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丞满脸写着正义凛然。
“郑夫人哪里话!吾等读书人,进学做官的本心,不正是为万岁分忧,为生民立命嘛?回头有难处,夫人尽管来找本官。”
他说着,脚步又加快了些。
他心想,这些辽民是苦,但自己听那么几句,感受到一些身在富庶江南的庆幸,也就够了,哪里耐烦真的成为泥腿子们诉苦的对象。
还好这个姓郑的妇人眼色不错,懂得制止辽民的嘈杂,恭恭敬敬地把他送出来。
县丞走后,去给崇明几位父母官家里送人参和貂皮的吴邦德,也回来了。
郑海珠让他把辽民们聚拢到最大的一间草棚前。
一百来号辽民,也就后世中学两个班级的人数,站在面前,远远谈不上“黑压压一大片”的排场。
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郑海珠从吴淞口到崇明,航程中一面听吴邦德汇报,一面观察。
她对辽民的人员结构,大致满意。
单丁居多,就像先头那个动容嚎哭的大兄弟。毕竟历来,在悲苦受虐的环境里,老幼妇孺更难活下来、逃出来,即使有可能,一家人也会有留根的信念,把生的希望留给最为青壮的男性。
但在这首批“星火”中,吴邦德也招来了十户有女卷有娃娃的家庭。按照郑海珠给他的交待,逃难时,能把妇幼囫囵着带出来的男人,不但是有良心的爷们,而且生存本事、心智水平,往往也在同性中更胜一筹,可以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况且,这一批移民,和三年前那批纤夫又不同,他们抵达开垦的是崇明岛,不如松江那样有繁华成熟的市井气。移民群体里有女人,才能在短期内操持出一个像样的社区,对外透着安全感,比较容易吸引本地的贫家女子嫁进来。
此刻,郑海珠走到一户辽民跟前。
后生不高不壮,但看那已经变硬的胡茬和突出的喉结,郑海珠估摸着,他总有十七八岁了。身边的女孩约莫十二三岁,五官与后生十分肖似。
“他俩个是兄妹,都是宽甸关外花家屯逃回来的,哥哥叫花大,妹妹叫花二。”吴邦德对郑海珠道。
郑海珠点点头,瞥了一眼女孩手里一个木头把柄似的东西,好奇问道:“这是什么?”
瘦骨伶仃的花二,眼睛却明亮有神。
她一开口,吐字也很清晰。
“回夫人的话,这是轧棉籽的那个滚筒子。”
郑海珠和气地笑笑:“哦,我说怎么眼熟,是摇动轧棉机的那个手把,我们松江这里也都是这样轧棉花。孩子,长途赶路的,你怎地揣着这个?”
“这是俺娘用的,俺留着这个,就觉得俺娘还在,正手把手地教俺。”
郑海珠心头勐地一揪,花二却没像方才那个辽民同胞似地嚎啕,而是看看周围,指着一个少年道:“他还带着风筝拐子呢,他爹可会做风筝了。”
那少年没有急于表现的作派,只憨乎乎地望着花二,腰间麻绳上,果然系着一只缠绕风筝线的木杠子。
郑海珠冲花二道:“回头纺织机从松江运过来,你就把你娘的这个滚筒装上,一定好使。”
花二用力地点点头。
郑海珠走回人群正前方,朗声道:“各位乡亲,我从前在辽东呆过,抚顺打鞑子的大铁炮,就是我们运过去的。我大明百姓在鞑子手里吃过的苦,我当然清楚。现下,我还没本事端了后金的老巢,只能和吴先生商量着,多拉些乡亲出火坑。咱们在这里好好过日子,把香火续下去。”
众辽民纷纷拱手拜谢,“女菩萨大恩”之类的话此起彼伏。
郑海珠没有丝毫被山呼万岁的飘飘然感觉。
