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平步青云>第一百零九章 走老丈人
  晚上,魏贤君躺在床上和梁化羽煲电话粥,这年头,接打电话都收费,聊天的代价还是很大的,一般人家可舍不得。

  “明天你真来我家啊?”梁化羽在电话那头说不出来的紧张,又有点期盼。

  “咋地?不欢迎啊?丑女婿再丑也得见丈人丈母娘啊!”魏贤君笑嘻嘻的说道。

  “去你的!”

  “你不要紧张,多大点事,都是老夫老妻得了。”魏贤君忍不住安慰道,和梁化羽相比,前世他是没少走老丈人家,自然是经验丰富,手到擒来,而梁化羽则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啊!

  之前把人家哄到家里,又骗了人家的身子,自然要有所交代,再加上魏贤君本来就是个负责任的男人,说过年前要去见见老丈人的,自然是要去的。

  所里腊月二十八才放假,初一那天他还得去值班,所以就二十九和三十两天时间,再加上哪有当三十去走亲戚的,所以魏贤君只能选择腊月二十九这天去。

  “谁紧张了?我只是,我那啥,还没来得及跟俺爸俺妈说呢,你这突然就来了,也不知道俺爸什么态度。”梁化羽有些忐忑不安。

  因为她爸到目前为止还从来没有催过她啥时候结婚,按年龄来算,她可是到了结婚的年纪了,但从小就她一个宝贝闺女的梁父,实在不忍心自己好好养的一盆花会被一个叫女婿的男人连盆都给端走了。

  “那有啥,正好给他们一个惊喜啊!”魏贤君硬挺着说道,当然,也可能是惊吓!

  “那行吧,你来吧,明天我到镇上去接你,要不然你不一定能找。”

  “行,那你先睡吧,我有点激动。”魏贤君笑着说道。

  “嘿,那谁还睡得着啊,一想到你明天要来,我就紧张。。。。。。”

  两人聊到晚上十点多,知道电话欠费停机了,这才结束。

  第二天一早,魏贤君就收拾东西,准备去走老丈人。

  五花肉带一块,大鲤鱼带两条,两只大公鸡带走,烟酒更是不用问了,还鬼使神差的买了点糖,零零总总大概值二百块钱,摩托车都快带不下来。

  “俺哥,你这是搬家啊?”魏贤芳满脸吃惊的问道。

  “搬个屁,给你找嫂子去。”

  “真的?你谈了?哪人?多大?漂亮吗?干啥的?啥时候带回来?”灵魂七连问!

  “等带回来你就知道了,给俺奶说一下,我出去了,晚上回来。”魏贤君说道。

  “好滴,争取带回来过年哦!”魏贤芳那是操碎了心,自家哥哥都二十六了,这才谈个恋爱,她能不急嘛?别人家的哥哥这岁数,孩子都能上幼儿园了。。。。。。

  从家里出来,魏贤君上了省道一路向北,足足两个小时才到梁化羽家的镇子,四平镇。

  四平镇在良城市最西北拐角,和泰山省交界,而梁化羽的家更是在省界上,你拿着手机在她家院子里转悠,一会江南省移动欢迎你,一会泰山省移动欢迎你,小短信呼呼的往你这发,你自己都能不清楚自己到底身处何处。

  四平镇汽车站门口,梁化羽骑个自行车站在门口焦急的左瞅瞅右看看,两人约定在这见面的,虽然时间还没到,可是她又怕魏贤君找不到,于是一早就过来等着了,来的时候骑自行车骑了一身汗,这会汗干了,那真的是冻得她直打哆嗦。

  魏贤君风风火火骑着摩托车来到车站门前,老远就看到她了,虽然穿着羽绒袄,但梁化羽身单衣薄的站在车站门前,直打哆嗦的样子还是让她一阵心疼。

  “你来多会了?怎么穿的这么少?”魏贤君从车上下来,赶紧把大衣脱下来给梁化羽穿上。

  “刚来没多会?有点干汗了,啊切!”说着,梁化羽还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是感冒的前兆啊。

  “吃早饭了吗?”

  “没呢!”后者有些弱弱的回道。

  “傻瓜,怎么不先去吃个早饭呢?走,咱们先去吃个早饭,你好好的喝点胡辣汤,发发汗,也许还能不感冒呢!”说着魏贤君就拉着她往旁边的早餐铺子走去。

  “回家吃吧?怪浪费的,俺妈在家里做好饭了应该。”梁化羽有些舍不得在外吃饭。

  “少吃一点,省的等下感冒了还得吃药。”魏贤君强硬地说道:“而且,我也得吃点啊,你家离我家太远了,一个在最南面,一个在最西北,我可是骑了两个小时才到,冻死我了,你就不心疼心疼我啊!”

  “那,那就吃点吧!”梁化羽使劲的点点头,她也不是抠门,只是不想让魏贤君浪费而已。

  两人叫了两碗胡辣汤,多放了胡椒粉,然后又要了两笼小笼包,一共才花了三块钱,两个人就吃的饱饱的了。

  “哎呦,撑死我了,又要长肉肉了,都怪你,让我吃那么多。”梁化羽嗔道。

  “不吃饱,哪有力气减肥啊!”

  “啊!你嫌我胖嘛?”女生的理解力总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们总是能get到不同的重点。

  “哪有啊?我这不是看你太瘦了嘛!”魏贤君赶紧狡辩。

  “好吧吗,饶你一回。”梁化羽竖了一下小拳头,威胁道。

  “手套都不戴?你手套呢?”魏贤君这才发现,小姑娘手冻得通红,竟然没戴手套。

  “手套放自行车上了,那么大,拿着多不方便啊。”

  “嗨,那就是没有小手套了,正好这有卖的,买一副吧!”说着魏贤君就拉着梁化羽往旁边的小摊上去,这是一个卖手套,卖耳捂子的摊位,各式各样卡通手套都有。

  “挑一个你喜欢的。”魏贤君说道。

  “哎呀,我有,在车上呢,不用买的,浪费了!”梁化羽赶紧阻拦。

  “买一个小的,你车子上的那是大的,不骑车子谁戴那么大的手套啊。”

  魏贤君直接挑了一个粉红色,毛茸茸的小老鼠形象的手套给梁化羽戴上。

  “挺好,这个很舒服,又好看,多少钱?老板。”

  “五块钱,小伙子,你媳妇戴着正合适。”老板也是人精,自然看出两人八成不是夫妻关系,小情侣居多,但事是这么个事,话可不能这么说,人家说话直接将关系给你敲死了,那不是挺讨人欢喜的嘛!

  果然,这句‘你媳妇’一出口,梁化羽闹了个大红脸,而魏贤君则是沾沾自喜,对,就是我媳妇!

  “给,五块钱给你!”魏贤君直接甩出去一张五块的,连价都不讲了!

  “多谢,多谢,祝你们小两口百年好合,生活美满啊!新年快乐!”老板激动地说道。

  嘿嘿,两块钱的手套卖了五块,挣了三块钱,真爽!还是小年轻好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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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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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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