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软萌青梅倒贴后,校花跪求我原谅>第328章 我叫白小婉,我说谎了
  我叫白小婉。

  我说谎了。

  我的说谎,是很久以后懂得喜欢。

  才知道原来很久以前,我都说过在警局的那夜是最后一次说谎。

  但。

  后来还是对顾晨又说了一句我自己当时都没意识到的谎言的……

  叶轻语同学找我的时候,我了解到了顾晨同学高中的时候做过的很多事情。

  我知道了顾晨同学高中和初中的很多事情。

  叶轻语同学特别想要顾晨同学给她买一双高跟鞋,我就是那时候记住了她想要的……

  其实那些好像不关键,因为叶轻语同学似乎遇到了某个她做不了的决定,想让我帮帮她做决定。

  后来也不知道她做好决定了没有……

  苏柔儿同学找我,给我送了一件很好看很保暖的衣服,她和顾晨同学一样,浑身洋溢着让我感觉到温暖的味道。

  但。

  衣服的兜没有像她说的有洞,只是有一张我看不懂的纸条。

  为什么叫“只需要一半的他”就可以装满?

  喔~

  我比较笨,还以为这张纸条是贵重物品,想着要还给苏柔儿同学的……

  也是后来。

  也是在我意识到了对顾晨同学说谎了的时候,我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比较笨,容易记不清楚事情。

  等我想想啊……应该要从当时顾晨同学对我说话,问我要纸条的时候说起……

  “小学姐,小柔儿是不是在你这个放了一件衣服?”

  顾晨同学那样问我:“可以把她放在口袋里的那张小纸条给我吗?”

  我将用书本压好的没有任何褶皱的纸条递给了顾晨同学。

  这本来就是我要还给苏柔儿同学的。

  顾晨同学看了我一眼,跟我解释了这句话是小柔儿骗他的。

  还跟我解释了这个他后来补画上去的兔子图案代表了什么……

  原本这说明,苏柔儿同学把这句寓意不明的话说错了,需要他去纠正的意思啊!

  我很惊讶的,因为没有人会跟我有这样的特殊的“暗号”。

  心里不知道有什么情绪,我记得当时,应该是比较羡慕苏柔儿同学的吧……

  我想到了有一天出去帮忙打杂,鞋子不小心被水浸湿的那天夜里。

  一句顾晨同学的一句“小学姐”,这个称呼又让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服。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感也叫“满足”。

  “小学姐,记得吗?”顾晨同学临走的时候问我:“我跟你说过,喜欢上一个人是一件很值得开心的事。”

  “喔!”

  我点点头表示我还记得,虽然我还不知道“喜欢上别人”是什么意思。

  “你个呆包是真不懂啊……这也好,你要是回答上来,我就算是帮你倒忙了……”

  顾晨同学像是松了一口气,他小声嘀咕的那句话我没太听清。

  “小学姐,你怕是很久都学不会喜欢别人了。”

  那是顾晨同学开玩笑着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嗯嗯!”

  我思考了一下这句话,很是认真地点头了。

  因为我觉得,顾晨同学说的是对的。

  ……

  ……

  自从大学认识了顾晨同学开始。

  白小婉就觉得自己大一时的,跟《小石潭记》中幽静的流水一样的生活,突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你要是告诉大一的她。

  她将在大二成为“字母跳动”某个新开发的漫画平台下“漫画助手”,她就绝对相信不了。

  那在当时看来,比让调皮的妹妹听她这个没脾气的姐姐的话,乖乖地去写作业还要不可思议。

  如果在大二的时候告诉白小婉。

  她因为帮大一挂了十几个学科的苏柔儿同学补课,就稀里糊涂地拿到字母跳动那家“蒲公英奶茶店”百分之二十多的股份,成为一个小股东。

  那她必然也是不会相信的。

  如果在白小婉大三备战考研的时候告诉她。

  她远在川渝乡村,每天走十多公里山路上学的妹妹,还有只能在矿场,靠着比别的工人更弱势的肩膀和比别的工人勤奋好几倍才能得到一份出苦力工作的妈妈,都将在那时候被接过来住,享受到比之前舒服很多倍的生活……hΤTpS://WWω.sndswx.com/

  那一切的一切。

  白小婉都绝对不会相信。

  但那些原本看来不可能是事,那么幸运的事!最后都成为了现实。

  还有一件更幸运的事情。

  能让白小婉现在想想还能高兴地跳起来的事情:

  后来考上研的那年,顾晨同学和苏柔儿同学硬要拉着自己的妹妹去做体检。

  检查出来了一个那时候治疗起来不是很麻烦的疾病。

  按照医生的话,“如果这孩子再晚到医院两个月,很有可能变成恶性的疾病!”

  白小婉听到的时候就吓了一跳。

  因为那时候妹妹的身体看上去好好的,以至于她身体里潜藏着这样的疾病,她和妈妈都没有发现。

  可是这被顾晨同学看出来了……

  “谢谢你,真的谢谢你,顾晨同学!”

  她对顾晨的称呼一直没变,一直都带着“同学”两个字。

  白小婉不知道应该怎么补偿顾晨。

  正如她大二的时候说的。

  好像她再怎么努力都不容易还清了呀!

  “小学姐,我们是朋友,你不用还我,也绝对不要在我和小柔儿面前腼腆,这些是你应得的。”

  顾晨道:“因为……你的善良在曾经的某一天已经帮你买过单了。”

  那时的白小婉还不知道这句话蕴含的真正重量。

  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很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顾晨同学从来不会骗他呀!

