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莫答应的爽快,许庆心情通畅,拍了拍老莫的肩膀,而后转身往村外走去。
丝毫不怕老莫拿了一百块,后面会翻脸不认人。
能当上船老大的人,那魄力与心智,绝对不会因为一百块而反水,哪怕他现在还没有发家,这种能靠自己成功的,无一不是性情坚定之人。
而且许庆压根不怕他反水,不然他带这么多家伙事,是拿来看的吗。
“怎样搞定了吗?”
除了赵亦,随同几人都知道许庆进村是去干嘛的,见许庆出来,立马都紧张的问道。
“搞定,走,回镇子购物。”
许庆心情不错,手一挥,而后带头向太古镇走去。
来到镇子,许庆就带着几人冲进副食店,开始采购物资。
按照许庆估计,帆船要想远航南非,起码得一个半月,甚至两个月之久,七个人起码得五六百斤大米。
许庆将从苏城换来的全国粮票,散发给几个兄弟,让他们一人购买一百斤大米。
几人分批次,扛着大米往太古港口而去。
而许庆也买了一百斤大米,另外还买了不少粗盐,和白糖让赵亦提着,而后两人也往码头赶去。
结完赵水光的尾款,又给了老莫一百,许庆还有1123块,56车船费,换粮票,糖票花了110块,五百斤新米用票,售价0.25一斤,一共125元,十斤雪花糖用票10块钱,三十斤粗盐花了10块钱,一共花费311元。
现在许庆手中,零头不算,还有800块钱。
许庆丝毫不担心回来后没钱给老莫结账,又让许庆去布店割了三十米帆布,这玩意可以用来盖货,也不占地方。
万一途中船帆,帆布损坏,还可以用来修补,反正这玩意又不值钱。
这五百斤大米,够七人吃一个月出头了,靠海吃海,消耗估计会比预计要久一些。
毕竟许庆可是很喜欢吃海鱼的,而后他又到副食店买了一大堆调味料,酱油占了一半,吃鱼不点酱油怎么行。
“你是怎么想到要出海的。”
赵亦跟在许庆身边,好奇的问道,这已经超出了她的认知范畴。
“这世上本身就有很多事,是特别荒谬的,我和你说十年后我能拿着块砖头,随时随地和千里之外的人说话你信不信?
三十年之后,我能抱着块砖,随时随地和千里之外的亲人,面对面聊天你信不信?”
这种质疑实属人之常情,许庆当即就抨击了赵亦的质疑。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循规蹈矩,只是一小部分人,给绝大部分人设置了个圈。
这个圈不仅会限制他们的认知,更是会圈禁他们的思想。
他们做不到的,他们想不到的,他们见不到的,通通会一棍打死。
主推相信科学,所谓的科学,也不过是那一小部分人在操纵,让你看到你想看到的罢了。
科学迷信远比封建迷信来的更加致命,因为后者是虚无缥缈的,前者它却是实实在在的。
实际上,它只是一小部分人手里的工具,用它来造福或是祸害那绝大部分人,只在他们一念之间。
当然,这个工具的威力远不止如此,若想知道其真实威力,还得问问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岛民了,它们切身处地的,尝试过科学产物的威力与破坏力。
“我信你,现在都有有线电话和黑白电视了,你说的那些,将来肯定都可以实现,同理,既然你敢漂洋过海,去世界另一端卖衣服,肯定也有你自己的道理,我只是好奇问问而已。”
让许庆没想到的是,赵亦陷入短暂沉思后,居然赞同许庆说的。
末了,还调皮的对许庆眨巴了下眼睛,丹凤眼中闪烁着慧光。
“豁,你还这种认知啊,非常不错。”
赵亦这翻话一出口,立马让许庆刮目相看,不吝赞赏。
这赵亦思维跳脱,目光非常独到,不是寻常女子,现在就能有这种认知,是非常了不起的。
“那还用说,我将来可是要当二当家的。”
终究还是个少女,得到许庆的夸赞,赵亦立马翘起了尾巴,得意洋洋。
“志气。”
许庆也被赵亦给逗到了,同时也开始从新审视这女人。
他现在觉得,有句名言说的不错:天才都是别人眼中疯子。
或许这赵亦就是那种天赋异禀的人吧,不然在这思想半封建年代,哪有女人天天嚷嚷着要加社团的。
翌日早上,许庆用路条,向码头雇用了一辆大东风,将存放在仓库里的货物和昨天买来的粮食全部装车。
而后许阳赵亦等人都上了货厢,许庆则是坐在副驾驶为司机指路。
不消二十分钟,一辆大东风,拉着一车货驶进疍家渔村。
而后在老莫的带领下,大东风驶到疍家渔村小码头,许庆让许阳等人着手搬货上船。
“这就是你的船啊,果然是条好船。”
许庆看着停泊在岸边的那艘船,难怪老莫能靠着它远航非洲。
这可是民国时期的三帆渔船,长约十六米,宽约四点五米,深一点八米,中杆高十二米多,头杆高九米有余,尾杆高七米左右。
若全部张开,在海中航行的速度比风的速度还快,可能这趟旅程会比许庆预计中要快上不少。
“那可不,这可是我爷爷那代传下来的,现在也就剩这么一艘船了。”
老莫看着帆船心里满是自豪,他虽然在疍家村最穷,但他的船敢说是疍家村第二,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这是答应你的定金。”
看完船,许庆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大团结,将它们递给老莫。
“成。”
老莫接过那卷大团结,而后便往村子里走去。
老莫去而复返,肩上扛了两袋红薯,而他身边多了一个人,同样也扛着两袋红薯。
“老金,这个是这次的老板。”んτΤΡS://Www.sndswx.com/
老莫将红薯扛上船,捅了捅老金,向他介绍许庆。
“老板好。”
老金身材高大,但性格看起来憨厚,整个人老实巴交的,皮肤也如老莫一般呈暗铜色,一看就是经常出海捕鱼的人。
“这个是我找的副舵手,放心不用你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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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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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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