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苏茉陆长征>第154章 我是天华哥
  日子就这么过着,转眼又到了周六。

  三天前大部队到了后,陆长征就再没回过家了,苏茉上下班都是李月娥赶驴车接送的。

  现在的红旗公社可热闹的不得了,人流量一下子大了起来,时不时就有拉着东西的军车经过,处处可见穿着绿军装的。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外地来采访的记者,以及一些嗅觉灵敏的本地企业的业务员们。

  红旗公社有一个五六间房的招待所,平时用来接待到公社办事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

  这次也给借用了出去,给那些重要的工程师住。

  就连供销社,为保障供应,又调了大批的货过来,陆小兰又重新忙了起来。

  就是食堂,因为人多了,菜品也渐渐丰盛了起来。苏茉饭量大,有了好菜,每个午餐,基本都得吃个四毛左右。

  上次买了四块五的票,也所剩无几了。

  饭后,苏茉又去买了个十块钱的,都是菜票。饭票上次买了十斤,够吃一个月了。

  她估摸着,自己每月光吃午餐,都得10块钱。一日三餐,光午餐就用去三分之一的工资了。

  这得亏暂时不用养孩子,不然就靠苏茉的工资,估计得饿死。

  买菜票给钱就行了,但买饭票,是要划扣粮本的。她每个月27斤粮,买饭票用了10斤,也就只剩17斤了。

  17斤粮,管早晚饭,还有四天休息日,算下来,每顿也二两多,一个人也将将够。

  不过她有异能,之前大队又分了粮,哪怕还得顾着牛棚那边,她也是不担心的。

  都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吃完饭,苏茉又溜达去了供销社,正好见陆小兰在整理毛线,有红色的,颜色挺正挺好看的。

  她正想着给李月娥买什么好,干脆买毛线,给她织件毛衣得了。

  她前两天已经把工作计划写给李红军看了,对方也很赞同。但现在是冬天,她的许多计划暂时还实施不了,所以现在,就,还挺闲的。

  她前两天看见陆淑珍在办公室织毛衣了,咳,虽然跟风这种习惯不好,但闲着偷偷织一下也是可以的。

  “小兰,这毛线多少钱?”苏茉指着那红色的问。

  “这是中粗混纺线,十三块九毛四一斤。”

  苏茉点头,倒是比她当时买来给陆长征织的便宜了不少,摸着好像也没多大区别。

  “那这红色的,给我拿两斤。”苏茉道。

  “三嫂,你要织毛衣?要是不急,可以等一等看有没有瑕疵线。虽然颜色没那么好,但价格便宜一半呢。”陆小兰道。

  每年过年前,她们供销社都会来一些瑕疵品,优先给他们内部,算是过年的福利。

  “不用,我看这个颜色挺好。我买来织给娘的,这红色过年穿着喜庆。”苏茉笑道。

  今年是2月15号过年,还有一个多月,织好正好过年穿。

  不过瑕疵线要是有,也买点,到时候织给爸妈他们穿,不打眼。

  “要是有瑕疵线也给我留点,我织了给你三哥穿。”

  陆小兰偷笑,看来三哥在三嫂心中,地位还不如娘啊。这么大领导了,也只能穿瑕疵线的。

  陆小兰把毛线称了给苏茉,苏茉又趁机买了两个搪瓷缸,说是放办公室。

  把钱票给了陆小兰后,苏茉拎着东西就回了,一共花了29.84元和六张工业券。

  刚到办公楼,就发现门口停了一辆小车,一个穿着灰色棉袄的男人正从后座下来,站定后看到苏茉,和善的笑了笑。

  男人身量还挺高的,估计有一米八,相貌看着挺端正俊朗的。

  苏茉以为又是派来开采金矿的工程师,也和善的笑了笑,点了点头,就进办公楼了。

  到了办公室,苏茉就把搪瓷缸留了一个放办公室,一个就收空间了。

  她时常要拿东西到牛棚去,要多备些这些能装的东西。虽然下次去的时候,这些空的也能拿回来,但中间多少有个时间差不是。

  苏茉点上煤块,刚想在办公室打个盹,傅明就来通知,到会议室开会,说新社长到了。

  苏茉赶紧下去,在会议室和李红军聊着的,正是刚才门口遇见的那人。

  苏茉:……

  书上不是写龚烨外貌出众,长得特别帅,经常能迷倒一群人么?

  在她看来,比她家陆长征可差远了。

  难道这真不是男主,而是一个同名同姓的人?

  会议也没啥实质内容,主要就是互相认个脸,然后龚烨说了些一起进步,为社会主义做贡献之类的话,半个小时完事。

  然,当苏茉准备走的时候,就被叫住了。

  “苏茉同志,你稍等一下。”龚烨赶紧道。

  等人都走后,龚烨这才开口:“苏茉同志,你是不是也是海市来的?长得很像我一个故人。”

  苏茉:……

  同志,这搭讪的手段,早在后世就被人嘲讽烂了。

  苏茉扯了扯嘴角,“是。龚社长有什么吩咐?”

  “你爷爷是苏仲黎吧?”龚烨又问。

  苏茉心里警惕起来,不过这个没什么不可承认的,便道:“是。”

  龚烨欣喜的道,“苏茉,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龚天华,天华哥啊。”

  苏茉盯着龚烨打量了几眼,从原主的记忆中,挖出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小时候来往过。

  龚天华,是苏仲黎一个朋友的孙子。苏仲黎过世后,两家渐渐就没来往了,最后一次见起码都有五六年了。

  原来,是天华变火华了。

  苏茉假笑,“原来是你呀,我都没认出来。”记忆中,那人挺胖挺矮的。

  龚烨笑,“哈哈,跟小时候比,我变化是挺大的。倒是你,差不多原样长大的,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之前你家的事,爷爷本来要出手相帮的,但没来得及。”龚烨压低声音道。

  苏茉不置可否,事后的漂亮话,谁不会说。

  这龚烨可是杨素云的丈夫呢,在苏家的立场,龚家就贴不上朋友的标签,很有可能,还是帮凶。

  苏茉现在脑子有点乱。

  这龚天华可是认识苏廷谦他们的,现在成了这里的社长,万一他哪天去牛棚看,岂不就能认出爸妈来?

  “我听说你下乡当知青了,没想到这么有缘,我们竟然在这里遇见了。如今,还成了同事。”

  “放心,以后天华哥罩着你。”

  龚天华比苏茉大了4岁,这个年纪当上了社长,在外人看来,这绝对是青年才俊了。

  只是,这其中有几分是靠他自己的本事,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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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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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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