  哦!

  让白小婉自己补充的话,她要说,顾晨同学也是个骗子……

  后来的某天。

  因为要回川渝祭祖,顾晨同学的妈妈和爸爸开车送她,顺便来到她家里做客了。

  那天晚上。

  白小婉做了一大桌子菜,呆呆地想着顾晨同学好几年前说过的话。

  把川渝的辣酱放在顾晨同学的妈妈许倩雯手边。

  后来……

  她就被辣出眼泪了。

  现在想想,白小婉还是感觉有点对不起许倩雯。

  同时她也知道了。

  原来顾晨同学很久以前就骗了她……

  他的妈妈原来吃不惯川渝的辣酱。

  后来发现还有其他谎言!

  “字母跳动”就是顾晨同学一手发展起来的,他就是背后那个无偿帮助自己和自己一家人的老板!

  而且他卧室里的就是粉色的被子……根本不像他给自己粉被子盖的时候,说过的男生盖粉色丢人一样……

  顾晨同学用那么多的谎言维护了白小婉的面子和骨子里藏着的倔强的尊严。

  除了白小婉后来才懂得的那种完整的感情,他给了白小婉能给的一切。

  这样的男生,怎能不让人为之着迷……

  “顾晨呀,我好像懂你说的喜欢了。”

  毕竟当时顾晨同学说自己“可能很长时间都学不会喜欢”,自己是点头了的。

  说好不喜欢的,但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了喜欢……应该就是在顾晨面前说谎了吧?

  不知道该说白小婉是一个在感情方面很迟钝的女孩子,还是该说她是一个当时看到那么那么耀眼的顾晨,荡漾了很多次的心思就被自卑压垮的女孩子……

  她是迟钝?

  还是怯懦?

  我想应该是迟钝的……

  毕竟别人从小就能大胆对别人倾诉的情感,白小婉是不懂的,因为她见到顾晨前从来没感受过那些。

  她只知道在顾晨同学身边很舒服。

  只知道看到顾晨同学好像因为某个原因不能送给叶轻语同学高跟鞋时苦笑,她心里也跟着惆怅……

  白小婉不知道。

  原来这就是喜欢……

  或许白小婉在大二遇到顾晨时就喜欢上了。

  但当时没有发现,因为那几年,只要能看到顾晨的时间,就感觉周遭的一切都是那么地久天长……

  如同初中时的那个午后,盯着自己暗恋的人的背影静静地看着,天真地感觉以后的生活都会是这样……

  天真地感觉,以后也跟现在一样,天天相见,不会分别……

  直到各奔东西,脑海中在无数次回想起以前的画面,却总会出现那个人的身影时,才蓦然警觉遗憾。

  原来我曾经喜欢过他呀!

  白小婉就是这样,她是在马上要面对分别时才发现了自己的心思。

  顾晨在苏柔儿的撒娇下,要先带着她出去度一年的蜜月……

  也是在很长时间都见不到他时,白小婉才知道。

  她说谎了。

  “不好意思啊顾晨,我又骗你了。”

  “因为我好像早就学会喜欢了……”

  这个女孩子幻想着到时候能见到顾晨和苏柔儿带着幸福的笑容,在司仪的指挥下,举行盛大婚礼的样子,就露出了最灿烂的笑容。

  只是这样,就好像能感受到他的喜悦……

  不知何时,已经不再自卑怯懦,已经知道了自己心思的少女笑起来。

  她的那双桃花眼如初见顾晨时那般清澈透亮,看过去便如同让人置身于夏日的晚风中。

  “但……”

  “看到你开心,我就会开心呀!”

  白小婉轻声呢喃。

  一双好看的桃花眼亦如初见顾晨时,那般璨若星辰。

  “小学篱笆旁的蒲公英”

  “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

  “……”

  “而我已经分不清”

  “你是友情”

  “还是错过的爱情……”

  《蒲公英奶茶店》里传出悠扬的音乐。

  坐在奶茶店前面凳子上,轻轻挠着一只大白猫脑袋的白小婉笑颜如花。

  后来。

  她从没给别人看过的日记本上这样写到:

  ——遇到他,我才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青春。

  ——顾晨同学呀,他就像一束光。

  ——我一开始就知道了,这束光不属于我。

  ——但那一刻,那道光确实照在了我身上,我永远不会忘记他的温暖。

  这四句如上一世的白小婉在那个见到顾晨的夜晚,后来在本子上写下来的话一样。

  顾晨对她的影响不曾改变。

  白小婉或许到现在才知道苏柔儿当时留给她的纸条背后的意思。

  原来那时候的苏柔儿愿意给她追求顾晨同学的机会……

  原来那时候的顾晨同学给自己解释他亲手画上去的小白兔图案,是因为他当时已经有了选择……

  其实。

  迟钝的白小婉、哪怕当时意识到苏柔儿留下来的那张纸条的意思,也会是同样的做法。

  因为要的东西真的很少很少的她知道。

  这本来就不是属于她的光。

  能有一刻照亮她,已经很满足了呀!

  【小婉篇,完】

  小婉这个角色在大学没意识到喜欢男主这个情节很正常,因为这个“迟钝”的主题是自现实取材的小例子

  我有一个朋友就是错过了很久,才突然发现以前已经不知不觉喜欢上某个人的……

  后面还有两个小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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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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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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