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打开后门之后却发现来人正是司机王哥,而且在王哥的身边还有一个年轻人,只是对方看起来年纪是比自己要大一些的。
“王哥,你怎么来了?正好我做着饭,要不进来一起吃点儿?”
谁知王哥摆了摆手,略带着一丝抱歉的说道:“不好意思了,上午刚过来一趟,这会儿又过来,但是今天乔先生那边忽然有点事情,原定的回祖籍过年的计划也取消了,一会儿他就得带着乔老先生去一趟洛杉矶。
洛杉矶距离不远我得开车送过去,估计到了也就晚上了,而且接下来乔先生要在那边谈一个很重要的生意,所以需要待一段时间。
陈年一听此话,也不知道有什么生意这么急,但乔天华对于自己来说也算是大人物了,大人物的世界自己可能也不太懂。
“我师父不留下来么?”
可是王哥却又摇了摇头:“不,乔老爷子也去,毕竟马上就要过年了,老爷子也不想乔先生一个人在那边,虽然工作忙,但总还是要过去陪一陪,至少在过年的时候也有个家人,而且乔先生在那边也有房子,到时候住起来也方便。”
陈年听到这里,心中不禁稍有些落寞,不过想一想这些也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哪有父亲会不爱自己的儿子呢?
他肯定也想在儿子回来的时候能够吃到自己亲手做的热饭。
“行,那王哥你就去忙吧,我这边没事。”陈年很快便想通了,十分释然的说道,反正乔老爷子在走的时候还给自己留了许多钱,足够生活很久了。
“我这次过来就是专程安排这件事的。”王哥说着又把他身边的那个年轻人拉了过来:“到时候我和乔先生一家去了洛杉矶,阿年你这边就由阿标负责。”
说完王哥又转头看向了他身边的阿标:“到时候你就每天来给阿年送菜,他可是乔老爷子的亲传弟子,不管他要什么所,只要有就都拿过来,哪怕就是要帝王蟹要大龙虾你也得拿过来知道吗?要是找不到就想办法,如果想办法也找不到的话,到时候就找阿年协商看换什么其他的食材,知道了吗?”
“知道了,王哥!”
王哥听到这话才放心的点了点头。
而陈年也面带感激的神色看着王哥,行程突然改变,王哥还专程跑了这么一趟来告诉自己,还专门安排人接替他的工作。
“要不还是进来吃一点儿吧,正好今天中午做的多了,反正要走也是下午才走。”
不过最后王哥还是拒绝了,虽说下午才走,但那也就是中午吃过饭休息一会儿的事情,他得回去收拾收拾东西,毕竟要走一个月的时间,就算是带也要带不少行李。
但他走的时候是自己走了,把阿标留给了陈年。
毕竟陈年和阿标还是第一次见面,正好聊一聊,相互熟悉熟悉。
陈年自然也没有阻拦,最后目送着王哥驱车离开。
带着阿标回到饭馆之内,桌子上还摆着刚刚做好的菜,此刻还冒着热气。
陈年给阿标盛了一碗米饭,但是过了一会儿也不见对方动筷子。
“吃啊,别干坐着,尝尝看合不合胃口。”陈年热情的招呼着。
现在他算是发现了,可能有些人觉得一个人独来独往就非常的闲适自在,但自己还是得有个伴儿才更加舒服一些。
一个人生活的话,连个说话的对象都没有,那得多闷啊。
阿标听到这话之后,连忙动筷子去夹了一块麻婆豆腐。
刚才他其实一眼就看到了这道菜,可是在看到上面红彤彤的辣椒之后,本能的就想要拒绝,可那鲜艳的色彩以及扑鼻的香味就像是一个除了一层薄薄的红色轻纱之外不着寸缕的女子在面前跳舞一般,根本无法让人拒绝。
可他自己又是纯纯的广东人,平常根本不吃辣。
直到陈年开口之后,他才狠下心来夹了一块麻婆豆腐放入口中。
由于又耽搁了一会儿,所以此时麻婆豆腐并没有那么烫了,可就在入口之后,阿标的脸还是在一瞬间就如同是汤姆猫被锤子砸到脚之后一般,脸迅速自下而上变红。
“好辣!”阿标额头上也冒出了细密的汗珠,可就算在吐槽着这道菜的辣远超自己能忍受的范围,但他还是舍不得张大嘴巴将豆腐吐出来。
因为真的是太好吃了!
