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娘们之见,儿子这不是没事儿吗,再说了,这事儿也不愿人家道长,是我的原因。”
见秦母搂着秦天哭哭啼啼的,秦父嘴里有些不耐烦的道。
“姓秦的,你什么意思,给老娘说清楚,我儿子要是有个三张两短,老娘给你拼命。”
秦母一听这话,立刻就火冒三丈,炸了起来。
“妈,妈,我饿了,啥时候吃饭呀!”
秦天一看自己的父母要干起来,赶紧大喊自己想吃饭。
果然,他这一招很有用,秦母也顾不上和秦父吵架了,赶紧去厨房盛饭了。
呼!
看到自己的母亲去厨房了,秦天心里也是长出了一口气。
要说他父母感情好不好,那肯定是好的,但是他俩平时却爱拌嘴啥的。
不过双方谁要是有点什么事情的话,另外一个也是很上心的。
这个时候,秦父也给了秦天一个赞赏的眼神,别看秦父嘴上很强硬,其实他还是怕自己媳妇儿的。
尤其是见不得自己媳妇儿哭。
......
吃完了饭,秦苒又出去找她的小伙伴玩耍去了。
秦天不用猜也知道自己这个妹妹的小伙伴是谁,是秦思,那个被一家子疼爱至极的小女孩。蜀南文学
同样是女孩子,秦思应该是他们村里最幸福的女孩儿,一出生就受到一大家子的疼爱,谁也不敢欺负她一下。
不信看看孙晓红的下场就知道了,就是因为土鳖的事情欺负了秦思,结果被秦思的一群哥哥堂哥围着打。
重男轻女是这个年代的特性,尤其是农村,在这个年代这种思想很严重。
就比如他们家也是如此,不然的话为什么宁愿冒着被罚款也要剩下秦天呢。
不过好在他父母虽说也重男但并不算是轻女,最起码他的三个姐姐还都有学上,秦天有啥,他的几个姐姐,还有一个妹妹也都有啥。
不像村里其它的家庭,全家就围着男孩转,家里的女孩子就像是下人一样使唤,稍微不听话就动手打骂。
因为在这些父母的眼中,闺女就是给自己儿子准备的以后娶媳妇儿的彩礼而已,而且闺女迟早都是要嫁人的,是别人家的人,自己何必太上心呢。
据秦天所知,这种思想在他们秦家村很普遍的。
他真的很不明白,同样都是自己的孩子,为什么就不能一视同仁。儿子吃的穿的都要比女儿好,甚至儿子吃剩下的,不吃的,才给女儿吃。
还有更过分的,明明家里好几个儿子,结果老人生病了不让儿子出钱看病,也不让儿子照顾,偏偏去找出嫁的女儿去要钱看病,晚上还得伺候。
完全不顾闺女的死活,掏钱了还不行,还得一把屎一把尿的伺候,少一样就开始大闹。
儿女孝顺老人是应该的,不要求你做到公平公正,最起码你也别这么偏心呀。
前世的时候,他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了,有的被娘家闹的都离婚了,气的闺女出去打工了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而他们老两口的下场也很惨,三个儿子,对他们个各种推诿,去谁家住谁不愿意,最后只能两个人住在一个简陋的房子里,最后的结局自然不是很好。
对于他们两个的这个结局,村里的人都说活该,但凡他们能对自己的女儿好一点,也不至于晚年落得如此的凄惨。
他们那三个儿子,后来在村里混的也很不好,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了,亲爹亲妈都不管不孝顺的人,谁敢和他们共事?
反正到秦天重生的时候,他们那三个儿子可以说是整个村子里过的最差的了。
当然了,也不是说所有的儿子都是如此,也有孝顺的,最主要的还是看大人们小时候的教育,而不是一味的溺爱。
秦天就觉得自己家挺好的,不重男轻女,闺女儿子一样对待。
他也记得很清楚,前世自己犯错了以后,老爸用三角带吊起来抽他的画面。
......
“小天,给你商量个事情。”
就在秦天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秦父走了过来不好意思的道。
“啥事儿呀。”
秦天心中也很好奇。
“你看昨天晚上家里的兔子都被吃光了,原本是要给你几个姑姑,舅舅他们送的,结果......”
