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于这个时候的东京都远远不及这一座东方璀璨之城。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这座城市之所以繁华,其实是用全国的经济凋敝换来的,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上海来说,能够在这座城市里生活,能够在这里安家落户,无疑是一件最值得骄傲的事。
百乐门舞厅。
绚丽的霓虹灯凸显着这座城市的辉煌,行人如织撞到了将会闪烁整夜的灯红酒绿,十里洋场暗送秋波醉眼迷离,光怪陆离之下,是真假难辨的繁荣奢华,街道上川息的老爷车,甚至都追不上舞厅门口舞女的欢笑之声。
西装革履、珠玉手杖,晶石闪烁,碧玺辉煌。
能够出现在这里的非富即贵。
一些这里的常客一下车便被守在门口的服务生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的迎了进去,如此卑躬屈膝,换来的是两块稍显旧色的大洋。
陈年来到门口,没有经过任何阻拦。
虽然没有去过这种场所,但是来自近一百年后的的骄傲让他看起来无比自信。
甚至让那些服务生一时之间都以为这可能就是哪家的少爷。
同样鞠躬将陈年迎接了进去。
陈年有样学样,丢出去两块大洋之后对方便更加恭敬了。
找了一处算是僻静的角落,一边坐着,一边点了一杯洋酒细细的品着。
陈年点的是白兰地。
但不知为何,陈年喝着总有一种橡皮的味道。
果然还是我们自己的竹叶青、黄酒比较好喝一些。
陈年脸上古井无波,心中却早已把这洋酒吐槽了个体无完肤。
他是来看思思的。
之前说了要过来看一看,但没想到会相隔这么久。
台上的歌女换了一个又一个。
甚至陈年今天还极其有幸的看到了姚莉,这个唱出玫瑰啊玫瑰的当红歌女。
“玫瑰玫瑰最娇美
玫瑰玫瑰最艳丽
长夏开在枝头上
玫瑰玫瑰我爱你”
......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歌女能够红那是有道理的,至少含金量真的太高了。
但是在她唱完这一曲之后,陈年又听到音乐一边。
赫然是甜蜜蜜的音乐。
姚莉继续在上面唱着,需要承认的是,对方唱的甜蜜蜜同样跟好听,但不知道为何,陈年却忽然觉得有些心烦意燥。
一口将杯中酒饮尽。
又辣,还像吃进去一大块橡皮。
“好酒量!”
就在这时,陈年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声音稍微有些做作,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朝着自己这边而来。
明明刚才就是她开口说话的,但此时陈年看她的神情居然还有一些......羞涩?
“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对方摇曳着腰肢,端着两杯酒走了过来,来到陈年的身边,将其中一杯放下,然后问道。
“陈年,陈年老醋的陈年。”
“扑哧......明明是一个帅公子,却用着这么老成的名字。”
陈年脸上没有任何波动,甚至还觉得有些无聊。
怎么同样一句话,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感觉也不一样?
“爹妈起的,况且我觉得也不错。”陈年依旧保持着冷淡。
对方显然因为陈年的冷淡而更加感兴趣了,她更加笃定这肯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否则的话,以自己这种姿色还不至于让对方正经话都懒得回一句。
“对了,我叫婉儿,刚才我有在舞台上唱歌,你感觉如何?”
陈年一听这话,心想着这女人刚才又在上面唱过歌吗?
只顾着观察这周围的环境了,有点没太注意,而且刚才唱歌好听的陈年倒是也有多看几眼,至于自己对这个女人没什么印象,那大概是能力有限水品一般吧。
“还不错。”
但毕竟是成年人,就算没印象至少也要说一句话敷衍敷衍。
可是陈年刚说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如果这个婉儿刚才在台上唱歌的话,那岂不是说明她也是这百乐门的员工?
而且大家同为唱歌的,应该是知道思思的!
婉儿听到“还不错”这三个字,当场就以为陈年终于开始对自己有点意思了,于是眼带着一些热烈的看着陈年:“那陈先生觉得这百乐门里,除了姚姐姐之外,谁唱歌最好听啊?”
她就只等着陈年说自己的名字,然后就就趁势靠近对方的怀里温存一阵。
毕竟这么英俊的男人就算是在百乐门也不多见。
书生意气中带着一丝英气,但靠近之后才能看到的隐隐鼓起的肌肉有说明此人并不是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如果发展的好,说不定今夜还能来上一段露水情缘。
客厅着对方的问题,陈年想都没有想就说道:
“思思。”
这让刚准备靠过来的婉儿当场懵住。
你当这一个女人的面,说另外一个女人好?
刚才她可是在台上唱歌的时候,就相中了陈年,故意在下台之后,好好给自己打了打气,这才端着两杯酒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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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儿现在尴尬极了,若不是穿着高跟鞋,她现在恨不得用脚趾头扣除一条地道,当场飞到地球对面的美利坚。
“哈...哈哈...陈先生之前在百乐门听过思思唱歌吗?”
“没有,但是在其他地方听过。”陈年看着对方,轻笑着说道。
“这男人竟然该死的迷人!可怎么就看上思思了呢?难道老娘不好吗?”婉儿心都在滴血,可现在她又不知道要找什么理由离开。
“确实,思思唱歌是很好听的,尤其是之前的甜蜜蜜,据她自己所说是一个朋友送给她的歌,但具体是谁,我们问了她又不肯说,所以啊,我们猜测那个人的关系肯定和他不一般。”
婉儿还在试图拱火,想让陈年觉得思思已经有了别人从而放弃。
但这歌就是陈年给的,而且心里也清楚得很,这不过是大家的交换而已。
“那最近怎么没有看到她?”陈年忽然问道,终于兜了一会圈子,终于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
婉儿看着陈年,很想说思思可能是跟不知道哪个男人跑了。
但最后话到嘴边,还是变成了她所知道的实情。
“大概就在几个月前,思思被黄老板看中了,想要纳思思为妾,可是思思死活不同意,最后思思求到了盛老板,也就是我们百乐门的老板那里,最后盛老板对外说思思生意不适,回老家养病了,但我们都知道,这是盛老板把思思藏起来了,盛老板还是很护短的,黄老板也没办法,只好作罢,但私下里一直都在找着思思呢,但是这话你可不能在外面乱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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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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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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