她目光扫过那些面孔,再次确定,其中大部分壮年男子看向自己的眼神,与此前在码头见到身穿官袍的黄尊素时的眼神,不一样。
历来,未被逼到绝路的农民们,怕的仍是官与兵,而不会去畏惧一个只是施舍生机的妇人。
可自己招人来崇明的目的,恰恰并非停留在做慈善的层次。自己真心悯恤辽民的同时,是要在他们面前树立权威的。
郑海珠深知,取信于张铨、商周祚、张氏兄弟这样的士大夫阶层,自己靠的是上帝视角的见识;深交颜思齐和马祥麟这样的江海枭雄、沙场勐将,自己蹭的是白月光红利或者匪窝患难的机缘;郑芝龙、吴邦德等人与自己保持粘合度,则是因为共同创业的经历。
但对于眼前这些来自世道最底层的农民,上述种种,都没用。
郑海珠越是无法像秦良玉那样武力值爆表、能带着他们上阵冲杀,就越要强调自己带有官方色彩的身份,否则,招来的辽民越多,她越压不住。
郑海珠于是做了个手势,请众人噤声,继续说道:“各位乡亲别忘了,你们能来此处屯田,乃是因为,朝廷以功臣之名待我,给了我六品敕命。松江府的通判老爷,还有此地县里的大老爷、二老爷们,今日安置得如何妥帖,你们都看到了。既如此,我也要带着大家伙儿,守护此地一方安宁。现下是二月头上,正合江南的春耕时令,你们这几日先赶着农时下地。待忙过这一阵,每户就要出人参加操练。此处临海,海匪闹起来,不比鞑子心软。”
“成,成,俺们都听女菩萨的。”前排一个看起来颇为老成的辽民,应声道。
郑海珠盯着他:“不要叫我女菩萨,松江城里那些富贵人家出来施粥的,才是女菩萨。叫我郑夫人。”
“哦……夫人莫怪,莫怪。”那辽民摸摸脑壳,讪讪道。
人群里,少女花二与哥哥滴咕:“都说了有官家的品级了,怎么还能喊女菩萨。”
花大瞅着妹妹,懵懂道:“为啥不能喊?那些穿官服的老爷,咱不也兴喊青天么?”
花二不再与哥哥多解释,只是摩挲着手里的木头摇柄,默默地与天上的母亲说话:“娘,俺和哥哥,活着到了这个……这个叫啥来着,哦,叫崇明岛。”
……
“爸爸,妈妈,你们还好吗?”
黄昏时分,郑海珠坐在茅屋前的石头上,举目遥望远处海面的壮丽晚霞,思念着自己另一个时空的父母。
从万历四十二年算起,自己魂穿到这个世界,已经六年了。
985院校史地所毕业八年,存款八千,大龄未婚,职业不稳定,靠不定期地接稿为生,一度能拿到每千字三百八的结算价,最终因通宵赶稿而猝死,享年三十三岁零三个月又八天。
都说女人如果畏惧三十岁后被骂老女人,就去死一死,因为这样的话,身边人便会评论:“看那个谁,才三十几,年轻轻地就死了。”
郑海珠可以想象得到,在作为现代社会猝死者代表的语境里,恐怕自己已经被烧成灰好几个礼拜了,依然有人会从各个角度,剖析此女失败的一生,长吁短叹。
但这种想象,不过是转瞬即逝的自嘲。能够让一个女儿在长夜难眠的,只有对于年迈父母的挂念。
爸爸妈妈从未用世俗的成功标准,给过自己压力。他们最常唠叨的话,也只不过是:“少吃外卖,多睡觉。”
不知道他们这六年,是怎么熬的。
郑海珠将目光转向海滩的南边。她记得,到了后世,那里会有许多民宿。有一回,她碰上个厚道的公司,多拿了一千块稿费,就带父母,来崇明岛住过两天民宿,爸爸妈妈兴致高昂,还在夕阳中跳了一段交谊舞。
“怎么了?”
吴邦德走过来,递给郑海珠粥和馒头,一面打量着她的面容问道。
郑海珠揉了揉眼睛,才接过粥碗,轻描澹写道:“没啥,岛上风大,沙子也多。”
又问:“今天熬粥,用了多少米?”
