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之系主飒疯了岁岁良辰>第三百零九章 黑莲花女主的复仇路(11)
  众人坐在承平侯府的宜芳水榭,听着远处高台上名伶弹唱名曲,水榭下方,涓涓细流的悦耳声,让人心情舒悦。

  承平侯提议,“今日是冬至佳节,不如各位就已冬至为题,赋诗一首。”

  随即望向摄政王,“恰逢殿下在此,不如就由殿下作评,谁是今日诗会第一名?”

  “殿下觉得呢?”承平侯谨慎地询问他的意愿。

  慕惊雪微微点头。

  于是众人开始张口吟诗。

  一轮下来,该到叶韵,她淡淡吟诵: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首诗是她在病房里,无意间在一本古诗集上看到的,是白居易的《问刘十九》,她读完诗,就看着窗外的冬雪,想到冬日过后就是春色,她又喜又忧。

  寒冬将过,阳春将至,令她心喜,可自己却困于病榻之间,不得自由,令她生忧。

  慕惊雪鼓掌喝彩,“好,好一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刘娴柔见摄政王如此夸赞郑纾瑜,脸色很难看,恨不得将她除之而后快。

  此时,外面大雪纷飞,他们在水榭煮酒吟诗,正是应景。

  承平侯听完这首诗,同样鼓掌,一脸赞赏的神情。

  这首诗看似寻常却处处是冬至的意境,且温馨炽热,吟来让人心情愉悦畅快。

  摄政王都赞不绝口的诗,这局毫无悬念,第一名是叶韵。

  接下来,由慕惊雪出题。

  “各位,如此雪景,大家便已雪为题,吟诗一首!”

  这时,率先吟诗的正式刘娴柔。

  “夜深见雪重,听闻折竹声,独坐菱窗前,抬头望明月,明月寄相思,愿君知我意!”

  作者:这首诗是我即兴创作,大家看看便好。

  她边吟边望着慕惊雪,对方却波澜不惊,完全不把她这首隐晦地表白诗放在眼里。

  对于刘娴柔如此明目张胆的举动,有人窃窃私语,骂她不知羞耻,竟敢肖想摄政王!

  有人记恨她的太傅嫡女身份,斥她不顾礼仪廉耻,给太傅府抹黑。

  叶韵倒是对刘娴柔大胆的表达爱意的行为,多了几分欣赏。

  因为她这个举动不似寻常女儿家,喜欢就喜欢,还敢当着当事人表白,就冲这份勇气,她值得自己高看几眼。

  不久,轮到叶韵,她朗诵一首词:画堂晨起,来报雪花坠。高卷帘栊看佳瑞,皓色远迷庭砌。

  盛气光引炉烟,素草寒生玉佩。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

  这首词再次引来众人喝彩。

  这首词是自己在李白诗词集里看到的,当时觉得他写的又浪漫又瑰丽豪迈,令人读来心生喜悦。

  叶韵听着大家或真心,或假意的祝贺之言,她不欢不喜,毕竟不是自己创作的,所以没有什么好得意的。

  摄政王宣布,“今日诗会第一名乃郑……”纾瑜小姐。

  话未落,叶韵抢过他的话说,“这两首诗是我曾经在一本古诗词集上看到的,所以不算第一名。”

  叶韵为了防止有些人瞎逼逼,又说,“诗会没规定不得借用前人诗词,所以我拿来用用。”

  直接一句话让他们将接下来要辱骂她的话逼了回去。

  承平侯心想,他怎能没见过她所说的那本古诗词集,他不说是读万卷书,可从古到今的古诗词集,他大部分都看过,上面绝没有她说的这两首诗词。

  这丫头有点意思,她若是不说出来,也没有人会怀疑她借用别人诗词。

  可她偏偏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叶韵才不会学一些穿越人士,搞抄袭,还沾沾自喜。

  叶韵站起身,朝大伙行了一礼,“诸位,我身体不适,先行告辞,各位慢慢玩!”

  叶韵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很无礼,可这种聚会太无聊了,还不如去逛街来得自在。

  承平侯笑道,“既如此,郑小姐自便!”

  刘娴柔本想骂她抄袭,可她却直接堵住了她的话,郁闷死了。

  此刻,见她毫不在意诗会头筹,当场离开,可自己却把她当做头号敌人,就好似一拳打在棉花上,憋屈又愤懑。

  慕惊雪见她离开,他起身,连招呼都不打,直接走人。

  叶韵走出承平侯府,来了大街上,看杂耍,买糖人,吃点心,购果脯,随后,找了一家茶楼,上了二楼雅间,坐下听书。

  楼下,有一位中年男人,正在讲当朝摄政王生擒回乞大汗的英勇事迹。

  他正讲到摄政王擒了回乞可汗,逼回乞可汗的五万大军撤回回乞边境,并送五万匹战马,来换回乞可汗回国。

  叶韵边吃点心边喝茶,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楼下的说书人。

  暗中守着她的暗卫将她的行踪禀报给慕惊雪。

  慕惊雪来了茶楼,敲响了她的房门。

  喜鹊开门,见到是摄政王,心里讶异,她行礼后,让开了路。

  慕惊雪走进房间。

  叶韵微微皱眉,她好像没邀请他进来吧!

  不请自来,非常无礼。

  慕惊雪自顾自的坐下,“师父!”

  叶韵没搭理他。

  慕惊雪也不在意她的冷淡,自己倒茶,浅饮一口。

  叶韵起身,“喜鹊,回家!”

  慕惊雪心想,自己刚来她就要走,她是故意的。

  他面色当即一沉,冷喝道,“你走一个试试!信不信我杀了她!”

  他冷眼凝视了一下喜鹊,威胁意味十足。

  他话落,叶风就出刀挟持了喜鹊。

  叶韵面容阴沉,“慕—惊—雪!”一字一字地喊。

  叶韵拔出腰上软剑,指着他,冷声逼迫,“放开她!”

  喜鹊见小姐为了自己和摄政王叫板,急劝道,“小姐,我没事,你别管我,不要和摄政王起冲突!”

  叶韵闭眼,冷静了一下,随后睁眼说,“你放开她,我不走了。”

  她话落,放下手中的剑,缠回腰间。

  慕惊雪抬手示意叶风放开喜鹊。

  喜鹊赶紧跑到叶韵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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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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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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