说道这里,秦父有些不好意思说了,自己一个大老爷们,为了几只兔子,还得求着点自己的儿子,脸上有些挂不住。
可即便挂不住,还得说。
“你不是说兔子是你捉的吗,你用的是你师父给你配的药粉,不知道这药粉你还有没,有的话给我点,我去弄几只兔子,然后明天给你舅舅,姑姑他们送去。”
原来是这样呀。
“有,不过捉兔子的活还是我去吧,那药粉你也不知道怎么使用。”
秦天没有把药粉给自己的老爸,不是他不愿意,而是他不能。
主要是他这个老爸耳根子有些软,别人一说好话什么的,就容易耳根子发软,然后就会把自己有的好东西分享给别人。
专门用来捕捉野兔的药粉看起来没什么,其实这里边耗费的草药价值很贵的。
这要是让秦父给了其他人,别人尝到了甜头,再要你给还是不给。
不给就很容易得罪人了。
农村好相处,也不好相处。
升米恩斗米仇,这样的事情秦天是不愿意干的。
人都是贪婪的,爱占便宜是天性。
“爸,有些东西我不希望你说出去,因为你要知道,药粉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是我师傅的,你我都做不了主。”
看到自己的老爸还想再说什么,秦天直接打断了他。
今天,他必须要让自己的老爸牢记这一点,有感恩之心可以,但是好心不能滥用,不然的话就会适得其反了。
秦天已经打定主意了,说什么他也不会把药粉交出去的。
“还有爸,关于药粉的事情,你最好不要再多说了,不然后果会让大家都很难堪的。”
秦天再次给自己的老爸提醒道。
“行了,不给就不给呗,还教育起你老子来了,算了我不管了,你看着办吧,反正我要兔子。”说着秦父脸上挂不住的出门去了。
“弟弟,咱爸这是怎么了?”
刚忙完出来的大姐秦晴看着出门的秦父疑惑的问道。
“姐,没事儿。”
“姐,你上午有事儿吗?”
“怎么了,姐今天都没啥事儿。”
“没事儿的话你和我一起去捉野兔吧,老爸要,他说明天要给姑姑和舅舅他们送。”
“行,那你等我一下,我拿个袋子。”
......
于是乎,秦晴姐弟带着家里的小黑和阿黄,再次来到了土山这里。
昨天去的地方今天秦天不打算再去了,他换了一个地方。
土山占地面积好几百亩呢,有兔子的地方又不止南墙那里,其它地方也有,只是没有南墙那里多而已。
前世的时候,一个冬天,秦天和他的小伙伴光用夹子夹,就能在土山这里捉到两百多只野兔,由此可见土山这里的野兔有多泛滥了。
现在有了老道士配置的特殊药粉,秦天再捕捉野兔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有小黑,阿黄,再加上他的飞石术,只要野兔出来了,就别想再有逃走的可能。
别看秦晴是女孩子,但是作为农村的孩子,怎么寻找兔子窝,她也是很清楚的。
姐弟二人联手,一上午的时间,就捉到了四十一只兔子,就这,还只是扫荡了土山五分之一的面积而已。
看着袋子里的几十只野兔,秦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什么时候野兔这么好捕捉了。
其实说白了,能捕捉到这么多的野兔,一方面是归功于老道士配置的特殊药粉,另外一个,也是最主要的一个,就是九十年代的时候,野兔泛滥,数量太多了。
上辈子,两千年初,为什么他会和自己的小伙伴捕捉野兔,因为那个时候野兔的价格贵呀,一只野兔卖给镇上的饭店,就能卖五六十块钱。
哪怕一天捉一只,一个月下来也能有两千的收入。
两千块钱的收入在两千初,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但也就是那两年,再往后野兔就不好捕捉了,一方面是数量少了,另外一方面是国家开始禁制了,派出所也开始严查了。
即使还有捕捉的,也不敢光明正大的卖了,都是偷偷的去捕捉,偷偷的去卖。
......
四十一只野兔,秦晴只要走了十六只,剩下的全部留给了道观,今天老道士就回来了,这些兔子就等他回来以后处理。
十六只野兔足够他们家给亲戚送了。
四个舅舅,两个姨,三个姑姑,再加上姥姥老爷的两只,也不过十一只,他们家还能剩下五只呢。
剩下的这五只,等明天秦天的二姐,三姐从学校回来以后,吃两只。
至于最后三只,等到二姐,三姐去学校的时候炸一只,让她们两个带走。
最后两只,就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
家里的野兔怎么分配秦天不管,他只负责捉野兔。
分好野兔以后,秦晴先帮忙把道观的那二十五只送过去,然后才带着秦天和小黑阿黄下山回去了。
这次,因为野兔的原因,他们依然走的是村子东边的那条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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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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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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