吴邦德坐下来,咬一口馒头道:“这些时日,他们都是坐船,不干活,体力费得不大,又有带的馒头,所以这一顿粥,半石粮足够。”
郑海珠估算道:“后头农忙下地了,百口男丁加二三十个女人娃娃,每天得小三两银子,一个月光吃干饭就得百两。”
吴邦德道:“现在地里还没收成,年底应能好些。对了,今日我跟着那差役去送礼时,看到县衙边就有米行,一问,果然是县令家亲戚开的。每石比松江贵一钱银子。”
“买,贵二钱也得买,”郑海珠毫不犹豫道,“还有盐。回头你和那个二老爷打个招呼,就说我们会自己试着煮点盐,毕竟靠海。但绝不运到县城那边卖,不会抢了老爷们的生意。”
吴邦德了然,又将确定辽民的班队头领、从镇江戚家军请教官操练以及挑几个机灵的进入情报站系统,诸般事宜,与郑海珠讨论一番。
郑海珠由衷道:“一官去日本娶媳妇,守宽管着镇江商社,过一阵也要成家了,运河招来的那些纤夫倒是很有几个能顶事,但须随着月生盯在火炮厂。你,你得在崇明帮我两年。”
吴邦德仍是平宁表情:“我会的。”
说着递过来一块红蓝相间的圈绒汗巾:“干净的,是你今日送县官们的韩家帕子里的。”
郑海珠有些尴尬。
她原本不是个邋遢的人,只这些年常四处奔波,有些小节,竟做得连男子都不如,比如身上随时塞着帕子。
估计是自己今天吃两顿饭时,用袖子擦了好几回嘴,情报局这位细心的吴局座,实在看不下去了。
郑海珠羊作坦然地接过汗巾,抹着嘴巴,笑道:“惭愧,不如你讲究。”
她说出“讲究”二字,才蓦地意识到,吴邦德今日的衣服上,好像还隐隐留着清新的香胰子味。
坐了十来天的船,怎么做到的?
其实这种气味并不陌生。郑海珠记得,最早与马祥麟在土匪窝打交道时,她就闻到过这种夹杂着男性气息的肥皂水味道。
后来的日子里,要说在距离上经常会与自己近在迟尺的男人,还真就是吴邦德。
郑海珠并不避讳审视自己现代灵魂中的情欲部分。
穿越到此,她自问没有情起,但欲念不可能也烟消云散。
毕竟,就算是此世的明末,渐渐开化的风气,也会诞生不少敢于表达欲念的文学作品,她一个现代来的女性,又为何强令自己扼杀天性呢?
在吴邦德表现出以独身不娶来献祭给自己天国的恋人时,郑海珠不是没有动过念头,把对方作为自己单纯的欲望上的伙伴。反正大家都是准备独身一辈子的心思。
但对方毕竟是个古代男人,别把他吓着了,损失事业上这样得力的一条臂膀,太可惜。
郑海珠正有些惘然之际,吴邦德倒继续用无波无澜的口吻道:“镇江总站,辽东那边,还有运河兖州的商社,我们的情报员都扎着桩,不会荒废的。李大牛自不必说,枣花也没再犯过傻。腊月里,鲁王和小殿下他们去祭孔,闻香教要搞行刺报复,还是枣花最早发现的。”
“哦?怎么发现的?”郑海珠将帕子卷了卷,澹澹问道。
“她看到蜡烛变得比平时粗许多,又看到孔府的一个主事,往后院走。你想,衍圣公府邸的管事,与王府的长史一样,这种时候,都是抢着到前边露脸,怎地还躲呢?结果,蜡烛里果然是火药,那主事换了蜡烛后,要逃跑。”
郑海珠诚然道:“人无完人,枣花的确可堪一用,她的机灵和果决,没说的,能比从前沉稳,就好。”
吴邦德的语调,也忽然柔和下来:“郑姑娘,有些话,我一个糙爷们也不好与枣花去说,还得你抽空问问她,要不要嫁人。她去年就过了二十,若想嫁人,咱们就发她一笔嫁妆,让媒人去寻户好人家。”
郑海珠心道,那轴轴的姑娘,想嫁谁,你还没数么?
哪怕王公贵胃,在她眼里,只怕也是给你吴公子提鞋都不配。
但她终究咽下了想说的话,应道:“好,待崇明这摊事安妥了,我去一趟兖州,拜会小殿下他们,看看你们往煤矿运的人,顺便与枣花问问此事。”
郑海珠喝完粥,正要起身去看看各户辽民安置得如何,却见一辆骡车停在不远处。
车把式几乎还没停稳车,一个穿着土布衣衫的妇人,就从车上跳了下来,噔噔噔地冲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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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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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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