而在这美味的加持之下,辣椒在舌尖上所产生的痛觉也变成了一种令人十分上瘾的感觉。
连忙猛扒两大口米饭。
随后又夹了一块豆腐。
“好辣!好辣!”阿标再次忍不住说道,因为真的是太辣了,仅仅两块豆腐下去他后脖颈处的头发就已经沾满了汗水,两边也有汗水开始往下跌落。
陈年见状,只好给对方拿了一条干净的毛巾用来擦汗。
“这道菜确实是比较辣,是比较偏四川那边的口味一些,要是觉得太辣了可以在吃之前在茶水里涮一涮,涮掉上面的辣椒应该会好一些。”
陈年一边说着,一边用勺子舀了满满一勺麻婆豆腐,上面还夹杂着葱粒牛肉粒以及辣椒,然后就这样一口放入口中,十分满意的咀嚼起来。
味道确实是要差很多,但在这异国他乡能吃到麻婆豆腐就已经非常难得了。
这让阿标不禁有些诧异:“阿年,你不觉得辣吗?”
“我还好,我比较能吃辣一些。”陈年笑着说道,“怎么样?要不要给你弄一些茶水?”
阿标沉思片刻,虽然眼神之中带着一丝犹豫,但很快便坚定的摇了摇头:“不要,我觉得还是这样吃比较好一些,虽然很辣,但是很过瘾!”
“那行。”陈年心中颇有些自豪,毕竟能被人这么夸自己所做的菜,自豪一下下也没什么。
但很快陈年又把目光看向了自己刚才所做的那一盘白切鸡的上面。
白切鸡这一道菜完全可以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
白色的,用刀切出来的,鸡。
不过这其中的白是指里面的鸡肉白色和制作的方法简单纯粹,至于现在完全做好之后的白切鸡呈现在眼前是金黄色的,由于外面还涂了一层芝麻油的原因,所以看起来色泽颇诱人。
但懂得白切鸡这一道菜的人便会知道这道菜其实还是非常讲究的,白切鸡也是最能把鸡的本味调理出来的一道菜。
虽然以前没怎么吃过,但是陈年一听到这个名字就知道这道菜是广东的,因为他曾经听说过这么一个传闻,在九几年的时候,广州有一家饭店以做鸡出名,而且据说在96年的中秋节,那家饭店一天就卖出了上万只白切鸡。
如果说南京是吃鸭子的大户,没有一只鸭子能够活着离开南京城。
那么广东就是吃鸡和吃鹅的大户。
而且根据先前乔老爷子在做白切鸡时候所说,做白切鸡最好是用清远鸡来做,而且最好还是用那种年纪不大的母鸡。
虽然陈年现在做不到那么精准用清远鸡,但是选一个屁股翘翘的妙龄小母鸡还是没问题的。
眼下仅仅坐在那里,其实不太能闻得到鸡肉的香味,毕竟已经过了冷水,虽然看起来非常好吃,但也不是每一道菜都能够香飘十里。
也就能闻一闻芝麻油的味道。
随后陈年又夹了一块鸡腿上面的肉,这里的肉质比较紧实,而且肉要多一点,随后放进先前调好的蘸料当中蘸了蘸。
紧接着放入口中,首先触及舌尖的就是那酱油的味道,没别的,主要还是酱油的味道太霸道了。
这一道菜入口的第一感觉要是说能够吃出来鸡的清香,那绝对是骗人的营销号,什么爽滑Q弹,入口即换,肥而不腻,这都是他们常用的词语。
老妈冯红红就经常看这些,陈年虽然没有看,但是光听着都听腻了。
而且陈年觉得妙妙巫之所以能火,其实也有在点评食物上有着和他人与众不同的方式与文采。
可是在咀嚼中酱油的味道渐渐的融入鸡肉当中,此时鸡肉的味道才渐渐的散发出来。
经过这些接连不断的步骤做出来的白切鸡确实是在口感上并没有那么柴,在经过大火熬煮,又在凉水之中浸湿过后,整体在口中呈现出非常嫩的感觉。
当然这也和这一只小母靓鸡本身的成色就不错有关。
三两下陈年就凭借着灵活的舌头和牙口将这鸡肉尽数吃到了口中,只留下光秃秃的骨头。
而最精彩的还要当属那透着胭脂粉的鸡骨,轻轻一嘬,鲜甜的口感便是连舌尖都要拜倒在它的石榴裙下。
“妙啊!”
