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应星回客栈琢磨了整宿,一见到郑海珠,就肃然道:“夫人,在下想来,蒸汽提桶、以水抽水,实非痴人说梦。好比娃儿们玩的跷跷板,一头烧水,一头抽水。烧水的那头被水汽顶起来,抽水的那头自然就落到矿井里。这头水冷了,锅盖沉下去,那头抽水的桶子便提了起来。但如此翻来覆去的要快若神助,须设法令热气须臾见冷。”
郑海珠心道,果然全世界殿堂级的理工男,都是一样优秀,宋应星很快就找到了蒸汽抽水机的路子,并且意识到,这种装置,要在实际中大放异彩,关键是冲程的时间得短。
郑海珠这个现代文科女,对于具体的装置怎样动手做出来,没有头绪。
但生意人总是既关心效率、又不忘安全,何况郑海珠前世耳闻历史上诸多蒸汽机爆炸的新闻,她遂与宋应星道:“先生大才,但我还得提醒一句,忽冷忽热,小心炉子炸膛。与我们火器是差不多的。”
宋应星顿觉有理,掏出一本薄薄的册子记一笔。
他善于工巧机关的设计,此前在崇明时,郑海珠让他在卖给姚千户的合机铳盖门上做手脚,他不觉为难。只是关于铜铁容器避免炸膛的注意点,初到江南的科学家,毕竟不如郑海珠这样已经开了几年火器厂的女老板熟悉。
恰逢朱以派来到前厅,郑海珠引荐宋应星后,快言快语地将蒸汽抽水的法子说了,功劳的高帽子都给宋先生,末了笃诚道:“小殿下,万事开头难,恳请殿下多给宋先生一些时辰。这玩意儿咱们要是做成了,后头大有用武之地。能有千钧之力从深坑中抽水,就也能推着马车的轮子向前跑。”
朱以派闻言,眼睛一亮,思忖片刻,哈哈笑道:“能推着车跑,不也能推着船跑?宋先生抽完我鲁府矿山里的水,赶紧再给你的伯乐谋划谋划,怎生用这个什么蒸汽替代风力,推着郑夫人的海船一日千里。来人,给先生送上仪金和土仪。”
婢女捧着赏赐近前,匣子里五个扁船儿般中间刻字的银元宝,另一个托盘上则是衣料,沉雅的光泽一看就是丝织物。
宋应星慌忙道:“草民尚是白身,岂敢穿着丝袍,有失体统。”
朱以派大咧咧摆手道:“先生学识广博,非故纸堆里的朽儒可比。如今甚么獐头鼠目之辈,都满身绫罗绸缎的,先生怎么就不能穿得好一点?”
郑海珠亦在旁和声道:“殿下的见面礼,先生辞让才是失仪。”
宋应星这才谢恩接了,告辞前往匠造所,和鲁府的木匠铁匠们开始讨论蒸汽抽水机。
朱以派又吩咐,将自己从典宝初选出的七八个年轻匠人们带进来。
“郑夫人,你再挑挑,选三四个带走。本将军回避,免得你有些想问的,不好问。”
朱以派离开后,郑海珠扫视一遍眼前的匠人,都是二十出头。
王府做珠宝的匠户基本是子承父业的世袭做派,十四五岁开始学艺,到这个岁数,算是熟练工了,但又离匠头还远着,不至于不想挪窝。
二十来岁又正是身强力壮的年纪,漂洋过海能抗得住些。
郑海珠暗道,小王爷可以,答应了的事,办得很用心。
她仔细打量那些匠户时,各样面孔上的神态就各异了。
有的木讷,有的羞赧,有的大约因为畏惧远行而微微向后退缩。
只一个眉目清秀的匠人大大方方的,不但不躲,还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模样。
郑海珠冲他抿嘴笑笑,蔼然问道:“你可会做花丝?”
“回夫人的话,小人会哩。小人的大爷,给万岁爷做过金丝翼善冠哩。”
“哦,那你说说,贵人奶奶们的花丝金头面,怎么做的?”
“用钢板,板上的孔眼大小不同,咱拿钳子把金子从孔眼里拉出来。意,这火候,可比马尾巴提豆腐还难,一个不小心,金丝儿就断了。拉完丝,得掐丝、攒丝、填丝。”
郑海珠打断他:“若还要镶宝石呢?”
清秀匠人继续侃侃而谈:“填完丝、烧完灰胎,可就镶不了喽。若要镶宝石,掐丝、攒丝的时候,就得围着留好槽口的金边来。最后把宝石往槽里塞去,还得锉磨、鎏、焊烧……”
匠人说得眉飞色舞,郑海珠观察旁的几个,皆是听得入迷,显然其中有些工艺,他们并未接触过。
郑海珠于是羊作惊艳之色,愣怔片刻后点头赞道:“不愧是鲁府的高手。小郎,南洋那边风波险恶,瘴疬蔓延,你真的敢去?”
“小人愿往,”匠人斩钉截铁道,“回夫人,小的祖辈十代,口口相传,当年太祖爷赏给鲁王一枚金如意云饰,攒金花丝也便罢了,上头所镶的红蓝宝石、助木剌(注,即祖母绿),皆为南洋西洋所产,更有两颗蜜色宝石,中有金亮直线,与猫儿的眼睛浑无二致,乃世间稀奇。小人幼时听爹爹讲过,就惦记着这些。如今若有造化能随夫人去南洋,欢喜还来不及,怎会怕什么风波瘴疬。”
郑海珠听着听着,心里慢慢有了计较,待那学霸工匠唾沫横飞地说完,点头道:“好,你算一个。”
接下来又挑了三人,说定十日后启程,先到松江拜见新主人顾韩夫妇,再上海船往南洋去。
出了鲁府,驻兖州的情报员李大牛,以车夫的身份迎上来。
“送我回客栈歇着。”
郑海珠坐上马车,行出一段路后,才对放慢车速的李大牛道:“你叫你徒弟去盯着王府典宝所一个姓柳的金匠,二十出头,长得比唱戏的还俊些。看看他这两天和什么人打交道、出入哪里。”
李大牛道:“夫人疑心此人?”
“怎么能不疑?这样年轻,手上有绝技,留在鲁府典宝所,赏赐还怕少了去?这又不是做御医的,给天家干活儿没准要掉脑袋。人长得也体面,不怕娶不到本地媳妇。如此一门心思地跟我走,谁知道是不是哪家放的暗桩。”
“夫人所虑周全。”
李大牛嘴上说着,心中未免叹气,倘使吴公子也像夫人这般,多疑的脾气再重些,恐怕就不会出事了。
他正唏嘘间,身侧忽地并过一驾骡车来。
车夫冲他挥手,指指自己的车厢。
李大牛扭头瞧去,只见车帘掀开处,一位头戴网冠、玉面长须的公子与他颔首致意。
“我家主人,请尊驾借一步叙话。”车夫对李大牛道。
两驾车在一处僻静枣园边停下后,网冠公子走下车,来到郑海珠车帘外。
“在下鲁府仪宾,曹旭,见过夫人。”
仪宾,在明代,就是朱家郡主、县主的丈夫。
说白了,比驸马级别再低些的赘婿。
是惦记着“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读书人,都不想成为的那类人。
因为,做仪宾,和做驸马一样,意味着仕途尽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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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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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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