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身高腿长,目测185往上,穿着一身绿军装,气场强大,长的很帅。男人五官线条干净硬朗,剑眉星目,鼻梁高挺,是那种一接眼不是特别惊艳,但看一眼就忘不了的那种。
女人身量也不矮,大概有170,穿着格子衬衣配黑裤子,编着两条麻花辫,是这个时代很受欢迎的装扮。女人浓眉大眼,长相比较英气,很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
“哎,苏知青,你醒啦?”陆小兰进来,见苏茉在病床上坐着,赶紧走上前把她扶着靠好。
“感觉怎么样?饿不饿?我给你带了粥,大米熬的,可香了,你一会儿喝点。”
苏茉感激地对着陆小兰笑,“谢谢。这两天麻烦你了。”
她虽然没醒,但还是有些知觉的,知道这两天一直有个女孩在照顾她。
“不用客气,大家都是革命同志。我叫陆小兰,我爹就是大队的支书,这是我哥陆长征,是他把你从河里救上来的。”
“谢谢你,陆同志。”苏茉赶紧道谢,这可是救命之恩呐。
“不客气。”陆长征微点了头,把手上拿着的饭盒放到桌子上,然后又出去了。
“你烧了两天没醒,可把卫生院的医生愁坏了,再不醒,估计要把你送县医院了。”陆小兰快人快语。
“给大家添麻烦了。”
可不是添麻烦么,队里忙秋收,都没人手照顾她,把她丢给她三哥,最后还得她请假来照顾。
心中这样想,但陆小兰嘴上却说着暖心的话。
“秋收是挺累人的,你刚来,适应不了也正常。下次太累了,可以跟大队长说,让他帮你换一个轻省一点的活,不然累出病来,既花钱又耽误挣工分。”
陆小兰一边说,一边把饭盒打开,拿起桌上的碗舀了半碗粥。
米饭的香味飘来,苏茉饿了两天的肚子立刻“咕咕”叫了起来。
苏茉不好意思的微红了脸。
陆小兰把粥递给苏茉,笑道:“快吃吧。两天没吃东西了,肯定饿了。”
苏茉刚吃没两口,门口又传来脚步声,陆长征带着医生回来了,苏茉只得把粥又放下。
医生给苏茉量了体温,确定她已经退烧后,便让她收拾收拾,可以出院了。
这年头,农民收入都不高,一般病了都是自己用土方,熬不过才会来卫生院开点药,住院的很少,所以公社卫生院的病床,时常都是空的。如今正值秋收,就更不用说了。
医生也是个明白人,这年头大家攒点钱不容易,能出院的都不会让人留着。
等医生离开后,苏茉三两口把粥喝了。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貌似还穿着松松垮垮的病号服,幸好原主胸不大,不然就尴尬了。ΗtτPS://Www.sndswx.com/
“小兰,你知道我的衣服在哪吗?”苏茉微含着胸,有些尴尬的问。
陆小兰把刚才带来的布袋子递给苏茉,“在这呢,我都给你洗干净了,我们先出去,你快换上吧。”
说完,和陆长征一起出去了。
两人出去后,苏茉从布袋拿出衣服。衣服被洗干净的叠好,闻着还有淡淡的肥皂香味。
苏茉拿起最上面的白衬衫,果然在下面发现了文胸。这个时代,国内是没有文胸卖的,这文胸是原主用侨汇券在海市友谊商店买的,进口货,贵的很,一件都要十来块钱。
苏茉很快把衣服换好,白衬衫黑裤子,外加一件灰色的列宁装上衣。
黑江省9月底气温已经很有些清凉了,对于原主这样从海市来的南方人,这样穿是很合适的,就是看着不像干农活的。
苏茉还在列宁装的口袋里,发现原主那天剩下的八块五毛钱,都晾干折好放在口袋里了。
原主那天出门,带了一张大团结和几张票,开药花了几毛钱,然后又去国营饭店买了几个大肉包子,剩下的钱和票都揣口袋里。药和肉包子打水漂了,剩下的钱她本来也没抱希望的,想不到竟然还在。
可见陆家兄妹的人品,真的很不错。
苏茉对初来这个年代最先见到的两个人很有好感,对在这个年代生活更有信心了。
苏茉换好衣服后,便和陆家兄妹一起去收费处结算住院费用。住院两天,一共花了十三块四毛三分,主要是苏茉昏迷那两天,输了生理盐水和葡萄糖。这个年代,输液的费用可是不低的。
苏茉有些尴尬的看着陆家兄妹,“那个,能借我5块钱吗?我回去就还给你们。”
原主下乡,是带了不少钱票的。不说苏父塞给她的那两本存折,就是现金都有一千多。卖工作卖了八百元,加上她自己原本剩的两百多块,她统统都带来了。
陆长征从军装口袋中掏出5元钱,递给苏茉。这个时候的5块钱,是炼钢工人版本的。
苏茉这时才注意到陆长征的军装是四个口袋的,想到这个时代的特色,苏茉微挑了下眉,看来还是个军官。
苏茉道谢后,接过钱,把住院费给结了。
走出卫生院后,陆小兰骄傲的指着身后的卫生院道:“我们公社的卫生院气派吧?比县医院也没差多少,十里八乡头一份。别的公社,卫生院都是两间土胚房,但凡病的重一点,都得去县医院。”
苏茉看着身后青砖白墙的卫生院,点头:“确实气派。”
当初苏父托人安排他下乡,也是费了心思的。要是红旗公社不好,她也不会到这里来。
“好了,我回家去了,你跟我三哥一起回大队吧。”陆小兰摆摆手,就准备走了。
“啊?你不回大队?”苏茉诧异。
“不回。”陆小兰摆手,“我已经结婚了,婆家就在公社这边。”
陆小兰今年20岁,年初结的婚,丈夫是公社干事,自己在公社供销社工作,婆家房子也在公社周边,平时也只休息的时候回大队看看爹娘。
“啊?那真是太麻烦你了。”苏茉没想到,陆小兰都嫁人了,还来照顾她。
“哎呀,不用这么客气,都是革命同志,我不过几步路过来的事。我在供销社上班,有空可以到供销社来找我。”陆小兰摆着手走远了。
剩下苏茉和陆长征,气氛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走吧。”陆长征开口,走向停在一旁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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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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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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