑蓄养家奴。兵部的张侍郎找人去说情,言道都是当年蓟州功臣的子侄,老戚收留他们,绝无歹意,此事才平息。张侍郎真是好人,又转圜一番,让部堂调马将军来训兵,等于是昭告朝堂,老夫这支骑兵,名正言顺,出现在镇江,没什么不妥。”
原来是这么回事!
郑海珠到了今天,终于明白过来,为何从福建月港回松江的航船上,刘公公常与马祥麟提起,你岳父是如今难得肯为武将出头的绯袍文官了。
兵部侍郎张铨,有其父必有其女,雏凤清于老凤声,马将军和张铨的女儿张凤仪,一定会像正史所载的那样,琴瑟和鸣、共纾国难。
张府,是配得起秦良玉的儿子的。郑海珠发自内心地,为马祥麟结到这样一门亲事,而高兴。
戚金面上片刻前的凄凉之色,也渐渐消散。
老人忽地转过来,竟是向郑海珠作了一揖:“丫头,是以老夫今日定要在此道谢,你送来的一千两银子,解了老夫的燃眉之急,能撑这支骑兵大半年的开销。”
郑海珠忙躬身还礼,又言带三分自愧、七分笃诚道:“戚总兵,张侍郎出力,马将军出人,我能出钱,戚总兵赏光收下,我当真不知多么愿意。我只恨自己刚开始张罗买卖,出得还太少。”
戚金望向操练拼搏、号音震天的练兵场,叹气道:“丫头,我相信,你是老天难得赏给这世道的大好人,我也相信,朝廷看上的你那位老乡,不会是倭寇。但也请你体谅体谅,我这个戚家人最后的一点颜面。我们戚家军,我领的这些浙兵,将来若有机会和颜头领并肩作战,定会全力以赴、精诚合作。可是眼下,我不想与海上来人结交,更不想再拿海上来的银子。”
郑海珠闻言,都要哭了。
并非因为帮颜思齐拉朋友圈失败,而觉得沮丧。
恰是感慨、唏嘘于这位大明老将军倔强的自尊感。
多少进士出身、满嘴仁义道德的文官们,“今日李府拜干娘,明日干爹便姓张”的例子,还少么?
而这些读书人看不起的武将们,却往往在坚守他们的信念底线上,祭出两个字:不退。
郑海珠丝毫不认为,戚金对于颜思齐这个海上枭雄的排斥态度,是迂腐倨傲的表现。
越是这样有原则的人,越是能成为放心的合作伙伴。
郑海珠于是慎重道:“戚总兵,晚辈明白了。晚辈不再提带我颜大哥来拜会之事,但另有一个念头,想与老爷子和吴公子说说。”
“丫头你说。”
“你们何不自己做一门新买卖?镇江北上临清,南下松江,漕运繁忙,水路兴盛,不做航运保险,太可惜了。”
……
总兵府中,郑海珠铺开一张纸,写了几个词:货主,承运人,保险社,保费,出险,理赔,追责。
“正好咱们三人,我来举例,”郑海珠搁下毛笔道:“戚总兵是货主,把一票货,比如是茶叶,让吴公子这个船老大驾船,从镇江运到松江。不料,还没到松江,啪,船沉了,五百两银子的茶叶全部完蛋。好在,戚总兵运货前,在我郑海珠的保险商社里,花五两银子的保费,买了一份货物保险。现在货果然出险了,我郑海珠要赔戚总兵五百两银子。”
戚金捋着花白胡须,瞪着眼睛听完,纳闷道:“这……我给了你五两,你赔我五百两,你亏了四百九十五两,凭啥?”
年轻的吴邦德,脑子却很灵光,已然隐约摸到一些门道,未免兴奋,抢着答道:“义父,运河上,长江上,不只你一条船,哪有每条船都走背字、会翻船的。所以,如果很多很多船,都去问郑姑娘花五两银子买保险,只要数量够大,就算其中沉没几条,郑姑娘也还是赚的。而货主想的是,反正保费才几两银子,但万一船沉了,几百两不会泡汤。”
郑海珠合掌道:“正是此理。吴公子说的,就是保险这门行当的大数法则和射幸原则。简单讲,就是很多很多人,来分担一个风险。这个风险或许发生在你头上,或许发生在我头上,不知道,看谁运气谁倒霉。但若提前买了保险,倒霉蛋也能挽回损失。”
戚金一拍大腿,笑道:“姑娘这么讲,老夫就晓得了。老夫训兵时,说的就是,打仗时,你们往前冲,不一定死,但往后退,军令官一定会让你们死。即使你们在冲阵时死了,老夫也会给你们的老娘、媳妇、娃娃发一笔抚恤金,所以,放心地冲去,有人给你们托底。”
郑海珠点头笑道:“老爷子通透,这个航运保险,就是给货主们托底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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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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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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