陈年不禁为自己的手艺喝彩。
就在这时,对面的阿标也夹了一块鸡肉蘸了蘸碟中的蘸料,但一边蘸还一边说着:“其实我们那边的蘸料和这种的有点不太相同,我们那边用的更多的是姜蓉也就是把姜切碎。
但如果更讲究一点的人家会弄一碟姜葱蓉,那样可以更好的把白切鸡的鲜甜带出来。”
陈年一听这话,心中不禁有些好奇,于是追问道:“那你还记不记得那是怎么做的?”
作为一名优秀的厨师,自然就要追寻美食的不同种呈现方式。
只见阿标挠着头想了想:“我记得好像是要把葱和姜切碎,但又不要切的太碎,到时候那些姜和葱也会沾在鸡肉上,有一种特别脆脆的口感,然后再加入一些油和盐调味就好了。”
“原来如此。”陈年恍然大悟,然后起身。
“你等我一下。”
陈年是想要把阿标所说的料汁也调出来,反正现在鸡才吃了两口,而且那种蘸料也不难,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还原出阿标记忆里的味道。
可是当陈年在厨房里把这新的蘸料调出来之后,阿标又忽然说道:“还有我记得我小时候见我的太爷爷吃的又是另一种方法,是将黄芥末和白醋调在一起,那样味道会更冲一些。
不过后来我太爷爷去世之后,我们家也没有人喜欢这种味道,所以就一直用姜蓉或者是姜葱蓉。”
“黄芥末和白醋?”想了想,黄芥末店里好像没有,只能是以后看能不能再搞到一些了。
随后陈年又用白切鸡蘸了蘸新调配的姜葱蓉,一颗颗细小的葱和姜沾在鸡肉上吃进口中,将自身的辛辣传递出来,与方才自己所调配的酱油和蒜末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味道,可吃起来同样非常好吃。
这让陈年不禁坚定了等自己回去以后一定要找个机会去一趟广东的想法。
到时候一定要好好看一看那边有什么好吃的。
光是现在就有这么多好吃的了,距离后世又发展了100多年,肯定吃的种类更多。
不过这一顿饭吃下来,阿标对于陈年的手艺那是赞不绝口,然后又不顾陈年的阻拦执意要把这些碗筷都去洗了,直到把这些餐具都洗刷干净后,他才擦了擦手,转身离开。
只是在阿标离开之后,陈年看了看那些洗过的碗筷和锅,无奈的叹了口气又重新接水,将这些洗了一遍。
直到这时陈年才看了看脑海中菜谱上面白切鸡的进度。
白切鸡72%!
陈年:“???”
有没有搞错?
怎么才72%?
这不应该啊!
明明自己吃着没什么问题,而且阿标吃了也没说有哪里不好吃,一只鸡两个人就这么全部都吃完了。
怎么才72%呢?
可菜谱并不会把陈年的不足之处也一并指出来,只会对于现有的成品菜进行评分,而且这个评分是十分客观的,会综合各种角度,也就是说陈年做出来白切鸡的完成度只有72%,并不是因为不同地区的口味不一样,而是陈年做出来的这道菜的水平就只有72%。
只有这么多,那肯定是不行的,原本以为这道菜能做到90%以上,之后就可以慢慢一边做着一边练习,但是眼下却让陈年心中对此有了深深的芥蒂。
可恶啊,我陈年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今天居然被一只小母鸡给拿捏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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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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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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